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主管用iPad查询了一下,发现这款面料显示的是有少量库存,但又无法调取,“稍等,我联系一下仓库,门面店里没有这一款。”
宋煜略点了点头,两手放在大衣口袋,淡然站在原地,乐知时看着附近的布料,用手摸了摸,又拿手机记录下来,然后跑回来拉一拉宋煜的袖子,“那个青灰色的绸缎也很好,可以做小琪他们设计的裙子。”
宋煜睨了他一眼,淡淡道:“你也不缺钱,不需要跟我报备。”
乐知时一下子鼓起嘴,皱了皱鼻子,“我没有钱。”
宋煜修长的手指握着手机,把微信界面的转账记录给他看,反问道:“是吗?”
他又不收,又不退回,就这么吊在中间,乐知时在心里埋怨,这个人果然干什么都是这样,比猫还会钓鱼。
“我很穷。”乐知时小声说,“两千一次太贵了,我可玩不起。”
宋煜敏锐地捕捉到他的措辞,挑了挑眉,“谁玩谁?”
没等乐知时开口解释,另一个店员走上前来,是个年轻女孩,刚刚她就在不远处站着,也知道乐知时他们要找的面料,她拿了一些差不多的材料过来,礼貌地对他们打招呼,请他们看看这些可不可以替代。
乐知时把面料放在灯光下认真观察,又拍了照片发到群里,也接过年轻店员递来的放大镜观察织线纹理。
和群里的大家得到的结果一样,乐知时也觉得这几款不能作为替代品,它们缺乏波光粼粼的质感,没有掺太多有质感的银丝。
“谢谢你。”乐知时把东西递回去,然后站回到宋煜身边。
店员说不用谢,抱着面料打量了一下,眼神落在宋煜身上,犹豫片刻,不禁问道:“您是特意来看材料的吗?”
乐知时忽然觉得不对,感觉好像他们把宋煜误认为什么制造商的代表了,他看了一眼,是觉得宋煜穿得很商务,除了脸过于年轻,看起来是很容易被误解。
宋煜没有回答,店员也没有太尴尬,又转向乐知时,笑着问他:“你是助理?还是秘书?我感觉你看起来好小,可能比我还小。”
“啊……我,我其实……”被误会后,乐知时想解释,但宋煜忽然笑了一声,引起了他的注意。
他仿佛对年轻总经理和小秘书的设定表现出不小的兴趣。
“我们不是这种关系。”乐知时试图解释,但宋煜从容地截了他的话头:“他是挺小的。”
店员一副了然的表情。乐知时正好抓住她咨询其他的面料,又挑选了一些,决定直接从他们这里采购。
“一般来说我们是不接受五百米之内的订单的。”店员看了看宋煜,“如果您觉得样品拿回去效果不错,还希望能多照顾照顾我们的生意。”
他怕是照顾不了了,乐知时心想,他长了个资本家的脸,实际上是个捡石头的。
七七八八买了一大堆,乐知时感觉自己带来的公款已经不够挥霍了,带着点撒娇的语气向店员要优惠,但被宋煜制止了。
“多的我补。”
薅的是自家男朋友的羊毛,乐知时并没有非常开心,但他的注意力被店员手里的另一个板子吸引,上面穿了一些丝绒的布料,都裁成三指宽一米长的缎带,颜色各异。
“这个是?”
“哦,这个是我们的新产品,一种手感非常好的丝绒缎,很多名牌女装的高端线都来找我们定这款。”店员抽出黑色的一条,递给乐知时,“你摸摸看,手感是非常好的,而且不会泛白。”
“真的,软软的很舒服。”
宋煜见乐知时将那条黑色的缎带搭在他白皙的手腕上,强烈的色彩对比令他产生某种遐想。
“这条送你吧。”店员脸上浮现出小女生的笑,“我感觉你的头发再长一些,长到肩膀,用这个扎起来应该会很好看。”
乐知时也笑了,唇边又一次出现那个小小的凹陷阴影,很可爱地抓了下还不够长的头发,“是吗?那谢谢你。”
店员帮他把其他选购的面料都打包好,陈主管才回来,她脸上的表情就让乐知时猜到结果不妙。
“不好意思。”陈主管说,“本来我们是有一批五百米的样品,是最后一批了。因为这款造价高,需求又比较少,后来就不做了,这最后一点是留给一个制作商的,据说他自己很喜欢搜集一些停产的面料,昨天刚拿走了。”
“是这样吗?”乐知时有些遗憾,难怪在电话里这家面料商的老板也一直说不能卖,原来是早就被人定下了。
见乐知时表情有些失落,一直不太说话的宋煜开口道:“方便说一下制作商的联系方式吗?”
原本陈主管是很犹豫的,但是眼前这个年轻人给人一种可靠的压迫感,这种形容很奇怪,但的确如此,她最后还是说明了,“你们应该联系不到,这位是有点麻烦的,斤斤计较得很,是明裳的周总。”
“明裳……”乐知时有些记忆模糊,倒是宋煜一下子就反应过来,“很巧,我们有他的联系方式。”
乐知时拽了一下他的袖子,很小声地问,“我们有吗……”
“有,名片在你包里。”宋煜向陈主管告别,带着乐知时离开这里。乘坐电梯时乐知时拿着那张一下子就被宋煜找出的名片,盯着上面的字问:“你怎么记得”
我记得每个找你搭讪的男男女女。宋煜没说出口,找了个更为合适的说辞,“你应该问自己怎么昨天发生的事就忘得一干二净?”
乐知时果然被他唬住了,默默掏出手机打电话,雨还在下,他站在一楼的玻璃门前,拨了两次之后对方才终于接通。
“周成伟先生吗?不知道您还记不记得我,我是飞机和高铁都碰到过您的那个……对,对混血,啊太好了您还记得我。”
宋煜站在一旁,看见乐知时很开心地打电话,一面还用手在凝了雾气的玻璃门上写写画画,和小时候几乎没差别。
五六岁的乐知时也很喜欢在玻璃上写字,尤其爱写“煜”字,但这个字对小时候的他来说有些难,所以每次把他们俩的名字并排写在一起,那个煜字总是格外的大。乐知时很会为自己辩解,他说最重要的字才会写最大,所以小煜哥哥是他最重要的人。
记忆里,那个满口甜言蜜语的小家伙和眼前这个大男孩的身影渐渐重合,宋煜轻笑了一声,垂了垂眼。
不知道用这种连哄带骗的话术蒙蔽了多少人。
比想象中更快的,乐知时打完了电话,他跑回到宋煜身边,握着手机很是兴奋,“他同意了!”
“你怎么哄的?”宋煜挑了挑眉。
乐知时没察觉出宋煜的语气,摇了摇头,“没有啊,我就跟他说了我的情况,他答应给我们寄一半的面料,不过提了一个小要求,希望我可以送他一套用这个面料制作的成衣。”
宋煜散漫地点了点头,“问题现在都解决了。”
“对,我腰好酸,而且好饿。”乐知时没太顾及周围人的眼光,勾住了宋煜的脖子,整个上半身都靠在他身上,声音放软了很多。“哥哥,你带我去吃好吃的吧,我想吃烧鹅和椰汁糕。”
想到他刚刚也是用这样的语气跟别人撒娇讲价,宋煜瞥了他一眼,也没有像平常那样把手搭在他腰上,故意说:“可以啊,就用你给我的嫖资买单吧。”
路过一个人,乐知时飞快捂住宋煜的嘴,很小声地说:“那不是……”他强调了一遍,“那是房费。”
“都一样。”
见宋煜还在说这些,乐知时在心里偷偷给他贴上了一个写着[可爱]两个字的标签。
“不一样。”乐知时软乎又轻声地说,“酒店又不是天天住……”他发现这话一开口,后面有点接不下去,于是又改口,“你能不能免费啊,我出不起这些钱。”
“不可以。”宋煜一脸冷酷地推开他,“拒绝白嫖。”
乐知时哦了一声,“那我要赚很多钱,我要当大律师。”
这个当大律师的理由你真的能说得出口吗?
宋煜好气又好笑,垂下眼,忽然瞟见那条赠送的缎带,半条搭在口袋外面,被开门后涌入的冷风吹动。他伸手抽了带子,仔细观察一番,又想到方才发生的一系列令他不快的小事。
“这个是很适合你。”
不等乐知时说话,宋煜直接牵起乐知时的手腕,解了他的腕表,将两个手腕并起来单手握住,然后用那条质感不错的黑色缎带绑了起来,多出来的一截攥在手里。
绒质的布料稍稍勒住乐知时白而薄的皮肤,仿佛能阻挡那些蓝紫色血脉里流淌的血液。宋煜扯了扯,把搞清状况的乐知时拽得愣愣往前踉跄了一步,差一点就落到宋煜怀里。
来往的行人朝他们投去目光,乐知时有些不自在,小声喊他哥哥,“干嘛把我绑起来啊。”
宋煜没有回答,直接这么拽着乐知时出了大门。外头的雨暂时停了一会儿,空气中弥散着湿润的水汽,缎带是他和宋煜之间唯一的维系,就这样抬着双手,被宋煜牵引到大雾之中,上了一辆停在路边的黑色轿车。
进到车里,乐知时有种被司机盯住的错觉,密闭的狭小空间令这种羞赧被压缩得更重,沉甸甸得落在他的身体上,动弹不了。宋煜关上车门,仍旧扯着那条黑色缎带。
乐知时侧过头,用膝盖碰了碰宋煜的膝盖,凑到他跟前小声问:“要这样去吃饭吗?”
宋煜推了推眼镜,靠在座椅上,“嗯。”
“绑手真的很不方便,除非你喂我。”乐知时很小声抱怨了一句。
“可以。”宋煜淡淡道。
“我又不是小孩子。”
宋煜扯了一下他的手腕,将乐知时拉近一些,然后看似温柔地抚摩着他的头发,从发顶到微卷的发稍,像那个店员说的,这还不够长,只是在激烈运动的时候会遮蔽视线,汗湿到蒙在眼前的程度。
被绑住头发的画面在脑海里出现了一瞬 ,他并不想让太多人看到。
宋煜开口,声音很有蛊惑性。
“宝宝,你该剪头发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小欲真的超S,昨晚都是相对克制的()
第79章 风眼迷失
这个称呼让乐知时一直到下车都晕晕乎乎的, 脑子发热,本来就听话,一变得呆呆傻傻就更乖, 任由宋煜牵着往前走。
路上人不多,乐知时没有太大的羞耻感, 只是在脑子里反复想着宋煜叫他宝宝的样子, 像只在颊囊里藏了果仁,又在无人时偷偷拿出来小口小口品尝的仓鼠。
但进入餐厅前, 宋煜还是解开了他手上的缎带,慢条斯理折好收起来。餐厅里人很多,门口就有两三个等车的年轻男女,看到乐知时,还会多看几眼。
“不是说要绑着我吃饭吗?”乐知时贴上宋煜手臂, 挨着他上台阶,“不喂我啦。”
宋煜看着他脸上藏不住的些许得意,嘴角不自觉扬起些许。
“这也是付费内容, 大律师。”
“我以后会很有钱的,我付得起。”
餐厅很大, 里面是中式装潢, 甚至还有一点岭南园林的风格,进入包厢里坐下来, 乐知时才感觉有些熟悉, 他仔细回想了一下,发现好像是自己在点评网站上做功课的时候看到过的黑珍珠餐厅。
“你怎么知道这里?”乐知时问。
宋煜熟练地点好菜, 合上菜单递给服务生,又低声和她沟通了过敏忌口和其他的什么,等到服务生离开, 他才抬头去看乐知时,“你记性真的不怎么样。”
“我说过吗?”乐知时皱了皱眉,回忆不起来。
“高铁上。”宋煜说。
乐知时隐约回忆起一点点,大概是他随口提到的,毕竟自己闲聊的时候大多没什么逻辑。
但宋煜就像一个可以随时随地存储记忆的机器,一些乐知时觉得无足轻重、他根本不会记得的琐事,宋煜永远可以清晰地指出,甚至是时间和地点。
他认为这只是因为宋煜聪明、天赋异禀。
服务生推门进来,手里除了白瓷茶壶,还有一个方形的软垫,宋煜侧头看向她,向她指了指乐知时,服务生立刻会意,走过去请乐知时先起身,然后在椅子上放下软垫,“您请坐。”
等到服务生离开,带上门,乐知时有些耳热,想说什么又不好意思说。他们坐在一张桌子的两端,隔得很远,乐知时把餐桌礼仪什么的都抛到一边,搬着椅子到宋煜身边坐下。
或许是宋家的家教比较随性温馨,大家吃饭的时候一定要围坐在一起,即便房子很大,但他们都喜欢坐在小圆餐桌上。
乐知时习惯了挨着宋煜坐,刚去上小学的时候,有一段时间必须在学校吃饭和午休,六岁的乐知时跟着同学一起排队,让食堂的阿姨把饭菜装到他的保温碗里,然后和同学们一起坐到长方形的桌子上吃饭。
但乐知时不知道不同年级是要分开的,他总是不让别的小朋友坐在他旁边,用手掌按住那个凳子,然后张望宋煜的身影。
后来他看到宋煜出现在另外的队伍,端着饭和别人一起,走到距离他两个走廊那么远的位子坐下,期间无论乐知时怎么招手喊他,宋煜都不会过来。
乐知时不是容易气馁的小孩,他试图把自己的凳子端走,但拔了半天,发现这个凳子是固定在地上的,他根本弄不走,于是最后只端走自己的饭,穿过人群跑到宋煜的面前,啪嗒一下把自己的饭碗放到宋煜所在的桌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