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叔叔》作者:郁华
文案:
我背弃了养我长大的恩人,但是我爱他。
-
野心家白眼狼攻X温柔纯善受
周宏远 X 程毓
十年前的周宏远,从没见过那样的人,是温柔、善良、体贴、聪慧,周身带光的神祇。
十年后的周宏远,只想逃离他的藩篱,是虚伪、懦弱、愚昧、平庸,充斥绝望的一生。
“我背弃了那个养我长大的人,但是我爱他。”
————————————————
作者微博:郁华
QQ群:667218509
特别鸣谢星屑太太送的封面!么么哒
第1章
晚上十一点,正是S大男生宿舍最热闹欢腾的时间,狭窄晦暗的走廊里,来来往往的,是穿着裤头背心的男大学生,手中或是抱着陶瓷盆,或是拿着牙缸,踩着人字拖往洗漱间里蹿腾,屋子里,传来的是声声高谈阔论,间或掺杂着鬼哭与狼嚎。
走廊尽头走来的,是个形色匆匆的男生,二十出头的模样,头发乱糟糟的,像坨干草,毫无章法的生在头皮上,他穿着一身反复揉搓过得老式T恤,汗水将T恤溻湿,紧紧贴在身上,肩上背了个撑得鼓鼓囊囊的黑色双肩包,一副穷酸学生气,他推开宿舍门,道了声“我回来了”,便将双肩包往桌上一撂,紧接着,衣服都不及换下,便坐在桌前。
S大的宿舍条件恶劣,八个小伙子挤在小小一间屋里,几乎是你贴着我、我靠着你,若是待久了,胸闷气短都是常有的事情。
舍友李锐从上铺探下脑袋来,问,“程毓,怎么又忙到这么晚?”还颇有几分嫌弃的摇头,说,“你赶紧去洗漱,一会儿停水了又得摸黑——”
程毓没抬头,从包里抽出厚厚两本书,紧接着,拿出一个磨得毛皮儿的本子,摊开的间隙答话,“有个数据,差点就测出来了。”
虽住在同一个宿舍,甚至是同一张床,程毓和李锐却是截然不同的性子,一个酷爱钻研,一门心思铆足了力气做课题搞学术,一个一心钻进了钱眼儿里,全身心捣腾电子设备赚得金箔满盆,别看爱好迥异,相处得却是极好。
瞧程毓这副废寝忘食的样子,李锐啧了两声,说,“一样是S大数学系的学生,怎么你就这么爱数学?别担心了,保研肯定是板上钉钉的事儿。”
程毓笑了笑,不介意李锐的褒奖,眉眼里风采无限,说,“人各有志嘛,锐哥钱赚得也不少啊。”
另一张桌子上的男生却冷笑了一声,将手中的书一撂,摔门走了。
程毓无措的挠了挠头,紧接着皱紧了眉头,不再说话。
李锐瞧氛围不对,打着马虎眼,“程毓你别放在心上,赵启明就这样,神经兮兮的。”
赵启明成绩也不错,却稍逊于程毓,最后一次张贴公示的平均分,以零点几分之差紧跟在程毓后面,保本校没问题,B大却是悬了。
突然,门被“啪”一声打开,粗犷的声音将程毓从数字的海洋中整个拽出来,“程毓!你的电话!”
程毓皱了皱眉头,不无疑惑的看着跑上来报信儿的同学,别说程毓了,连李锐都觉得诧异,自打程毓的母亲程曼红去世后,程毓就再没接到过谁的电话,这次打来的,不知是何方神圣?
等不得程毓磨蹭,报信儿的同学催促着,“快点儿快点儿,楼下排队的同学还等着打电话呢!你到底接不接?不接别浪费时间啊。”
程毓站起来,定了定神,“接。”
程毓快步走到楼下小卖部,穿过几个排队的同学,拿起那部黄中泛黑的电话机,“喂你好,我是程毓。”
对面是个尖细的女声,带着明显的乡音,以至于一上来程毓几乎是没听懂,“周毓是是吧?我是你嫂子。”
程毓心中“咯噔”一声,他这才模模糊糊地想起来,自己的哥哥,周云伟是有自己的联系方式的,只不过他们素来没什么联系。
此时,程毓怎么都想不明白,为什么打这通电话的会是这个自称嫂子的女人,而不是周云伟本人。程毓心里泛着隐隐的凉意,接着,深吸了几口气,下意识地伸手抹了把汗,说,“是我,程毓,请问您有什么事么?”
对面的女人声音又快又尖,带着不耐烦,“你那个死鬼哥哥死了,后天就要发丧了,你来是不来啊?”
程毓张了张嘴,他的心猛地跳了几下,紧接着,落入谷底。
“我来。”
放下电话后,程毓只觉得浑身使不上劲儿来,心中空空落落的。明明他与周云伟已经十六年不见了,明明他们之间向来是只有仇恨、没有牵挂的。可听到周云伟死讯的那一刹那,他却还是这么难受。不仅是为这个多年未见的哥哥,也为了自己。
他终于失去了所有的亲人,这像个摆脱不了的厄运,又像个彻头彻尾的诅咒。
天还蒙蒙亮,程毓坐在回周镇的大巴车上,看着周边的景物由一排排的高楼变成一片片田地,道路由宽敞平坦变作坑坑洼洼,他的脑子里混混沌沌的,像是想了许多,又抓不住什么头绪。等到大巴停在了县城汽车站,他才恍恍惚惚地意识到,此番,自己真的回到了阔别十六年的家乡。
从县城到周镇还要做一个小时的城际公交车,七转八转后,破破烂烂的公交车停在了镇子里。
程毓下车时,已经是傍晚了,四下打量了一圈,这里仿佛一切都没变,又仿佛一切都变了。
窄窄的马路,矮矮的楼房,破烂不堪的门面,吵吵嚷嚷的人群,程毓用了好久,才分辨出家的方向,他做了几个深呼吸,背着自己的双肩包往家里走去。
程毓家在镇子的中央,是栋两层的楼房,一楼紧挨着马路的,是个门面,算镇上顶好的位置。程毓的爸爸周军嗜酒爱赌,出力的活儿都做不来,所以只开了间超市,好在当年有程曼红经营着。过去,程毓和母亲还未离开的时候,全家就是靠这小小一间便利店过活的。而今,这便利店连牌子都歪了,玻璃上满是污垢。
程毓从门面的后面绕进院子里,没落锁,来来往往的都是些他叫不上名字和称呼的亲戚、邻居,而院子中央安置着一顶临时驻扎的乌色棚子,棚子里,跪着个小男孩,七八岁的模样,神情凝重,低眉顺眼地,瞧着可怜。程毓盯着他看了许久,心脏突然柔软了一下,他心里想着,自己竟然还有一个侄子,自己在这世上,原来还是有血亲的……
棚子中间挂着的,是个男人的黑白照片,程毓拼命分辨,才从那副明显纵欲过度的面容中,看到了自己兄长的影子,棚子一边儿,站着个女人,态度冷淡,甚至还带着不耐烦,与左右几个半老徐娘嘀嘀咕咕了许久,不知在说些什么。
程毓叹了口气,颇为无奈地走过去,叫了声,“是嫂子吧。”
李艳华上下打量了程毓几眼,尖锐的声音就要钻进程毓的脑子里,“哟,是周毓来了。”
程毓垂着头,当初父亲周军去世,自己没有到场,想必周云伟夫妻二人是心怀恨意的,想也知道此时李艳华对自己不会有什么好态度。
李艳华的嘴就像是个炮仗,程毓似乎怀疑她将自己丧夫的那点儿悲伤全部转化为对自己的敌意,“一家人不说两家话,我也甭跟你客气”说着,指了指跪在棚子里的小孩儿,神情倨傲,“瞧见没,那是你侄子,叫周宏远,今年十二了。”
程毓皱了皱眉头,抿着嘴,看向那小孩,他原以为这瘦瘦小小的男孩儿不过七八岁,没想到竟已经十二了……
周宏远似乎是听到了母亲说起自己,抬头看了过来,小小一张脸,不足巴掌大,黝黑的皮肤,满是风吹日晒的痕迹,五官却格外好看,一双眼睛灰蒙蒙的,还饱含水汽,分外可怜。程毓的神情变得柔和,对李艳华的那点儿不满瞬间烟消云散,他冲周宏远笑了一下,紧接着,听到李艳华接着说,“你也知道家里的情况,就这栋房子,不值什么钱,你哥也没留下什么积蓄,我们孤儿寡母的,生活不易,宏远还得念初中……”
李艳华说话快且急,唾沫星子乱飞,珠帘炮弹似的,乡音又重,到后来,程毓几乎是听不真切了。不过话中的意思,程毓却是一清二楚,总之就是个“钱”字。
李艳华也不再兜圈子,“你跟你娘半道儿跑了,没照顾过宏远一天,没给过一分钱,对这个家没半点儿贡献,哪有这样当娘的?哪有这么当弟弟的?你们在省城这么多年,钱赚得那不得跟流水似的?这次你哥没了,你不把你们娘俩欠我们的都还了,我可不答应。”
程毓张了张嘴,不知该说什么好。他与母亲程曼红到省城的时间虽早,但日子却一直过得拮据。当初,程曼红就是个大字不识几个的文盲,他们娘俩又是逃出来的,没带多少钱,刚到J城时,穷得叮当响,连桥洞都住过,后来,又被介绍工作的中介骗,几经辗转,才做起了保姆。可做保姆收入微薄,而程毓还要念书,程曼红没办法,又做了月嫂,每天累得腰都直不起来。再后来,日子慢慢变好了,程曼红的身体却一点点变差,饶是这些年的努力,也只付得起城郊一室一厅小房子的首付,最后,程曼红又病了,手术花了一大笔钱,还有房贷要付,到程曼红去世,家里已经一分钱都拿不出了。
程曼红去世后,程毓靠奖学金和实验室发的工资才得以继续学业,平日还要打好几份工还房贷,不过所幸今年房贷就要还完了,饶是如此,如今的程毓也绝对拿不出一大笔钱来。
程毓抿了抿嘴,斟酌再三,心道,虽然周军和周云伟让母亲和自己伤透了心,但周宏远却是无辜的,再怎么说,周宏远都是他侄子,他怎能坐视不管,于是,说,“我手里有五千块钱,是我全部的积蓄了,明天银行一开门就取出来给你。”
李艳华逼近了几步,显然是不满意,怒视着他,“哟,你不是S大的高材生么?不是大城市的人么?怎么就拿出这点钱来?宏远可是你侄子,你不要忘了!”
程毓张了张嘴,不自觉地往后退了退,又下意识地看了眼周宏远。程毓从未与这样胡搅蛮缠的女人接触过,又一向心软,一时不知该怎么办。
这时,身后传来一个声音,“行了!小毓还念书呢,这些年她们娘俩在外面也不容易,给你点就知足吧。”
程毓转过头,是个黝黑的矮胖大哥,三十几岁的模样,他觉得熟悉,又一时想不起是谁。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好~不出意外的话,一周五更~
第2章
李艳华冷哼了一声,一手指着矮胖大哥的鼻子,一手掐着腰,扯着嗓子说,“我们周家的事,跟你有个屁关系?”
那矮胖大哥也不甘示弱,“你什么德性邻里周边的谁不知道?还你们周家的事,今天你是周家人,明天你就是王家人李家人了。”
李艳华脸上扑了粉,看不出是红是绿,正欲继续与他骂,却被程毓打断了,“嫂子,嫂子,当着孩子的面儿,别吵了,别吵了。”
程毓尴尬无比,只想找个地缝钻进去,周围邻居的目光几乎要将他穿透,让他无地自容。他离开周镇太久,早忘了扎根于自己这一家人的特殊‘风情’。
李艳华白了他一眼,紧接着对矮胖大哥说,“瞧见没,人家不领你情!”
那矮胖大哥伸手抓住程毓的胳膊,说,“小毓,你不记得我了?我是你邻居魏申啊!”
程毓细细地看了几眼,才透过这紧凑的五官和黝黑的皮肤,模模糊糊地分辨出一张熟悉的脸,连忙说,“原来是魏哥啊。”
李艳华又是冷笑,“你哥尸骨未寒还在停尸房里呆着呢,你倒叫起旁人哥哥了。”
程毓被抢白的脸色一红,垂下头去,再多的气恼,都在李艳华的尖酸言语中化为乌有,最后徒剩一股子茫然留在心间,当初自己与母亲落荒而逃,到底是谁的过错?
一番折腾后,四邻和半生不熟的亲戚都相继离开了,李艳华也将周宏远拽进屋里去。家是肯定不能住的,程毓走出院子,正愁没地方去呢,却看到魏申在门口等着他。
魏申看到他出来,连忙拉住他,说,“走,跟我去家里吃饭吧。”
程毓定神看了他几眼,说,“太麻烦你了……”
魏申憨厚一笑,说,“嗨,有啥麻烦的,你一走这么多年,我娘和我,都挂念着你呢。”
魏申家与程毓家相似,都是靠门面房开小店为生,只不过魏申一家勤劳节俭,日子过得富裕,家里竟铺了地板砖还安了空调,不像是镇子上的楼房,倒像是城里的别墅。
魏申的娘看上去六七十了,头发白了大半,却手脚麻利,一见了程毓就不松手,程毓离开周镇时,年纪尚小,虽对魏申的娘没什么印象,此时‘久别重逢’,却也有几分感动在心头,更何况这大娘又这般的对自己牵肠挂肚。
魏申的娘做了一辈子的饭,手艺了得,虽都是家常便饭,却是色香味俱全,程毓活得糙,家务料理地稀疏平常,做菜水平更是低到吐鲁番盆地去了,自从程曼红死后,便再没尝过这样的美味,想到死去的母亲和如今刚刚去世的哥哥,喉咙一哽,心中再难平静。
魏申和魏大娘见他心情沉重,便不再言语,吃完饭,便各自休息下了。
程毓躺在房间里,听着外面此起彼伏的虫叫,一夜未眠。
太阳刚出来,程毓便迎着鸡叫去找镇上的ATM机,把仅剩的积蓄取出来后,回到了自个儿曾经的家里。
文案:
我背弃了养我长大的恩人,但是我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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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心家白眼狼攻X温柔纯善受
周宏远 X 程毓
十年前的周宏远,从没见过那样的人,是温柔、善良、体贴、聪慧,周身带光的神祇。
十年后的周宏远,只想逃离他的藩篱,是虚伪、懦弱、愚昧、平庸,充斥绝望的一生。
“我背弃了那个养我长大的人,但是我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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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晚上十一点,正是S大男生宿舍最热闹欢腾的时间,狭窄晦暗的走廊里,来来往往的,是穿着裤头背心的男大学生,手中或是抱着陶瓷盆,或是拿着牙缸,踩着人字拖往洗漱间里蹿腾,屋子里,传来的是声声高谈阔论,间或掺杂着鬼哭与狼嚎。
走廊尽头走来的,是个形色匆匆的男生,二十出头的模样,头发乱糟糟的,像坨干草,毫无章法的生在头皮上,他穿着一身反复揉搓过得老式T恤,汗水将T恤溻湿,紧紧贴在身上,肩上背了个撑得鼓鼓囊囊的黑色双肩包,一副穷酸学生气,他推开宿舍门,道了声“我回来了”,便将双肩包往桌上一撂,紧接着,衣服都不及换下,便坐在桌前。
S大的宿舍条件恶劣,八个小伙子挤在小小一间屋里,几乎是你贴着我、我靠着你,若是待久了,胸闷气短都是常有的事情。
舍友李锐从上铺探下脑袋来,问,“程毓,怎么又忙到这么晚?”还颇有几分嫌弃的摇头,说,“你赶紧去洗漱,一会儿停水了又得摸黑——”
程毓没抬头,从包里抽出厚厚两本书,紧接着,拿出一个磨得毛皮儿的本子,摊开的间隙答话,“有个数据,差点就测出来了。”
虽住在同一个宿舍,甚至是同一张床,程毓和李锐却是截然不同的性子,一个酷爱钻研,一门心思铆足了力气做课题搞学术,一个一心钻进了钱眼儿里,全身心捣腾电子设备赚得金箔满盆,别看爱好迥异,相处得却是极好。
瞧程毓这副废寝忘食的样子,李锐啧了两声,说,“一样是S大数学系的学生,怎么你就这么爱数学?别担心了,保研肯定是板上钉钉的事儿。”
程毓笑了笑,不介意李锐的褒奖,眉眼里风采无限,说,“人各有志嘛,锐哥钱赚得也不少啊。”
另一张桌子上的男生却冷笑了一声,将手中的书一撂,摔门走了。
程毓无措的挠了挠头,紧接着皱紧了眉头,不再说话。
李锐瞧氛围不对,打着马虎眼,“程毓你别放在心上,赵启明就这样,神经兮兮的。”
赵启明成绩也不错,却稍逊于程毓,最后一次张贴公示的平均分,以零点几分之差紧跟在程毓后面,保本校没问题,B大却是悬了。
突然,门被“啪”一声打开,粗犷的声音将程毓从数字的海洋中整个拽出来,“程毓!你的电话!”
程毓皱了皱眉头,不无疑惑的看着跑上来报信儿的同学,别说程毓了,连李锐都觉得诧异,自打程毓的母亲程曼红去世后,程毓就再没接到过谁的电话,这次打来的,不知是何方神圣?
等不得程毓磨蹭,报信儿的同学催促着,“快点儿快点儿,楼下排队的同学还等着打电话呢!你到底接不接?不接别浪费时间啊。”
程毓站起来,定了定神,“接。”
程毓快步走到楼下小卖部,穿过几个排队的同学,拿起那部黄中泛黑的电话机,“喂你好,我是程毓。”
对面是个尖细的女声,带着明显的乡音,以至于一上来程毓几乎是没听懂,“周毓是是吧?我是你嫂子。”
程毓心中“咯噔”一声,他这才模模糊糊地想起来,自己的哥哥,周云伟是有自己的联系方式的,只不过他们素来没什么联系。
此时,程毓怎么都想不明白,为什么打这通电话的会是这个自称嫂子的女人,而不是周云伟本人。程毓心里泛着隐隐的凉意,接着,深吸了几口气,下意识地伸手抹了把汗,说,“是我,程毓,请问您有什么事么?”
对面的女人声音又快又尖,带着不耐烦,“你那个死鬼哥哥死了,后天就要发丧了,你来是不来啊?”
程毓张了张嘴,他的心猛地跳了几下,紧接着,落入谷底。
“我来。”
放下电话后,程毓只觉得浑身使不上劲儿来,心中空空落落的。明明他与周云伟已经十六年不见了,明明他们之间向来是只有仇恨、没有牵挂的。可听到周云伟死讯的那一刹那,他却还是这么难受。不仅是为这个多年未见的哥哥,也为了自己。
他终于失去了所有的亲人,这像个摆脱不了的厄运,又像个彻头彻尾的诅咒。
天还蒙蒙亮,程毓坐在回周镇的大巴车上,看着周边的景物由一排排的高楼变成一片片田地,道路由宽敞平坦变作坑坑洼洼,他的脑子里混混沌沌的,像是想了许多,又抓不住什么头绪。等到大巴停在了县城汽车站,他才恍恍惚惚地意识到,此番,自己真的回到了阔别十六年的家乡。
从县城到周镇还要做一个小时的城际公交车,七转八转后,破破烂烂的公交车停在了镇子里。
程毓下车时,已经是傍晚了,四下打量了一圈,这里仿佛一切都没变,又仿佛一切都变了。
窄窄的马路,矮矮的楼房,破烂不堪的门面,吵吵嚷嚷的人群,程毓用了好久,才分辨出家的方向,他做了几个深呼吸,背着自己的双肩包往家里走去。
程毓家在镇子的中央,是栋两层的楼房,一楼紧挨着马路的,是个门面,算镇上顶好的位置。程毓的爸爸周军嗜酒爱赌,出力的活儿都做不来,所以只开了间超市,好在当年有程曼红经营着。过去,程毓和母亲还未离开的时候,全家就是靠这小小一间便利店过活的。而今,这便利店连牌子都歪了,玻璃上满是污垢。
程毓从门面的后面绕进院子里,没落锁,来来往往的都是些他叫不上名字和称呼的亲戚、邻居,而院子中央安置着一顶临时驻扎的乌色棚子,棚子里,跪着个小男孩,七八岁的模样,神情凝重,低眉顺眼地,瞧着可怜。程毓盯着他看了许久,心脏突然柔软了一下,他心里想着,自己竟然还有一个侄子,自己在这世上,原来还是有血亲的……
棚子中间挂着的,是个男人的黑白照片,程毓拼命分辨,才从那副明显纵欲过度的面容中,看到了自己兄长的影子,棚子一边儿,站着个女人,态度冷淡,甚至还带着不耐烦,与左右几个半老徐娘嘀嘀咕咕了许久,不知在说些什么。
程毓叹了口气,颇为无奈地走过去,叫了声,“是嫂子吧。”
李艳华上下打量了程毓几眼,尖锐的声音就要钻进程毓的脑子里,“哟,是周毓来了。”
程毓垂着头,当初父亲周军去世,自己没有到场,想必周云伟夫妻二人是心怀恨意的,想也知道此时李艳华对自己不会有什么好态度。
李艳华的嘴就像是个炮仗,程毓似乎怀疑她将自己丧夫的那点儿悲伤全部转化为对自己的敌意,“一家人不说两家话,我也甭跟你客气”说着,指了指跪在棚子里的小孩儿,神情倨傲,“瞧见没,那是你侄子,叫周宏远,今年十二了。”
程毓皱了皱眉头,抿着嘴,看向那小孩,他原以为这瘦瘦小小的男孩儿不过七八岁,没想到竟已经十二了……
周宏远似乎是听到了母亲说起自己,抬头看了过来,小小一张脸,不足巴掌大,黝黑的皮肤,满是风吹日晒的痕迹,五官却格外好看,一双眼睛灰蒙蒙的,还饱含水汽,分外可怜。程毓的神情变得柔和,对李艳华的那点儿不满瞬间烟消云散,他冲周宏远笑了一下,紧接着,听到李艳华接着说,“你也知道家里的情况,就这栋房子,不值什么钱,你哥也没留下什么积蓄,我们孤儿寡母的,生活不易,宏远还得念初中……”
李艳华说话快且急,唾沫星子乱飞,珠帘炮弹似的,乡音又重,到后来,程毓几乎是听不真切了。不过话中的意思,程毓却是一清二楚,总之就是个“钱”字。
李艳华也不再兜圈子,“你跟你娘半道儿跑了,没照顾过宏远一天,没给过一分钱,对这个家没半点儿贡献,哪有这样当娘的?哪有这么当弟弟的?你们在省城这么多年,钱赚得那不得跟流水似的?这次你哥没了,你不把你们娘俩欠我们的都还了,我可不答应。”
程毓张了张嘴,不知该说什么好。他与母亲程曼红到省城的时间虽早,但日子却一直过得拮据。当初,程曼红就是个大字不识几个的文盲,他们娘俩又是逃出来的,没带多少钱,刚到J城时,穷得叮当响,连桥洞都住过,后来,又被介绍工作的中介骗,几经辗转,才做起了保姆。可做保姆收入微薄,而程毓还要念书,程曼红没办法,又做了月嫂,每天累得腰都直不起来。再后来,日子慢慢变好了,程曼红的身体却一点点变差,饶是这些年的努力,也只付得起城郊一室一厅小房子的首付,最后,程曼红又病了,手术花了一大笔钱,还有房贷要付,到程曼红去世,家里已经一分钱都拿不出了。
程曼红去世后,程毓靠奖学金和实验室发的工资才得以继续学业,平日还要打好几份工还房贷,不过所幸今年房贷就要还完了,饶是如此,如今的程毓也绝对拿不出一大笔钱来。
程毓抿了抿嘴,斟酌再三,心道,虽然周军和周云伟让母亲和自己伤透了心,但周宏远却是无辜的,再怎么说,周宏远都是他侄子,他怎能坐视不管,于是,说,“我手里有五千块钱,是我全部的积蓄了,明天银行一开门就取出来给你。”
李艳华逼近了几步,显然是不满意,怒视着他,“哟,你不是S大的高材生么?不是大城市的人么?怎么就拿出这点钱来?宏远可是你侄子,你不要忘了!”
程毓张了张嘴,不自觉地往后退了退,又下意识地看了眼周宏远。程毓从未与这样胡搅蛮缠的女人接触过,又一向心软,一时不知该怎么办。
这时,身后传来一个声音,“行了!小毓还念书呢,这些年她们娘俩在外面也不容易,给你点就知足吧。”
程毓转过头,是个黝黑的矮胖大哥,三十几岁的模样,他觉得熟悉,又一时想不起是谁。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好~不出意外的话,一周五更~
第2章
李艳华冷哼了一声,一手指着矮胖大哥的鼻子,一手掐着腰,扯着嗓子说,“我们周家的事,跟你有个屁关系?”
那矮胖大哥也不甘示弱,“你什么德性邻里周边的谁不知道?还你们周家的事,今天你是周家人,明天你就是王家人李家人了。”
李艳华脸上扑了粉,看不出是红是绿,正欲继续与他骂,却被程毓打断了,“嫂子,嫂子,当着孩子的面儿,别吵了,别吵了。”
程毓尴尬无比,只想找个地缝钻进去,周围邻居的目光几乎要将他穿透,让他无地自容。他离开周镇太久,早忘了扎根于自己这一家人的特殊‘风情’。
李艳华白了他一眼,紧接着对矮胖大哥说,“瞧见没,人家不领你情!”
那矮胖大哥伸手抓住程毓的胳膊,说,“小毓,你不记得我了?我是你邻居魏申啊!”
程毓细细地看了几眼,才透过这紧凑的五官和黝黑的皮肤,模模糊糊地分辨出一张熟悉的脸,连忙说,“原来是魏哥啊。”
李艳华又是冷笑,“你哥尸骨未寒还在停尸房里呆着呢,你倒叫起旁人哥哥了。”
程毓被抢白的脸色一红,垂下头去,再多的气恼,都在李艳华的尖酸言语中化为乌有,最后徒剩一股子茫然留在心间,当初自己与母亲落荒而逃,到底是谁的过错?
一番折腾后,四邻和半生不熟的亲戚都相继离开了,李艳华也将周宏远拽进屋里去。家是肯定不能住的,程毓走出院子,正愁没地方去呢,却看到魏申在门口等着他。
魏申看到他出来,连忙拉住他,说,“走,跟我去家里吃饭吧。”
程毓定神看了他几眼,说,“太麻烦你了……”
魏申憨厚一笑,说,“嗨,有啥麻烦的,你一走这么多年,我娘和我,都挂念着你呢。”
魏申家与程毓家相似,都是靠门面房开小店为生,只不过魏申一家勤劳节俭,日子过得富裕,家里竟铺了地板砖还安了空调,不像是镇子上的楼房,倒像是城里的别墅。
魏申的娘看上去六七十了,头发白了大半,却手脚麻利,一见了程毓就不松手,程毓离开周镇时,年纪尚小,虽对魏申的娘没什么印象,此时‘久别重逢’,却也有几分感动在心头,更何况这大娘又这般的对自己牵肠挂肚。
魏申的娘做了一辈子的饭,手艺了得,虽都是家常便饭,却是色香味俱全,程毓活得糙,家务料理地稀疏平常,做菜水平更是低到吐鲁番盆地去了,自从程曼红死后,便再没尝过这样的美味,想到死去的母亲和如今刚刚去世的哥哥,喉咙一哽,心中再难平静。
魏申和魏大娘见他心情沉重,便不再言语,吃完饭,便各自休息下了。
程毓躺在房间里,听着外面此起彼伏的虫叫,一夜未眠。
太阳刚出来,程毓便迎着鸡叫去找镇上的ATM机,把仅剩的积蓄取出来后,回到了自个儿曾经的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