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病 完结+番外[现代耽美]——BY:戈壁王叔叔

作者:戈壁王叔叔  录入:08-30

  洗漱台上放着两个款式一模一样的蓝色牙刷和水杯,为了区分在上面用标签贴了名字。
  他刷好牙,洗过脸,才推开门走出去,看见顾泽欢靠在外头的栏杆上,头发叫风吹乱了,宽大的衬衫都灌得鼓鼓囊囊,微微屈起的指间攥着一颗糖,流光溢彩。
  十七岁的顾泽欢,恰如饰演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小李子,天下无敌。
  他听见房里的声响,微微偏过头来,抬手一掷。
  闪闪发亮的水晶精准地落在手心里,苏知云才发现那是一颗糖。
  一颗橘子糖,跟自己当初买来折千纸鹤的糖一模一样。
  顾泽欢讲:“醒了就走吧。”
  苏知云问:“去哪?”
  顾泽欢从门后取了伞,关了灯。
  “去吃早饭。”
  早餐是馄饨,顾泽欢显然很了解旧城区这一片,轻车熟路地带着苏知云找到了一家开在角落里的面馆。
  面馆门庭若市,来往客人络绎不绝,从巨大铁桶里往上冒着腾腾热气,屋子里弥漫着一股子面食独有的香气。
  老板娘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妇女,生得十分有福气,慈眉善目,珠圆玉润,见了顾泽欢就笑吟吟地招了招手:“来来来,欢仔,今天有你喜欢的虾仁馄饨,刚好还没卖完呢。今天带朋友来了?”
  顾泽欢“嗯”了一声。
  不足十平方米的小店里只迁了盏瓦数很低的灯,映得店里也是昏昏沉沉的,桌子与凳子上都在长年累月的油水浸泡之中积了层厚厚的、晶亮的膜。
  两个人来的时候运气好,刚好碰见了一桌吃完起身的客人,老板连忙招呼着二人坐下,顺手拿抹布擦过桌子之后,递过来一张油腻腻的菜单。
  苏知云犹豫了一会儿,跟着顾泽欢点了份大碗的馄饨。
  雨已经停了,凹凸不平的水泥地上还湿淋淋地聚了许多水洼,镜子似的映出一片灰的天。
  门外没找到位置的农民工捧着陶瓷碗蹲在门框上吃,吃得一身大汗淋漓,汗流浃背。
  “觉得很奇怪?”
  顾泽欢问。
  苏知云匆匆收回了目光,摇了摇头:“没有。”
  “小少爷。”
  顾泽欢讲。
  苏知云抿紧了唇。
  馄饨很快就上来了,皮薄馅大,汤汁滚烫,鲜得能叫人把舌头也一起吃下去,苏知云怕烫又怕热,慢吞吞吃了大半碗之后额上出了一层热津津的汗。
  顾泽欢早就吃完了,坐在一旁抽烟,细细长长的手指,橙色衣服很明亮,他长相却生得冷,低头的时候烟雾就往上飘,一缕一缕的。
  苏知云吃得指尖都热了,站起身来准备付钱。
  老板在一旁摆了摆手:“欢仔付过了。”
  苏知云一愣。
  出店的时候刚好下了雨,顾泽欢手机铃声忽然响了,于是顺手将伞递给了苏知云,接了电话。
  顾泽欢抬头看了眼馄饨店的牌子,对着电话那头复述了一遍。
  “我在老九馄饨这,嗯,知道了,你过来吧。 ”
  见顾泽欢挂了电话,苏知云才开口:“怎么了?”
  顾泽欢刚将手机收进口袋里:“我妈找我,要我今天下午跟她出去一趟。”
  苏知云沉默了,低头不语,骤然掌心一重,发觉多了串单薄的钥匙串。
  顾泽欢递给他钥匙的神情跟先前递糖果时没有区别。
  “钥匙先给你,我可能要晚点回来。”
  苏知云在蒙蒙细雨之中看见了顾泽欢的母亲,紧身黑裙,高跟鞋,胸口别了朵白色素花。
  这是一位即便看上去有些憔悴也依旧风韵犹存的妇人,甚至可以说得上是很漂亮,只是相较于热烈明艳的李妍娇,她更加孱弱,像一株需要攀附他人才能生长的菟丝花。
  顾泽欢接过了母亲握在手里的伞,不紧不慢地跟着离开了。
  苏知云在店门口站了半晌,手里的钥匙沉甸甸的。
  顾泽欢的身影越来越小,直至彻底消失在雨雾里。
  馄饨店的老板娘好心地提醒站在屋檐下沉默不语的少年:“帅哥,雨越下越大了,你不回家吗?还是在店里坐一会儿避避雨?”
  冰冷的一片铁,叫顾泽欢体温暖得微热,苏知云攥紧了钥匙,眉眼松懈了几分:“不,我待会就回家了。”
  半路的时候下起了大雨,苏知云浑身被浇得湿哒哒的,他上了楼,将伞放在了门边,拿钥匙推门进去。
  屋子里亮起一盏昏幽的灯,湿漉漉的苏知云坐在了沙发上。
  桌上还摊着顾泽欢昨晚抽剩下来的烟头和吃完的糖果包装纸,空了的可乐罐也四处散落着。
  掌心里的钥匙叫雨水濡湿得发亮,苏知云不知不觉就看出了神。
  这是苏知云第一次拿到钥匙。
  不是自己要的,而是别人给的。
  小时候苏知云曾经很想要有一把钥匙。
  他觉得哪里的都可以,谁的都可以。
  “我想有一把家里的钥匙。”
  他对李妍娇这么说。
  李妍娇觉得他是心血来潮:“你要钥匙做什么,家里又不是没有人给你开门。万一弄丢了多麻烦。”
  卷毛小泰迪摇头晃脑地擦着苏知云的脚踝过去,绕着女主人的小腿撒娇发嗲。
  李妍娇一把揽起那只小泰迪,原本紧蹙的眉头舒展开来,流露出几分笑意:“乐乐怎么啦?是不是想吃饭了?”
  小泰迪通人性似的“嗷呜嗷呜”叫了两声,李妍娇愈发眉开眼笑。
  “妈妈这就给咱们乐乐做饭去,乐乐是不是饿了呀。”
  李妍娇的脚步声越走越远。
  后来苏知云买了很多锁,将房门锁起来,抽屉锁起来,放日记的小匣子锁起来,这样他就能很多钥匙。
  口袋里手机传来一阵震动。
  苏知云从回忆之中抽离出来,划开接听了:“喂。”
  “抱歉,我昨天晚上和几个朋友出去玩喝醉了,没有看见你的电话。”
  崔铭刚从宿醉里醒来,一打开手机就看见了昨天晚上苏知云十点多钟给自己打的几通未接电话,颇为懊恼。
  苏知云轻易不给自己打电话。
  崔铭犹豫了会儿,踌躇着开口:“是不是昨天晚上发生什么事情了?”
  苏知云躺在沙发上,吊灯一晃一晃的,扑棱蛾子也飞来飞去,梅雨季潮湿,将所有一切拢在热腾腾的水汽里。
  昨天晚上从家里离开之后,苏知云在马路上驻足了很久,他打开通讯录,联系人里只有几个孤零零的人名。
  犹豫了半晌,苏知云拨通了崔铭的电话。
  “嘟嘟——”
  “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人接听,请稍后再拨……”
  扑棱蛾子撞到了吊灯上,“啪嗒”一声,骤然掉了下来。
  错过时间的话语,错过时间的相遇,就像是超市里卖的面包,过了最佳食用期就失去了再次解释开口的心情。
  “没什么事,就是想问一下你有没有什么好看的电影可以打发时间。”
  崔铭松了一口气:“你想看什么类型的电影?”
  苏知云想了一会儿,然后讲:“随便,我想看刺激一点的,惊险一点的。”
  崔铭给他推荐了好几部八九十年代的香港恐怖电影,苏知云从顾泽欢那些厚厚的碟片里找出它们,用一下午的时间泡在那些诡谲绮丽的故事里。
  七点,八点,九点,顾泽欢没有回来。
  十点,十一点,十二点——铁门被叩响了。
  苏知云打开了门,看见顾泽欢站在自己面前,他就像是过了午夜就失去了魔法的灰姑娘一样狼狈不堪,破破烂烂的衣服,遍体鳞伤,与白天的意气风发毫不相干,额角的纱布还在往外渗血。
  “我回来了。”
  他对苏知云这么说。
  作者有话说:


第52章 绣球花
  墙角里长出了一株孱弱的、雪白的菟丝花。
  顾泽欢盯着它看了很久。
  晏子兰在滴答滴答落着雨的梅雨季节里伸出手,拢住了顾泽欢的头顶,她掌心是暖的、软的,像是刚刚从阳光底下曝晒过的白棉花,馨香蓬松。
  “妈妈忘记带伞了,让我们宝贝欢仔淋雨了。”
  她的语气绵软的、无辜的,母亲面对稚子时总是会倒退回童年时期,不自觉地带上诱哄小动物似的天真浪漫语气,用尽那些以为后半生不会再提及的可爱形容词与语气词。
  路边开着大朵大朵的绣球花,隐隐约约的雾蓝色,叫细密雨雾罩住了,房檐底下飘来一阵红烧排骨的香气。
  一楼的房东太太和她丈夫在吵架。
  顾泽欢看了一会儿,就被捂住了耳朵。
  面红耳赤的二人映在他的眼睛里,还有些模糊不清的风声,裹挟着一些激烈的词汇从指缝里穿过。
  顾泽欢问:“为什么房东太太宁愿天天吵架也不跟他分开?”
  母亲的发梢上结了层晶莹剔透的水珠,她拍了拍头发,水珠就像精灵扑簌翅膀一样潸潸落了下来。
  “舍不得,所以即便是吵架也舍不得分开。”
  顾泽欢扶着楼梯往上爬了一步,偏过去望着屋檐下泪流满面的房东太太,对方脸颊上的斑斑泪痕,像是鼻涕虫在肌肤上爬过去的蜿蜒痕迹。
  “这样不是一件很糟糕的事情吗?”
  母亲黑色亮皮高跟鞋踏上水泥地,“嗒”地响了一声。
  “每个人都不一样,就像欢仔喜欢吃西瓜,妈妈喜欢吃水蜜桃一样,可能对于房东太太来说,这没有那么糟糕。”
  顾泽欢又问:“那对妈妈来说什么是最糟糕的情况?”
  晏子兰想了好一会儿,然后说:“没法体面地活着。”
  ……
  顾泽欢和他母亲一起走在路上,一路上相顾无言。
  夏天的梅雨季湿热又漫长,将人全都拢在一片高热的蒸汽之中,许久不见阳光,晾晒的衣服都生出了阴霉的气息,好像要长出花花绿绿的瘢痕。
  依然还下着雨,打在黑色的伞面上,噼里啪啦地响。
  晏子兰神情疲倦,多日以来的高压让她鬓角都生出了一点白发。
  她已经不再年轻,像是一株逐渐干涸枯萎的花,变得不再生机勃勃,连面对多日不见的儿子都沉默寡言,吝啬表达。
  她的情绪早就在前几日应对林思思生母时被透支彻底,分不出一点其余的东西。
  那个强势了半辈子的中年女人携着自己的一众亲属气势汹汹地冲进林远四家向晏子兰讨要说法,言辞极尽羞辱,还将家里的所有一切砸了个稀烂。
  林远四接到邻居消息匆匆回家,中年女人早已偃旗息鼓,扬长而去,只留下瘫坐在一地狼藉里衣衫褴褛、头发散乱的晏子兰。
  成年人的吵架与撕扯往常跟一点美感都扯不上关系,有的只是极尽的丑陋粗暴,他们喜欢成群结队地对单独的个体进行霸凌,并在后续进行漫长的鞭尸与羞辱。
  晏子兰的上衣与裙子被扯烂了,从断了一边肩带的蕾丝内衣露出有些松弛的胸脯,上面还沾着一点女人啐的唾沫,她的头发被薅下来了一大块,露出血点斑斑的头皮,白得发蓝,手臂与大腿到处可见各种渗血的抓痕和淤青。
  只有手里攥了枝林远四养的晚香玉,焉了一截,花瓣也打着卷掉了。
  晚香玉是他们两个第一次确定关系的时候种下的花。
  林远四放轻了动作,从衣柜里找来毛巾披在晏子兰的身上,晏子兰在他怀里瑟缩发抖,小声地、反复地喃喃自语:“为什么?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她是个平常连在菜市场都学不会跟缺斤少两小贩吵架的人,就连从前被房东以各种名义揩油占便宜也只是默默忍受,不敢发脾气。
  晏子兰做过最大胆、最出格的事情,就是不听劝告执意生下顾泽欢。
  纵使先前已经无数次因此尝到苦楚,晏子兰却是第一次如此清晰地、分明地感到颤栗,她连眼睫都在不自觉地颤抖。
  所有骄傲和体面都在刚刚那场野兽一般的搏斗之中碎尽了,中年女人当众扒光撕烂的不仅仅是她的衣服,还有她的精神,乃至于她整个几十年的人生,她凌迟强.奸了自己的灵魂,逼迫她在众人面前承认自己就是个恶毒的、无药可救的婊.子。
  晏子兰在铺天盖地的痛苦之中倒退成为母亲肚子里的刚刚孕育而出的新生儿,在毒辣无处可躲的阳光之中赤裸着化为焦灰。
  林远四试图帮她捡起来,晏子兰只是牙齿发颤,精神在历经了过于沉重的痛苦之后只感到疲倦。
  连眼泪都流不出来。
  “下礼拜一就是思思葬礼了。”
  晏子兰将自己破碎的袖口揽上去,她眼眶泛红,声音平静。
  林远四如有察觉:“怎么了?”
  “他们要顾泽欢也来参加葬礼。”
  ……
  顾泽欢收了伞,两个人坐到了计程车的后座,晏子兰报了地址之后就不再说话,望向窗外的街景,一言不发。
  好像先前那通电话就已经用光了她的所有语气和耐心。
  伞还在往下滴滴答答坠水。
  晏子兰穿着高领的上衣,下身是一条黑色长裙,衬得她的肌肤像霜雪一样是不近人情的素白,她戴了发带,耳朵上坠着一颗圆润的珍珠,打扮得很得体。
  司机好像也察觉到两人之间怪异的气氛,伸手悄悄打开了收音频道。
  频道里的主持人声音甜美可人,介绍着听众来信。
  “这一位听众是来自北京的应届高考生,她在来信中表示了对此次高考题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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