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长腿从旁边伸出来,踏在门框上,把吴超然拦了下来。
“盛朗!”林知夏的声音里含着警告。
盛朗这一次却没理。他盯着吴超然,冷声道:“还没完呢,走什么?你的那个护旗手的名额……”
“给林知夏好了,可以了吧?”恼羞交织下,吴超然真的哭了,“当我稀罕什么破旗手似的……”
盛朗这才收回了腿。吴超然抹着泪跑走了。
林知夏走了过来,无奈地看着盛朗:“满意了不?”
盛朗不答,丢了一包旺旺仙贝在林知夏手里:“我训练要迟到了,先走了。明天见。”
说罢,领着他那一群小弟,浩浩荡荡而去。
第22章
吴超然和林知夏在同学们的见证下公平竞赛,输了护旗手的名额,这下连吴母也无话可说。
王老师后来从小班花那里打听清楚了事情的前因后果,知道林知夏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名誉才和吴超然比赛的,更是感动。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林知夏小小年纪,人情世故一门精,事情办得又漂亮,能不让老师们疼爱吗?
“吴超然那边,我和他的家长沟通好了。护旗手这个名额,现在是你的了。”王老师注视着林知夏的目光,比看自己的亲儿子都慈爱很多。
“别看护旗手不重要,好好做下去,等高年级的毕业了,你将来还能做升旗手。我看你的简历里,社会实践是挺多的,但是社团活动几乎没有。你将来要是参加大学的自主招生,这方面的资历还是多一点的好。”
王老师已经在脑海里把学校里的航模小组,计算机小组,国际象棋社等社团过了一边,打算让林知夏都去参加了。
“至于盛朗……”王老师有点迟疑,“他和你是同一个小区出来的吧?”
“是的。”林知夏点头,“他是我的好朋友。王老师,盛朗就是性子急躁,但是人不坏。我会看着他,不让他再违反校纪了的。”
王老师看得出林知夏有点紧张,显然很在乎这个朋友。
换成别的学生,王老师肯定要教训一番“近墨者黑”的话。但是林知夏这么早熟懂事,有什么道理他不懂的?
可是自己手下这么乖巧的学生,和对门打架斗殴的差生成天混一起,没哪个老师能放心的。
等林知夏走了,一班数学老师笑道:“我觉得不用替这个学生操太多的心。对不同的学生要用不同的教育方式。比如对林知夏,就得放手让他自己去走路。”
林知夏和吴超然比赛的时候,数学老师也端着饭盒在教室窗外围观了,把两个孩子的表现尽收眼底。
“这孩子从头到尾都很稳,小小年纪就有几分大将风范。”数学老师赞道,“心理素质过硬很难得呀。再聪明,也得能发挥好才行。林知夏是个定得住的孩子,不用担心他长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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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朗就蹲在老师办公室斜对面的台阶上,用树枝拨拉着地上的蚂蚁玩。
一道阴影投下来,带着一股极淡的、几乎只有盛朗才能闻到的奶香。
盛朗抬起头,尾巴轻摇了一下:“怎么样?”
“就那样呗。”林知夏不以为然,“那个名额归我了。”
“我就知道!”盛朗丢开树枝跳起来,“那种小菜鸡,仗着自己有好爹妈,就在学校无法无天。不给他点教训,他还不知道我们永安人不是那么好欺负的!”
“你得了吧。”林知夏说,“要不是我兜住了,你现在已经被老朱拎走去墙角蹲马步了。”
“蹲马步就蹲马步。”盛朗耸肩,“不深蹲,无翘臀。”
林知夏噗哧:“什么鬼?”
“老孙每次让我们蹲跳的时候都这么念。”盛朗咧嘴笑,还撅起了屁股扭了扭,“看看,翘吧?”
林知夏的笑声已带了点变声期特有的沙哑,耳朵听了有点酥酥麻麻的,比先前的童音好听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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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知夏就此成为了护旗手,每天放学都会参加训练。
护旗班一共有六个人,三男三女,加上三名升旗手,全都是九中里才貌双全、名声赫赫的学生。
尤其是主升旗手,高三一班的班长,全校排名第一的男神。连姓氏都很男神,姓苏。
学校的荣誉墙上,这位苏师兄是榜上常客。不是年级冠军,就是竞赛获奖。
护旗班的训练其实怪无聊的,无非就是走正步,交接国旗等几个简单的动作,翻来覆去地练习。
好在初秋的暑气终于消散,干爽的空气盈满天地。傍晚训练的时候,凉风习习,甚至还带着早桂的淡香,并不怎么辛苦。
盛朗不训练的时候,就会帮林知夏打一份晚饭,然后蹲在操场边看他训练。
天凉后,学生们都换上了秋装。
九中的校服是蓝白二色的。白色长袖T恤,海军蓝的运动裤,尺寸永远比身材大两个号,怎么穿都没个形状。
可林知夏腰细腿长比例好,背脊又挺直,走正步的样子精神奕奕,又轻盈灵巧,说不出地好看。
盛朗一边看林知夏走正步,一边扒饭,一会儿就把饭盒吃了个底朝天。
到了国庆前一天,学校要提前举办国庆升旗仪式。
盛朗昨晚看漫画书熬到后半夜,一早无精打采地蹲在宿舍门口刷牙,直到一抹身影从他跟前晃过,让他猛地瞪大了眼。
雪白的衬衫,黑色的西裤,皮带勒着细腰,合身的制服衬托着少年宽阔的肩和笔直修长的腿。
这几个月来,林知夏长高了半个头,身子越发抽条。儿童的稚气已逐渐被少年人的英气替代,俊秀的眉眼越来越清晰分明,整个人就像一株蓬勃生长的白杨树。
林知夏把帽子扣在头上,调整了一下。背着晨光的脸上,笑容又得意,又带着几分腼腆。
“怎么样?小爷帅吧?”
盛朗站起来,反复打量林知夏:“差点认不出来了!果真人要金装。”
“是‘人要衣装,佛要金装’。”林知夏笑着更正,“今天是我结束了实习后第一次正式出场。”
“哟!你林知夏也会紧张?也怕搞砸?”
“我才不会搞砸呢。护送一面旗子有多难?”
“也是。升旗仪式嘛,国旗才是主角。你们都是伺候国旗的人,别太把自己当回事了啊。”
“去你的吧。”林知夏笑骂,转身朝楼梯走。
“小夏。”盛朗唤住了他,抬了抬下巴,碧眸里满是温暖笑意,“待会儿好好走正步,哥在心里给你打call。”
第23章
从相识开始,盛朗就无意识地在心里记录着他和林知夏的特殊片段。
堵在门口找自己要奶瓶钱,在雨夜的路灯下将自己捡回家,第一次被自己吻时的懵懂和羞怯,坐着火车硬座北上念大学……
每一个片段,都是两人相处过程中的一个节点,如一枚枚宝珠,串成一条长而绚丽的回忆之链。
那一天,看到林知夏制服笔挺、英姿勃发地走上升旗台的一幕,盛朗突然真切地意识到,林知夏是个多么优秀的人,而自己和他有着多么遥远的差距。
林知夏年纪小,个子在旗手里不算高,可是容貌却十分醒目。
神情沉静,漆黑的双目中一片清冽,秋日落下来的晨光仿佛都凝聚在了他身上。
“你们小夏哥帅吧?”盛朗随口问身边的小弟。
“帅!帅得犯规了!”小弟们纷纷附和。
盛朗呢喃:“我要也能和他站一块儿就好了。”
一个口直心快的小弟说:“那可不好说,狼哥。你论脸是没问题,但是成绩不够。能站升旗台上的,都是学霸中的学霸……”
然后这小子就被同伙捂着嘴拖走了。
盛朗倒没怎么生气。
他成绩不好是事实。每门课能混及格就万事大吉,不想再在上面费更多的功夫。
以前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永安像盛朗这样能考及格,还能在运动赛里拿金奖的孩子,已经算“优秀”的那一挂了。别人都还羡慕盛朗他外婆有这么个能干的外孙呢。
可是这些成绩拿去和林知夏一比,就像塑料珠子捧到了珍珠跟前,完全不够看。
林知夏这个少年,像是落到暗沟里的一颗明珠。
沟里的石头原本好端端地躺着,被他的光一照,反而被衬得十分不堪起来。
九中的校长姓李,是个精瘦的中年男人,深陷的眼窝,鹰钩鼻,头发染得漆黑,很有几分不想对年龄认输的架势。
李校长虽然面相很严厉,但是性子还算温和,就是职业病严重,特能念叨。
随便一点小事,他都能从天地玄黄,宇宙洪荒开始讲起,纵横上下五千年,一直讲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去。
李校长在台上碎碎念着,底下的学生都一脸放空状,宛如在修仙打坐。
林知夏的目光扫过下面一张张空虚木然的脸,最后定在一张精神奕奕的面孔上。
那个少年有着鹤立鸡群的身材,俊美夺目的面孔,和一双碧绿明亮的眼睛。
盛朗太好辨认了,他不闹脾气的时候,一双眼睛就像秋日的湖水,那抹温柔的颜色能映照进人的心底。
两道目光越过黑压压的人□□汇。
林知夏知道自己正处于全校瞩目的位置,应该维持严肃正经的形象,却还是忍不住朝台下那个少年微微一笑。
一股只有他们两人才懂的情绪,顺着交融的目光来回荡漾。
那一瞬,盛朗的回忆之链上,多了一枚光芒闪烁的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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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假里,盛朗和林知夏回到了永安社区。
时间才过了一个月,永安还是老样子。
盘根错节的小道,鸽子笼般堆叠的旧房子,发臭的水沟,野蛮生长的杂草,南区招摇艳俗的红灯招牌。
小店的高音喇叭整日滚动播放着叫卖声,主妇们随手把脏水泼在街上,孩子和野狗们到处乱窜,神色异样的人在角落里出没……
不论外面的世界怎么变,永安依旧保留着它独有的生活方式,像一个永远不肯妥协的固执老人。
这里同干净宽敞的新城区有着天壤之别,可两个少年还是有一种回家的亲切和愉快。
他们身上有一种气息,和这片陈旧古老的社区相容在一起。他们甚至能从这片土地上汲取到一种能量,帮助他们应对外面世界的风风雨雨。
孙明珠和王高才也放假了,四个小伙伴重新聚首。
少年人的一天要当成年人的三五天计算,几个孩子虽然平时周末也能见,可依旧有一种一别经年的感觉。
盛朗和王高才犹如战友重逢,见面后很有默契地一点头,随即扑到游戏机前,开始砍怪。
孙明珠则着抓着林知夏嗷嗷叫:“你和盛朗可真能呀。开学才一个月,你们就把自己操成本市的名人了。”
“说什么呢?”林知夏一头雾水。
“别谦虚了。”孙明珠说,“偷拍你们俩的照片就挂在‘男神墙’上,点赞都好几千了!”
“什么男神墙?”林知夏更糊涂了。
“就是一个QQ号‘男神墙’,专门挂本市中学的男神,女生们都加了。不知道谁偷拍了你和盛朗,投稿过去,就被挂出来了。我们学校的女生都羡慕死九中的女生了。”孙明珠说到这里又开始抓头发,“哎呀我们永安中学果真是野鸡学校,别说男神,连个脸上没痤疮的都找不到……”
盛朗在砍怪之中抽空和林知夏交换了一个茫然的眼神。
林知夏的小破手机装的还是2G的卡,盛朗则压根儿连手机都没有,他外婆不肯给他买。这两个孩子平日不上网,都不知道自己已经名扬网络了。
孙明珠掏出她的新手机,点进空间里,把偷拍的照片给林知夏看。
盛朗也暂停了游戏,把脑袋凑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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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的屏幕,小小的照片,暖色的夕阳让整张照片呈现一种电影般的质感。
匆忙偷拍的照片,定焦不大准,还被手遮挡了一部分,可恰到好处的模糊反而成了最好的滤镜。
照片拍得很早,他们还穿着夏天的校服。白色短袖T恤,海军蓝的裤子,清爽利落。
林知夏站在运动场的升旗台边。盛朗像一头大狗似的蹲在台阶上,刚好和他齐平。
两人都在笑,林知夏正伸手揉着盛朗的脑袋,而盛朗则温顺地低着头。
镜头没捕捉到盛朗的绿眸,但是林知夏清俊白皙的侧脸宛如笼罩着一层薄薄的珠光。
盛朗和林知夏盯着照片,都一时没出声。
“拍得好吧?”孙明珠得意,好像照片是出自她的手似的,“你们九中真是遍地是人才,连偷拍帅哥的手艺都比别的学校牛。来来,我们合影一张。我要拿回班上秀给我同学看……”
盛朗眼疾手快地溜走了,林知夏动作慢,被孙明珠抓着摁了一张自拍。
“真好。”孙明珠看着照片,掩饰不住羡慕,“九中真好,肯定比我们学校好多了。”
孙明珠和王高才都是根据学区就读,念永安中学。
这学校和永安社区,不论是校舍还是人员结构都同名同款,升学率也是市里倒数的。
要是没认识盛朗和林知夏,孙明珠或许也意识不到永安中学有多么差。可凡事有了对比后,差距就鲜明了起来。
十来岁的少年,正是向往着光鲜酷炫世界的年纪。
这个世界对孙明珠来说本来遥不可及,却冷不防被林知夏他们带到了她的面前,刺激着她的神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