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青书想起上辈子的某电视剧,说着只有他自己才知道的幽默:“第一,我不叫喂。”
那寸头青年一屁股坐在高哥的专属座位:“第二嘞?”
“第二,高醒出去倒垃圾了,你要找他的话出门右拐垃圾桶处可见。”
寸头青年顿时哈哈大笑:“你真有意思,让我去垃圾桶找高醒,小朋友,你先偷偷告诉我,高醒是不是赚大钱了啊?我跟他好哥们,你不用瞒着我,就跟我说实话就行。”
顾青书接触高醒的过去不多,在今天之前,唯二接触的核心人物除了高醒那位妈宝弟弟就是高叔叔了。
高叔叔在顾青书看来其实人不错,除了作为高醒的父亲没什么责任感,高叔叔如今对他和高醒可谓是非常关照了,当然,不排除高醒现在出息了的原因。不过这没什么不对,就像他一样,要是高哥没什么本事,也没有钱,顾青书很清楚自己是不会跟高醒走到这一步的。
“你是他哪个哥们呢?最近老有人打电话说是他哥们,他一个都不见,你是哪个?”顾青书微笑着问。
对方被这话噎住,一时间尴尬起来,继而恼羞成怒地站起来,伸手就轻浮地放在顾青书头上,威胁着轻轻拍了拍,恶狠狠地说:“你又算老几?怎么跟我说话的?”
青年狠话都放出去了,却不见面前漂亮得不像真人的少年害怕,少年琥珀一般透亮冷清的眸子根本不怕他,幽幽转而看向他的身后,青年正奇怪,却顿时头皮剧痛,余光往后一看,竟是被眼神跟看死人一样的高醒给手掌捏住了脑袋,顿时大叫:“啊!小高!高少爷!我啊!你不认识我了?我童逸明!放手放手啊!”
顾青书笑着问高醒:“他说他叫童逸明,你哥们?”
高醒摇头:“误会误会,我不认识。”
自称叫童逸明的青年抱着脑袋疑惑得不得了,怀疑高醒这人是脑袋被驴踢了,怎么可能不认识他?!
“高少,是我啊!我们每天都一起逛酒吧啊,你还帮我顶了个酒驾肇事的名儿,你忘了?咱们生死之交!”
这人几句话就透露了一堆高醒的黑历史,高醒额头上的青筋都差点儿要爆掉,抓着童逸明的衣领就要往外走:“闭嘴,出去!”
童逸明不明所以的被拽了出去,在门口便甩开高醒的手,皱着眉头像是不认识高醒了一样,问道:“你搞什么鬼?要不是黄宇衡那小子告诉我你回来了,老子还以为你永远都被赶出北京,怎么着,现在发达了,看不上我们了,所以几次三番的请你过去叙叙旧都不愿意去,高醒,你吃了什么迷魂药?连我亲自过来都这个态度?”
从前童逸明跟高醒都是烂泥,如今一块儿泥自个儿爬上了墙,被撂下的烂泥自然是心有不服,既不相信从前沉默寡言只爱喝酒打架的高醒如今成了身家百万的小老板,也不相信高醒当真改邪归正,滴酒不沾。
“你怎么找过来了?”高醒手里还提着个从护士站拿来的新垃圾袋,一边漫不经心的询问,一边将袋子吹开。
“什么叫我怎么找过来了?难不成你还不像见我们?我可是好心过来的啊,黄宇衡那小子最近看你很不爽,要不是怕他爸知道,早就叫人把你给打了,你还在这里跟个乡下搞来的兔子卿卿我我,啥也不晓得,我是好心过来通知,你不感谢我?”
高醒冷淡道:“说完了?说完了就走吧,我还有事。”
童逸明愣了愣,突然不知道还能说什么,他几乎要不认识眼前眼神锐利得好像能将人看穿的高醒:“什么叫说完了?我问你,你什么意思?我好心过来,你不感谢老子的提醒也就算了,连个好脸色都没有,你什么意思?”
高醒这会儿露出个微笑来,不想跟童逸明继续在外面说这些没营养的废话,道:“那多谢了,只不过你要是见到黄宇衡,就跟他说,他爸现在正准备投资我,我或者我身边的人只要出了一点儿事儿,就等着被他爸轰出家门,流落街头去,有本事就也拿出点儿成绩,把我公司给干下去,没本事就别在背后搞小动作,小动作谁不会搞?我要整他,现在都不需要亲自动手。”
“你……”
童逸明被镇住,眼神慌乱了一瞬,咽了咽口水,还没说话,就又听高醒继续道:“还有,青书是我什么人,这跟你也没有关系,别他妈到处乱讲兔子兔子的,你才是兔子。滚。高禄昌都不管我,你算个什么东西?”
童逸明没想到现在高醒比以前更混,也就是说连嘲笑高醒玩儿男人的点都算不得什么弱点:“你爸当真不管你这些?”这种不管和曾经的不管是有区别的,童逸明知道,从前高叔叔不管高醒,那是因为失望透顶,管了也没用,所以不管了,是放弃了。
现在高叔叔不管高醒,绝不是因为放弃,而是因为管不了!高醒自己有自己的主意,有本事,有钱有资产,谁管得了他?!就连玩儿兔子估计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像他,即便烂到这种地步,也不敢让家里人晓得自己喜欢男的,不然肯定会被关起来!
童逸明小学时代也曾是个好孩子,六年级的时候意识到自己和别人不太一样,便开始疯狂试探父母的底线,至今也没胆量跟哪个男的走太近,压抑自己麻痹自己的方释就是追求速度与激情,飙车喝酒打架什么都干,他胆小至此,拉着一群富二代和他一块儿同流合污,好像这样自己就不是最差的。
可万万没想到他最瞧不起的最垃圾的高醒不知道什么时候突然变得拥有了他想要的一切。
——这怎么可能呢?绝不可能!
“别骗人了,你爸就算不管你跟个兔子搅和在一起,也绝对会让你过几年跟霍家的千金结婚。厉害啊高醒,把正经高家的少爷的未婚妻都能抢了,的确是厉害。”童逸明非要证明什么一样,笑着跟高醒说,“你有本事一辈子都跟兔子混一起啊?跟你爸说你这辈子都不结婚,就跟男的好,看他还帮不帮你这么多。”
这话一出口,童逸明就看见高醒变了脸色,以为是戳到高醒的痛处了,谁知高醒说的却是:“你可不可以小声点,兔子兔子的叫,你生怕别人不知道你也喜欢男的?要不要我帮你宣传宣传?”
“你闭嘴!我、我不是!”
“你不是紧张什么?还有,他是顾青书,我老婆,我爱人,我恋人,我宝贝,你可以喊他高夫人,喊他名字,但别他妈嘴巴不干净。”高醒说这话的时候,是凑到童逸明耳边说话的,声音低得让人胆寒,“我了解你,从前我是懒得管,但现在我要是去跟你爸说你喜欢男人,你就算不喜欢,你爸也相信我不会相信你,我会推荐你爸把你送到精神病院进行治疗,相信等你出来的时候,你爸还会感谢我,说我救了你……”
童逸明遍体生寒,后退了两步,踉踉跄跄的跑了,当天晚上再在酒吧里碰到黄少,听见黄少怂恿他跟大家一起去找高醒的麻烦,童逸明脸色发白,被酒精腐蚀的大脑在下一秒便发出指令,使他一脚踹在黄宇衡的肚子上,然后跑回了家,不愿意再跟黄少混在一起,生怕黄少作死的时候,连累到他。
不过那也是后话。
这厢高醒说跑了童少,那厌恶的表情便顿时被焦虑替代,方才口若悬河威武霸气、传说中浪子回头的高家私生子手里拽着个崭新的垃圾袋,站在vip病房外面停驻良久,最后才鼓起勇气一般推开病房的门,对屋内安安静静看书的少年露出个讨好的笑来:“抱歉抱歉,一个喝糊涂了的流氓,我轰走了,青书你没事吧?”
顾青书当然没事,不过是被人轻蔑的拍了拍脑袋,高醒都帮他把那人的脑袋上抓出五个手指印了,也算是报过了仇:“嗯,没事。问清楚了?真的是喝糊涂了的傻瓜?”
“嗯,我也不认识,不过以后他都不敢来了。”高醒走过去,垃圾袋被他好好的装进垃圾桶里,随后坐到了床边儿去,眸色深深的凝视顾青书,手掌揉了揉青书的脑袋,又忍不住亲了亲额头去,说,“以后我就是丢个垃圾都得带着你。”
“这话怎么讲?”顾青书明明晓得高醒是担心自己,却偏偏要问。
高醒也笑,视线却无意间落在床边青书的毛茸茸拖鞋上。
青书是个习惯了什么,就轻易很难改掉的小狐狸,习惯每天晚上睡觉前雷打不动的看书,习惯吃任何水果都不会抱着啃,而是要一块儿块儿的全部把皮削干净,切成一块儿块儿的再慢慢吃,也习惯上床的时候,鞋子的鞋头不对准床,是先坐在床上才脱的鞋子,所以拖鞋向来都是摆放得很整齐规范。
可这一眼看见的拖鞋却不是往常那样规规矩矩摆放着,青书的棉拖鞋这回鞋头对着床,明显是爬上床的。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有只小狐狸在乎他,跑去偷听他讲话了。
顾青书等高醒回答呢,却等来高醒又一个吻,顾青书闪躲不及,双手推在高醒肩头,慌张道:“你没有反锁门!”
高醒被他锤了两下,笑着松开他,得意得大尾巴似乎都要翘到天上去,意有所指的说:“没关系,我听着呢,没人进来,就算有人进来也没关系,我不怕被人知道。”
顾青书忧心忡忡地并不如何开心:“还是不要被人知道比较好。”
“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还是低调点好。”
“低调对我有什么好处?”
“以后那些不喜欢我们这样的人,不会为难你。毕竟这不是什么主流,大部分人不会理解,你开公司的话,需要注意公司形象。”
高醒眯着眼睛笑道:“这也要注意,那也要注意,那活着岂不是很累?”
顾青书伸手捏了捏高醒的脸颊,哄说:“以后就好了。”以后就算你公司形象受损,只要不是因为我让你受损就好。
顾青书的确是担心高醒跟那明显是喝了酒才来的人打起来,才走到门口随时准备拦住高醒。
只是他的担心是多余的,高醒跟那人站在门口细细簌簌说了一通,声音有些大,有些小,他听得不完全,但也知道高醒占了上风,把那自称叫做童逸明的家伙给吓走。
与此同时那位叫做童逸明的人说的什么未婚妻的话,还有高叔叔知道他跟高醒之间关系的话也落入了他的耳朵里。他知道高哥不是那种会跟他谈恋爱期间还跑去和别人联姻的人,却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心情,似乎是有些高兴,因为自己不耽误高哥后,高哥会有更好的未来;也似乎有些怅然,不知道未来的未来,得知他去世后的高醒,十八年后的高醒,是否会去参加他的葬礼……
青书说的‘以后就好了’,在高醒听来更像是对未来的一种承诺,是承诺未来愿意和他公开的意思。
“那好,我们低调,等以后吧。”高醒捏着顾青书的手,说,“以后我们结婚,你想要穿什么颜色的西装?还是说用传统服饰?”
顾青书笑着哄少年,随口说着他认为绝不可能发生的事:“我要中西式都办一遍,要全世界的报纸新闻上都刊登我们的婚讯,要晚上放全世界最漂亮的烟花,要有世界最大的婚礼蛋糕。”
高醒查过青书跟金潜在一起时是没有举办公开婚礼的,这两人只有简单的邀请了朋友和神父的小型私人聚会性质的婚礼,外界对顾青书的存在知之甚少。
或许未来的他也不喜欢太多人知道青书的存在,希望青书只属于他,但青书都说了想要盛大的婚礼,那他怎能不满足?!
“唔,外国人结婚都是要送钻戒的,我也要。”顾青书说着说着,已经属于开玩笑性质的顽皮要求,“十个手指头都要。”
“脚趾头也要,也就是二十个。高哥,好不好?”顾青书调笑着歪了歪脑袋。
高醒则郑重地答应说:“好,当然好,什么都好。”
晚上两人锁了门,躺在一张病床上的时候,顾青书早忘了白日里的种种,窝在高哥怀里睡觉,高醒则一夜未眠,一面抚摸青书的长发,一面想象和自己结婚时的青书时什么样子。
第二天出院,忙碌从高叔叔从商业会议上赶来,非要让司机送青书回家,让高醒跟着自己去见个准备来北京大展拳脚搞房地产的建筑商。
“你不去我去干什么?我眼光一般,之前你说的那两块儿地,这两天当真有了消息,说是附近要建地铁,咱们赶紧跟那开发商牵个线,合作搞个那种综合体超市,时间不等人!走走走。”高禄昌本来有个高档酒店已经很不错了,但本人并不知足,他不继续进步,更多的后来人就会慢慢将他的市场挤下去。
酒店如今只能算是高禄昌的保本买卖,他更看好高醒之前跟他聊天时说起的国外的沃尔玛超商,他们模仿模仿再加以改进,说不得也要创造一个零售业奇迹!
高醒如今股市搞得如火如荼,又有点儿闲钱,每个月从自己卖出去的奶茶连锁店里抽成都有三四万,并不急于做零售,只要在零三年前先一步推出网上购物平台,未来会有更大的市场成为他照顾爱人的资本。
——高醒始终没有忘记自己追求的功名利禄最终都是服务于青书的。
他要那些原本没有什么用,只是为了把所有竞争者给比下去,为了把青书宠到除了他没人惯得了的地步。
“下次吧,爸,你去吧,我最近准备修养大半年。”高醒背着青书的书包,一边毫不在意高禄昌说的那些机会,一边伸手扶青书从床上起来。
顾青书即便知道高叔叔看出自己跟高醒的关系,也没办法坦然自若地跟高醒在外人面前亲昵接触,他借力站起来后,就松开高哥的手臂,很赞成高醒跟高叔叔干正经事儿去:“你就去呗,你就算送我回去也没事儿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