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不知在什么电视剧上看到,说婴儿会单纯到什么都可放入口中,因为,他们不知道什么是应该食,什么是不应该放入口中,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会学懂什么是应该,什么是不应该,在很多人眼中,长大了的婴儿终于懂事,不再胡闹下去,但其实,他们是失去了那种纯吧?
我和他,在十二岁那年相识,当时的我们,和婴儿一样,不知什么是荒唐,却很单纯。
缘份这回事,真的很有趣,我和他,原本是互不相识,即使在街上偶遇到,也不见得会跟对方搭讪,但我们却在离家乡不知多少里远的地方遇上了,而且,在宿舍中成为好朋友,形影不离。
其实会成为好朋友,也是件平常的事,毕竟我们都是新生,在新环境中不习惯,所以要互相扶持,在宿舍中被欺负,所以要互相鼓励,在寄宿学校这封闭的空间里,又要廿四小时对着对方,所以我们的关系比朋友更加亲密,有点像恩爱得过份的情侣。
当然,其它人从没这样说过,反正在宿舍中的人,大多都是三五成群,我们两个新人喜欢混在一起,自然是最正常不过的事,而且可一次过欺负两个人,感觉总比欺负一个好得多,这便是人的劣根性,而他们的行为,又令我们更为亲密,亲密得令我忍不住觉得我们不只是朋友。
第一次产生这念头的时候,是中一的中期,那时的我不知两个男生在一起叫变态,只知跟他一起的感觉很好,不用害怕,而且又会互相鼓励,如果晚上一个人不敢睡的,便一起缩在狭窄的单人床上,以对方的气息伴以入睡。
这算是习惯吧?但无可否认,我真的很喜欢跟他一起睡,甚至想过以后都想跟他一起。
这想法首先是数星期出现一次,接着很快是一星期一次,然后是数天一次,最后是一天数次,原本不太留意他的,但我开始发掘他的一切,所有好的坏的,优点缺点。想得越多,我便越以为自己真的离不开他,失去他会令我生不如死云云。
明明不是的,但想得多,却变成是了。
可能他也是这样想,也可能他从没有这样想,而我只能在心中不断揣测。
我们一直维持着好好好朋友的关系,比朋友亲昵,却不像情人的交心,直至那一天,那件事令我们的关系变质。
那一晚,其它人少有地没有欺负我们,反而借了录像带,并叫我们一起看,那套戏是关于苏格兰的民族英雄如何对抗英格兰人,取景是很壮观漂亮,内容却闷得令人口吐白沫,倒是中间有一段异常凄美浪漫的情节,除了那一段,其余的,我都在半睡半醒中渡过。
戏终人散,我们回到房关上门后,便各自回到床上睡觉,但过了一会,我听到他的声音在床边响起。
「你睡了吗?」
「还未。」
之后便是感觉到他爬上我的床,面对面,在黑暗中,除了对方闪烁的眼睛外,便什么都看不到,只知这双眼,在今晚异常的陌生,彷佛有火光在内燃烧着。
「你试过接吻吗?」
「有病,以前我太年轻,现在也没心情去试,怎可能接过吻了?」
「我也是啊,但现在我有点想试呢。」
「什么...唔?」
我感觉两个人的唇触碰了,带着颤抖,很轻的一个吻,如没有发生过似的,但令人开始头晕。
「我可以..再吻你吗?」
没等到我的回答,他已压上来,重重地吻向我的唇,和之前的不同,他彷佛很焦急,在接触的剎间,舌尖已迫不及待地在唇边探索,察觉到他是想伸进来,我便温驯地张开口,随即便感到一滑溜的物体滑进来,挑逗着舌尖,而且吻的力度加深了。
这代表什么?我只知,不管两个人之间有没有爱,都可这样做。
「我不知怎样这是什么感觉,但我想我可能是爱上你。」
漫长的吻在结幔@样对我说,然后,他再次吻向我,我闭上眼,在黑暗里,他抱紧了我。我们的手摸索着对方的身体,后来觉得衣服是累赘,便解开身上的束缚,在肌肤接触的一剎,房里的空气突然炽热起来。
在寒夜里,我们都在摸索着谁也不完全懂的欲望,我们不知道这是错,也不知道这是不正常,更不知什么是同性恋,只知在大家都感到有硬硬的东西顶着自己时,我们都觉得应该继续下去,顺应身体的本能。
那一晚,我们发生了关系。
没有人告诉我们什么是正确的,也没有人告诉我们什么是对的,我们就如婴儿般,想做什么便去做,从没想过自己所做的,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性爱,对我们来说,和毒品没分别,一旦尝试便沈沦下去,无法自拔。
当时我们还小,连带那地方都是小的,在结合的时候,我们从没觉得痛,只是感觉怪怪的,但不排斥这感觉。既然我们都不讨厌这感觉,那这样做应该没问题,所以只要找到机会,我们便会疯狂地做爱,享受着那刺激和快感。
这是一段很难得,快乐而纯粹的日子,他总是说爱我,我总是以吻来回应。
「即是呢..你有没有觉得我们很不正常吗?我想我们还是不要再这样做了。」
在中三的后期,在一次做爱后,他躺在我身旁,看着我,这样跟我说。我只是瘫软着身体回望他,却没有说话。
其实在很久前,我已知两个男性在一起叫同性恋,在世人眼中,这是不正常的,变态的,有违伦理的,其呕心度直逼人兽交,只是我依然没有觉得怪,也什么都没说出口。
「我想我们应该要分手,然后尝试和女生交往。」
「又没开始交往,说什么分手了?」
「是吗?但是..我爱你。」
我没有说话,如过往的以吻来回答。很苦,这个吻苦得令人颤抖,而且,这是最后一吻,我只知自己的心,在听到分手的瞬间,剧痛得如被人硬生生解剖,接着有一部分麻痹了,再感觉不到任何感觉。
我是爱他吗?在这刻,我终于有个明确的答案。
在数天过后,他开始跟一直暗恋他的女生交往,我和他之间所发生的,他不说,我没有提起,就如从未发生过,双方见面时都觉得尴尬,即使是同房而眠,却陌生得如刚相识,一天都说不上廿句话。
中三过后,他便转校了,直到我升上大学,都再没有见过他,听闻他身边总是有很多女生,听闻他交过很多女朋友,而我却是一直孤家寡人,再没有跟人交往,而以前不懂的,现在也懂了。
他说分手,我说我们没交往过,只不过是觉得自己面子受损,想逞强,想故作毫不在乎,因为我爱自己多于他,但现在,我开始懂得迁就别人,开始懂得如何去爱他。
但是,懂得又如何?我们都失去当时的纯真。
那时我们不知相爱是什么,只知大家所做的感觉很好、很舒服,却有勇气在一起,但现在,我们知道相爱是什么,明白如何与情人相处,却不会再跟对方在一起。
那原是两小无猜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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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前后
忘了从哪里看回来,说世上最可怕的,不是失恋,不是失业,更不是失禁,而是习惯一件东西,又或者习惯了一件事。习惯,其实并不是这么可怕,最可怕的,是世上没有任何事物是可以永远不变,当你所习惯的突然间改变时,人便不知如何自处。
改变一贯的习惯,也是最最最困难的事。
我所习惯的,并非什么抽烟喝酒叫鸡赌博或吸毒,以一个男人来说,间中抽根烟或喝杯酒,是绝对可以原谅的,总之我没有任何嫖赌饮吹的特殊习惯或嗜好,而是更令人要生要死的,恋爱。我的习惯,就是习惯了爱你,也习惯了你爱我,习惯了两人把对方看成最独一无二的存在。
只可惜是,直到发现这习惯已如毒瘾,使我浑身不自在,身体会突然莫名奇妙地颤抖的之前,我竟然为了那应该小于一、两毫米厚的脸皮,而把你放弃了,接着,我看着你交女朋友,看着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大,最后看着你离开,看着你彻底消失于我生命中...
直到我和你不再见面的时候,我才发现自己中了毒,也习惯了爱你,但我已无法再得到你的接受或拒绝,内心永远如暗恋者般的忐忑不安,不知对方爱不爱自己。
没有拒绝,又何来死心?我只好继续习惯下去,继续去爱。
在你离开之后,我渡过了多少个最闷热的夏天,又渡过了多少个最寒冷的冬天?只知道,失去你之后,自己所看到的世界,自己所感觉到的一切,所有所有都变得不对劲了,即使我以极佳的成绩考进大学,开始修读自己最喜欢的海洋学,甚至考取到奖学金,我还是觉得不开心,不管做些什么,我也无法投入,也无法觉得热衷,总之就是,没有你,我只是单纯地活着。
而我最最喜欢做,也是唯一令我觉得热衷的,是数日子,我和你认识了多久?是三千六百七十六点五日吧?在这当中,我和你一起相处的时间,竟然不及三分一...
从你离开的那天开始计着,我暗恋了你多久?我又后悔了多久?足足二千六百五十三点七五日,这有什么值得骄傲?但我还是很高兴地向自己宣布,从我真正发现自己很爱你,爱得不能自拔到今天,已经是二千六百五十三点七五天...
只要我从没有忘记你,那我便没有失去你,这是暗恋的好处。
莫失莫忘,我还要爱你到永远呢。
我的大学,在北爱尔兰的最北方,只需步行五分钟便可到达附近的沙滩,跟香港的沙滩不同,北爱的海大浪得多了,而且多数不会很商业化,没有浮波,没有防鲨网,没有浮台,附近更没有什么熟食店,沙上没有垃圾,平时也不会有什么人来,我很喜欢来这里坐着,接着很快,这举动便成了所谓的习惯,一直维持到大学毕业。
早在我取得学士学位之前,位于附近的海洋生物馆已跟我联络过,希望我可于毕业后加入,他们提供了不错的条件,而且这座海洋馆除了平时会对外开放,还是一座研究所,我可以跟其它人一起私下进行研究,基于懒惰和没所谓的心态,我答应了,而且还选择住在研究所中,结果到沙滩的所需时间,从五分钟减少至一分钟,我从每星期到沙滩两次,到现在的每天两次。
我还没有忘记,你说过会陪我一起看海的,而现在,你的确是陪我看海...
就在我心中。
忘了这样的生活过了多少天,只知今天,我又如常地走到海边,呆呆地咬着一根烟,望向一望无际的大海,思绪也跟看不到地平线的大海一起,突破疆界,向你狂奔而去,要是我的灵魂也可突破身体便好了,这样,我便可一直以没有人知道的状态伴着你,一直默默看着你。
很想见到你,真的,只需看着你便足够了,不需要说话,不需要身体接触,我只要一个眼神的接触便够了,但现在的你又在何处?听说你完成学业后已回到香港,听说你身边已有个温柔体贴的女朋友,听说你打算跟她结婚,听说你已找到生命中的另一半,对你来说,我果然是个年少时的污点?没关系,我只要见你一面便好了,我只想更新记忆中的你...
如果你结婚了,你会否邀请我?
手指间传来一阵灼热感,回过神一看,只见手中的香烟已烧到尽头,只余下点点暗红色的火光,把烟头压向随身携带的烟灰缸,接着便脱去鞋袜,走向海边。
今天的海水很清,也很凉快,冲向脚踝的力度也很强,正如普通的冬天日子,海风带着一丝的盐香味,还有一点冰冷的湿意扑脸而来,我忍不住闭起双眼,再往前踏一步。
「还是这么喜欢海吗?」
带着笑意的声音从身旁响起,纯正的粤语,是香港人吧?不过这把声音还真动听,低沉而有点沙哑,性感,而最重要的,是这句话的语气很像你。
「你睡了吗?」
「还未。」
下意识的回答过后,我不禁愕然地张开眼,这不是我跟你初尝禁果那一晚所说的话吗?望向身旁,我竟然见到你满脸笑意,同样赤着脚站在海水中。
「我可以..再吻你吗?」
嘴角忍不住往上一牵,接着你吻去我的微笑。
这个吻很温柔,也很平和,我们只是互相吸吮着对方的唇瓣,手臂也没有煽情的紧拥对方,而是轻轻地拉着对方的手,当这个吻结束之后,我才有时间仔细地打量着你,你好像英俊了,也成熟了,而且高了很多,我要微微地抬起头才见到整张脸,接下来想到的,就是你为什么会出现。
「你静了很多呢,以前你已经很少说话的了,现在几乎不说话呢。」
因为我的声音无法让你听到,所以说话已是没有意义。
「难得见了面,今晚一起吃饭吧?」
我点点头,在吃饭时,我还是没有说话,只是听着你不停地说着近况,一杯没一杯地喝着酒,希望酒精可带来一点勇气,谁知喝到我站也站不稳了,我还是没听到你说到你和你女朋友之间的事,但那时,我已经无法走回宿舍,被你扶到不知什么地方。
是耳朵出了问题,令我什么也听不到了?其实你所说的,只是我的幻觉?但为什么你在床上跟我说的那句话会这么真实?
「如果现在跟你做爱的话,会否变成迷奸?」
我没有回答,只是拉过你的头,吻住了那喋喋不休的嘴,然后连空气也开始骚动起来,整晚,我只听到沉重的喘息和自己的疯狂呻吟,还有身下的床在强烈摇晃中所发出的声音。
无可否认,我的确是很饥饿,明明已分别了七年,明明心中很清楚你已经有女朋友,明明我与你已经是陌路人,但我还是可以毫不犹豫地跟你上床,沉溺在一晚时间的性爱中,身体在冬眠多年后,依然记得如何取悦自己和你,而且比当年更加疯狂,完事后,主动地缠上你,接着再次疯狂做爱,然后完事后,我又主动地缠上你...
没关系,我愿意便行了。
第二天一早,我便尝到纵欲的后遗症,身体痛得要命,骨头都被摇散了,下半身更像裂开一样,虽然意识是醒过来了,但我连张开眼的力量也几乎没有,只能继续趴在床上,听着你坐在身旁轻唱着歌。
「没有你,我会是谁,心停在那里都不对,拿今天擦掉昨天,空白一片;
哪一天,在哪一天,可以继续未完情节,在这交叉点,谁陪在你身边;
就算全世界都要把你否定,也不能让我放弃你;
就算我们的过去都没有了证明,我依然守护你...」
唔,我好像听过这首歌,是什么人唱的了?不,说起来,你又是听给谁听?唱给女朋友吗?不是这么痴缠吧?还是因为昨晚的出轨行为?
「Oh Baby Baby Baby,My Baby Baby,
我绝不能失去你,你手心,你声音,
还占领我的心,怎能忘记,想你就像是呼吸,
Oh Baby Baby,My Baby Baby,
我绝不能失去你,不管你在哪里,我一定会找到你...」
等等,我想起了,这首歌叫『绝不能失去你』,是由被我称为Fool Four的F4唱的,想不到你这么浪漫啊,竟然知道唱这首歌给女朋友听一定有效,不对,其实你对女人的技巧一定好过我十万倍,当然知道做什么才对。
「是绝不能失去你吗?」
「嗯,好听吗?」
有病,你唱给女朋友的歌,我会觉得好听吗?是刺耳之极,传到入耳中,简直可以反弹出来,你真残忍呢,同时也让我得到拒绝了,你一定很爱她。
我没有回答,只是强忍着全身的刺痛爬起床,拿过衣服就穿起来,连洗澡也懒了。
「等等,你这就走了?你..你对昨晚的事没有感觉吗?」
「你不觉得我们很不正常吗?我想我们还是不要再这样做了。」
完全无视身体上的痛楚,我任由你乱扯着,然后把当年分手前的话说出来。原以为你见状会知道大家不应再纠缠下去,乖乖地松开手,就如七年前般,谁知你反而一脸惊慌地紧抱我。
「是吗?但是我爱你啊!」
跟我一样,和七年多前完全相同的说话,唯一不同的,是我的反应。七年多前,我对这话几乎没有反应,只是苦笑着亲吻你,七年多后,我只感到身心受到极大的震撼,比昨晚的疯狂还要刺激,我差点以为自己会口吐白沫直接心脏病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