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窥江这脾气是一点都没变,送走后,他跟钟在御咬耳朵:“舍不得什么,我巴不得过生日就咱两个,谁都不带。”
他想的极好,现实往往事与愿违。钟在御的小脑袋里就没有独自过生日的意识,固有的观念在那摆着,骨子是个冥顽不化的老古董。
夏还妃听了一耳朵:“过生日请不请跳脱衣舞的啊?来找我,城里最好的我都认识。”
他们老姐妹之中新进流行起这一玩法,跳得好长得俊一只手就数过来了,夏还妃不撒谎,确实都认识。
太震撼了,不过也很好奇。钟在御对一切没见过的新鲜事物都有浓厚兴趣,反正他身正不怕影子斜,不觉得有什么。
吴窥江立马捂住他的耳朵:“夏姐,干脆你也别来了。”
“那不成,生日趴怎么能少的了我啊。”夏还妃眉毛一扬,老菜帮子哪有小鲜肉有意思。
先送夏还妃回家,再拐弯回家,吴窥江说:“什么时候学个跳舞啊。”
钟在御噘嘴:“又学?你把我劈四瓣得了!”他都忙死了,牛奶运动少睡眠,纳闷还能长个吗?
窗外冬去,枝头间或可见脆生生的嫩芽。吴窥江吞吞口水,故意:“跳脱衣舞啊。你看我这么疼你,你过个生日都要跟林森一起,这样吧,不跳脱衣舞和林森之间二选一?”
钟在御知道他故意用严肃的神情发疯,叫他忍不住当真——他真可以学学。还是算了吧,学了也只能在家跳,都美人误国了,再搞出什么君王不早朝。羞都能羞死他。
吴窥江知道他只能说说,真的不带林森,钟在御能一蹦三丈高,前面刀枪剑雨,他还是要去把林森接过来。他想计划生日排队,同程鹿商量,视屏里吵了好几天,幸亏没见面,否则单单是地点定在哪儿都能打起来。
最后双方各退一步,三月二日晚酒吧。
第48章 生日(1)
三月如春, 一号是周五。
效果那么明显,奶奶经常眉开眼笑, 钟在御想再苦再累都值。他想旁敲侧击, 又怕自己嘴笨, 趁林森一家去超市买饮料,他变着法儿地问:“奶奶, 要不我做面锦旗给人家医生送过去吧, 网上买,不贵,也就几十块。”
有麻雀喳喳啾啾, 奶奶抓了把米去窗边:“你经常不在家吃, 几十块也够好几天伙食费了啊。”
话里有种被孙子生生抛弃的可怜,钟在御心疼:“我以后尽量回来吃饭!”
他没跟奶奶说回学校的事, 林森也没说。怎么说?一百张嘴也解释不出一个清白来。
奶奶松手,白花花的米撒在窗台上,两只麻雀停下来啄米,一大一小像是一雌一雄:“回不来就别回来,两头跑累不累。”呼啦一声关窗, 没转头,先质问, “邻居看见你上一辆奔驰,就在附近,还不止一回?”
钟在御对车没概念,吴窥江又不稀罕车, 他还以为是什么不惹眼的牌子,不过单从顶楼复式来看,应该是超出他的接受范围。
见孙子不说话,奶奶知道是踩着尾巴了:“司机是个大高个,接你去哪?”
钟在御转过来弯,合着是认为他傍大款了,不管被当成司机的吴窥江,他眉眼一耷拉,委屈:“奶!我要是傍富婆了我立马给咱家换大房子再给我自己买张龙凤床我现在还睡木板呢!那是我老板,现在是我朋友!”
一口气说完不带喘,台词功底可见一斑。
真委屈了就喊单个字,奶奶对孙子了如指掌:“真不是?”
“真的是也得是明星大腕,奶奶,我和老板哥俩好,他守着个亏本的影院吃老本,我守着摄影棚喝西北风,惺惺相惜同病相怜。”说完,钟在御都快哭了,他怎么跟吴窥江似的满嘴跑火车。
不良朋友能绝交,不良男朋友能吗?
肯定不能。
奶奶误会完又心疼,抄钱包要去菜场,给孙子加份咕咾肉。
钟在御流口水:“那我让林森买罐菠萝罐头!”
这一顿饭吃的,钟在御嘴里甜心中苦,筷子尽和林森的打架,四枝竹筷刀光剑影。林森斜了他一眼,然后就守着面前一盘平菇炒青菜吃。
奶奶疼孙子疼不够:“小森,你别捡着青菜吃,多吃点肉,你弟快把肉都挑光了。”
林森他妈说:“他奶奶,你别管他,管理身材呢。”
林海抱着五升装碳酸饮料喝还能再吃五升肉,钟在御是彻底被养叼了,林森看看他们,说:“最近拍戏要求挺高,怕发胖,等过了这阵子再吃。”
饭后两人洗碗,钟在御趁这功夫在林森耳边嘀咕:“奶奶怀疑了,她说我傍上富婆了。”
林森真想叫吴窥江听听,“奶奶在你进摄影棚第一天就开始怀疑你,别瞎想,要么实话实说,要么打死不承认。”
钟在御决定选第二种。
吴窥江在二号那天,一醒来先给吴佩汉找了一堆事,确保他三天之内都不会成为干扰源,又给自己放假三天。他短信问钟在御要不要专车接送,半天没回,又补一条,“小寿星今天可以随便任性。”
钟在御本来就不任性,今儿偶尔任性一回:“那你吞个手机看看。”
吴窥江秒回:“这个办不到,回头吞个剑给你瞧瞧,先买道具。”回完稀罕,这要求挺无理取闹。
按理说,情侣之间就该有些无理取闹,他的这种奇怪,无外乎源于钟在御一直老实巴交,突然来这么一句就挺不可思议。
吴窥江问:“那我晚上去接你俩?”
“不必,程鹿说好了来接。”
吴窥江在哪里都是撒手掌柜,给程鹿打了钱全权托付后就不闻不问。他既没有浪漫细胞,又缺点正常人谈恋爱的脑回路,至于party,之前在国外办时都是百威明和夏洛名操心。
看来程鹿已经安排妥当,吴窥江决心提前去过目,万一有不妥,他也好提出意见并监督整改。
吴窥江大清早的精神抖擞,仗着交警没上班,躲开限速摄像,一路加速超车,好像副驾驶又坐了位怀孕媳妇。等到了酒吧区,摄像头多起来才消停,可已飙出了兴奋劲。
上午是酒吧区的黑夜,野猫野狗各圈地盘,扒着垃圾桶占山为王。日日夜夜酒精熏陶,它们醉醺醺胆儿肥,一致对外,扒拉吴窥江裤脚,宛如攀登珠穆朗玛峰。
吴窥江多狠心啊,又不是没踹过小可爱,刚走两步想起吴佩汉年前留了猫粮在后备箱,嘱咐他记得喂停车场的流浪猫。
打开后备箱,十二磅的猫粮袋,能把他裤腿上的猫猫狗狗打包。撕开包装,沿着车屁股到出一条减速带宽的长线。愚蠢小弟的任务可算完成了。
行车惊扰流浪猫狗,哐哐敲门声彻底扰民。
程鹿赶在邻居骂他扰民前,开了卷帘门,把吴窥江拉进来。他的眼睛只能睁开一条细微的缝,开门半天,锁门又是半天:“靠,你消停会成不?”
吴窥江充耳不闻:“这就是你弄的?”
“昨晚一关门,我带人弄了半宿。”程鹿嫌弃他,去吧台找水喝,“你他妈嫌弃就把你那半拉扯了,钱我三倍陪给你,没见过你这么事儿逼的。”
舞台上竖了俩个超大的心,一金一粉,外围一圈同色气球。最上面是银色气球组成的“HAPPY BIRTHDAY”,台上还有一堆彩色独角兽气球。
吴窥江眼都要瞎了:“不是,为什么我家的是粉色?”
“你家不喜欢粉色?不喜欢还老抱个粉色保温杯?”程鹿喝饱了水,打打哈欠,准备上楼补觉,“踩梯子还滑了脚,摔的我的腰唉。正好你来了,去把气球打了,一半氢气飘上去,一半放脚底下留着踩。”
气球也只有粉色和金色,没有谁比吴窥江更了解钟在御有多不喜欢粉色,他纯属心疼花在保温杯上的钱,吴窥江说:“换个色吧,他不一定喜欢,我找人来重新弄。”他用他多年单身的审美衡量一番,得出结论,“就换银色,金银配。”
“小森还不一定喜欢金色呢!”程鹿感觉他骂早了,“现在是担心这个的时候吗!”
吴窥江激动:“难不成还能担心点别的!”
钟在御不高兴了,晚上食言了怎么办?
“你有空就琢磨琢磨晚上能不能把他们接过来再说,临时加戏什么的,我都被放过几回鸽子了。”
忘记这茬了,吴窥江偃旗息鼓,那两个有戏就忘娘,饮水还思源呢!
程鹿没有白担心,今天的进度又又耽搁。
陈卿拍来拍去都不过,没明目张胆说是对手的女演员使袢子,但也差不离。
导演不能将就,为平战火,让他们先歇歇,这场推后,下场赶上。这么一回至少耽误半小时。
下一场林森当背景板,钟在御替他脱外套,仔细检查发型着装,警觉得像把林森当一块即将化的冰。
一上一下两场接替,陈卿大步流星朝外走,黑小伙举着外套跟上。
女演员慢吞吞地穿棉服,狼毛领子衬得双唇火辣辣,和她的小助理低声嬉笑:“他是被玩腻了抛弃了,不赶紧找下家怪谁。”
钟在御一呆,陈卿不是靠他自己?也对,这行不见得都是各凭本事。他抖抖外套,跟上去。他这几天常帮那黑小伙子——岑飞,买东西拎东西,混熟了。
岑飞在门外不敢进去,见钟在御来了,说:“陈卿知道我跟你熟,让我劝你答应。”他哭丧着脸,“还说劝不了就撵我走。公司虽然会给我安排其他人,可才三个月就被撵走,我还是第一遭,以后谁还要我啊。”
钟在御脸也黑了:“你这么说我也不可能答应。”
岑飞抓住他的胳膊:“他有钱,又大方,没事什么手表香水衣服都随便送人的。都说跟他光外赚得多,否则他那脾气,谁肯跟他。”
钟在御遇人不淑,想绝交:“不干,不是说他跟的人不要他了吗?”
陈卿猛地推开门,面露厌恶:“你听谁说的?我跟吴老板几年,圈内人都知道。我以后有的是戏,等着瞧吧。”他倨傲地一扬下巴,“小弟弟,机会都是握在手里的,握在手里还能跑吗?”
钟在御如遭雷击,跌跌撞撞地跑开。
陈卿冷冷地瞅岑飞:“你要是不想干了,现在就可以滚。”
岑飞忙说:“不不不,我不想。”
钟在御跑开不是怕他盛气凌人,而是那个姓氏太触目惊心。他最近敏感极了,吴窥江离他近一点,他就发热,吴窥江碰他一下,他能自燃。
晚了近一小时,在预计之中。
吴窥江开车和程鹿一起来接人,一路程鹿横躺在后驾驶座补觉。不怪吴窥江缺德,打的气球爆炸一半。不炸程鹿也难寐,都暗自忧心,生日趴生日趴,寿星不来如何是好。
程鹿吃了几嘴,可觉得林森对他不冷不热,想更进一步。
吴窥江还没吃到嘴,整日憋火。
钟在御一见吴窥江,想起今天的敏感,简直要发疯。夹紧小屁股,兔子见鹰,羊羔遇狼,直朝林森身后躲。
吴窥江大步上前,把他提溜出来:“躲我几天了?那么不乐意见我?”
“我没躲你。”钟在御又缩脖子,看脚尖,“最近事多,你又不是不知道。”
程鹿明眼瞧着,多少羡慕。
人家小两口光天化日打打闹闹,他家这位冷冷的,想亲近都不成,还得隔着八丈远,几阶台阶下,太监伺候老佛爷似的:“小、小森,咱们走?”
第49章 生日(2)
接寿星一来一回, 又是一小时。这一小时从某种角度而言可谓漫长。主人不在,足够客人褪下人皮, 露出妖魔鬼怪的内里。
门缝里传出的热火朝天的劲儿就是最好的招牌。
路过的俊男靓女, 纷纷想掺和, 酒吧门上悬挂木牌,英文“close”被国产草书的龙飞凤舞折服——只看得见国韵看不见英文翻译。
有一伙人终于忍不住推门, 一位满脸写着“我风韵犹存”的旗袍大妈, 在两位只穿皮裤的男超模的拥簇下,用长在脑门顶上的丹凤眼略微一瞄,最后一撇嘴:“长得不够门票。”
这几人男女均衡, 模样上等, 稍有点美的敢自比网红,略有几分帅的自认士轻松击败小李子。
吴窥江没想到他接人的功夫, 夏还妃竟敢叫脱衣舞男,怒道:“夏姐!”
钟在御哇哦一声,笑得合不拢嘴:“夏姐!我爱你!”他自以为是脱缰野马,就要扑过去,帽兜被眼疾手快的吴窥江拎着, 如纤细的枝头坠着枚摇摇晃晃颗水蜜桃。
“哎呦喂,我能不知道你爱我吗, mua!”夏还妃美死了,冲那几个嚣张的男女一瞪眼,“瞧见没有,哪个有这四个好看, 妆都不会画,白瞎第五大发明化妆术。”
气跑了几人,一个“脱衣舞男”打招呼:“老程,是我们。”
另一个耸肩:“没办法嘛,多才多艺才吃得香。”
程鹿骂了句才反应过来,是他酒吧里两个驻唱,也想跳脚:“我给你开的工资不够高?下班还去卖肉?”
那人连忙澄清:“业余爱好!”
倏地摆出骚气pose,展示大块肌肉。
程鹿一愣,看见林森在拍照,瞬间崩溃。二话不说抢下手机,愤愤删除,戳屏幕戳到手指头疼,死要面子活受罪地说:“回头我去健身俩月,一件都不带穿地拍满相册。”
林森像头狡猾的狐狸,露出獠牙,云淡风轻地拍了拍他的小肚腩:“记得你的话。”
程鹿晚上守酒吧,啤酒小龙虾烧烤炸串吃不腻,年过三十,渐有了啤酒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