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病 完结+番外[现代耽美]——BY:戈壁王叔叔

作者:戈壁王叔叔  录入:08-30

  晏子兰从包里翻出了一条折好的黑色的袖带和白色素花,递到顾泽欢手里:“到了地方你什么都别说,静静待着就是了。”
  “不管有谁跟你说了什么,你都不要理睬,也不要回口。”
  这里距离殡仪馆只有半个多小时的路程,顾泽欢将袖带和素花都别好,拿起伞下了车,晏子兰看了眼他的打扮,微微蹙起眉:“怎么穿了橘色?”
  顾泽欢说:“白色衣服洗了。”
  “你难道只有一件白色衣服吗?还有鞋子怎么也脏兮兮的,还这么旧了?不能换一双吗?”
  晏子兰口吻不好。
  顾泽欢说:“嗯。”
  于是晏子兰就不讲话了,所有声音卡在喉咙里往回倒流,二人间骤然沉默下来。
  还是顾泽欢先开口了:“走吧,下雨了。”
  顾泽欢生得很高,这一点像他的父亲,他撑起伞来,轻易就将晏子兰拢在了伞底下,遮挡得严严实实。
  到了殡仪馆门前已经聚了不少人了,晏子兰找到了七号厅,接了电话之后就往里走,顾泽欢还在屋檐下收伞。
  “鞋带散了。”
  有路过的好心的路人拍了拍顾泽欢的肩膀。
  散开的白鞋带叫脏水浸得发黑,顾泽欢低头看了一会儿,发觉它确显得很脏、而且很旧。
  晏子兰也是在此之后才发现顾泽欢不见了,回过头看见他蹲在地上系鞋带。
  湿漉漉的,脏兮兮的鞋带,把手指都弄脏了。
  晏子兰走了过去,下意识地弯腰想要帮顾泽欢系好鞋带:“我从前不是教过你系鞋带吗?你这样系很容易就散……”
  顾泽欢往后退了一步,避开了晏子兰伸过来的手,语气平静。
  “葬礼要开始了,快点进去吧。”
  晏子兰的手指停在了半空中,指尖不自觉地颤了颤。
  又过了半晌,她才应了声:“知道了。”
  葬礼开到一半,林思思的生母才带着一队浩浩荡荡的亲戚姗姗来迟,个个都生得体量不轻,不像是来参加葬礼的,反倒像是来打架的。
  说来奇怪,林思思并不像她生母,反倒肖似生父一些,只是眉眼间的锐利看上去倒有些她母亲的味道。
  那女人倒生得不胖,也不显老,身材甚至可以算得上窈窕,五官都是锐角,狐狸似的往上勾挑,精明得很。
  “晏子兰在哪?”
  林远四闻声而至,来到女人面前压低了声音:“你带这么多人过来是想要干嘛,今天可是思思的葬礼,你非要闹得她入土也不得安宁吗?”
  “林远四,你有什么资格叫思思的名字?”
  女人抬手就是一耳光。
  举座皆惊。
  她流露出分明的刻骨恨意:“我把思思交到你的手里,你做了什么?你是怎么当父亲的?为了这么一个贱女人,连女儿的死活都不管不顾了!”
  “大家都听好了!都过来评评理!晏子兰这个女人为了争夺我前夫的家产,故意虐待我的女儿,弄得我的女儿年纪轻轻就得了抑郁症,还让她那个儿子勾引我的女儿,教唆我女儿自杀!”
  “你到底在胡说八道什么!”
  林远四忍无可忍,却叫女人带来的几个壮汉抓住了手脚。
  “你是不是疯了!李金金!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我没有说谎!思思在短信里都跟我说了!如果她死了就是顾泽欢害的!”
  霎时间一片哗然,从大敞开的门厅泄进一缕风,殡仪馆前面的花坛种了绣球,只是过了花季,已经不开花了,只余下一片朦胧的绿色,笼在烟雨里。
  女人走到顾泽欢面前,毫不犹豫地给了顾泽欢一耳光,将他打得偏过头去,以一种傲慢且轻蔑的目光斜睨着他,吐出几个字来:“婊.子生的小畜生。”
  顾泽欢被一拥而上的几个人按倒在了地上,在破了皮的口腔尝到一点腥气。
  葬礼又被搅得一塌糊涂,晏子兰看着周遭的一切,最终缓缓跪在了地上。
  额头磕在冰凉的地板上,发出闷响。
  “对不起。”
  骤然间万籁俱寂,落针可闻。
  “对不起。”
  “对不起。”
  顾泽欢贴在冰凉的地板上,看见晏子兰的发带掉落下来,露出前额一片白得发蓝的头皮,她的额头在冰凉地板上留下蜿蜒的血迹。
  “对不起。”
  心脏在鼓噪着,喧闹不休,咚咚直响。
  暴行没有停止,顾泽欢能察觉到痛楚弥漫、能闻到铁锈腥气,听见有人喧哗、有人吵闹、有人阻止、有人报警。
  人们脚下踩出的脏兮兮的水淌到了他的脸颊上,黄白的菊花落在地上,湿漉漉的。
  空气里有清苦的、潮湿的香气。
  他抬起眼,看见窗外的雾蓝色绣球花死了。
  作者有话说:


第53章 盛夏狂想曲——初见
  从角落里升起一弯月亮,倒映在污水里,亮得发白。
  顾泽欢看着苏知云低垂着眼睫,他浑身轻颤,好似很怕痛一样。
  这是很奇怪的。
  “又不是你受伤了,抖什么?”
  苏知云的指尖没有触碰那些新生的伤痕,而是滑了过去,停留在了那些斑驳的、曲折且蜿蜒的地方,那是许多道陈伤,密密麻麻,叠着脊背交错往复。
  在此之前,苏知云从来不知道顾泽欢身上有这么多的旧伤,依照伤口的深度和愈合后也未曾退去的疤痕,能猜出应该是许久前就有了。
  顾泽欢的肌肤在灯光下发亮,像掌心里一捧莹白的鱼,他在苏知云的默然之中将滑落下来的衬衫拢了起来。
  一旁大开的医药箱里散落放着棉签和药水。
  顾泽欢手肘上的破口沾了药水,洇湿成一种深沉的红色。
  “这伤是谁做的?”
  “你说以前的,还是现在的。”
  顾泽欢口吻轻描淡写。
  这种仿佛很无所谓的口气忽然使得苏知云生出了一点不适。
  “不疼吗?”
  顾泽欢上药的动作停了,夜里没有风,窗外只有雨,下得稀里哗啦。
  “那你平常因为我受伤的时候,不会觉得疼吗?”
  苏知云沉默了。
  “这些以前的伤……是你妈妈留下的吗?”
  良久,他这样问。
  顾泽欢说:“是老师。”
  苏知云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又不知道说什么,他想问,又不知道会不会因此惹得顾泽欢厌烦,只能将自己蜷缩起来,团成一个小小的影子。
  他不知道顾泽欢在想什么,也不了解顾泽欢的过去和一切。
  “你的老师为什么要打你?”
  他小声问。
  所幸的是顾泽欢脸上并没有因此出现不耐烦的神情。
  “她说因为喜欢我,所以才这么做。”
  顾泽欢身上鲜艳的、陈旧的伤痕,映得眼睛发痛,苏知云只能将头渐渐低下去,把自己埋在膝盖里,尽力不去看。
  喜欢两个字让回忆又翻涌而起,苏知云想起了一点不好的事情,陷入了沉默。
  他不知道比起顾泽欢,自己现在的样子反倒更像是一只受了伤的、可怜巴巴的小狗。
  周遭静悄悄的,只有雨的声音,苏知云的手指好像被什么湿漉漉的东西舔了舔,身子轻轻一颤。
  他抬起头来,看见顾泽欢在灯光下弯着腰亲吻,舔舐自己的手指。
  沾了一层水亮薄膜的指背在灯光下反射着一点光,苏知云的手指受了伤,不知道剐蹭到了哪里,破了道鲜红的口子。
  顾泽欢脸颊冰凉的,贴在手背上,但摸起来又很柔软,嘴唇偏偏又是烫的,像一块烤化了的棉花糖。
  苏知云静静地看了他一会儿。
  “因为喜欢,所以在你身上留下这么多伤口吗?”
  顾泽欢说:“喜欢,然后想要打破,摧毁。”
  他的声音在夜里显得很凉,泉水似的潺潺流过。
  苏知云想自己一定是哪里出了问题,竟然会觉得月色底下的顾泽欢眼睛里像盈着一汪影子。
  “这么做是因为缺乏安全感吗?”
  “不知道。”顾泽欢讲:“可能是这么一回事。”
  “又或者只是因为她是个纯粹的疯子。”
  所以你也是这样吗?
  就像你老师一样。
  喜欢,然后伤害,摧毁,互相折磨,直至遍体鳞伤,人类的爱欲之中与生俱来带有恶意的种子,在湿漉漉的雾气里交织生出森白的大树,因为各自的阴影结出不同的、量身定做的果实。
  苏知云没有问出口。
  他沉默了好久:“你想听我给你讲个故事吗?”
  顾泽欢的眼睛映着灯,像是亮的,他额角上还有渗血的伤口,目光却很平静。
  “好啊。”
  梅雨季就是这点不舒服,潮气湿重,雨下得个没完没了,沾着水汽的纯棉衬衫和被褥好像都要发霉长出蘑菇来。
  苏知云的手指落在顾泽欢的伤口上,那是从海里升起的一弯月亮,嫩红色的,好像要渗出血来。
  “这个故事会有点长。”
  ……
  李家是祖传的老宅,还是木质结构的房子,日式装修,非常安静,偶尔踩到年久失修的地板会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
  离家不远的地方种着一棵樱桃树,开的是白花,不像是公园或者小区的樱树,粉色花瓣,铺天盖地。而是雪白的,没有什么香气,风一吹就簌簌而落,好像日本文艺片里的场景。
  樱桃树到了5,6月份就会结果,大多都会叫鸟叼走吃掉,或者是被邻居家贪玩嘴馋的小孩在上学路上薅个精光。
  即便是苏知云,每年也只能吃到外公外婆寄来的一小盒樱桃,刚好能装满一个白瓷碗。
  有的很甜,有的不甜。
  有的还没小拇指指甲盖那么大。
  外公外婆都是因为身体原因隐居在了这一片世外桃源一样的地方,只有假期的时候苏知云会来这里住一段时间。
  盛春时节,乍暖还寒,苏知云在樱花树下遇见了唐泓和一只猫。
  那只白色的小奶猫在苏知云暑假来的时候就已经长得油光水滑的了,足足有一条胳膊那么长,也不认识他了,见着苏知云就龇牙咧嘴做出示威的表情。
  小猫小狗这种动物总是长得很快,一天一个样,不记得苏知云也是正常的,毕竟人类也不见得会记得小时候跟自己有一面之缘的陌生动物。
  唐泓是个有点奇怪的人,他戴着银丝边框的眼镜,看上去细致又斯文,穿着也很妥帖,跟这里的农民有些格格不入。
  连第一次见到苏知云都是手里捧了书的,一副文质彬彬的样子。
  听周围的人说,他是市里一所重点小学的语文老师,只是自己的祖宅也在这里,所以每到假期的时候就会回来这里避暑,顺便住上一段时间。
  大家总是对唐泓天然地有一种敬畏的心态,在他们心中老师是一种很神圣的职业。
  苏知云后来见过几次唐泓穿着拖鞋在小路上散步,他脚边总跟着一只小白猫,跟它主人不一样,那白猫天生一副傲骨铮铮、凛然不可侵犯的模样,对谁都一脸不屑一顾。
  极偶尔的,还能看见村子里有人拿着土鸡蛋或者母鸡去敲唐泓的门,希望唐泓能帮忙补习。
  苏知云不知道唐泓有没有答应,但是想了想,又觉得应该是没有的。
  唐泓如果真的去给谁家的孩子补习了,就不会是那样很懒散、很闲适的模样了。
  乡下的六七月份很热,烈日炎炎,骄阳似火。
  白云蓝天却很漂亮,碧空如洗。
  苏知云去地里摘黄瓜的时候路过村里的那条小溪。
  正午燥热,唐泓穿着白衬衫在树下睡觉,拿书遮着脸。断断续续的蝉声里细碎阳光在他身上与指尖发颤。
  那只小白猫就在一边的油菜花田里窜来窜去,小尾巴尖一晃一晃的,打得油菜花都焉了一片。
  苏知云不知不觉停下了脚步。
  风将唐泓雪白的衣角吹起来,他像是察觉到了苏知云的存在,伸手掀起了盖在了脸颊上的书。
  苏知云心里莫名一突,在要将将与他对上眼的时候倒退几步慌乱跑走。
  浓荫之下,唐泓看见少年逃窜的身影越走越远,又渐渐将书拉上盖住了自己的眼睛。
  昏昏黑黑的一片。
  蝉鸣鼓噪,沉李浮瓜。
  适合午睡。
  苏知云此后见到唐泓总觉得有些不适应,不知道应该摆出什么样的姿态去跟对方说话。
  盛春那场相遇好像从来没有发生过。
  唐泓依旧是那样对谁都彬彬有礼,保持着若有若无的距离感,周围的人因为一点微妙的敬畏心理也不敢打扰他。
  苏知云躺在屋子里的木地板上,后背在高热之中生出一层黏腻的汗渍,他翻了个身,好像能听见肌肤跟地板互相撕扯的声音。
  “是做梦吗?”
  他喃喃自语。
  要不要交个朋友。
  那是唐泓说的话吗?
  苏知云在盛夏灿烈火辣的阳光之中假寐,觉得自己像一根奶油冰淇淋,分不清现实与梦境的区别,大脑也跟着缓慢融化,要随着身躯一起掉进大海里。
  “咚咚咚。”
  风只吹得树叶子响,人身上沾不着一点光。
  脖颈、手肘、膝盖弯这样的地方生出了汗水,一切都热津津的。
  “咚咚咚。”
  意识在咕噜咕噜冒着气泡的沸水里升腾远去了。
  “咚咚咚。”
  又是一阵响声,将苏知云从半梦半醒中惊醒,他发觉这是切实的声音,从地上爬起来去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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