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知长夏[现代耽美]——BY:靡宝

作者:靡宝  录入:10-24

  跟着盛朗一道上了两个月的课,孙明珠彻底领教了盛朗惹是生非的体质,生怕被他牵连,发誓一定要考到前面的班去!
  而盛朗整天被林知夏拎着耳朵写卷子,稍微偷懒就要被鞋底抽。
  盛朗的脑子并不笨,反而很聪明。他只是学习习惯不好,又有些厌学。一旦发挥出体育精神,毅力卓绝,进步也不小。
  于是两人又双双地考进了七班。
  开学报到一碰面,又不约而同:“阴魂不散!”
  这次期中考试,孙明珠特别发奋,朝着六班进军,就差点抓一只公鸡来撒血了。
  盛朗倒是有点吊儿郎当。
  有全国冠军的金牌在手,他的升学压力不大。如果不是为了等林知夏确定升学的学校,他早就走保送这条路,退出高考大军了。
  不过也就因为盛朗不想走保送,想自己考大学,让老师和外婆都挺对他刮目相看。
  只要盛朗能如过去一样听林知夏的话,老实补课,文化课考过体校录取线并不难。
  这小子虽然是一匹难以驯服的狼,但是脖子上拴着一根绳子,被拽在林知夏的手中。
  作者有话要说:
  小狼被那变态弄得PTSD了,所以有点抗拒自己的性取向。


第27章
  数日后, 期中考试的成绩出来了。学校把成绩连着分班情况张了榜。
  榜前人头攒动,有人高兴有人哭。
  盛朗嘴里叼着一根牛奶味的棒棒糖,溜达着去看榜,正巧碰到孙明珠手舞足蹈地从人群里钻出来。
  “哦哈哈哈哈——老娘终于不用和南区那个男狐狸精一个班了……”
  话音刚落, 就和南区那个“男狐狸精”打了个照面。
  “恭喜啦。”盛朗哼到, “进哪个班了?”
  “理科六班。”孙明珠喜上眉梢, “你还是在七班。对了, 小夏又是年级第一。真有他的!”
  林知夏进了高中后,发挥得越来越稳, 从来没有掉出过前三。
  前阵子二、七、九三个重点中学组织了一场高中部联考, 林知夏就拿了年级组第一名。
  当时学校将他的试卷复印了一份, 贴在二年级的每个教室后面,以供同学们观摩。
  听说还真的有学渣朝着他的试卷磕头祈祷。
  “小夏呢?”孙明珠问。
  “在生物兴趣班上课。”盛朗说,“他都这咖位了, 哪里还用亲自来看榜?”
  “说的也是。”孙明珠笑, 又朝前方的荣誉墙一指,“你看, 又有女生地给小夏贴红心去了。”
  林知夏的照片就从来没有从学校的荣誉墙上摘下来过,而且基本都挂在第一排最前面的位置。红底, 蓝校服,白净俊秀的面孔, 很少能见到这么漂亮的证件照。
  因为挂得高, 想要够着还得踩凳子,可这也没能阻止女生们前赴后继地往上面贴红心。
  粉红的, 粉紫的,亮晶晶的,围着林知夏的脸组成一颗大桃心。
  “丑死了。”盛朗嫌弃。
  “你的照片也贴满了。”孙明珠说, “比小夏的更丑。”
  盛朗也是艺体荣誉墙上用不落的明星,照片被晒脱色了就换一张新的,横竖还是第一名的位置。
  盛朗的照片也被深深浅浅的小红心糊了一脸,其中还有两三颗蓝心,特别显眼。
  蓝心是男生贴在心仪的女同学照片上的,怎么贴到自己这里来了?
  “哪个傻逼的手那么欠?”盛朗冷声骂。
  也就孙明珠和他交情好,还能就这事开两句玩笑,说:“喜欢你的男生呗。我就说你是个男狐狸精,男女通杀。”
  盛朗黑着脸把蓝心给撕了下来,揉成一颗小纸团。
  路过林知夏的照片前,顺手一弹,纸团击中了林知夏的脑门。
  林知夏正在教室里听老师讲话,忽然感觉被人在脑门上弹了一下,不由得抬手揉了揉。
  -
  林知夏所在的,是九中的生物兴趣小组。
  起“兴趣小组”这个名字,其实也是欲盖弥彰。
  提倡素质教育的大流下,教育局不准学校设立补课班。于是学校变相地成立了不收费的兴趣班,但是只收老师推荐过来的优等生,行的还是补课之事。
  比如这个生物兴趣小组,都是生物学科的优生,一部分是要参加明年的全国中学生生物竞赛的。林知夏和几个同学还是这个竞赛的种子选手,老师的重点培养对象。
  说到林知夏选择生物,也是个小故事。
  这孩子在初中刷了三年奥数,到了高中后,就有点腻味了。
  高一的时候,学校各兴趣小组到处抢优等生,数理化三大科的老师都来游说林知夏去自己的小组。
  林知夏没有什么特别的偏爱,于是问了一个很有个人风格的问题:“学什么最赚钱?”
  各科老师各显神通,纷纷例举专业内的大能、名人,展示行业的前景。
  一旁的生物老师冷不丁道:“当然是学生物赚钱啦。没看现在生物科技多红火吗?人呀,只要活着,就要生病,要衰老。治病和制药是永远都被需求,永远不会被淘汰的专业。”
  于是林知夏跟着生物老师走了。
  虽然是图好就业,可认真专修了生物后,林知夏渐渐喜欢上了这一门学科。
  从生命的起源到终结。从植物的光合作用,到细胞的分裂,从染色体到遗传密码,从植物的生根发芽,到小动物噗通噗通的心跳……生命展现着她无穷的奥秘,带来魔法般奇妙的感官刺激。
  林知夏喜欢徜徉在知识的海洋,就像盛朗喜欢游泳一样。这里自由,博大,滋润着他,供养着他所需的所有精神食粮。
  林知夏终于找到了比攒钱更有趣的事,找到了自己一生为之钻研和奋斗的方向。
  而且,他还在兴趣班上认识了一个小姐姐。
  -
  小姐姐有个非常文艺动听的名字,叫叶云漫。
  她高林知夏他们两届,是来九中插班的高考复读生。
  林知夏认识叶云漫,是在生物兴趣(补课)班开班的第一天。
  那天他一走进教室,就见同学们正围着一个人。
  不见其人,先闻其声。叶云漫的声音非常温婉甜美,普通话字正腔圆,语速不疾不徐,正在和同学们讲着自己当初参加生物竞赛时的一些经历。
  “来复读的一个师姐。”同学对林知夏解释,“竞赛拿过省二,挺漂亮的,可惜……”
  可惜什么?
  人群散开,中间坐着一个少女。雪白清秀的鹅蛋脸,乌黑的长发,头发上还别着一朵白花。
  可惜少女坐着轮椅。
  叶云漫原先在十八中读书,是学校里的尖子生,拿过生物竞赛省二的好名次。但是她选择放弃走保送,决定自己去考梦校。
  没想高考前夕,一场车祸带走了叶云漫的父亲,也给她留下了终身难愈合的创伤。
  九中的高考复读班在全省都很有名,叶云漫慕名而来,编入了高三二班。她早就决定报考生物专业,于是也进了生物兴趣小组。
  生物小组的老师特意介绍叶云漫和林知夏认识。
  “这是林知夏,高二一班的,也是我们小组里很优秀的学员。”
  老师说得很客气。林知夏自打加入了生物兴趣小组后,一年多来已经代表学校拿了三个个市、省级的奖了。
  叶云漫朝林知夏绽放了一个嫣然的笑:“我知道你,林知夏,你很有名的。你本人比网上看着要帅气多了。”
  林知夏的脸微微热,急忙谦虚了几句。
  老师又对林知夏说:“叶云漫拿过省二,有很丰富的竞赛经验。你们俩平时多交流一下。”
  叶云漫笑道:“老师放心,我一定不藏私,好好辅导学弟。”
  林知夏一向受年长女性喜欢,而他也对女性报以温柔。
  年幼丧母的经历让这个少年对女性的关爱有一种本能地渴望。
  他喜欢女性的善良、细腻和富有爱心,也欣赏她们的聪明、勤奋和坚韧。
  这所有的美好特质,都能在叶云漫身上找到。
  这是一个聪明又可爱的小姐姐,知性温婉,遭受了那么大的磨难,却在身上找不到哀怨和悲苦。
  那一份柔软和坚毅,让林知夏对叶云漫深为敬佩。
  林知夏和叶云漫在课堂上做了邻桌,同时也是实操课上的搭档。
  叶云漫果真如她承诺的一样,一点儿都不藏私,把自己所知道的经验都传授给林知夏。
  “你的模拟成绩比我当年的好多了,好好发挥,肯定有希望杀进国赛。其实只要能拿到省一,就不是你自己拿着奖和保送学校谈,而是学校来抢你了。”
  叶云漫知道林知夏经济条件不大好,又将自己看过的书都转增给了他。
  “这些都是能帮助你冲击国奖的。”
  二十来本书,林知夏随手一翻,上面处处可见叶云漫做的笔记。
  小姐姐字迹如人,清秀又不失遒劲的力道。
  “还有一些国外的生物教材,也很管用。下周末回家,我再给你拿过来。”
  叶云漫热情地很,就像一个迫不及待想将自己的宝藏和朋友分享的孩子。
  校园环境虽然单纯,但是同学之间总是存在竞争关系的。林知夏还是第一次碰到如此不藏私的同学。
  叶云漫做起实验来,手法也非常利索熟练,远非林知夏可以比。
  “我条件好。”叶云漫解释说,“我妈在农科所工作,他们那里有实验器材可以给我用来练习。其实小夏,你理论课成绩很好,可以多在实验上下点功夫。到了国奖那一步,实验分挺重要的。”
  于是林知夏便多抽了一些时间,在生物实验室里做练习。
  盛朗放学后打完球,左等右等都没见到林知夏的人影,打电话也不接,便一间间教室挨个儿找,最后果真在实验室的窗外望见了林知夏的身影。
  林知夏正和叶云漫在一块儿,全神贯注地捣鼓着实验。
  盛朗敲了敲门:“小夏,该去吃晚饭了。”
  “你先去吧。”林知夏匆匆回头望了一眼,“我这儿还没完……”
  “小夏你快看!有变化了!”叶云漫摆弄着显微镜,惊喜地叫起来。
  林知夏的注意力立刻转了过去,急忙把眼睛凑到了目镜上:“哟!真的和你说的一样!”
  “是吧,是吧?”叶云漫得意地笑起来。
  两人热烈地讨论起了生物学的话题,一连串的术语从他们嘴里冒出来,落在盛朗的耳中,就像一个个他永远破解不了的暗号。
  学渣和学霸的区别犹如一道天堑。盛朗早就习惯了站在这一头,望着对面的林知夏。
  反正林知夏放下课本后,总会回到他的身边,和他一道去食堂,回宿舍,回家,挤在一张床上,打闹说笑,一同入眠。
  只要在课本以外的世界,林知夏和他都是彼此最亲密的人。
  可是现在有一个外人插进了他们之间。
  叶云漫和林知夏都是对岸的人。盛朗嗅得出,他们身上有一种同类的气息。
  当他们聚在一起讨论学业的时候,思维的火花会在大脑上空迸射、交汇,产生一道盛朗听不见的共鸣。
  这一股共鸣会让林知夏完全沉浸在那个世界里,听不到外界的声音。
  他全神贯注投入在手中的实验上,隐约听到盛朗说了什么,下意识嗯了一声,又将他抛在了脑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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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起实验来,时间过得特别快。林知夏写完试验记录的最后一个字,抬起头,惊觉窗外已经黑透。
  “生物真有趣,是吧?”叶云漫说,“我很小的时候,我妈从池塘里采了水样,教我用显微镜看里面的藻类和昆虫幼体,我就迷上了这一门学科。你是怎么选择这个专业的?”
  林知夏很诚实地说:“老师说学生物很赚钱。”
  叶云漫哈哈大笑,声音清脆悦耳。
  “但是现在也真的喜欢上了。”林知夏有些羞赧,“大概因为生命里的奥秘太多,探索不尽,太有挑战了。我喜欢挑战。”
  “也喜欢赚钱。”
  “是的。钱也要赚的。”林知夏笑,“我将来要赚很多很多钱,让我爸和我朋友都过上好日子。”
  “你的朋友就是那个绿眼睛的混血小帅哥吗?”叶云漫问,“他的名气也好大。我在十八中的时候,女生们经常议论他。他长得可真好,都可以去拍电视剧。”
  “其实有好几个星探来找过小狼的。不过他不是那块料。”林知夏说,“他最不耐烦对着镜头搔首弄姿了。”
  “你们感情真好。”
  “一起长大的。”林知夏的语气一时很温柔。
  叶云漫看了看表:“哎,都这个点了!我家里人可能都在校门口等我了。小夏也赶快去食堂吃饭吧。你朋友还在等你呢。”
  “什么?”林知夏惊讶。
  “那个混血小帅哥呀。”叶云漫朝教室外望,“他刚才说要等你吃饭的。你没听到吗?不过现在不知道他人到哪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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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朗没走远。他坐在综合教学楼的大台阶上,拿着一台钱维安孝敬给他的PSP在打游戏。
  林知夏匆匆跑来的脚步声被他捕捉到,耳朵动了动,却没抬头。
  “你是吃了还是一直在等我?”林知夏喘着问。
  盛朗没理,板着脸。
  “小狼不高兴啦?”林知夏莞尔,揉了揉他的脑袋。
  “别摸。”盛朗挥开了林知夏的手,继续打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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