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末的影子试图靠近他,可是在离他大概半米的距离就停住了,再也不能寸进。
蒋云就伸出手,试图碰一碰言末。
但是与此同时,言末也跟着往后退。
无法触碰,蒋云只能无奈的微笑,他的念头已经完全沉浸在上辈子,他飘在巴黎街头的时候。
“你好,好久不见,我就是想说一声……再见。”他很轻松的扬起手,朝着影子挥挥。
没想到,他话刚出头,言末的影子就飞快的朝着他扑过来。
那是一个年迈的老人,白发苍苍,手也不再有力,但是蒋云依然一眼就看出来,这个人就是言末,言末老年的时候。
他觉得自己快要离开的时候,还能见到年老的言末,真是一件很幸运的事情。
蒋云笑眯眯的还想挥手,言末却紧紧的抓住他,用一种和苍老的年纪完全不相符的力气:“这一次,我绝对不会再放手了!”
再然后,蒋云就从幻觉中清醒过来,他现在周围还是一片黑暗,台下依然十分热闹,但是却并没有那种被隔离在时空之外的感觉了。
他用力的眨了一下眼睛,然后,就被一个温暖的胸膛紧紧包裹住。
是言末!
蒋云笑起来,全心全意的放松身体,靠在了言末的怀里。
与此同时,蒋云感觉到胸前一热,那是一种温度很高,但是又并不炙疼的感觉,就像是他的灵魂里燃起了一个小火苗,将原来的沉疴和遗憾,统统都烧光了,他的灵魂,也跟着轻盈起来。
正在这时候,舞台上的灯光重新大亮,一切似乎都没有任何变化。
蒋云转过头,对着言末微微笑。
然后,他站在T台上,当着在场成百上千的观众,当着无数媒体的镜头,当着无数镜头后面的观众,抬起头,轻轻的吻住言末。
这一个吻,被许多张照片,永久的记录了下来。
回到酒店,蒋云发现胸口那朵随着他重生出现的荆棘玫瑰,彻彻底底的消失不见了。
“它应该是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使命,”蒋云抚摸着那块光滑看不出丝毫痕迹的皮肤,“从此以后,我再也不会收到上辈子一丁点的影响,之后,就是彻彻底底全新的人生。”
言末低头在那上头吻了一下。
“等回去以后,我要在这上头再纹一个纹身……纹上我的名字,好不好?”言末对蒋云说,“那以后,不管你投胎转世多少回,你总归是属于我的,我的胸口就纹你的名字,这样,就算变成另一个人,我们依然能够一眼就认出对方。”
“好。”蒋云笑着说。
第100章 前世(上)
言末第一次见到蒋云的时候, 觉得这真是一个冒冒失失的小男孩。
他那时候刚被阿历桑德罗那老头临时求助, 去给一场模特展选人。
他哪懂这些,只觉得这些瘦削的模特长得奇形怪状,全程神游只想睡觉, 就当自己是个凑数的。
没想到散场以后, 一个他甚至都没注意到的华国模特突然跳到他面前, 结结巴巴的向言末推荐自己。
这小男孩儿长着一张挺好看的脸, 但是在国外时尚圈, 他过于柔和的五官轮廓显然没有外国男模那么深邃吸引人。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 言末还是忍不住给了他一个机会——虽然后来被老头喷得不清, 骂他以权谋私, 过分照顾来自自己国家的人。
开玩笑,就连公司都是他的, 照顾照顾有什么大不了的?
言末一气, 就干脆直接把这小孩儿接到家里去住, 照顾都照顾得光明正大。
他这番做为,叫老头子都十分惊讶。
圈子里的人都知道,言末此人,虽然是一颗地地道道的摇钱树,但是性子冷清,一般人根本攀不上。
谁想得到,一个十八线的小嫩模,突然就爬上了这颗大树,还在树杈上直接筑了一个窝?
言末倒是觉得坦坦荡荡, 他又不喜欢男人,照顾一下家乡的小朋友,有什么大不了的。
他确实不太喜欢有人闯进自己的生活,刚开始也担心过小孩儿不懂分寸,叫他心烦。
没想到,这小孩实在是太乖了。
言末也有一个弟弟,但那小子就是一个混世魔王,从小心心念念要超过哥哥,每次见到他都是一脸敌意,一点都不好玩。
言末从来没想到,世界上竟然会有这么乖巧可爱又上进的小孩儿。
蒋云的出身并不太好,他几乎没有上过学,一直都是一个人长大,所以对于有学问的人,一直都十分崇拜,而言末偏偏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天才,每回被那双柔软的眼睛盯着,言末就有一种莫名其妙的自豪感涌上心头,这种感觉,是他那个糟心弟弟从来不会给他的。
小孩虽然没什么文化,学习却十分刻苦,人其实也很聪明,蒋云在国内就练过一阵子英文,可惜因为没有适合的环境,口音听上去惨不忍睹,出来以后被人笑了几回。
从那以后,蒋云一有空就窜到街头,和当地人搭讪,从坑坑巴巴的英语练到不太熟练的意大利语,最后,竟然练出了一口地道的英文,意大利语还有法语,叫言末都忍不住对他刮目相看。
做为一个模特,小孩儿也是既有天赋又刻苦努力,他的舞台感,就连挑剔的阿历桑德罗都忍不住赞扬,又遗憾这小孩儿身高太高,要不然反串女模,绝对会特别合适。
蒋云就像他当初说的那样,果然没有叫言末失望。
言末看着小孩儿磕磕绊绊的在时尚圈闯荡,立足,最后拥有一席之地,看着他高兴得意,就连自己也是满心的欣慰。
看着看着,言末突然觉得自己脑子里渐渐多了些不太正直的念头……
他也说不清楚,这些歪念头是什么时候冒出来的,反正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已经根深蒂固拔除不掉了。
他的眼神也慢慢游离,总是忍不住去看蒋云线条优美的脖颈,纤细的手臂,略带一点肉感的指尖,还有姣好的腰身和雪白的长腿,扯都扯不回来。
有一天,蒋云刚洗完澡,本来就柔顺的头发乖乖的贴服在脸颊两侧,衬得他面颊越发柔嫩,穿着一件薄薄的小背心和四角短裤,露出了线条清晰的锁骨线条和笔直的长腿,言末忍不住偷偷瞅了半天,觉得这小孩身上哪一个部位,他都想啃啃看。
偏偏这乖孩子还无知无觉,完全没有抱大腿认干爹的想法,这叫言末这个怪老头非常的失望。
嫩生生的小兔子就这么无辜的在眼前蹦跶着,要不是还有基本的道德感作祟,言末真想一口把他叼回窝里去。
再怎么才能叫这傻兔子乖乖跳进自己的嘴里?言末琢磨着。
他是一个精明的商人,向来最擅长设置陷阱,让猎物自己掉进来。
言末开始努力的散发自身的魅力,用眼神,用若即若离的态度,还有暧昧不明的动作……
偏偏这傻兔子只会呆呆的睁着那双天真无邪的大眼睛,一个劲儿的用崇拜的眼神看自己。
这叫他怎么下得了手哟!
正当言末以为蒋云是一个笔直笔直的小直男的时候,一场成功大秀落幕,那小孩儿突然醉醺醺的冲进了自己的怀里。
“我喜欢你,特别特别喜欢你!”小孩儿陀红着双颊,迷迷糊糊的对着言末笑。
言末搂着这软绵绵的小孩,轻轻在他耳边问:“有多喜欢我?”
“很喜欢很喜欢!”蒋云把双手大大的张开,一直到伸不动了,整个人往后一仰,又被言末搂回去。
“那我想对你做一些不太好的事,你愿不愿意?”言末露出了狼外婆的笑容。
“只要是你,什么都行。”小孩的脸上,是全然的信赖和依恋。
“这可是你说的!”虽然有一丁点的内疚,但管他是直是弯,先叼回窝里再慢慢□□去。
然后,就是一场小孩儿误以为的酒后乱性。
这呆兔子早上醒来的时候,小脸煞白,却不是因为被占了便宜,反而一脸内疚:“对,对不起,都是我喝酒喝多了!我,我会负责的!”
言末看着这软绵绵白嫩嫩的兔子半坐在床上,红着眼睛,可怜兮兮的看着自己,突然心里柔软极了。
他伸出手,环抱住着呆子,凑到他耳边说:“我们都喝醉了,彼此负责好不好?”
小呆子特别用力的点头。
言末自认自己是个特别古怪的人,他天生聪明,不太看得起人,就算是对至亲也冷冷淡淡,也从不觉得其他人可以在自己身边长长久久的待下去。
蒋云从一开始,就是个例外。
他就像是一只拖着窝的呆兔子,先是傻乎乎的把窝安到了独狼的洞穴边上,后来干脆把自己也送进了狼嘴里,偏偏每天还总是傻乐,觉得捡到了天大的便宜。
呆兔子皮滑柔嫩,鲜美芬芳,大灰狼一时间忍不住尝了又尝,停不下嘴来。
有时候,言末都忍不住跟着这呆兔子犯起傻来。
傻兔子乐,他也跟着高兴,傻兔子愁,他也忍不住担心,就连看着傻兔子香喷喷的大口吃饭,他都觉得这天的饭菜格外的香甜。
还真是傻透了。
即便是这样,言末还觉得他们之间就是单纯的床伴关系,毕竟他们可没有像自己的父母那样黏黏糊糊恶心吧啦。
言末喜欢这种干脆利落的关系,这个习惯于用数字和模型丈量世界的人,总忍不住把他和蒋云的关系也用一个数学模型套进去,虽然哪种好像都不太对,即便如此,他也拒绝深想。
他喜欢小孩陪在自己身边,喜欢对方的身体,但是这又能说明什么?
反正言末觉得,什么都说明不了。
在一起好几年,他从来没有想过把蒋云介绍给自己的家人,只是因为觉得毫无必要。
他也并不觉得,他们会在一起太长的时间。
再鲜嫩的□□,也会有厌倦的一天,原本喜欢的陪伴,说不定就变成了烦人的折磨。
言末向来是一个非常理智的人,比起玄妙不可琢磨的感情,他更相信理性和规律。
可是他也没有想到,不知不觉间,时间流逝,他对小孩儿却没有一丝一毫的厌倦。
蒋云身上的少年感渐渐褪去,变成了温润的青年,他也成了一个修身养性的老头子,虽然嘴上不肯承认,也总担心这十年的年龄差,小孩会不会嫌弃他的体力和精力了。
有时候,言末突然觉得他们会这么一生一世下去,虽然没有那么浓烈的感情,倒也不算太坏。
没想到,岁月静好,突然就被一个被买通的管家,还有那糟心弟弟和没什么关系的远方亲戚给破坏了。
言末其实在回到庄园的第二天,就识破了这些人的诡计。
那些装模作样的表现实在太明显,他也根本不相信那个小孩儿会移情别恋。
他看着重新变得冷冷清清的屋子,不由自主就有些生气。
这蠢兔子,怎么被糊弄了两句,就拖着窝又跑了呢?
言末解雇了管家,狠狠的教训了一通弟弟,但是紧接着,他却做了一个叫自己后悔一生的决定。
他当时突然觉得,两个人暂时分开一下也不错。
他需要理清楚自己的想法,小孩儿也要好好想想,愿不愿意被大灰狼锁在狼窝里,乖乖的呆一辈子。
他们两人之间,究竟是真正的爱情,还是单纯的习惯?言末觉得,自己必须先弄清楚自己真正的心意。
虽然弄清楚以后要怎么办,他还没有想好。
事实上,才分开不到一周,言末就知道,自己以前错得离谱。
他误以为的习惯,对两个人关系的冰冷定义,全都被冷清的被窝,索然无味的饭菜,还有身边永远空荡的失落,击了个粉碎。
他早就深深的爱上了那只主动送上门来的呆兔子,只不过一直没有察觉。
言末向来是一个果断的行动派,一想明白,他就做出了一个重大的决定。
他要彻底的,把蒋云纳入自己的人生。
不再是表面亲密,实际疏远的床伴,而是从方方面面来说,都能紧密联合在一起的伴侣。
不过首先,他需要挽回这个倔强的小家伙。
言末其实一直都在默默的关注着这小孩儿,看他倔强的藏起眼泪,特别野心勃勃的想要在设计界再闯出一番名头。
言末对小孩儿一边伤心,一边又格外生机勃勃的模样,又是好笑,又是心疼。
对蒋云,言末感到很歉疚,却并不担心。
他知道,自己的傻兔子虽然表面上骄傲得像是勇猛的骑士,内里却柔软得像是刚出炉的棉花糖,只要自己诚心诚意的道歉,总能把他重新追回来。
他听说蒋云最近在巴黎工作,便也跟来了巴黎,开始谋划着怎么求复合。
他开始策划一场美妙的偶遇。
秋天是巴黎最美的季节,梧桐树全染成了金黄色,还在街道上铺了厚厚的一层树叶,言末计划着一场浪漫的偶遇,在明朗飘着几朵白云的晴空之下,在金黄色的大街上,他对面和蒋云相遇,微微笑一下,然后小孩儿肯定会倔强的转开头,又回过头看他一眼,大约会想着,至少要对自己说一声再见?
言末当然不会让这句话说出口,自己会紧紧的抱住蒋云,小兔子肯定会挣扎几下,但是他从来都不忍心伤到自己。
然后,言末会拉着他坐在塞纳河边,诚心诚意的向蒋云解释,道歉,小孩儿刚开始肯定不会太乐意,但他从来就是一个温柔又讲理的孩子,更何况,言末有信心,他依然还深深的爱着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