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隐[现代耽美]——BY:佛爬墙爱爬墙

作者:佛爬墙爱爬墙  录入:08-10

  此时三月份,正值春茶采摘之际。
  民国一十八年初,茶园立。民国政府委员张天立泼墨挥毫,特此纪念。
  天香茶园门口立着块石碑,上面写着这座茶园悠久的历史。
  自从我四岁开始,每年的春天我都会来这里看看。
  小时候不懂事,长大了些才懂得那石碑上的那句话是个什么意思。
  “一头耕牛半顷田,收也凭天,荒也凭天。”
  这其中蕴含着多么朴素的真理啊。
  人世间,混混沌沌,一年又是一年,何必为了名利争个头破血流,喜也是一天,忧也是一天,何不快快乐乐地过完这一天?
  这些道理,只有在茶园里方能理解得更为透彻,出了这百亩茶园,重新卷入世间的纷纷扰扰中,被功利心缠得再脱不开身时,这些悟过的道理便又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茶性易染。这话不当如此解,但放在此处竟也颇为合适。
  “你可以先回去,我在这里看一会儿。”我跟程璟说。毕竟这只是我想来的地方。但私心里,我仍希望程璟不要走的,因为我太冷了。
  “哥哥,我也想陪你看看!”
  我步伐一凛,一句“我不需要人陪”的拒绝话语在看到他脸上的期待神色时就硬生生地给咽回了肚子里。
  “随你的便吧。”我仿佛被戳破了心事,气急败坏地走进茶园里。
  妈妈送的戒指在我的浅系口袋里摇摇晃晃——这银色素系戒指本该在我的右手中指处好好地戴着,但在今天早上起床时我却发现手指细了许多,导致这个跟了我半年的戒指戴不上去了,只好无奈取下,放进口袋里。
  一股茶香扑面而来。
  这并不是私人的茶园,只而是一个开放的景区,但因位置偏僻平时鲜少有人前来罢了。住在附近的茶娘每到这个时节,就会背着茶篓上山来采茶叶回去自制,或卖或送人或自留。
  这儿的茶树应有尽有,但以绿茶为主。原产自浙杭的眉茶更是个中一绝,亭亭如盖,芬芳满山。
  程璟在一棵高大的茶树面前停下了,站定了,踮起脚来扯下一瓣茶叶放在鼻前轻嗅。
  “哥哥?这是什么树呀?好香!”
  “茶树,一种长茶叶的树。”我头一回如此耐心地为他解答。但我觉得,他可能连茶是什么都不知道。
  不过我估计错了。
  “茶吗?小时候我见我外公喝过!绿色的!但我外公喝完之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了......”他突然难过起来,像是不明白外公为什么喝完一盏茶之后就消失了。
  我看着陈伯,陈伯也有些无奈地看着我。
  看来,有些事情是我们这些大人眼中的小孩子不应该知道的。
  “今晚请你喝茶,喝不喝?”我没有安慰他,反而用了另外一种方式来转移他的注意力。
  “哥哥,真的吗?”
  “假的。”我撇开他,独自一人往前走。
  “哥哥骗人!”他在后面喊,又屁颠屁颠地追上来。
  我扯了扯嘴角,有点想笑,但又不记得微笑的步骤应该是怎么样的了,于是只好又把嘴巴闭上了。
  不远处有一棵十多米高的,须得三人合抱的茶树,茶树下有一个圆形石桌,桌上用枯枝败叶摆出了一盘五子棋的样式。
  咦?这棋盘,去年还不见有呢。
  我往前凑,看了好一会儿,得出的结论是——这是一盘死棋。
  黑白二子两败俱伤,不会分出个胜负来。
  风来,夜起,园间薄雾渐升。
  我明白,该是回家的时候了。
  茶花女们采满了一竹篓的茶叶,纷纷用本地方言唱着我听不出来调子的山歌下山去了,神情悠然自得,又是一派神丽之景。
  “汪!”
  突然间一声狗吠,我的心思从那仙境里又回到了这俗世中。
  一只全身都是白色的狗从茶丛中蹿了出来。
  神出鬼没的,吓我一跳。
  它就蹲在那圆桌下,像一只茶园的守护神,朝着我们三个人轻声叫着,叫声凄惨,神情间也满是哀伤。
  这来历不明的小狗多半不干净,说不定还有隐藏在骨子里的凶狠。
  但程璟却不怕它,他走过去,一步一步地靠近那只戒备森严的狗狗,开口了:“小狗狗,你是不是饿了呀?”
  太脏了。
  就在程璟正准备摸它的时候我冷冰冰地跟他说:“你要是敢碰它,今晚就不准跟我睡。”
  程璟的手讪讪地停在半空中,然后收回了袖子里。
  那只狗不知道是不是听懂了程璟说的话,居然张开大口,伸出舔过尖利獠牙的长舌,头垂了下来,这动作好似点头一般。
  程璟跑回车上,从放在后座的书包里拿出了一根牛肉味的火腿肠,掰开了两半喂给它,因为我之前的警告而离得很远。
  “哗啦啦——哗啦啦——”
  下雨了。
  我没有管那一人一狗,兀自回了车里坐下,并让一同回到车里的陈伯把车窗摇上,不要让雨水飘进来。
  雨势渐大。
  程璟双手撑起,护住头顶,跑了过来,随手带上了车门。陈伯发动车子向前驶去,这个茶园距离郁顿庄园不过半里地,近得很。
  就在车子行驶的时候,后面又传来了一声清脆的狗吠。
  吃了东西,小狗也有力气学疯狗狂吠了。
  “哥哥,小狗狗一直跟在车后面,它在跟着我们回家!”程璟回过头,扒拉着椅背激动地大叫。
  “哦。”我应了一声,也和程璟一样回头看了一眼那道在雨中奔跑的身影。雨下得极大,地上的水坑里积了些水,它的脚踩在泥水里,脚上顿时沾满了泥水的痕迹。全身上下的皮毛也都被淋湿了。
  即便如此,它依旧跟在行驶如常的车子后面,锲而不舍地吠叫着。
  可是,那关我什么事呢?这么多的流浪狗,难道我见一只就要养一只?以前和妈妈出行的时候,妈妈都是直接让身边的保镖踢开狗狗的。“关我什么事呢”这话也是从妈妈那里学来的。
  我小小年纪就因此学会了冷漠如刀。
  程璟默不作声却又恋恋不舍地回过头来,手指揪着膝盖上的裤子,那块厚实的布料都要被抠烂了。
  我知道他期望我松口,松口让陈伯停下车来,然后让狗上车,但我没有。
  始终都没有。


第8章
  晚上回房时路过程璟的房间,看到他趴在窗口,任由那雨水哗啦啦地飘进屋里来。
  回到家时,雨依然在下,大有不下个三天三夜就不会停歇的架势。
  晚上回房时路过程璟的房间,看到他趴在窗口,任由那雨水哗啦啦地飘进屋里来。
  我的戒指不见了,心情正烦躁得很,让陈伯在庄园里进行了地毯式的排查之后也见不着。外面雨下得这么大,雷还一直打,就算想去外边找也是不现实的。
  “你在看什么呢?”无聊之际我问他。
  “哥哥,”他回头,漆黑的眸子瞪大了看着我,“那只小狗还蹲在门口呢。”
  我走进去——这是我第一次进程璟的房间,里面浓雾般弥漫的都是他身上的六月栀子香,我在他旁边站定,看向窗外,那只小狗狗真的一动不动蹲坐在铁栅栏门口。乌黑的圆瞳正朝着我们这边看,浅红的舌头伸出来呼哧呼哧地喘着气。
  铁栅栏门内,离得最近的是亮着红灯的门卫亭。年轻的门卫正靠在桌子边上枕着半边胳膊打着盹儿。
  闪电划过,我看见它的嘴里闪过了什么亮晶晶的东西。
  “哥哥,那是一枚戒指!”程璟伸出手指着那枚我也看到了的银戒。
  “陈伯!”我听完程璟的话,转过身来边跑下楼边喊:“快让门卫开门,把那只狗放进来!”
  十分钟之后,那枚戒指已经被女佣洗干净之后放在我的面前了。
  在铺垫着柔软绒布的楠木盒子里,戒指依旧完好如初。没有磕磕碰碰的痕迹。我戴上它,依旧是松了一小圈。
  一楼大厅的门口,纯白狗的面前放着一个上宽下窄的铁盆,里面放着几根牛腿骨。
  它捡回了我的戒指,这是它应得的奖赏。
  程璟穿着青草色的睡衣蹲在旁边看它,想摸却又不敢摸。
  “......”我看着小心翼翼的程璟,第一次觉得有些无语。于是我下了一个重大的决定。
  “就先养着吧。”我说。
  “谢谢哥哥!”程璟依旧蹲在地上,但扭过头来跟我说,表情很是惊讶,但更多的是惊喜。
  那只狗朝着我吐了吐舌头。
  呃......
  谢谢你了,小狗狗。我在心里对它说。
  “你不准摸它。”我上楼前下了最后一道命令。
  “保证不会摸的!”他拍着自己的胸脯,但用力过猛,差点把自己拍得岔过气去。
  我背对着他,偷偷咧开嘴笑了。
  “哥哥,你给那只白色的小狗狗取个名字吧。”晚上十点钟,睡觉前程璟侧着身到我这一边问我。
  我看着天花板想了一下,说出了一个很不负责任的名字:“就叫臭臭吧。”毕竟一开始见到它时它身上这么臭,就像是从臭水沟里刚刚捞上来的垃圾一样。
  然后我看到程璟居然还认认真真地点了头,仿佛我取的是个绝世好名似的。
  嗯......我觉得我取的这个名字也挺好的。起码切题。完美地符合题意。不过后来我又把名字换成了“肉肉”——以此来纪念我那离开的小小穿山甲。
  随后我在程璟的注视下关了灯。
  有时候我总觉得程璟看我的眼神怪怪的,但到底怪在哪里吧,我也说不上来。总之每当我看到他眼里散发的奇异的五彩光芒的时候我都会将它当成一种错觉。
  一定是看错了,我会这样想。
  因为我不相信这个世界上,至少在我认识的人的圈子里,会有跟我一样早熟的小孩儿。
  又过了一个月,二零零五年的清明节终于来临了。
  四月四日,又到了去林山上的墓园祭奠爸爸的时候。而每年的这个时候,不管妈妈的业务到底有多忙,她都会将这两天的时间空出来——她和爸爸,这对过早便阴阳相隔的少年夫妻,总有说不清的话。
  我爸去世的时候我才三岁,不太能记事。我对他唯一的印象就是抱着我的时候他的黑胡子特别扎人,再有就是我妈抱着我坐在手术室的门口嚎啕大哭。
  这将近六年的时间里,残酷的光阴硬生生地把我妈打磨成了一个办公室里的强者,金融界中的佼佼者。
  谁都想不到,她曾经懦弱地躺在一个男人怀里乞求保护过。
  我站在我爸的墓碑面前,淡漠地看着我妈给我爸倒上一大碗的茅台。
  陈伯也算是我家的老人了,在我爸开始创业的时候就一直跟着他,我爸发达之后他也没想过要跟我爸谋个一官半职,只想留在庄园里当个清闲的管家。他就曾经跟我说起过,我爸是个酒鬼,逢酒必喝,一喝就得喝个够——这嗜酒的毛病也是导致他过早离世的原因。
  我妈虽然恨我爸早早地就把一大摊子家业抛给她,但在这个肃穆的节日里,她还是选择给我爸带上了我爸最爱喝的茅台。
  “疏儿,跪下。”我妈没回头,一边继续斟酒一边对我说。
  我听话地跪了下来,对着我爸俊朗无双的面容磕了三个响头。
  陈伯在我旁边,都四十好几的人了,眼泪还是不要脸面地扑簌扑簌往下掉,差点滴到了那燃着的香火上。他右脚往后,带动全身往后挪步,远离了那香火。
  我爸的面前已经倒上了五大碗的酒。
  “行了,”我妈抹了把眼泪,扶着我左边的胳膊跟陈伯说:“老陈,你带疏儿走吧,我想跟逸岷聊会儿。”
  逸岷,是我爸的名字。
  “哎。”应罢,陈伯就带着我往山下走了。
  下山的时候,我回头看了一眼这个华丽的墓园。本文由路吧期午零疚妻贰衣连载偌大的场所中,只有我爸的坟头最干净,没有杂草丛生,也没有乱木横长,有的只是那高挂枝头的阴魂幡,还有那烧不尽的纸钱。
  我再看了一眼我妈的背影。心想:女人大抵总是刀子嘴豆腐心的。
  到现在,我才有点点相信陈伯说的我妈爱我的话。
  也许她真的爱我。
  回到家里,看到程璟在这细雨纷纷的时节里正在草地上学踢足球。
  穿着小小的钉鞋,正在练颠球。但是才刚开始练可能有些不熟练,他一次只能颠一个球就从他脚下溜掉了。
  五号比赛用球,对他的小身板来说还是大了些。我甚至觉得那球比他还大个。
  想罢,球滚到了我的脚边。
  肉肉摇着尾巴来到了我面前,用前脚一下一下地把球踢回程璟那边。
  我真应该向肉肉道歉,没想到它居然是一条如此通人性的狗狗。
  “肉肉你好厉害!”程璟摸着肉肉的头说着,然后他起身,表情很是惊喜地跟我说:“哥哥,你回来啦!”
  经过这一个多月来的努力,程璟已经被我勉为其难地允许摸肉肉了。
  “嗯。”我淡淡应了一声,走到那个球的旁边——现在那球已经滚到了他的脚边,我右脚踩在球上,向下一滑,颠了起来,顺畅地连续颠了二十个。
  “颠球的时候要稍微弯腰,用脚背踢,这样颠球的效果会好很多。”我跟他说。
  “嗯!”程璟听完后在原地试了一下,发现效果真的好了很多,但距离像我那样一次性颠二十多个还很有距离。他还小,以后有的是练习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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