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到底是真主最珍贵的恩赐还是最残酷的惩罚
上天存心要让他变成世人的烦恼,闹得芸芸众生鸡犬不宁才好。
没有那个人在身边,冷冷清清,有了那个人在身边,心神不宁。
其实,再怎么深爱又有什么用,难道这次抱紧特伦斯不放, 就不会落空了吗?他的眉睫他的眼,都那么想贴近,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远离。
那个人真的走了啊,唇上还残留着他吻过的温度,哎呀,那人无情却似总多情。
"就这么让他离开吗?"魅赛也在伊地斯身后问得小心翼翼,因为不敢置信。放任觊觎已久的猎物自由,这可不是伊地斯的作风。
"他若是想要留下,又何必我追;他若是不肯留下,我又何必追。"语气是决绝的,但是却也隐隐透着无奈。他终究是留不住特伦斯,而且不幸如特伦斯所说,特伦斯有的是办法离开他。
人留下了,留不住那颗心,特伦斯心里到底还是向着那个人多些,再多的缠绵也敌不过时间。
他好恨呢,特伦斯和弗雷德里克一起度过童年和少年,还有那若有似无的血缘。
马蹄疾去,伊地斯知道那人正渐行渐远,特伦斯走了他心爱的"疾风",又不肯还给他,就像偷走了他的心一样。
心心念念了那么久,见了一面,虽有无限温柔的缠绵,终究不过一晚,相见真不如不见。
他又走了,他来他走,总是那么随心随意,根本就是来去自如,毫不在乎,不管会不会伤到别人。
特伦斯这个名字就是温柔的人的意思,可是伊地斯现在才发现,他的温柔原来是那么遥远的距离
相见时难别亦难,聚散苦匆匆,此恨无穷。难道所谓缘分,只是原来就没有份吗?所谓厮守,不过是撕心裂肺也守不住那么一个人吗?
伊地斯一想到这里,又气又怒,发疯似的将屋中所有东西都乱丢出气,却发现特伦斯在枕头下留了一张羊皮。
到底是什么呢,他急切地打开,却发现那是一幅精密的水利图,上面还有很多详细的注解,用小字写的密密麻麻,还用了不同颜色的墨水。可是,背面却只写了几行大字。
"好好治理你的王国,而我就好好守着我的国王,我和你本来就是不同世界的人我们,之间的距离就好像天地之遥。这份水利图是我闲时研究,很适合易卜拉辛的地理,送你。"
"什么天和地,我不管,反正我就只在乎你。"你难道不知道吗,我狂傲到不知天高地厚,只看得见你,失去了你,我的世界就没有意义了。
伊地斯悲愤地将那张羊皮揉成一团,狠狠地丢在一边,可是一想到上面的文字都是特伦斯亲笔所书,又依依不舍地拾回来,仔细地展平,小心地藏到胸前。
"不战而逃,费厄王国的军队从来没有这么窝囊过!我一定要禀报陛下,你贪图美色,为了一己之私,出卖费厄王国大好山河,特伦斯,你一向恃宠而娇,这次就算陛下再偏爱你,也一定会狠狠罚你的,你就小心你的爵位吧。"道格拉斯气得大骂特伦斯,而且直呼其名。
特伦斯是主将,军人的天职就是服从,在战场上,特伦斯的命令,他不得不从。可是回朝之后,他一定要如实禀报,让陛下知道特伦斯都干了些什么。
"大人此言差矣,明明是我比伊地斯有姿色,好不好?要贪图的人也不是我。"特伦斯却依然毫不在意地玩笑,然后才正色道,"而且,那本来就是伊地斯的国家,他要带领他的人民夺回主权,自然是理所应当。倘若他野心勃勃,敢来侵犯我国领土,我一定不会对他客气的。难道我的父亲誓死守护的土地,我会将它拱手让人吗?"
"就算你巧舌如簧,"
以你平日那样不顾一切,随心所欲的个性,还真难说。军机大臣非常不满地看了特伦斯一眼,不过非常明智地没有说出来。
特伦斯一见了君主,急忙跪下请罪,"陛下当初的旨意是平定叛乱,并不包括收复失地,于是微臣擅自作主,没有作战,直接将主权还给了易卜拉辛王国。请陛下责罚。"
"这是干什么,还不快起来?错的人不是你,当初是我错了,我不该攻打易卜拉辛王国的,我居然自大到想通过战争带给所有人幸福呢。没有战争是最好的,我实在是不想让你去打仗呢。"
"陛下,不怪我吗?"
"你出征前,我是怎么对你说的,回来就好。你做得对,非常对,不止是易卜拉辛王国,我要把别的国家也都还给它们的人民。"
"王啊,那有人说我恃宠而娇,您要为人家伸冤做主啊。"
"那可真是冤枉我的爱卿了,你呀,不宠也娇,人比花娇啊。就算寂寞开无主!"君主笑着轻弹一下他的俊面,白吃了一大记嫩豆腐。用他自己对茉莉公主的敬酒词来形容他,还真是贴切啊。
弗雷德里克忙着将各国的主权还给它们的人民,很久没有见到特伦斯了。他传唤特伦斯,侍臣的回答让他大吃一惊。
特伦斯居然在喂马,而且已经有好几年,这可真是新鲜啊,特伦斯自己都不太记得要准时吃饭,居然去喂马了,他一定要去好好看看。
"听说,我们堂堂德卡赛斯公爵一直亲自在喂马啊。"这真是自摩西分开红海之后最大的奇迹了。
"是啊,是匹正宗的阿拉伯纯种名马,而且性子暴烈得很,除了我以外,宁愿饿着,也不肯让任何人碰它。"
当初他一路骑回国都,这马可是没有少给他脾气受啊,可是被驯服之后,就只容他一人亲近。
真正是什么人养什么样的马啊。唉,对那个人,真是很想念呢。
这些年一直照顾着这匹马,感情已经很深,但是和马的主人却那么远呢。那个人应该已经成家立业了吧,那么骄傲的沙漠王族。
不过,这一切都是他自己咎由自取吧,当初是他要伊地斯好好当他的国王的。
这算是天理循环,报应不爽吧,让人家饱受思念折磨的人,自己也逃不过思念。唉,这是何苦来着,当时只道是寻常,如今细细思量,情根早已深种,既然生了根,就再也拔不出来了。
"那你还真是魅力无穷啊。"不仅魅惑众生,连动物都为他倾倒。
"对了,王啊,我想回‘风宿'去小住一阵,您可恩准?"
"看来你已经做了一个决定。"而且一定非同小可,才会让特伦斯看起来有点不一样了。
俏皮轻松没有变,可是就是有点不同了,因为他和特伦斯实在太知己知彼了,所以一看便知。
这么多年来,两人一路行来,点点滴滴都是情谊,从第一次见到那个小孩子便惊为天人,到后来看特伦斯出落得越来越俊美脱俗,自己也渐渐习惯他与众不同的个性和处世风格。再到现在心意相通,更该且行且珍惜。
"是的,很重要的决定。不过我要等回来才能告诉你。"因为就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这样的决定是否正确,只是他真的很想去做,所以就随心所至。
"居然还对我保密?"这实在是不太像特伦斯的风格,他一向是个水晶心肝玻璃人,哪里藏的住事情。
"事关微臣的终身幸福哦。"特伦斯轻轻一笑。这句却是典型的特伦斯式回答了。"好,那就等你回来再说。"君主微笑颔首。"你先回风宿去散散心吧。"虽然特伦斯看起来早就是一副百毒不侵的样子,永远快活似神仙,真是看不出来他有什么散心的迫切需求。
"多谢陛下成全。"只是不知道一个人要是丢了心的话,散心什么的还有没有用。
"多带些人去吧。"
"不可,我身为侍卫长,擅离职守,未在陛下身边护驾,已是大不该,怎么还能带走您的侍卫。"
"这是我的家,安全得很。"谁敢在这深宫禁地放肆。
"小心驶得万年船。"
"你自己最不小心。"轻轻一句,出自君王口中,却也不是责怪,是关心。平时只见特伦斯最是热心不过,自家的事情却一点也不上心。
"陛下,舍不得我了吧?"
"你总不会一辈子不娶妻生子吧。我就算再舍不得放你回去,难道在你结婚之后,还强留你在此啊,那德卡赛斯公爵夫人还不恨死我?"
"微臣我舍不得离开您老人家啊,我要一辈子永侍君侧。"
"得了,少说这种没有意思的漂亮话,分明是你自己眼高于顶,至今都还没有意中人,才无法成亲,好不好?"
意中人是有的,但是就能够成亲了吗?
特伦斯苦笑着摇了摇头,罢了,还是先回"风宿"要紧。
"好马儿,这次可要辛苦你了,我的老家离这可是有点远呢。"从口中掏出两块糖,亲手喂给骏马。
马儿亲昵地舔着他的手心,一副很幸福很享受的样子,吃完了,又磨蹭着他的脸颊,好像是在撒娇地说,"我还要,我还要。"
就是这里了吧,费厄王国最杰出的女王莘吉拉所御赐的庄园果然气势非凡。
"这里就是德卡赛斯公爵府邸吧!"少小离家,如今才回,觉得很是生疏呢。
"公爵大人此刻身在京城王宫,大人可是有什么要事找他?"守门人很有礼地说。
"这可有点麻烦了,"特伦斯笑,"我倒是想不出有什么要紧事情找我自己啊。"
"您就是德卡赛斯公爵大人!"原来以为以公爵的身份,他多年未归,衣锦还乡,一定是随从众多,结果谁料他竟然是一个人单枪匹马的就回来了。
"要我出示王室证明吗?"
哪里需要什么王家证明,这样一张颠倒众生的面孔,本身就是最好的血统证明,即使已经隔了那么多代,德卡赛斯公爵的后人依然俊美无匹。
"请问,我脸上可是有什么东西?"其实特伦斯因为自小容貌出众,早已经习惯被行注目礼,但是这位管家的眼光也未免太炽热了吧?
"不,是小人失礼了。" 特伦斯脸上能有什么东西,那汇聚了造物主所有的匠心独具,是上天偏爱的结晶。果然名不虚传,多么美丽的人,在阳光下像水晶一样璀璨夺目。
那守门人盯着特伦斯看了半天,才想起要向内通报,"德卡赛斯公爵大人回来了,大家快来迎接啊!"
"少爷回来了?"管家史密斯夫人急忙冲了出来。
"是的,史密斯夫人很想我吧。这么多年了,您还是那么漂亮啊。"特伦斯笑着给了史密斯夫人一个大大的拥抱,就像他小时候常做的一样。
"少爷,哦,不,现在已经是老爷了,您要休息一下吗?"史密斯夫人看着已经长大成人的特伦斯,那么一表人才,可是依然如他幼时一般对她撒娇,忍不住微笑着唏嘘起来。原来一晃眼,已经那么多年了,少爷小时候比较像夫人,美丽可爱,现在却越来越像老爷了,俊美绝伦。
"不,我要先去看看妈妈。"
华美庄严的墓地,是德卡赛斯家族自古以来的的安息之地,每一位德卡赛斯公爵都在此长眠,就算为国捐躯,费厄王国也会想方设法让他们魂归故里,哪怕只是他们的衣冠冢。
特伦斯的父亲也是在战场上壮烈牺牲,连遗骸都寻不回来。
虽说青山处处埋忠骨,何须马革裹尸还,但是一想到母亲病逝后只能与父亲的衣物合葬,特伦斯心里还是免不了有些难过。
自从八岁时离开,到如今已经有十九年了,流光暗中偷换,一切恍然如梦。
"妈妈,特伦斯回来看您了,我已经长大了,长得很高,也长得很俊。大家都说我很像您,也有人说我有几分像爸爸。看来你们的好处,我是两者得兼。"
"妈妈在天国不要担心,儿子一切都好,我还算是个有为青年,只差还没有让母亲大人抱上孙子。"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可是基本上以后也不会有了。
"妈妈,对不起。我明明知道那样是不对的,还是忍不住放纵自己。可是妈妈,是您教我的,要笑对人世,仔细所有。"
特伦斯想起了小时候,母亲为了父亲英年早逝而柔肠寸断,他虽年幼,却已经学会了帮妈妈拭泪。
"妈妈不乖啊,您又哭了。"
"是啊,妈妈不乖,妈妈不哭了。"
"妈妈又在为爸爸伤心了,我陪着妈妈不好吗?"
"好孩子......"德卡赛斯公爵夫人感动地抱紧特伦斯,刚想说些什么,就开始剧烈地咳嗽起来。
"妈妈,你放我下来吧。我又长高了,也变重了,抱着会很累的。"特伦斯知道妈妈身体不好,很是乖巧体贴。
"不,你一点都不重。你是妈妈的宝贝,妈妈要一直抱着呢。可是我不知道还可以这样抱着你多久?"德卡赛斯公爵夫人开始咳嗽起来,她知道自己的身体,已经撑不了多久了。
"妈妈一定会长命百岁的,特伦斯会保护妈妈的,就是冥王哈迪斯来了,我也会用手里的剑把他打跑的。"特伦斯依偎在妈妈的怀里,很勇敢地说。
"我的小特伦斯又勇敢又聪明,就像你的爸爸一样,长大了以后一定也是个了不起的男子汉。不过,你要记得将来无论遇到什么都要微笑着,开心最重要了。特伦斯笑起来最好看了,妈妈最喜欢。妈妈将来要是离开你了......"德卡赛斯公爵夫人柔声劝哄。
"妈妈不会离开我的,特伦斯会永远陪着你的。"
"特伦斯的心意是很好的,妈妈很感动,可是等你长大了你就会知道,相爱还有离别,不是我们可以决定的事情,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尽力珍惜宝贵的时光,快乐地度过。所以答应妈妈,就算我不在了,你也一直要笑笑的啊。因为你是德卡赛斯家的男子汉呢。"
"好的,妈妈,我和你打勾。"特伦斯笑了,主动伸出小手指,和妈妈打勾。
"好的,"德卡赛斯夫人也伸出手指,和他打勾,然后在他脸上亲亲吻了一下,"德卡赛斯家的小小男子汉,舞剑给妈妈看啊。让妈妈看看你今天又学了多少新本事?"
母亲的样子,温柔的语气,还有带泪的微笑,这是他努力不想忘记的事情。但是毕竟他当时年纪太小,记得不太真切,现在母亲倾城倾国的容颜已经渐渐模糊,原来一切都敌不过时间。
"妈妈,我这把懒骨头应该是不会葬进这里了,因为我是一个快乐的不肖子。我再舞一次剑给您看看吧,我现在可是很厉害了哦!"
微风徐来,栀子花芬芳弥漫,月下,剑影,花香,人如玉,此情此景,真叫人迷醉。
好风襟袖知,夜深人自闲,如果不是突然想起了某人的话。
最近对伊地斯的思念越来越强烈了,所以特伦斯决定要将德卡赛斯公爵领地还给陛下,他自己去找伊地斯。
让这样华美的宅院多年没有主人入住,已经非常不应该,若是要闹得让它没有继承人的话,那恐怕便是罪过了,但是每个人都有权利追求自己的生活吧。
天生我才到底有没有用,其实真的没有什么所谓,千金散尽能不能还复来也没有多大关系,重要的是快不快乐,人生短短几个秋,又哪里来那么多时间来浪费,开心就好。
想来先祖应该不会怪罪,德卡赛斯家族一向盛产奇迹似的美丽男子,而且大多是性情中人。
对了,也和伊沃尔去告个别吧,他可是"风宿"的第一位主人。"风宿"就是莘吉拉女王特意为他而造。
伊沃尔曾经苦恋女王,陛下却早已心有所属,可是因为年轻时的人性,错过毕生挚爱,嫁给了王位。
一贯雷厉风行的她,果决地将将爱慕她的公爵送回封地。
后来,女王在心上人因妻子难产离世自我放逐后,将他的儿子抚养成人。而公爵亦另娶他人,他的女儿与女王的养子缔结良缘,那自然是另一段佳话,却也已经是后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