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够了?”庄启严用一只手掂量了一下。
“够了,拿回去和稻草混着烧。”林尔看着庄启严富有肌肉感的小臂,不禁在心里惊叹了一下,“你是不是经常锻炼啊?”话出口后,林尔又觉得有些像废话,庄启严这样身份的人,怎可能会不自制,健身锻炼一定是会去做的。
庄启严的眉眼里都是惬意,答道:“是啊。”末了,把麻袋放在脚边,和林尔挨着坐在一起,又说道,“我特别喜欢跆拳道,散打也学过点。”
这下子林尔终于知道那天晚上他为什么使了吃奶的劲都挣脱不开庄启严的禁锢了,想到这儿,脸上有些发热,“跆拳道我也喜欢,我猜……你是黑带。”
“嗯。”庄启严从斜挎着的小布包里拿出一个保温杯,递给林尔。
林尔惊讶地微微张着嘴,庄启严向他要这个灰灰的布包时,他单纯地以为庄启严只是喜欢,反正这个包是他上学时装饭盒的包,也有很长时间没有用了,闲置着也是闲置着。
当庄启严从里面拿出保温杯的时候,他心里悄悄涌起一股暖流,但很快这股蔓延全身心底的暖意就被尘封在心底,“也许庄先生关心的只是肚子里的宝宝,如果没有宝宝,我和庄先生此刻就像陌生人一样。”林尔这么想着,接过保温杯,目光忍不住又看向了庄启严。
庄启严拿着纸巾擦着汗,袖子上沾上了泥痕与草木灰,因为背干柴的原因,衬衫起了褶皱。林尔知道庄启严的衣服价格不菲,此时在这个偏远的乡村里,远不如城市里能讲究,再昂贵的衣服也只能和尘土为伴,林尔更觉得不好意思了。
他知道,不知不觉的,他已经欠了庄启严很多,大部分都不再是像250块钱一样理得清的账,更多的,是模糊不清的,怎样都不能划分清楚的帐。
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安安心心将孩子生下来,他相信,庄启严会是个好父亲,孩子在庄家长大,一定比留在自己身边吃苦要好,几个月后,孩子交给庄启严,他再和庄启严一刀两断,两不亏欠,离开这不属于他的世界。想到这儿,林尔苦笑了一下,忽然厌恶起自己来,觉得自己就是个背德的冷血之人。可是,他还能做出更好的选择吗?
第十九章
夜风侵寒,屋里的玻璃窗被风刮得阵阵响,庄启严和林尔正熟睡着,这些天他们早就适应了乡村生活,早六点起,晚九点睡。
庄启严的手机铃声响起,将这夜晚的沉寂划破,林尔没多久就被吵醒了,他坐起身,缓了缓神,然后摇了摇身边的庄启严。
“怎么了?”庄启严撑起身体,摸黑从床头柜找到了自己的助听器。
林尔掀开被子,穿上拖鞋,从庄启严的衣服口袋里把手机掏出来,递给他,庄启严这才明白是手机响了。
电话是许之铮打来的,庄启严看了眼时间,半夜一点多,这个时候许之铮来电话肯定是有很重要的事情。
庄启严接通电话,披上外套,出了屋子,耳边响起许之铮略带疲倦的声音。
“有件事情。”许之铮的声音很是严肃,一上来连招呼都没打,可见事情不小。
“说吧,怎么了?”庄启严打开堂屋的门,又轻轻合上,一脚踏进月色里。
“公司这边刚刚收到匿名邮件,有人拍到你的照片,扬言要发布到网上。”许之铮最头疼这种动不动就故意用些低端的小把戏威胁人的对手,卑鄙至极,这种人一旦疯起来却不是那么好对付的,“透露信息的是个匿名账号,我这边已经请技术人员过来查了,但是需要时间。”
“什么时候能查到?”庄启严抿着嘴将嘴角绷直,眼里的幽色与黑夜融在一起,分不清彼此。
庄启严从小到大一直被庄赫“藏”着养,等到庄启严成人后,庄赫有意让他在公众前露面,来增加庄氏的亲和力,庄启严拒绝了,就连他接任总公司总裁一职时,都未在满是新闻媒体的公司晚会上露面过。庄启严知道,人在高处必定时时自危,他不希望自己的容貌、个性或者残疾的耳朵成为别人议论的焦点。
“最多一个小时,我这边一定能有结果,你想怎么办?”
“谈判,底价三千万,不够再加,这件事给我压住。”
“啧,有钱人就是不一样。”许之铮在电话那头调侃了一下,有了庄启严的意思他就好办事了,总之就是用尽一切办法将苗条扼杀。
庄启严收起手机,推开门,动作轻轻地回了屋子,看见林尔正侧躺着,睁着眼睛,像是在等他回来。
“你快睡吧。”
林尔什么话都没说,乖乖闭上了眼睛。
庄启严定是睡不着了,只悄悄留了一盏小台灯,坐在林尔的书桌前,等着许之铮的消息。
果然,不到一个小时,许之铮那边有了消息,结果却不尽人意,那人的账号是一次性的,作威完后便注销掉了,现在只能定位在大概城市,再去联系恐怕是联系不到人的。
庄启严看着许之铮发来的消息,舒展了下久坐的身体,“那就满足他吧。”
庄启严不想处理这种不敢正面和他交战的人,总在背地里给人下埋伏,他坚信,无论那个藏在暗地里的人给他设下怎样的圈套,他都能证实自己。
“可以了,不用管他,去睡。”庄启严给许之铮发了语音后,关了手机,走向背对着他,不知道是真睡着还是假睡着的林尔。
来邺南的这短短几天,庄启严好像想明白了很多东西,以往心里有事情压着,他大多时候都会钻牛角尖,他明白,这种时候折磨的是他自己,偶尔会去武馆发泄,可一觉醒来仍旧继续恼烦。而现在,他绕着小村庄走一圈,走两圈,心情就会好很多,每天中午看着村头的炊烟消散在老树边,一两只不知名的鸟穿过枝叶,庄启严能看很久。
就像此时,庄启严的耳边一片寂静,但他能想象出身边的人舒缓平稳的气息,与窗外的树叶摩挲声。他从来没有这么渴望过睡眠,他实在不想浪费睡觉的时间去为注定的事情烦忧,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他庄启严有这份自信。
第二十章
早起的林尔给江荷做好了早饭,绕着院子散了会步,又割了点菜准备中午备用。回到房间,庄启严还在睡着,林尔知道昨晚上庄启严半夜起来处理了一些事情,看来上海那边出了事情,今天就让他好好睡睡,等他醒了跟他谈一下什么时候回上海。
江荷那边,林尔早已说好了,可能是今天,可能是明天,就得走了,江荷没意见,她现在拄着拐杖,已经能自己用一只脚简单活动了,儿子不可能一直留在自己身边,她也希望不耽误儿子的工作,甚至开始催促林尔赶紧和庄启严回去。
外面的阳光已经很强烈了,白昼的天透蓝透蓝的,林尔悄悄将窗帘拉开一条缝,一束光穿过玻璃窗照在房间的地上。林尔打开手机,静静地等着庄启严醒来。
一打开手机,各种推送的提示音连续响起,林尔一惊,赶忙将音量调到最小,他打开微博,最发现主页上的爆闻,这一看,吓坏了林尔,这新闻既属于商业新闻也属于娱乐新闻,引得不同圈子的网友议论纷纷,新闻里写的正是庄启严。
@娱乐腥闻人:“庄氏太子爷现身上海某医院,神色匆匆……”
@商业周刊:“神秘庄氏继承人终于现身,预示庄赫即将隐退?”
@聚焦申城:“商业大亨之子庄启严现身本市医院。”
……
林尔一条条地看过去,惊出一身的汗,他知道庄启严是从来不露脸的,平时外出也很低调,身边大多数时间只跟着庄点或便衣保镖。新闻上是明显的偷拍视角,唯一一张正面照经过后期处理后照片被放大变清晰,庄启严正凝着神,站在医院的长廊里,身后是埋着头的庄点,甚至,照片像是很刻意地将庄启严的助听器露出来,这种照片的手法明摆着在露骨地引导着舆论。
好在,照片还是帅的……
林尔紧张地咽了咽口水,始终不敢去看微博下面的评论,站起身坐到床边,看着庄启严的睡颜,心里揪成一团,犹豫后轻轻拍了拍庄启严。
当事人缓缓睁开了眼睛,眯着眼缓了一会,说道:“怎么了?”
林尔咬着嘴唇,刚想要说什么,却发现庄启严可能听不见,急切地指了指他的耳朵。庄启严明白了,撑着身体坐起来,戴上助听器,这才慢悠悠地说道,“好了。有事?”
林尔将手机伸到庄启严的眼前,“你看。”
庄启的头倚靠在床头,眼睛在手机屏幕上扫了两圈,笑了笑。林尔屏息等待着庄启严的反应,却没钱想到等到的是这样一个意味不明的轻笑。
“这,这是,庄氏故意放出的,还是别人……”林尔收回手机,有些怀疑地问着。
庄启严掀了被子,穿上外套,看向林尔,莫名其妙地说了句:“你不傻。”庄启严此时深刻体会到了林尔的敏感心思,一篇别人恶意放出来的新闻,林尔都能因为他的一个笑脑补成是庄氏自己做的。
林尔歪了歪头,很是不解,“你一直觉得我是傻的吗?”
“照片不是庄氏放出来的,不过,这都无所谓了。”庄启严穿上袜子,拉开窗帘,阳光完全照进来,屋子瞬间亮堂了很多。
林尔低着头,打开了评论,决定接受着现实,看看舆论风向如何。
@你的浩学长:只有我一个人觉得庄氏太子爷长得很丑吗?
林尔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像被人泼了凉水似的,沉着拔凉拔凉的情绪打开了评论回复。
@太空热气球:是的,就你一个人。
@ D11-luv9:傻X营销号滚远点。
@一碗爱丽丝:我觉得很帅啊……这是生图诶好不好!还是半身照!你出来比比?
看到这林尔舒了一口气,继续往下看,果然评论正常了很多,但看到网友讨论助听器的时候,林尔的心还是像被人狠掐了一下似的。
@佐安安安安:庄启严颜值果真继承了庄赫,庄赫年轻时候的照片我能吹很久。
@不如无邪-:耳朵上是助听器吗?难道传闻是真的?
@小花爱数学:果然上帝是公平的,可惜了耳朵竟然听不见。
@genki的好朋友:庄启严总真的好看啊,我酸了,多金优质男……耳朵听不见算什么呀……
林尔大致浏览了不同性质的微博的评论,所幸大多数评论对庄启严没有什么不利影响,甚至庄启严的照片为他圈粉了不少女孩子。庄启严的微博粉丝也从不到一百万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涨到了两百多万。网友夸庄启严林尔就给人家点个赞,要是故意黑庄启严林尔就皱着眉,看到下一条夸庄启严的又舒展开眉头。
林尔看了好一会儿才关上手机,看见庄启严已经洗漱完在院子里了,林尔走过去,慢慢靠近庄启严,“那个……我们……回去吧,在邺南也呆了好几天了,我妈也没什么大问题了。”
“急着回去?”
“回去吧,庄氏需要你。”
庄启严双手插^进外衣口袋里,踮了踮脚,仰头感受了下明媚的春光,“那……走吧。”
江荷也拄着拐杖走到院子里,林尔搬了个小板凳,江荷缓缓坐下,呆在院子里写意地晒晒太阳。
“妈,我和庄先生说好了,中午吃完饭就回上海。”林尔从堂屋端了杯热水,拿出来给江荷暖手。
“那好,你们赶紧回去,这么久太耽误你们了。”江荷闭着眼睛,笑着,眼角的纹路慈爱而深刻地开出一朵小花。
接庄启严的人估计很快就能到了,林尔抓紧时间做饭,庄启严则在屋子里收拾衣服,叠好早上忘记叠的被子,再帮林尔把衣服收进行李箱里,自己倒是没带什么衣服来,只是最后私心作祟偷偷将林尔的作文本顺手牵羊地塞进那只灰布斜挎包里,一起带回了上海。
第二十一章
当天的晚上,庄启严的车从邺南开到了庄^家的宅子,林尔看见车缓缓地驶进了像是庄园一样的地方,一条长长的林荫道连着大门到最高最气派的一栋楼附近,林尔拽拽庄启严的衣角,说道:“要不,我就在门口下车吧,我,我会自己坐车回去的。”
庄启严看着他,摇了摇头,以示拒绝,“我还是不放心。”
林尔开见车越来越往里开,回头看,大门愈来愈远,心里也越来越忐忑不安起来。
“别紧张,今晚就在这吃顿晚饭,再睡一晚。”
“嗯。”嘴上答应着庄启严不紧张,可双手还是紧紧地绞在一起,指尖都捏得发白。
车刚驶进停车场,庄启严就看见站在树下面挥着手的庄点,林尔也看见了他,也伸出手来挥了挥。
庄启严带着林尔下了车,林尔的眼睛盯着驶去的车后备箱,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行李不用管它。“庄启严正视着前方,整理了一下衣袖,脸上的神色俨然已经再次重回庄氏继承人的角色。
庄点小跑着,跑几步蹦一下,高呼了一声:“少爷!”
林尔看见庄点这副模样,真是颠覆了他对庄点的印象,但又觉得这才是真正的庄点。他之前看到的庄点是认真的、是循规蹈矩的助手一样的角色,可他现在看到的庄点,穿着蓝色竖条纹长衫,灰色棉麻长裤和一双白色运动鞋,笑起来的时候肆无忌惮地露着牙,活像一个还在青春期的少年。
林尔与庄点四目相对,两个人对笑了一下,就算打过招呼了。
“快来吧,今天我们在香兰阁吃饭,好久都没尝过姑姑的手艺了。”庄点拉过林尔的手臂,将他往前推了推,使得他和庄启严并列走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