你男神的男朋友 完结+番外[现代耽美]——BY:光与晨歌

作者:光与晨歌  录入:11-03

  从办公室来之前,方靖文把一张座位表拍在他面前,眼神冷冰冰地:“按这个表把座位调一下,不然这个班你没法管的。”
  孟钦时突然有些后悔,他看了看林冉手里的座位表,又看了看秦锦,长叹一口气:“我现在后悔了,早知道就该随他们去。”
  他总算明白什么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按照一般老师的座位表排序,无论怎么排都不会把他和秦锦安排成同桌。
  最终,在方靖文的铁腕镇压下,高一三班的座位成功进行了大改动。秦锦身边换成了前两天他在小树林那边碰到的那个女生,对方抬眼看向身边高高瘦瘦衣着整洁的秦锦,抿唇一笑,面颊灿若桃李。
  “余姝彤,跟我一个初中毕业的,性格好,长得漂亮,当了我们学校三年的校花!”被安排坐在孟钦时身边的白小余顺着前者的视线看过去,小小声地跟人低语着:“一个暑假不见,我觉得她又漂亮了。”
  孟钦时回头看了他一眼,又看了看余姝彤:“我觉得还好,也没有多漂亮。”
  尤其是往他们家秦锦旁边一坐,简直是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白小余微微眯起眼,目光在秦锦和余姝彤之间来来回回,随后砸砸嘴评价道:“孟哥,秦男神是好看,但是呢太高冷,不好接近。”
  “胡说八道!”孟钦时顺手把数学书卷成卷在白小余脑袋上敲了一下:“我们家小锦温柔着呢!”
  白小余头一缩,喃喃自语般说道:“你这是什么眼里出西施。”
  “你说什么?”孟钦时音调提高了一些。
  “没...没有!我啥也没说。”白小余连连摇头,然后迅速转移了话题:“大佬,下午是学生会和社团招新活动,有没有什么推荐的?”
  孟钦时剑眉一挑,顺着窗台眺望远处,操场上已经拉起了大红色的横幅,桌椅被分别摆放在操场的各个位置,组成了一个又一个临时的招新处。
  “推荐啊......”孟钦时若有所思的看着白小余这一身叮叮当当活像棵圣诞树的行头,唇角上扬形成一抹意味深长的弧度:“我觉得吧,你可以去试试乐队。”
  白小余眨巴着眼睛:“真的吗?哎!你还别说,我也觉得我可以,我唱歌还行的。”
  午后阳光温柔的散进学校每一个角落,带着桂花香气的干燥的风吹过少年人年轻的面颊,带走了青春岁月里所谓的成长烦恼,只留下一段轻快的旋律。
  学生喜欢一切读书以外的活动,哪怕只是在操场上晒太阳发呆,也好过在教室里听老师念天书。
  文学社社长戴着厚厚的黑框眼镜,手里拿着一本《徐志摩诗集》,慷慨激昂的朗诵着,读到激动处还不忘指手画脚;舞蹈社的女生们穿着超短裙,正跳着时下最火的韩国女团的歌舞,吸引了无数男生的目光。
  绘画社的成员摆好了画具和画板,桌上还搁着好几幅成品作,油画、水彩画、国画一应俱全,其中还夹杂着几幅日式少女漫风格的漫画作品;广播站的成员比较简单粗暴,只拉了个横幅写着两个大字——招新!
  最耀眼的,恐怕还是集体朋克风的摇滚乐队——
  女生尖叫声绵绵不断,将整个乐队包围起来。穿着打扮异常夸张的五人组这会儿正在奋力演奏,抱着贝斯的主唱在间奏部分十分灵活的炫了一把技,额前挑染出来的一撮银发格外引人注目。
  “江慎!江慎!”几个女生已经叫得有些缺氧了。
  其中一个捂着胸口拽着同伴的手激动到满脸通红:“啊啊啊啊啊!你看到了吗你看到了吗?江慎刚刚冲我这边比心了!”
  “瞎说,那是冲我呢。”同伴毫不留情的反驳。
  “我还是更喜欢闻澈,架子鼓打得多帅啊!”
  孟钦时和秦锦一起站在树荫下,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在了他们的头顶,在活力十足的摇滚乐里,孟钦时的声音几乎被淹没:“你看那个打鼓的,就是那天送水的那个,还记得吗?”
  秦锦的目光在闻澈脸上流连了一瞬:“嗯。”
  “主唱叫江慎,全世界第一装逼!”孟钦时冲他挤眉弄眼:“你觉得他唱歌怎么样?”
  “还行,挺好的。”秦锦耳朵里被一群女生的尖叫声包围,几乎听不到江慎的声音。
  孟钦时环顾了一圈,见几个社团的负责人拿着手里的报名表看着秦锦,一副跃跃欲试的表情,开口问道:“你想加哪个社团啊?”
  秦锦淡淡地回答:“我不想加社团,麻烦死了。”
  “我觉得文学社肯定不行,一群二百五天天念酸诗,无不无聊?舞蹈社也不行,都是女的。绘画社可以试试,你的字写得那么好!”孟钦时完全没听见似的,一本正经的跟他分析:“广播站也不错,你声音那么好听!”
  “孟钦时...”秦锦打断了他的话,回过头看他,目光冷冷:“我说,不加。”
  “为什么不加?每个人都要加社团,不然周三下午的课外活动时间你干嘛呢?”孟钦时的目光搜寻了一圈,在自家网球队那边停下:“要不然,你跟我去网球队?我教你打网球啊。”
  秦锦眉头一皱:“不去,我可以在教室看书。”
  “好吧,不想去就不去,我陪你看书。”孟钦时笑眯眯地回答,顺便伸手挠了挠头发,眉眼间闪烁着细碎的光:“小锦,那个...昨天晚上……”
  “闭嘴!”秦锦冷冷的打断,以警告的眼神注视着他,耳尖处的那一抹红被藏在发梢里:“喝多了而已,你给我忘了!”
  “这让我怎么忘?”孟钦时低头看着他,眼尖的捕捉到了那藏在发丝之间若隐若现的红,他微微弯腰,趁着此时四下无人,轻声低语道:“这是我和你的初吻,我要记一辈子的。”
  滚烫的呼吸喷洒在秦锦脖颈处,逐渐加快的心跳几乎要从秦锦的胸膛震出,他下意识的别过头,伸手推了孟钦时一把:“你找死。”
  这力道,跟挠痒痒没区别。
  “打情骂俏的先歇一歇!”身后响起一个明亮的男声,秦锦回过头去——是刚刚那个乐队主唱江慎,他穿着一条极为夸张的破洞牛仔裤,笑起来时带着一股痞里痞气的味道。
  孟钦时唇角一弯,冲着迎面走来的江慎仰起头打了个招呼:“干嘛?不去招摇过市了?”
  “嗓子都冒烟儿了,歇会儿。”江慎往旁边一站,目光在秦锦身上转了个圈,然后又回到孟钦时脸上:“学校也是有毒,非要我们唱唱跳跳的招新,有必要吗?爸爸往那儿一站,那就是活招牌,还怕招不到人?”
  孟钦时随手扔给他一瓶矿泉水:“少他妈不要脸。”
  江慎拧开瓶盖灌了一口,意有所指道:“不介绍一下?”
  接收到信号的孟钦时眉眼一弯,轻轻拍了拍秦锦的肩膀,冲着江慎道:“秦锦,我的——”
  秦锦眼皮一抬,用冷冰冰的目光发出无声的警告——敢说什么不该说的就死定了。
  孟钦时接收到对方的讯号,眼眸里闪烁着耀眼的光芒,扬起嘴角,笑容明媚:“我的小竹马!”
  “哎呦——”江慎砸了砸嘴:“当我没问,太虐狗了。”
  秦锦脸皮薄,很显然已经挂不住了,越到这种时候他的脸色就越冷:“我走了。”
  没等人回应,他已经迈开长腿朝着教室的方向而去。
  江慎一只手搭着孟钦时的肩膀,目送着秦锦清瘦的背影,喃喃道:“你小竹马脸皮这么薄?”
  “你以为都跟你一样,脸皮比城墙厚呢?”孟钦时说完,甩开了他的肩膀追了过去:“小锦,你等等我!”
  很快他便追上了那抹修长高挑的影,二人并肩走在夕阳下的操场上,拉长的身影交织在一处,看上去格外亲密。
  江慎站在树荫下冲着人大喊:“喂!明天晚上我们有演出!带你小竹马来看啊?”
  孟钦时伸长胳膊,冲着身后的江慎比了个OK。


第9章 秦锦,我眼里是不是有小星星?
  秦锦住的居民楼前有一棵一看就上了年纪的枫树,如今正值红枫满地的季节,风一吹就四处飘散,有一片火红的叶顺着秋风落在了窗台,在秦锦手边停下。
  耳机里传来富有磁性的男声,正吟唱着这个年纪的学生耳熟能详的歌曲。
  手里的书又翻了一页,上面写着——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注1)
  夕阳的余晖照进窗台,他干净修长的指尖被包裹上一层薄薄的金光,莹润而剔透。
  周玉兰在厨房里切切洗洗,给空荡荡的两居室增添人间烟火的气息,秦锦没有把房门关紧,他想听听这屋子里除了自己以外的动静,因此隔着房门的缝隙都能闻到炖汤的浓郁香气。
  按理说,这是一个安宁平和的午后——
  “滴滴滴——!”摩托车的鸣笛声越过窗檐,连同着林俊杰富有磁性的声线一起钻进了秦锦的耳朵。听到这个声音,他就下意识的皱眉。
  “秦——锦——!!”孟钦时仰着头,朝着秦锦家书房的窗台大声喊道。
  捏着书的指尖轻轻一颤,下一刻调高了耳机的音量,使得音乐声灌满了耳朵。
  听不见听不见听不见,秦锦默念着。他可没答应孟钦时去看什么演出,也没兴趣在大热天看一群非主流少年在阳光下摇头晃脑。
  咚——
  小小的白色的东西准确的落在书桌上,秦锦用余光瞟到蓝白包装纸上的大白兔,直接拿指尖将它一弹,这颗大白兔奶糖咕噜咕噜的滚到了笔筒边。
  不吃,晚饭前吃什么糖。
  咚——
  又是一颗,稳稳当当的落在了秦锦手里的书上面。秦锦正要伸手把它弹开,随即接二连三的落下了十来颗,噼里啪啦地滚了一桌子。
  这得是整整一包的量吧。
  秦锦终于忍无可忍,他把耳机取下来,探长身子从窗台往外看。孟钦时斜倚在摩托边上,逆天的大长腿微曲着,一只手里抱着头盔,夕阳零碎的洒在他的肩头,墨眸里堆满了笑意,嘴角上扬时露出一排洁白整齐的牙。
  秦锦突然想到了刚刚看的书里的一句话,可他一时想不起原句。
  孟钦时冲他招了招手:“这儿呢!”
  “不想去,你自己去!”秦锦声音冷冷。
  “别呀,一起去嘛。”孟钦时含着一颗糖,声音还有些含含糊糊的。
  秦锦答:“不去!”
  啪——
  窗户被关紧,隔绝了孟钦时试图再劝他两句的声音。
  他不喜欢热闹,十年以来的独自生活让他对于喧嚣无所适从,如果不是孟钦时总在他面前晃来晃去,他兴许会过得更安静一些。
  安静得如同一潭死水,波澜不惊。
  顾家人几乎没有来看过他,除了他的母亲,但一定会被他拒之门外;至于他名义上的父亲,更是不可能来看他的,对于他父亲来说,他就是耻辱。
  唯一一个来看过他的人,是他的堂兄顾之昀,带给他一个冰冷的残忍的消息——他的母亲自尽了,死于安眠药。
  “之杭,你别怨二叔,这种事情......”顾之昀表现得极为克制,身为南川首屈一指的大户人家公子,他的修养与学识都是相当不错的。
  “嗯。”秦锦应了一声,毫不犹豫地打断了他:“我叫秦锦。”
  书房的门被打开了,孟钦时风风火火地闯进了房间,往他旁边的转椅上盘腿一座,他穿这一件黑色的短袖T恤,上面还画着大大的涂鸦,短发被头盔压得有点塌,发梢处还微微翘起。
  秦锦瞟了他一眼:“干嘛?”
  “我也不去了。”孟钦时下巴搁在书桌上,抬起眼皮朝秦锦看过去。
  “哦。”秦锦冷淡地回应道,余光扫到孟钦时脸上的表情——还挺委屈。
  他也不管他,假装没看见似的继续翻着手里的书,这人向来就会演戏,奥斯卡不给他颁发个小金人纯属失误。没一会儿,张玉兰在门口叫吃饭了。
  “吃饭了吗?”秦锦问他。
  孟钦时摇了摇头,原打算带着秦锦去看演出,结束后再吃点东西兜个风,简直是小情侣约会的模范标本,虽然也只有他单方面认为这是约会。
  秦锦合上书:“走吧,一起吃。”
  孟钦时坐在原地一动不动,双手抱着膝盖抬起头来看向秦锦冷清清的双眼,包罗着星辰的眼眸里写着放大加粗的委屈,以及那么点儿隐隐的期盼。
  “吃不吃?”秦锦问他。
  孟钦时没动,一脸哀怨地叹了一口气:“我不吃了,心情不好。”
  “行。”秦锦也不跟他啰嗦,转身出了房门。快步穿过客厅,走到了餐厅那一块,用尽可能大的声音漫不经心的说道:“兰姨,今天有糖醋里脊啊?还有土豆焖牛肉?”
  张玉兰难得听见秦锦这么大声说话,一时间有些错愕,她用纸巾擦了擦手笑着点了点头:“嗯,刚好,钦时过来了,你们可以一块吃!”
  咕噜——
  窝在书房里饥肠辘辘的孟钦时肚子叫了一声,他随手剥了一颗奶糖塞进嘴里,努力想象着这是一块糖醋里脊。
  随后,外面就没动静了。孟钦时悄悄地摸到门边,耳朵贴着门缝,企图从落针可闻的外屋里寻出一丝声响,然而他什么也没听见。
  于是垂头丧气的回了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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