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叔叔 CP完结+番外[现代耽美]——BY:郁华

作者:郁华  录入:11-04

  李艳华虽刁钻刻薄,对程毓却到底是没有底气的,只不过是虚张声势的强撑罢了,见程毓不说话,心里更是犯怵。
  程毓眉头深深皱着,过了许久才说,“宏远不是我哥的孩子,这件事你知我知,事到如今……也没必要藏着掖着了,我们打开天窗说亮话。”
  李艳华嘴一撇,仍是强词夺理,声音又尖又细,“谁说他不是周云伟的种了?你说这种话是想你大哥绝户么?他姓周,在周家长大,就是你们周家的种,你还想赖了不成?”
  沙发上的小女孩“哇”一声哭了起来,李艳华嫌恶的看了她一眼,没抱起来,坐下拍了两下,“哭什么哭,讨命鬼,再哭不给你奶喝。”
  小女孩虽听不懂话,却读得懂大人恶劣的情绪,哭的更急,一时间哭声与骂声连作一篇,程毓只觉得脑子疼,却不知是被吵得还是被熏的。
  程毓吞咽了一口唾沫,暗自叹了口气,对待这个女人,他是向来没什么办法的。
  程毓摇了摇头,不想就这个问题再纠缠下去,“宏远这孩子,你确定不要了对吧。我会把他养大成人,让他有家住,有饭吃,有衣穿,有学上;也会把他教育好,让他承担责任,懂得分寸,知法守理。你跟我签个协议吧,以后他是他,你是你,他念书、结婚,你不必出钱,你病了、死了,也与他无关。从此两不相欠。你看怎么样?”
  李艳华的嘴张了张,随后又合上,过了许久,才微微舒了一口气,小声说,“这样也不是不行。”
  程毓心中一片漠然,他从包里掏出纸笔,一式两份,迅速将刚刚说过的话写上,随后将纸笔递给李艳华,语气里净是不耐烦,“快签字。”这里,他一秒钟都不想多待。
  李艳华看都没看这张纸写了什么,反正她根本不在意程毓究竟会将周宏远怎样,她将笔握在手里,歪歪扭扭地签了自己的名字,递给程毓。
  程毓冷笑一声,头也不回的走了。
  反正这趟过来,他原只想得个答案。李艳华不肯要、弃若敝屣的孩子,他要。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程毓豁出去半生 也只实现了诺言中的一半…


第24章
  紧赶慢赶,从出租车转到大巴车,从大巴车又换了两路公交车,程毓回到家时已经是九点多了,远超了平日的时间,好在他一个月里总有几天加班,倒也不愁没理由解释。想到这里,程毓才舒了口气,打开门,在玄关处将鞋子换下。
  周宏远给他留好了饭菜,如今,周宏远的厨艺越来越好,虽比不上自己的“授业恩师”,一汤一菜做得却也像模像样。
  周宏正坐在餐桌的一边儿写作业,听到声响没转头,空气中扩散而来的熟悉气息却让他委实放松了不少。
  程毓看着暖色灯光下熟悉的背影,心中涌动着一股股暖流。他将魏大娘给的那兜煎饼放在餐桌上,随后伸出胳膊,从后面揽了一下自己的小侄子,佯作漫不经心地说,“今天行里事情多,我留在办公室加了会儿班。”
  周宏远的身体僵 了一下,眉心重重的绞在一起,听了程毓的话,缓缓转过身来,笑着说,“没事”。程毓虽有了手机,家里却没按固定电话,以往加班也是来不及通知周宏远的,是以叔侄俩约定好了,倘若七点钟程毓还没回家,周宏远就不必再等,自己做饭吃。因为这个约定,程毓也没太当回事儿,没发现周宏远的不对劲,端着剩饭走去厨房加热。
  周宏远深深地望着程毓的背影,迅速地上下将程毓打量了个遍,最后,目光落在了程毓西装裤脚的几个泥点子上。
  他的胸腔剧烈的起伏着,眼前的英语阅读一时间变得恍若天书,再看不懂分毫。
  他早探知到了程毓的变化,是从那个莫名其妙的周末早晨开始的,未知与彷徨,挣扎与无奈,就像白绫一样,将他紧紧缠绕,他呼吸不得,又无从挣扎。
  他知道自己的秘密早晚有一天会曝光,这念头始于离开周镇时,魏大娘的欲语还休,始于李艳华人尽皆知的不检点,始于那天早晨,必然出现过的男人……可他却从未想过,这一天会来的这么早,让他全然无力招架。
  周宏远早知道自己不是周云伟的儿子,这在周镇是个众人皆知的秘密。刚开始只是个荒谬的念头,从邻里口中的戏谑与轻蔑中探知端倪,在顽皮孩童故作姿态的说漏嘴中拼凑真相,于看笑话之人的故意试探中加深猜测……
  在无数个无法被人窥探的夜晚里,在无数个痛苦到无处躲藏的日子里,李艳华曾用尽最恶毒的话语将他咒骂,他也曾崩溃大哭,问自己到底是不是他们的孩子,得到的,却只是更为变本加厉的诅咒与诋毁,还有那一句阴狠而厌恶至极的“杂种”。
  从那一刻,周宏远就知道真相,不必全然说开,他终于懂得了,从自己的存在到降生,从自己的呱呱坠地到如今,他从来都不是个值得祝福的存在。
  只是一个眼神,他就知道了,若不是有了自己,李艳华绝不会嫁给周云伟,他同样也知道了,自己与周家,其实没有半分的关联。
  有时,在周云伟毫不留情的巴掌中,他甚至觉得自己这个便宜爹也对这秘密一清二楚,否则又怎么会将自己打到皮开肉绽还阴岑岑的奸笑?他曾想过,等自己有朝一日有能力彻底脱离这个家后,问上一问,却没想到,这成了永恒的秘密。
  他早知道周云伟会不得好死,更是无数次的诅咒过,可却同样没想过,这一天来的这么突然。
  周云伟死了,李艳华跑了,他失去了一切,朝不保夕,只是一夜之间,命运却让他有了程毓。
  明知道自己与程毓没有半分关系,明知道他不该将这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拉上贼船,明知道自己所有的安稳与幸福,都是偷来的、抢来的,早晚是要还的,可他又如何能开口,对这世上最爱他最疼他的人说,“你别管我了,我就是个杂种。”
  做不到的,再来一百次、一千次,一万次,他都依然贪恋着程毓身上的温暖,痴迷于程毓眼中的温情。
  他能怎么办呢?他能做的,只是一遍又一遍身体力行,告诉程毓,自己有多在意他,又有多离不开他。
  以往,周宏远最不愿说出口的感谢和爱意,这段时间,不要命一样地倾泻着,真真假假,假假真真,将程毓每天都哄得乐滋滋。
  可每当夜深人静,每当他躺在程毓身边等待着周公,他又不禁反复问着自己,这样做真的够么?这个年轻的小叔叔,真的会舍不得自己、又真的肯留下自己么?
  经过这一年多的相处,周宏远是了解程毓的,他善良,心软,甚至到了软弱的地步,大多时候,程毓宁肯将痛苦、委屈往自己肚里咽,也不愿让人难堪。可寻常的小事也就罢了,周宏远怎么都不能相信,在这样“大是大非”的事情面前,程毓仍会做出让步;他怎么都不相信,程毓在得知自己与他并无血缘关系后,还会一如既往的对自己好,还愿意把自己当做家人,留在这个家里。
  周宏远垂着头,眼神紧紧地锁着一排排看不清的英文字符,等待着命运的宣判与,以及——神的斥责。
  只是过了几分钟,对周宏远来说,却像是几个世纪一样的漫长,他煎熬着,挣扎着,一颗心不上不下的悬着,他甚至无数次在脑海中构想,程毓要以怎样的方式将这一切和盘托出,是轻松而自在、终于甩了个包袱么?还是干脆撕破脸来将自己臭骂一顿。
  而程毓全然不知道周宏远此时的内心戏,他只是端着盘子走过来,坐在餐桌前,给自己拿了个煎饼,将菜卷在煎饼里,狼吞虎咽地,几口就全吃完了。这一天的折腾,他几乎没吃东西,实在是饿得够呛。
  仓廪实而知礼节,吃饱了肚子,程毓才突然觉得不好意思起来,他哂笑了两下,颇有几分难为情地说,“今天实在太忙了,累得半死……”
  程毓絮絮叨叨地,又说,“路上看到有卖煎饼的,还挺好吃。”
  周宏远的心猛地跳了两下,如擂鼓一般,他不知道事到如今,程毓为何还要向自己解释、甚至向自己撒谎,这一切还有意义么?难道血缘二字外,他们还会有什么回旋的余地?
  他突然觉得自己读不懂程毓了,紧接着,心中一片漠然,只是木木地点了两下头,没搭话。
  程毓讪讪地收拾了碗筷,起身去厨房刷,怕扰了周宏远学习,还特地将门虚掩上。
  周宏远再忍不住,起身走到玄关处,拎起程毓的皮鞋来,死死盯着他的鞋底。
  须臾间,周宏远浑身颤了两下,双手都止不住地抖动,费力地将鞋子摆回原处。
  他上了一天班的小叔叔,鞋底分明印了斑驳的鸡屎。
  程毓洗完碗筷从厨房出来时,周宏远已经趴在桌子上写作业了,一副如常的模样,程毓用毛巾擦了把手,摸了摸周宏远的脑袋,说,“宏远真乖,有什么不会的题吗?”
  周宏远如今已然成了大学霸,在学习愈来愈上道,不会的题本就是没几个,看了答案解析也几乎都能弄明白,就算有什么是自己弄不明白的,也争取第二天早晨和吴思源、郑明坤讨论。他不愿麻烦程毓,更愿成为程毓的负担,他只想让程毓看到自己的优秀,懂事,乖巧,孝顺,而不愿让他再为自己费一丝一毫的心血。
  周宏远知道,程毓已经够辛苦了,他不愿在这个节骨眼上,让自己的不识趣,成为压垮他们之间可笑亲情的最后一根稻草。
  他的撒娇,是用心设计过的人畜无害,他的依赖,是恰到好处的惹人怜爱,他为程毓写了了一个又一个公式,设计了一套又一套的算法,再分不出哪些是真情,哪些是假意。
  不过,真情与假意都不重要了,周宏远知道,自己是离不开程毓的。
  所以,周宏远摇了摇头,对程毓说,“没有,都会做的。”说着,他往程毓身上靠了靠,很是娴熟地用头蹭了蹭程毓的胸口。程毓显然很受用,笑着揉了揉他的发丝。程毓没深究周宏远的作业到底做成了什么样子,只是催促他说,“做完作业就快睡觉吧”,随后,自顾自地去了洗漱间。
  周宏远不懂,程毓为什么仍是一副什么都不知道的模样,他不该愤怒么?他不该震惊么?他不该冲自己,试图隐忍却又忍无可忍的诉说真相么?他不该从此将自己扫地出门么。
  程毓却什么都没做,只是像平常一样问自己有没有不会的题,催促自己快些休息。
  这一刻,周宏远有些好笑地想,原来他二人之间,程毓才是最好的演员,竟装作一切都不在意。他甚至有几分自虐意味的思量着,程毓到底能装到几时,进而,是不可避免的为自己绸缪后路。
  可年仅十三岁的少年哪还有什么后路呢?他只有这一个神,程毓早已是他最后的绝地逢生。
  晚上,两个人依旧是并排躺着,明明是伸手可及的距离,却像是隔了整个银河系。他们各怀心思,却谁都没说话。


第25章
  干瘪的枝头再挂不住枯黄的落叶,一片片飞旋而下,给马路铺上一层又一层的破烂衣裳,身着橘黄色衣服的环卫工人带着厚重的棉口罩,“吭哧吭哧”地将最后几片树叶铲上车,随后两只手撑着扫帚,靠在一边儿大喘气,待复活后,又拼命扯着嗓门对同伴喊,“这个冬天可真够冷的。”
  程毓垂着头,胳膊下面夹着个公文包,迈着大步子朝家赶,虽是二十出头的正当年,单薄的西装革履下,仍是无法与隆冬顽抗的肉体凡胎,等红绿灯的时候,程毓忍不住搓了搓手,凉到发麻的脚下也动弹起来,心里盘算的,却是周末给周宏远买身厚些的羽绒服,周宏远个子长得快,去年的衣服,该不够穿了。
  周宏远好面子,以往就算是在周镇时,也尽力保持衣着的体面洁净,如今来了J城更是如此,饶是进了冬天,每天也要换洗衣服。衣服小了,他嫌穿出去丢人,宁愿冻着,也不肯跌股,还口口声声对程毓说,自己压根儿不冷。
  想到这里,程毓哑然失笑。他这个小侄子,跟自己的性格真是天壤之别。他这个人,素来是大大咧咧惯了,以前念书时,几乎从没注意过自己的外表,一来是当初家里的条件不允许,二来是自己丝毫不放在心上。周宏远则不然,他要面子,嘴上虽不说,却最在意别人的眼光。大抵是从小受尽白眼,又无人疏导,留下了阴影,只得长大了好生弥补。想到这里,程毓只觉得心疼。
  程毓的房子里没有暖气,喝了热汤水后,体内的寒冷才稍稍舒缓几分。周宏远向来不爱拖延作业,虽是个周五,却坚持要将作业做完大半才罢休,程毓一边窝在被窝里等着他的小侄子,一边时不时瞅两眼周宏远奋笔疾书的背影,脸上浮现出一个温柔至极的笑容。
  他早已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只觉得安宁而平静。
  周宏远写完作业,洗漱过后才回到卧室,他有点洁癖,不像程毓那样总是耐不住寒冷,要先钻进被窝里才将脱掉衣服。周宏远总会先将裤子和外套脱了,才掀开被子的一角,鱼一样的滑进去。
  每当这时,程毓总会把自己的腿伸进周宏远的被窝,用自己刚刚暖热的双脚,来温暖周宏远一双冰凉的小脚。一开始,周宏远总会退缩,一来是对这种亲密行为的不适应,二来则是心中没由来的对肢体接触的抗拒。他虽喜欢极了与程毓依偎在一起的感觉,可两双脚纠缠在一起,却一直让他心中别扭不已。他皱紧了眉头,从腰肢到脚趾,都僵成了块木头,半天动弹不得。程毓不知道他的心思,还道这孩子是冻坏了,是以不停地用往周宏远身边靠。周宏远没法子,总不能拒绝程毓的好心,也只有由着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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