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隐》作者:佛爬墙爱爬墙
文案:
原创小说 - BL - 长篇 - 完结
第一人称 - 现代 - 虐文
所有人都可以不爱我,唯独你不行。
#南景市惊现碎尸,变态杀人魔引起社会极大恐慌#
九江大桥下发现了一个装有男性尸体碎块的裹尸袋。经赶到现场的法医确认,逝者死亡时间于一周前。尸体已高度腐烂,身体部分可以实行拼接,但少了关键的心脏与头颅。通过基因比对,警方确认了死者的身份,并在一系列的排查之后将凶手锁定为死者的青梅竹马谯疏。
阴郁美人律师攻谯疏×矢志不渝医生受程璟
双视角第一人称。
阅读提示:
1.书名有象征义。该隐是《圣经》中亚当的长子,后因杀害自己的弟弟亚伯而获罪流放。
2.本文几乎全篇皆是变态的撕裂哲学,是攻的回忆与幻想。攻以为自己杀死了受,精神开始失常,慢慢发展为严重的精神疾病,当然最后会好的,结局HE(但也许不是你们想的那种HE)
3.程璟没有死。
4.第一人称第一人称第一人称。
楔子
跳下来的时候许久未开过的蓝色百叶窗吹进了些风,掀起了室内画架上的白纱
“砰”的一声,我从背后二楼的房间跳到了一楼。
跳下来的时候许久未开过的蓝色百叶窗吹进了些风,掀起了室内画架上的白纱,露出画纸的一角来。
不算很高,也就四五米的样子,所以我跳下来的时候并没有受伤。
只是,我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光脚。逃出来的时候太匆忙了,没来得及穿上我的棉拖鞋。但也有好的地方,起码我换下了我的天蓝色睡衣,免除了被路人当成疯子的危险——虽然我也的的确确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这是个静养的好地方,落地后我最后一次回头看了一眼这栋白色的建筑。一如它的颜色所象征的那样,在我心里,它无疑是神圣的,因为它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承载了我一些不可告人的愿望。
但,这毕竟不是我想要的家。
我搓了搓手,拍掉了手心里沾上的沙土,掏出兜里的手机预约了一辆出租车,并且在备注上写了一句话:
“不爱说话,开双闪等我。不要主动跟我聊天,否则差评。”
我每回坐出租车,都很烦司机们没话找话的属性,我不愿跟他们天南地北地聊天,只想拉下帽子把自己盖住,摒弃外界的所有关注。 所以每回付款下车,司机跟我说记得打五星好评的时候,我总是只打两颗星。
这个专门用来吓唬爱跟乘客搭讪的司机的方式还是那个每天早上八点钟准时拿着呈药的托盘进门硬逼着我吃掉那五十六颗药丸的人告诉我的。
总之,我就是这样一个不通情理很没素质的人。
站在路边的时候,我有点后悔自己没穿鞋就出来了,甚至还产生了“要不还是回去吧”的可怕念头。因为如今正值隆冬时节,天寒地冻,天气冷得吓人,我光着脚踩在水泥路上,脚底下还咯着些刺脚的沙子,心里觉得难受得很。
冰雪林中著此身,不同桃李混芳尘。忽如一夜清香发,散作乾坤万里香。
这是元代诗人王冕的一首咏梅诗。
梅花最高洁的,最傲岸的,总是喜欢在这一年中最为寒冷的时节里粲然开放。
洁白花朵上的幽幽冷香顺着烈风飘进我的鼻子里,我像在沙漠中渴了许久后终于见到了绿洲一样贪婪地呼吸着这一难得的冷香。
路上只有一个路灯在亮着,闪着微弱的光。最近这几天太阳都没怎么出来,估计是这太阳能平板路灯里储存的电力不够了。
这地方僻静,偏远,很少有车来,所以即便预约到了车,车也不会那么快赶过来。
已经十分钟过去了,车还没有来,说实话,我有些急了。因为如果再晚一点儿的话,我一定会被人抓回去。
或者,再晚一点,我盯着自己冻得青紫的脚丫子想,我也许就会自己回到二楼去了。
虽然药很难吃,尤其是那瓶产自欧洲的进口药,但我捂着鼻子塞进嘴里然后再咕咚咕咚地往嘴里灌水的话也是可以勉强喝下去的。
但我不愿睡在那二楼的冷冰冰的房间里,瞪着没有睡意的双眼看着满墙的惨白,桌上的花瓶里就连一朵鲜花都没有,瓶底的水甚至因为放置的时间过久而出现了一些腐臭的味道。每天除了吃药睡觉之外就没别的事干了,也没有畅快的自由,只有中午吃完饭后的半个小时才被允许出来放一会儿风。尽管只有短短的半个小时,但那便是我们很多人的难得时光了。
正当我想要躲到左前方开盖的垃圾车的后面静静等待车牌尾号为1065的出租车过来时,我终于听到了右边传来了清晰的鸣笛声,晕黄的光亮闪过了我的眼睛,接着我看到了驾驶座上的司机探出头来,左手的食指和拇指中间还夹着一根红塔山牌子的烟,市价也就二十多块钱一包,不算贵。为什么我会知道他抽的是这个牌子的烟呢?因为一会儿上车后我在垃圾桶里看到了被丢弃的包装纸。
他扯着烟嗓冲我大声地喊:“兄弟,那个不爱说话的是你不?”
一股浓浓的陕西腔扑面而来。
这让我想到了我的大学时代,那时我们班上有一个陕西的男同学,他以他们那片黄土高原上的醇厚口音成功带跑了我们班的很多说得一口流利的一级甲等普通话的同学。
北方的口音,总是很容易影响人的。这也是它们的独特魅力。
我听到三楼传来了打开窗户的声音,顿时察觉我的计划可能会被发现,于是趁那人探出头来时我来不及应那位尊敬的司机师傅就急也似地钻进了车里,坐稳后拿着手机拍了拍他的座位,喊道:“去郁顿庄园。快!”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我楼上的这位邻居可不是什么好对付的角色,上周刚被家里人送进来的,蜈蚣一样的八厘米伤疤斜斜地横亘在麻子脸上,一看就不好惹。若是被他发现我出逃了,一定会毫不留情地通过大声喊叫的方式来让住在一楼的保安来把我扭送回去的。
那为了赶时髦而梳着朋克头的司机转过头来,诧异地看了我一眼,嘴微微张开,看起来很想要说什么的样子,但话到嘴边可能是想到我的备注消息了,又硬生生地咽回了他的啤酒肚里。
“开车吧。”我对他说。
我当然不会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郁顿庄园已经是一所废弃的庄园了,很多年,至少在这两年的时间,都没有人去过那里。现在那里杂草疯长,有些已经长到了两米高,见证了过去和现在的许多人和事。
这荒凉的环境吓跑了许多想要将它买下的人,却成功地吸引了不少的流浪猫流浪狗以及四处为家的鸟儿。
据说,我去年看本地新闻的时候看到的,也不知道是真是假。有个当医生的男人斥巨资买下了它作为私人的财产。我还记得当时有人采访他的时候他说:“这本来就是我的家。我和我哥的家。”
一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口气。
胡说。我一边吞下难吃到爆炸的清蒸胡萝卜一边想:那明明是我的家!是我和程璟的家!
颠簸了好一阵儿,车终于停下了。
说真的,再不到的话我就要吐了,这弯弯曲曲的路绕得我的胃很不舒服——虽然车上的空调很舒服,吹得人暖呼呼的。
我给了那司机两百元的现金,打开车门,迎面而来的是一股冷风,这让我心里好不容易积攒的暖意又给这凛风吹得无影无踪。
司机师傅用眼睛数好了钱,直接塞进了钱包的大夹层里,那里有很多张像我给他的那样的印有主席头像的红太阳。之后他发动车子离开了,车尾还冒着浓如墨的污染大气的黑烟。
脚踩在结实的地面时,我觉得心都在瑟缩、身子在发抖,细长的脖子恨不得缩回胸腔去才好。
冷,太冷了。
说不上到底是身体冷一些,还是心里冷一些。
我在那锈迹斑斑的门口站了好一阵,看着那红底黑字的匾额,看着上面那不知道出自哪位不知名书法家的龙飞凤舞的四个字——郁顿庄园。奇怪,我抬起被冻得僵硬的手摸了摸自己的心脏,这里竟然一点感觉也没有。
我好像在期待着什么,可是又好像我期待的事情永远都不会出现。
这实在匪夷所思。
难道真如他们所说的那样,我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是个没治的人?
不,不是,绝对不是。
我允许自己称呼自己为疯子,但我实在不能忍受有人在背后对我指指点点说我是个疯子。
长夜寂静。
闪闪的星星带来微弱的光亮。
弯月斜斜地挂在遥远的天边。
真好,即使它是地球目前发现的唯一的一颗最为合适的卫星,在人们看起来很孤独,但它的周围也围着好多好多的小星星呢。真好啊。不像我,即使有很多跟我情况差不多的人,我也还是难以找到志同道合的人,所以到现在我依然是孤零零的一个人,那么孤独。每每想到这一点,我都会在被窝里偷偷地哭泣。第二天起来,枕头全被咸咸的泪水给打湿了,我甚至有一个大胆且不切实际的猜测:如果拿我的枕头去太阳底下晒着,会不会析出一层白色的氯化钠结晶?
寒风贴面吹过,思绪已止。
我扒拉开那些即使在寒冬腊月也依旧长势正好的乱草,拉开了铁门上的门环,装腔作势地扣了一下门,听到里面并没有应答的声响之后便抬起快要冻僵的腿走了进去。
月光下,入眼的便是那一眼断臂的维纳斯喷泉。
时光荏苒,几许光阴过去了,它依旧在汩汩喷水,就像是奔流不息的滔滔黄河。
它的周围,本该被打理得很好,现在却布满了绿绿的滑滑的湿哒哒的青苔。
连拱那儿挂着的鸟笼的门已经被打开,碗里的饲料全部被吃掉了,笼口还有几坨干了的鸟屎。
那里本该饲养着一只会说话的虎皮鹦鹉的。毛皮油滑光亮,十分乖巧。
我曾经教会了它几句专门用来骂程璟的话,天有不测风云,后来被我妈知道了之后十分严厉地训斥了几句,还罚我抄了一整本的三字经。
“人之初,性本善......”
彼时在闷热的不被允许开空调的书房里摇头晃脑地背诵三字经的日子还历历在目。
极目可见的鹅卵石路面上到处散落着各种树木的落叶。架着秋千的槐树上的、已经光秃秃的银杏树上的......风一吹来,夹着些许泥沙,地上的枯叶被卷得往半空飞舞,复又落下。
实在是。
满目苍凉。
我真不敢相信这就是我的家。
一楼是会客厅,曾经金碧辉煌如今满目疮痍。抬眼,二楼是专门备给来访客人的房间;再往上,三楼是我和程璟的房间;四楼是母亲的房间;五楼是佣人的房间。
我记得我的窗前有一个好看的青色风铃,蓝色的羽毛懒懒垂下,风一来就会叮当作响,声音清脆好听,如鸣佩环,也宛如山间的百灵鸟啼鸣。现在看去,不仅风铃不见了,窗户也坏了,窗框险险就要掉落的样子。
我就站在这栋建筑面前,感觉天地间只剩下了我一个人。
脑子里凌乱地划过了许多场景,但零零散散,我什么都没能抓住。
我突然听到了嘎吱的推门声。
在我背后,刚关起的大门又被人从外面打开了。
一个穿着白大褂的年轻男人气喘吁吁地往我这边赶,左手一串叮当作响的风铃,右手提着一个豪华的大鸟笼,里面的鹦鹉反反复复地在说着一句话:
“程璟是宇宙无敌大笨蛋!”
“程璟是宇宙无敌大笨蛋!”
第三遍还没有说完,那人没有出声阻止,我就先不高兴了,嘟嘟囔囔地回骂着:“闭嘴!”
令我惊异的是,它居然真的听我的话,果然乖乖地卷起了舌头,闭上了嘴,但是一脸的傲娇模样还是泄露了它的不高兴心绪。
白大褂给我披了件厚厚的羽绒服,还细心地为我拉上了拉链,毛茸茸的帽子顿时就为我隔绝了外面的盖世冷气。他半跪着在我面前蹲下来,弯着腰弓着背,把从袋子里拿出来的男士棉拖鞋细心地给我穿上。
我注意到,他的目光在我左腿的义肢上停留了几十秒的时间。
车祸已经过去好久了,我已经感觉不到痛了,义肢也适应得很好,好到有时候我甚至忘了左腿安的是假肢,毕竟我跑跳的时候是多么的轻盈并且毫不费力。
“走吧,我们回家。我以后再不逼你吃胡萝卜了好不好?”他站起来,牵着我的手跟我说。
我的脊背一下子僵住了。
我登时愣在了原地。
第1章
我的心脏,就是这场华丽葬礼中最好的祭品。
清晨六点三十分,当挂在客厅的大摆钟的沉稳钟声在整座房子里回荡的时候,我便带着折磨我多年的头疼从日复一日的噩梦中惊醒过来,被空调一吹,脑门一阵凉意,一摸,手背上全是冷汗。
借着窗外熹微的透过窗帘钻进来的阳光,我看到了自己苍白得没有一丝血色的手,这让我突然想到了梦中最后的场景是什么。
是一双手。
这两只手均缠着渗血的纱布。
随着时间的推移血越来越多,越来越多,像雨季时奔腾不息自山顶冲下的喧腾瀑布一样从血管中汩汩冒出,多得让我感到恐慌。随后我仿佛看到那股瀑布变成了一只神话故事中的邪灵,九头身,四只眼。它看到不知所措的我之后就立刻飞奔过来紧紧掐住了我的脖子,好像想要将全身的力气用完一样。
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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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人称 - 现代 - 虐文
所有人都可以不爱我,唯独你不行。
#南景市惊现碎尸,变态杀人魔引起社会极大恐慌#
九江大桥下发现了一个装有男性尸体碎块的裹尸袋。经赶到现场的法医确认,逝者死亡时间于一周前。尸体已高度腐烂,身体部分可以实行拼接,但少了关键的心脏与头颅。通过基因比对,警方确认了死者的身份,并在一系列的排查之后将凶手锁定为死者的青梅竹马谯疏。
阴郁美人律师攻谯疏×矢志不渝医生受程璟
双视角第一人称。
阅读提示:
1.书名有象征义。该隐是《圣经》中亚当的长子,后因杀害自己的弟弟亚伯而获罪流放。
2.本文几乎全篇皆是变态的撕裂哲学,是攻的回忆与幻想。攻以为自己杀死了受,精神开始失常,慢慢发展为严重的精神疾病,当然最后会好的,结局HE(但也许不是你们想的那种HE)
3.程璟没有死。
4.第一人称第一人称第一人称。
楔子
跳下来的时候许久未开过的蓝色百叶窗吹进了些风,掀起了室内画架上的白纱
“砰”的一声,我从背后二楼的房间跳到了一楼。
跳下来的时候许久未开过的蓝色百叶窗吹进了些风,掀起了室内画架上的白纱,露出画纸的一角来。
不算很高,也就四五米的样子,所以我跳下来的时候并没有受伤。
只是,我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光脚。逃出来的时候太匆忙了,没来得及穿上我的棉拖鞋。但也有好的地方,起码我换下了我的天蓝色睡衣,免除了被路人当成疯子的危险——虽然我也的的确确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这是个静养的好地方,落地后我最后一次回头看了一眼这栋白色的建筑。一如它的颜色所象征的那样,在我心里,它无疑是神圣的,因为它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承载了我一些不可告人的愿望。
但,这毕竟不是我想要的家。
我搓了搓手,拍掉了手心里沾上的沙土,掏出兜里的手机预约了一辆出租车,并且在备注上写了一句话:
“不爱说话,开双闪等我。不要主动跟我聊天,否则差评。”
我每回坐出租车,都很烦司机们没话找话的属性,我不愿跟他们天南地北地聊天,只想拉下帽子把自己盖住,摒弃外界的所有关注。 所以每回付款下车,司机跟我说记得打五星好评的时候,我总是只打两颗星。
这个专门用来吓唬爱跟乘客搭讪的司机的方式还是那个每天早上八点钟准时拿着呈药的托盘进门硬逼着我吃掉那五十六颗药丸的人告诉我的。
总之,我就是这样一个不通情理很没素质的人。
站在路边的时候,我有点后悔自己没穿鞋就出来了,甚至还产生了“要不还是回去吧”的可怕念头。因为如今正值隆冬时节,天寒地冻,天气冷得吓人,我光着脚踩在水泥路上,脚底下还咯着些刺脚的沙子,心里觉得难受得很。
冰雪林中著此身,不同桃李混芳尘。忽如一夜清香发,散作乾坤万里香。
这是元代诗人王冕的一首咏梅诗。
梅花最高洁的,最傲岸的,总是喜欢在这一年中最为寒冷的时节里粲然开放。
洁白花朵上的幽幽冷香顺着烈风飘进我的鼻子里,我像在沙漠中渴了许久后终于见到了绿洲一样贪婪地呼吸着这一难得的冷香。
路上只有一个路灯在亮着,闪着微弱的光。最近这几天太阳都没怎么出来,估计是这太阳能平板路灯里储存的电力不够了。
这地方僻静,偏远,很少有车来,所以即便预约到了车,车也不会那么快赶过来。
已经十分钟过去了,车还没有来,说实话,我有些急了。因为如果再晚一点儿的话,我一定会被人抓回去。
或者,再晚一点,我盯着自己冻得青紫的脚丫子想,我也许就会自己回到二楼去了。
虽然药很难吃,尤其是那瓶产自欧洲的进口药,但我捂着鼻子塞进嘴里然后再咕咚咕咚地往嘴里灌水的话也是可以勉强喝下去的。
但我不愿睡在那二楼的冷冰冰的房间里,瞪着没有睡意的双眼看着满墙的惨白,桌上的花瓶里就连一朵鲜花都没有,瓶底的水甚至因为放置的时间过久而出现了一些腐臭的味道。每天除了吃药睡觉之外就没别的事干了,也没有畅快的自由,只有中午吃完饭后的半个小时才被允许出来放一会儿风。尽管只有短短的半个小时,但那便是我们很多人的难得时光了。
正当我想要躲到左前方开盖的垃圾车的后面静静等待车牌尾号为1065的出租车过来时,我终于听到了右边传来了清晰的鸣笛声,晕黄的光亮闪过了我的眼睛,接着我看到了驾驶座上的司机探出头来,左手的食指和拇指中间还夹着一根红塔山牌子的烟,市价也就二十多块钱一包,不算贵。为什么我会知道他抽的是这个牌子的烟呢?因为一会儿上车后我在垃圾桶里看到了被丢弃的包装纸。
他扯着烟嗓冲我大声地喊:“兄弟,那个不爱说话的是你不?”
一股浓浓的陕西腔扑面而来。
这让我想到了我的大学时代,那时我们班上有一个陕西的男同学,他以他们那片黄土高原上的醇厚口音成功带跑了我们班的很多说得一口流利的一级甲等普通话的同学。
北方的口音,总是很容易影响人的。这也是它们的独特魅力。
我听到三楼传来了打开窗户的声音,顿时察觉我的计划可能会被发现,于是趁那人探出头来时我来不及应那位尊敬的司机师傅就急也似地钻进了车里,坐稳后拿着手机拍了拍他的座位,喊道:“去郁顿庄园。快!”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我楼上的这位邻居可不是什么好对付的角色,上周刚被家里人送进来的,蜈蚣一样的八厘米伤疤斜斜地横亘在麻子脸上,一看就不好惹。若是被他发现我出逃了,一定会毫不留情地通过大声喊叫的方式来让住在一楼的保安来把我扭送回去的。
那为了赶时髦而梳着朋克头的司机转过头来,诧异地看了我一眼,嘴微微张开,看起来很想要说什么的样子,但话到嘴边可能是想到我的备注消息了,又硬生生地咽回了他的啤酒肚里。
“开车吧。”我对他说。
我当然不会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郁顿庄园已经是一所废弃的庄园了,很多年,至少在这两年的时间,都没有人去过那里。现在那里杂草疯长,有些已经长到了两米高,见证了过去和现在的许多人和事。
这荒凉的环境吓跑了许多想要将它买下的人,却成功地吸引了不少的流浪猫流浪狗以及四处为家的鸟儿。
据说,我去年看本地新闻的时候看到的,也不知道是真是假。有个当医生的男人斥巨资买下了它作为私人的财产。我还记得当时有人采访他的时候他说:“这本来就是我的家。我和我哥的家。”
一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口气。
胡说。我一边吞下难吃到爆炸的清蒸胡萝卜一边想:那明明是我的家!是我和程璟的家!
颠簸了好一阵儿,车终于停下了。
说真的,再不到的话我就要吐了,这弯弯曲曲的路绕得我的胃很不舒服——虽然车上的空调很舒服,吹得人暖呼呼的。
我给了那司机两百元的现金,打开车门,迎面而来的是一股冷风,这让我心里好不容易积攒的暖意又给这凛风吹得无影无踪。
司机师傅用眼睛数好了钱,直接塞进了钱包的大夹层里,那里有很多张像我给他的那样的印有主席头像的红太阳。之后他发动车子离开了,车尾还冒着浓如墨的污染大气的黑烟。
脚踩在结实的地面时,我觉得心都在瑟缩、身子在发抖,细长的脖子恨不得缩回胸腔去才好。
冷,太冷了。
说不上到底是身体冷一些,还是心里冷一些。
我在那锈迹斑斑的门口站了好一阵,看着那红底黑字的匾额,看着上面那不知道出自哪位不知名书法家的龙飞凤舞的四个字——郁顿庄园。奇怪,我抬起被冻得僵硬的手摸了摸自己的心脏,这里竟然一点感觉也没有。
我好像在期待着什么,可是又好像我期待的事情永远都不会出现。
这实在匪夷所思。
难道真如他们所说的那样,我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是个没治的人?
不,不是,绝对不是。
我允许自己称呼自己为疯子,但我实在不能忍受有人在背后对我指指点点说我是个疯子。
长夜寂静。
闪闪的星星带来微弱的光亮。
弯月斜斜地挂在遥远的天边。
真好,即使它是地球目前发现的唯一的一颗最为合适的卫星,在人们看起来很孤独,但它的周围也围着好多好多的小星星呢。真好啊。不像我,即使有很多跟我情况差不多的人,我也还是难以找到志同道合的人,所以到现在我依然是孤零零的一个人,那么孤独。每每想到这一点,我都会在被窝里偷偷地哭泣。第二天起来,枕头全被咸咸的泪水给打湿了,我甚至有一个大胆且不切实际的猜测:如果拿我的枕头去太阳底下晒着,会不会析出一层白色的氯化钠结晶?
寒风贴面吹过,思绪已止。
我扒拉开那些即使在寒冬腊月也依旧长势正好的乱草,拉开了铁门上的门环,装腔作势地扣了一下门,听到里面并没有应答的声响之后便抬起快要冻僵的腿走了进去。
月光下,入眼的便是那一眼断臂的维纳斯喷泉。
时光荏苒,几许光阴过去了,它依旧在汩汩喷水,就像是奔流不息的滔滔黄河。
它的周围,本该被打理得很好,现在却布满了绿绿的滑滑的湿哒哒的青苔。
连拱那儿挂着的鸟笼的门已经被打开,碗里的饲料全部被吃掉了,笼口还有几坨干了的鸟屎。
那里本该饲养着一只会说话的虎皮鹦鹉的。毛皮油滑光亮,十分乖巧。
我曾经教会了它几句专门用来骂程璟的话,天有不测风云,后来被我妈知道了之后十分严厉地训斥了几句,还罚我抄了一整本的三字经。
“人之初,性本善......”
彼时在闷热的不被允许开空调的书房里摇头晃脑地背诵三字经的日子还历历在目。
极目可见的鹅卵石路面上到处散落着各种树木的落叶。架着秋千的槐树上的、已经光秃秃的银杏树上的......风一吹来,夹着些许泥沙,地上的枯叶被卷得往半空飞舞,复又落下。
实在是。
满目苍凉。
我真不敢相信这就是我的家。
一楼是会客厅,曾经金碧辉煌如今满目疮痍。抬眼,二楼是专门备给来访客人的房间;再往上,三楼是我和程璟的房间;四楼是母亲的房间;五楼是佣人的房间。
我记得我的窗前有一个好看的青色风铃,蓝色的羽毛懒懒垂下,风一来就会叮当作响,声音清脆好听,如鸣佩环,也宛如山间的百灵鸟啼鸣。现在看去,不仅风铃不见了,窗户也坏了,窗框险险就要掉落的样子。
我就站在这栋建筑面前,感觉天地间只剩下了我一个人。
脑子里凌乱地划过了许多场景,但零零散散,我什么都没能抓住。
我突然听到了嘎吱的推门声。
在我背后,刚关起的大门又被人从外面打开了。
一个穿着白大褂的年轻男人气喘吁吁地往我这边赶,左手一串叮当作响的风铃,右手提着一个豪华的大鸟笼,里面的鹦鹉反反复复地在说着一句话:
“程璟是宇宙无敌大笨蛋!”
“程璟是宇宙无敌大笨蛋!”
第三遍还没有说完,那人没有出声阻止,我就先不高兴了,嘟嘟囔囔地回骂着:“闭嘴!”
令我惊异的是,它居然真的听我的话,果然乖乖地卷起了舌头,闭上了嘴,但是一脸的傲娇模样还是泄露了它的不高兴心绪。
白大褂给我披了件厚厚的羽绒服,还细心地为我拉上了拉链,毛茸茸的帽子顿时就为我隔绝了外面的盖世冷气。他半跪着在我面前蹲下来,弯着腰弓着背,把从袋子里拿出来的男士棉拖鞋细心地给我穿上。
我注意到,他的目光在我左腿的义肢上停留了几十秒的时间。
车祸已经过去好久了,我已经感觉不到痛了,义肢也适应得很好,好到有时候我甚至忘了左腿安的是假肢,毕竟我跑跳的时候是多么的轻盈并且毫不费力。
“走吧,我们回家。我以后再不逼你吃胡萝卜了好不好?”他站起来,牵着我的手跟我说。
我的脊背一下子僵住了。
我登时愣在了原地。
第1章
我的心脏,就是这场华丽葬礼中最好的祭品。
清晨六点三十分,当挂在客厅的大摆钟的沉稳钟声在整座房子里回荡的时候,我便带着折磨我多年的头疼从日复一日的噩梦中惊醒过来,被空调一吹,脑门一阵凉意,一摸,手背上全是冷汗。
借着窗外熹微的透过窗帘钻进来的阳光,我看到了自己苍白得没有一丝血色的手,这让我突然想到了梦中最后的场景是什么。
是一双手。
这两只手均缠着渗血的纱布。
随着时间的推移血越来越多,越来越多,像雨季时奔腾不息自山顶冲下的喧腾瀑布一样从血管中汩汩冒出,多得让我感到恐慌。随后我仿佛看到那股瀑布变成了一只神话故事中的邪灵,九头身,四只眼。它看到不知所措的我之后就立刻飞奔过来紧紧掐住了我的脖子,好像想要将全身的力气用完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