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病 完结+番外[现代耽美]——BY:戈壁王叔叔

作者:戈壁王叔叔  录入:08-30

  他脸上没有一丁点说笑的神情,窗外是磅礴瑰丽的夕阳,天火一直燎烧到无边无际的地方去,所有的影子是忧郁的昏黄与红色,而崔铭就这么沉默地、执拗地望着苏知云。
  在疲软的黄昏之中只有他的眼睛在熠熠生辉。
  崔铭跟以前不一样了。
  这种微妙的变化不仅仅发生在飞速生长的身体上 ,还发生在他的眉目与眼神之间。
  他逐渐开始舒展,要生出枝繁叶茂的枝叶,要挡住灿烈的阳光,要能够为他人遮风避雨,投下荫蔽。
  苏知云对崔铭的印象还停留在那个初中在外罚站吊儿郎当吃零食的少年,而现在的崔铭低着头,就这么轻声问他。
  他的语气没有一丁点犹豫,也丝毫不动摇。
  那神情姿态,既让苏知云觉得熟悉,又让苏知云觉得陌生。
  在冗长的沉默之中,崔铭眼中的执拗没有熄灭,他看着苏知云,连眼睛都不肯眨一下。
  寂静之中无人讲话,苏知云伸过手去,拿了一颗浸在盐水里的杨梅,杨梅味道非常甜,口感清新。
  “Glass Animals Gooey的歌我已经听了好多遍了,下次换一首新歌推荐吧。”
  崔铭眼睛里的光又渐渐地亮了起来,他终于笑了。
  “最新推荐,Paris In The Rain。”
  作者有话说:
  省略内容指路微博:戈壁滩上的王叔叔


第46章 番外 苏知云.良药
  苏知云梦里的一切总离不开夏天的影子,蝉鸣声声,蛙鼓蟾噪,一望无际的白云,清澈的溪水从脚趾间流淌过去,树荫之中生出两团雪白朦胧的影子。
  唐泓总是爱穿白衬衫,轻薄干净的,隐隐约约看得见一点肉色,一年四季都很少选择其他的颜色和款式。他身上有一种细致温吞的书卷气,戴着银丝边框的眼镜,笑起来眼睫细细密密,像两弯月牙。
  其实他是一个奇怪的、有些离经叛道的青年,毕竟一个正常的、思想健全的成年人怎么会正儿八经地跟一个小学生做朋友呢?
  苏知云在梦里这样后知后觉地发现。
  梦境里本我和自我被盛夏灿烈灼热的阳光分成两份,一份咸津津往下淌着汗液,舌尖融化开奶油的滋味,一份像玻璃杯里升腾着向上咕噜冒小气泡的碳酸饮料,冷眼旁观。
  他清楚地知晓这是自己冗长混乱的梦境,可是感知与神经都像是植物细小漫长的根茎,倚靠本能肆意生长,扎根于此,不受他大脑的控制。
  苏知云就那么一直以这样一种古怪的、似我非我的境界经年累月地重复着这个梦境。
  他甚至能够清晰记得接下来发生的每一个细节——唐泓会从包里取出一块在冰箱里冷藏过的巧克力慕斯递给自己,自己会打开那个塑料盒子,一口一口吃掉点缀着漂亮金箔的小蛋糕。
  唐泓如同往常一样,以一种客气谦逊、不会让人想拒绝的口吻邀请苏知云去他家里做客。
  舌尖尝到的巧克力慕斯的味道是微苦,恰到好处地中和了过于腻味的奶油。
  盛夏气温很高,从冰箱里取出来不久的慕斯很快会化得一塌糊涂,苏知云争分夺秒地吃完,额上不一会儿就已经出了热津津的汗液。
  从溪水里将脚收了回来塞进一旁的凉鞋里,然后塑料包装盒被扔进了不远处邻居家门口的垃圾桶里。
  阳光落在苏知云的水淋淋小腿上,反射着一层像钻石般闪闪发亮的透明薄膜。
  十一岁的苏知云伸长了胳膊去够地上的书包,他趿拉着凉鞋走了几步,脚趾总是要不听话地挤出鞋子去,于是他笨拙地甩了甩自己的鞋子,从缝隙里淅淅沥沥地淋下一串水珠。
  单薄的白色小背心,宽松的黑色短裤,还有踩着咯吱咯吱响的人字拖,头上搭了只草编的金黄帽子,这个年纪的苏知云身上有种介于儿童与少年的微妙青涩与脆弱感。
  连脖颈之间的汗液都是闪亮的,随着呼吸的弧度像是有生命一般变幻着不同的颜色。
  苏知云抬起头来,仰望远处的油菜花田,过分耀眼的阳光让他略微有些睁不开眼睛。
  他按住自己的草帽,避免它因为田间吹起的风被掀到后头去。
  云与天被掩盖住了,一张雪白的手帕飘然而至,落在了自己的脸上,还能嗅到一点淡淡的皂荚香。
  苏知云透过手帕看见被模糊混淆成一团的风景,像是一团流动的翠绿色。
  “盯着太阳看眼睛会瞎掉。”
  唐泓拿手帕盖在了苏知云脸颊上湿漉漉的汗渍上。
  苏知云也不动,他的头发都略微有些濡湿了,晶晶亮,只是乖巧地任由那张手帕轻轻擦过自己的额头、鼻梁、下巴,拭去黏腻的汗渍。
  又过了一会儿,唐泓的指尖落在苏知云的眼皮上,忽然像是发现新大陆般笑了起来。
  “你有双很漂亮的眼睛呢,看着人的时候像玻璃珠子一样。”
  蝉鸣声在寂静里渐渐大了起来,溪水哗哗从身旁流过。
  从苏知云小腿上落下一滴水,洇湿了地面,他像是没能理解这突如其来的夸奖,眨了眨眼睛,看见一只粉白蝴蝶从唐泓身后的油菜花上飞过去。
  夏日悠长。
  他倏然从梦境里惊醒了,在三月乍暖还寒的季节里汗流浃背,回想起方才的梦境,胃口全无,仿佛还能尝到那驱之不去的巧克力慕斯滋味。
  酸涩感在胃里翻涌着,苏知云踉踉跄跄地爬起来,拉开厕所大门趴在马桶上吐得一塌糊涂。
  他浑身都叫冷汗浸湿了,黏腻地贴在身上,这才后知后觉地查出应该觉得冷来,手指都发颤了。
  直到吐得没有东西可以吐了,苏知云才站了起来,打开水龙头洗了把脸,冰冷的水冻得手指发痛,镜子里倒映出他的面容,对于男生来说留得有些太长的头发,遮住了眼睛,甚至大半面容。
  他将因为刚刚的动作导致有些散乱的头发理了理,确保它再次完整地、毫无意外地遮住了自己的眼睛。
  3月的A城还很冷,低温弥漫,几乎要冷到骨头里去,很难想象它在短短三个月之后就会一跃成为全国火炉城市之一。
  苏知云回到床上,没有入睡。
  梦境是重叠往复的、无法脱离的死循环,在漫长时间之中,钝刀子磨肉似的让人一点点魂飞魄散、肉骨分离。
  梦里唐泓的威力被苏知云自己无限放大到近神且不可战胜的地步,成为笼罩着他遮天蔽日的巨大阴影。
  只要一旦想起他的面容,脑海深处的每一根神经都纠缠着发痛。
  偏生他的话总会不期然地、不恰当地在脑子里发出巨响。
  “这是爱,你可以厌弃,可以觉得恶心,可以不承认,但你不能说我是不爱他们的,也不能说我是不爱你的。”
  笃定的、无法质疑的口吻。
  哪怕是那时懵懂而愚昧无知的苏知云也能察觉出看似平静温和底下异样的波澜。
  “这是爱。”
  唐泓总是反复地这样说。
  那声音又在脑子真切地回响,苏知云甚至分不清楚这究竟是来源于自己的臆想还是在庞大阴影压迫之下产生的幻听与错觉。
  他堵住了自己的耳朵,埋首在被子里。
  时钟还在滴滴答答地响着。
  ……
  第二天一大早就要去上课,苏知云一晚没睡好,他洗了脸刷了牙才下楼。
  王婶看见苏知云走路有些头重脚轻,猜出他是昨夜又不得安眠,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偷偷看了眼一旁的苏天麟,又默默地将嘴闭上了。
  苏天麟迅速吃完早饭,和往常一样全然无视了一旁的苏知云,自己叫了司机去上课。
  苏知云在吃早饭,食不知味,白粥咽下去发苦,滋味显得奇怪。
  猜想王婶又一定是放了大把的糖。
  苏知云讨厌甜的东西。
  可能是太过于不喜欢,导致一些不够友好的回忆被勾起,大脑深处的神经都开始隐隐作痛起来。
  有人在夜晚时撬开他的头颅,丢下了一枚种子,现在这枚种子汲取了脑髓血肉,要努力发芽,蔓延根茎,冲破头骨,开出艳色的花。
  他勉强喝了几口白粥,捡起一旁的书包。
  刚开门就看见一片雾曦似的朦胧天光,空气湿凉。
  到了学校之后苏知云照例是最后一个来的,也没有一点要认真上课的意思,沉甸甸的睡意坠得他抬不起头来,只能埋首于臂弯之中,昏昏睡去。
  青天白日的梦境之中没有故人的影子,能勉强安眠。
  这一觉睡到了中午,等苏知云再抬起头来时教室里已经空无一人,广播里还放着《Drowning》,连续一个月没有换曲子,主持人对这首歌的偏爱可见一斑。
  醒来之后大脑还是混沌的,从悠长睡眠之中苏知云的感知神经以一种缓慢的速度逐渐苏醒。
  他收拾了一下,下楼在食堂窗口点了几个菜。
  食堂为数不多几个可以入口的菜色已经叫人早早打光了,苏知云喝了碗紫菜蛋花汤,点了几个素菜,三月盛春的季节里也依旧无法产生太强烈的食欲。
  午休铃不知不觉悄然而至,剩下的学生都着急忙慌地往教室里赶,只有苏知云将饭碗送了回去之后还在小卖部买了瓶水蜜桃汁,不紧不慢的。
  他向来不会参与午休,班上的同学大多知道,值日生平素里也全当做班上没有这个人。
  斜生的樱桃树枝将天空分割成支离破碎的模样,从远处传来说话的声音,渐渐地越来越近。
  像不知不觉从漏掉的高脚杯里蔓延开的水渍,逐渐近在咫尺,到了脚边。
  苏知云仰躺在操场旁边的看台上。
  一只在枝头迁跃的鸟蹦蹦跳跳,它拥有迤逦漫延的翠羽,流光溢彩。
  苏知云的目光追它而去,看见了不可思议的少年。
  海棠花的红,乌檀木的黑。
  他像是另一场绮丽古怪的梦境,让人分不清时间方向。
  只有自己胸口心脏跳动,将混沌幻境与现实分开,砰砰直响。
  顾泽欢推开了踮起脚亲吻自己的女孩。
  苏知云笃定他看见了自己,他在太阳的光芒万丈之中落荒而逃,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心跳如鼓,震耳欲聋。
  苏知云踉踉跄跄地返回教室,在剩下的一天里神魂颠倒,食不知味。
  到了夜色昏沉的时间,苏知云梦里出现的不再是蝉鸣声声的夏日,取而代之的是遮天蔽日的巨大樱桃树,它撕开潺潺流水的小溪、青年手里捧出的巧克力慕斯、苏知云十一岁时的面容,为树下的二人投下一片荫蔽。
  少年伸过来的掌心有棉花糖般柔软的触感,他的吻有甜腻清新的樱桃香气,安抚着他心中的沉疴痼疾。
  他既是朦胧爱.欲的启蒙者,又是唯一将苏知云从腐烂变质的泥沼之中拉到现世的救世主。
  苏知云靠近他、依赖他而生出心安,渴求他、深爱他于是获得喘息。
  他在绮丽深邃的梦境里深陷,于新的夏日漫漫时光之中无法自拔。
  顾泽欢成为唯一一味可以缓解绝症的良药,治他的病,救他的命。


第47章 唐泓(海星加更)
  苏天麟高考完了,正常发挥,家里像是一块大石头落了地,气氛都骤然轻松不少。升学宴开在了7月11号那天,是礼拜天,苏知云也被一起喊了过去。
  宴会里觥筹交错,衣香鬓影。
  “哟,这是天麟吧,真是一表人才,我记得之前看见你还是好几年前吧?现在都成大小伙子了。”
  穿旗袍的女人不住地赞赏,眼中俱是倾羡。
  “艳娇真是好福气,生的几个孩子都出落得这么得体。”
  苏天麟在一旁礼貌地应着声,礼仪姿态都挑不出错来。
  “对了,你弟弟呢?好久没见着他了,哦哟,小知云小时候简直跟妍娇长得一模一样呢,像个女娃娃似的,别提多招人喜欢了,就是不知道现在什么样了?”
  李妍娇抬了抬下巴,她今日打扮得格外漂亮,鬓发如云,肌肤雪白,一对碧莹莹的绿宝石耳坠流光溢彩。
  “在那呢,这孩子惯常不喜欢跟别人说话的,小时候就那样。”
  旗袍女顺着李妍娇所指方向看过去,发觉苏知云站在角落里,穿着白t短裤,与身着礼服的众人格格不入,沉默不语。
  她踌躇一番,流露出不赞同的神色:“妍娇啊,我这话不好听,你听了可别介意,我们都知道你还记着小花的事情,可你也应该知道,那事只是一个意外。你怎么能迁怒知云呢?”
  “他那个时候也只是那么小一个孩子,再怎么说,他也是你肚子里掉下来的一块骨肉啊,你做得也太……”
  “天麟。”李妍娇打断了对方的话,攥紧高脚杯的指尖用力得有些发白了,脸上维持着笑意:“我记得乐乐今天的晚饭好像还没有人准备吧?你去给王婶打个电话,还有,记得跟王婶讲,不要老给乐乐吃咸的东西,对它身体不好。”
  “对了。”
  李妍娇转头笑吟吟地看着女人,与苏知云相似的眼眸弯起,攒起一点波光。
  “您刚刚说什么来着,这里太吵了,实在听不清楚?”
  旗袍女人张了张嘴,最后又无力地闭上了。
  “没什么,是我多嘴了。”
  ……
  苏知云能听见那些窃窃私语,还有若有若无投过来的目光。
  沐浴在雪亮的阳光之下,无处遁形。
  “是他吧?”
  “就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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