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师博物馆 完结+番外[现代耽美]——BY:扶子不好吃

作者:扶子不好吃  录入:04-12

  若是放在以往,齐丰茂会因为她撒娇而心软,产生大男子的保护欲和成就感。今时不同往日,他只觉得那些甜蜜的音调和话语是粘稠的黑水,让人感到害怕,呼吸滞涩。
  齐丰茂想挂断电话,但在沈衮的眼神威压下,不得不打起精神应对。
  他回忆着从前和可秋对话的内容,表情要哭不哭,尽量让自己声音正常:“……你出来吧,正好离得也不远,主要是我朋友想见见你,结束后我带你去买上次你想要的那个包。”
  那边沉默了两秒,随后语调轻快黏腻地说:“那好吧,亲爱的我大概二十分钟后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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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壹零肆
  可秋的确是个美人。
  她的皮肤细腻如二八少女,面容标致身高腿长,皮草外套里穿着修身的黑色短裙和过膝靴,画着美艳的妆,进攻性极强。
  老赵对她有点印象,惊讶地发现她的状态竟比大学时更好、更显小。
  莫非这就是采阴补阳的效果?
  可秋一来,就看向了齐丰茂,露出练习过的笑容。若是以前,齐丰茂看到她打扮的如此美艳,早该走过去搂住她了,但他今天却迟迟没有动作。
  可秋没当回事,以为齐丰茂是在朋友面前故作冷淡,以彰显自己的大男人气度,便主动走过去,亲昵地挽住了他的胳膊,笑着撒了几句娇。
  齐丰茂在她抱上自己的瞬间,不由得浑身僵直,表情死板。
  他抗拒可秋的接近,又不敢拒绝她的接近:一来是怕可秋原形毕露对他下手;二来沈衮说过让他“表现自然”,别打草惊蛇把人吓走。
  可秋疑惑地看了他一眼,鼻尖闻到他身上的酒气,当他是喝醉了所以反应迟钝。
  她转念一想,齐丰茂如此僵硬迟缓,肯定发现不了周围人的小动作,于是便大胆地朝姚丞投去隐晦且勾人的眼神。意外的是,姚丞不但没给她回应,反而低头避开了她的视线。
  可秋心中有些疑惑。
  是自己魅力下降了,还是姚丞对她失去兴趣了……
  不,不会的。
  姚丞应该也是酒喝多了,所以脑子不清楚。
  视线扫过包厢内,可秋遗憾地发现,齐丰茂所有说的朋友只有姚丞和另一个男人。
  就连唐永志也不在。
  可秋答应过来,不止是为了买包,还是想寻找新的猎物。齐丰茂的“朋友”,大多是跟他一样盲目自大见色起意的蠢人,很好下手。
  算算时间,唐永志也该下嘴了,他比齐丰茂有钱,也能给自己带来更多的资源。而只要自己继续往上爬,肯定还会遇到更好的优质股,就比如前天拍杂志遇到的贾总。
  等她拿下贾总,再把这些已经没用的人踹掉就行。
  虽然屋里还有另一个人,但是可秋没打算下手,因为对现在的她而言,唐永志这个标准是基本要求。除非对方非常符合她的审美。
  不过她还是娇柔地问齐丰茂:“这位是谁啊,怎么没有见过?”
  齐丰茂一心只想把手臂抽出来远离她,干巴巴回答说:“同学。”
  倒是老赵自己笑呵呵说:“我叫赵劳,是齐丰茂高中同学。”
  可秋伸手:“你好,我是丰茂的女友,可秋。”
  老赵没跟她握手,只笑了笑,然后把姚丞拉了过来,说让他们叙旧。
  姚丞站到可秋的对面,也不说话,仍旧回避她的视线。他心中无比着急,不知沈衮什么时候才会出手。
  今天魅力大减屡次受挫,可秋不太高兴,她忍着没表现出来,娇笑道:“就咱们四个聚呀?”
  老赵一听,乐道:“还有别人啊,你再仔细看看?”
  闻言,可秋仔细环顾四周。她这才注意到,房间里竟然还有两个人,就坐在包厢休息区的沙发上。
  刚刚她竟一直没有发现。
  其中,束发的男人瞧着年纪不大,面如冠玉风姿绰约,有着温雅且疏离于俗世的气质。而那名身形高挺的男人则剑眉星目不苟言笑,看起来十分眼熟……
  灵光一现,可秋想起了沈衮是谁。
  到底是曾经欣赏过的人,她心底一紧,稍稍松开了搂住齐丰茂的手臂,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复又贴近了齐丰茂,朝着沈衮媚笑:“这不是大学时候的校园风云人物吗,亲爱的,你什么时候和他联系上的呀?”说着,她又看向夏札,眼中闪烁着寻到优质猎物的光芒,问,“这位又是?”
  沈衮侧了侧头,这是一个躲避的动作,
  他语气冷然毫不客气:“别冲我笑。”
  紧接着,沈衮发现可秋竟然用饱含兴致的眼光看着夏札,面色瞬间寒如冰霜。他站起身,一步上前,挡在夏札身前,隔绝了可秋令人厌恶的视线。
  沈衮的双瞳令人不寒而栗,幽深莫测,似乎能勘破在场者的一切龌龊行径。隔着几米远,可秋仍旧从心底升腾起毛骨悚然的惊惧感。
  威压无孔不入,无处遁形之感令她畏怯不已。
  沈衮眼神冰冷,单刀直入:“把邪物拿出来。”
  可秋霎时瞪大了双眼。
  齐丰茂见沈衮直接摊牌,就知道自己也不用再装了。他立刻强硬地把自己的胳膊抽出来,并迅速往旁边躲了两三步。同一时间,老赵和姚丞也后退两步,眨眼间就远离了可秋。
  可秋左右环视,没有错过齐丰茂和姚丞脸上憎恨与畏惧交错的神情。
  情况不对!
  可秋内心慌张,她右手搭在左手的尾戒上,缓缓摩挲,装傻充愣道:“什么邪物?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沈衮的视线锁定在那枚戒指上:“别装傻。”
  可秋抿了抿嘴,想到什么,背过手去威胁说:“我都说了不知道,我没做什么惹到你的事吧?你再这样咄咄逼人,我就要喊非礼了!”
  “呵。”沈衮冷笑。
  可秋一阵悚然。
  沈衮的态度轻蔑而不耐,让她觉得自己的威胁是如此的的苍白,毫无说服力。让任何人去分辨,都会得出沈衮对自己嫌弃甚至厌恶的结论。
  她不可避免地回忆起了从前。
  虽然她大学时期总对自己的追求者说心有所属,并说那个人便是隔壁院的院草,可其实她和沈衮从未打过照面。因为沈衮过于独来独往,从不在课堂以外的事上浪费任何时间,她对沈衮的所有了解,全都来自于学校论坛上的照片和猜测。
  她所说的喜欢,一方面,是因为沈衮的优秀和俊毅有目共睹;另一方面,只是为了拒绝看不上眼的追求者罢了。
  今天是两人第一次照面,沈衮不仅如传说中一样难以接近,还教人发憷。
  可秋背在身后的手紧攥,因为发慌的缘故,手用力到泛白。
  她嗫嚅片刻,转身就要朝门口跑去,脚步凌乱,嘴里胡乱说道:“都说了不知道你在讲什么,我累了我要回家!还有齐丰茂,恶作剧好玩吗?我要跟你分手!”
  说完就跑到了门口。
  下一秒,可秋便悲催地发现门竟然无法打开。她用力地敲门求助,却无人应答,她情绪渐渐有些奔溃。
  可秋的无力反抗落在姚齐二人眼中。
  能和沈衮上一所学校,就证明他们不是傻子。结合刚刚沈衮说让她交出邪物的话,两人一想便知——可秋是普通人,只是借助了某样东西才有了吸取阳气让人不举的能力。
  这样一来,他们的畏惧感减少,憎恶感更深。
  齐丰茂指着她手上的直接,对沈衮说:“她一直护着那个戒指,邪物就是那个戒指吧?!赶紧把她抓起来抢了那个戒指啊!”
  沈衮不冷不热地看他一眼,齐丰茂立刻低头闭嘴,不敢再多话。
  老赵给齐丰茂投去佩服的眼神,都到这时候了,还敢教沈衮做事,心真大啊。
  听到齐丰茂提到戒指,可秋立刻护住左手,惶惶不安道:“抢劫是犯法的!”
  沈衮缓缓道:“借用邪术伤天害理的人,跟人讲法律?”
  可秋否认:“我没有!”
  姚丞阴狠道:“不是你,我的身体怎么会出问题?”
  “……你!”可秋气结,含糊其辞,“谁知道你身体有什么毛病……”
  姚丞:“那齐丰茂呢?!如果我记得没错,你跟我在一起的时候,总说齐丰茂油腻身上有怪味,靠近他都觉得难受吧?以你的人品,既然背地里说了他那么多坏话,怎么就从来没提过他不行,不就是因为他阳痿是你造成的!”
  可秋沉默,明白他们知道了真相。
  另一边,齐丰茂听姚丞这么大声说自己阳痿,脸上十分挂不住,可因为沈衮刚刚的警告,他没敢出声反驳,只能默默受着。
  然而很快他就平衡了,因为姚丞也在沈衮的眼神下闭了嘴。
  齐丰茂心想:这就对了,大家都是卑微委托人,凭什么你能比我多说那么多废话?
  不知何时,夏札从沈衮身后走出来。他总是不声不响恬淡从容,可没有人能忽略他的存在。
  夏札抬眸,看向可秋被阴气笼罩的左手:“来历不明的能力,哪怕有利可图,也不该放纵自己滥用。贪婪只会将你推向深渊。”
  可秋咬紧了牙关,无论他说什么,只当自己没听懂。
  从进入时尚圈开始,她就一再碰壁。没有名气赚不到太多钱,还要满足对奢侈品的追求,她经济上一直捉襟见肘,后来答应了和齐丰茂那只猪在一起,也只是让自己的花销不再紧张,对她的前途帮助不大。
  直到她收到这枚素戒,一切都不一样了。
  通过一次次的验证,她发现通过□□,自己拥有了愈加美丽的容貌、非凡的魅力,与此同时,好运也接连而至。越来越多的男人前仆后继倒在她裙下,她花他们的钱、用他们的资源,再偷取他们的健康让自己盛放地更加迷人。
  愚蠢如齐丰茂,被她戴了多少顶绿帽都一无所觉。
  她享受着戒指带来的好处,怎会轻易放弃?
  贪得无厌者多执迷,不见棺材不落泪。
  沈衮冲可秋的方向抬手,虚虚合掌。
  下一瞬,可秋便感觉小指上的戒指被不知名的力量摄住,正缓缓往下脱落。她吓得惊叫,立刻曲起指头抠住戒指,企图阻止戒指脱落。可任她再怎么用力,弄得自己手指青紫溢出血痕,戒指还是被摘下,飞去了沈衮眼前。
  姚齐二人倒吸一口凉气。
  可秋想过来抢,却发现自己的脚灌了铅般,钉在了地面上。
  那戒指被隔空摄物,如被无形的力量托着,虚浮于沈衮的手掌之上。
  夏札定睛看去,皱眉道:“死气甚重。”
  或者说,它本事就是一团死气。
  他伸手,想拿过戒指观察一番,却被沈衮阻止。沈衮令戒指定定漂浮在空中,凭空变出两双素白干净的蚕丝手套。
  手套是法器,看起来是刚制成没多久,灵光四溢,不知沈衮何时做的。
  沈衮解释:“脏。”
  戒指的功能是采阴补阳,谁知这玩意曾碰过什么、沾过什么。
  说完,他帮自己和夏札戴上手套。做完这一切,他仍旧没让夏札触碰戒指,而是操控其落在了自己的掌心。
  沈衮捻起戒指,与夏札一起观察。
  这枚戒指触及到了夏札的知识盲区,他求知若渴:“这是?”
  “艳骨做的戒指。”沈衮解释,“简而言之,是死人骨头的再加工。”
  夏札了然:“那也算在法器的范畴内了。”


第105章 壹零伍
  死人骨头?
  齐丰茂和姚丞二人倒吸一口凉气。
  是正常人所指的那种死人吗?如果真是这样,那这女人未免也太可怕了……
  夏札继续说:“我观戒指上的死气,这幅尸骨大约死于三百四十年前。”
  三百年是什么概念?大清还没亡呢……
  老赵也算见过大世面的了,这个时候还能保持冷静,隔着大老远眯着眼睛观察起了这枚神奇的戒指。
  令人意外的是,可秋似乎也不知道这枚戒指是什么东西所做,听到沈衮和夏札的对话后,同样露出了震惊疑惑的神情。然而很快,她就回过神来,神情重新变得坚定。
  “那是我的东西!”她扬声,即便声音微微颤抖,仍旧坚持说,“你们赶紧把它还给我!”
  看来,即使知道戒指是死人骨头做的,她还是不准备放弃。
  反正身上带着戒指,她只会得益,戒指的材料有什么重要的。
  听说世界上还有养小鬼、吃胎盘的人,除此之外谁知道还有什么妖魔鬼怪。就算戒指是死人的尸体做的,可人又不是她杀的,大家都是怪人,凭什么就盯着她不放?
  越想越是这么回事,她语气都坚定了起来:“我就是个消费者,戒指是怎么做的和我有关系吗?如果我是我的错,自然会有人制裁我,你们又算什么东西?戒指就是我的东西,你凭什么抢走,你是警-察吗管他妈这么宽?”
  她的这番话,引得齐丰茂等人瞠目结舌地看向她。
  老赵心想:这才是真正的勇士,放在未来,那就等同于手无寸铁也敢于和机甲叫嚣啊!
  “消费者?”沈衮阖眼,再睁开眼时右眼有灵光闪动,他说,“这东西是陌生人送到你手上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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