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爱他了他最爱你
作者:一节藕
文案:
周时轲是傅斯冕最忠诚的追随者,从高中到大学毕业,一直都是
大家都知道,傅二身后那个白白嫩嫩的乖仔仔,是他养的
周时轲并不乖,他只是怕傅斯冕不喜欢,该戒的都戒了,该学的都去学
压死骆驼有无数根稻草
傅斯冕小竹马看上了周时轲手上的戒指,周时轲不想给,傅斯冕就摸了摸他的头发,温柔无比,“乖,一枚戒指而已,我再买给你。”
周时轲把戒指摘下来,转身就走
周时轲消失了,傅斯冕依旧风轻云淡的谈生意,众人皆称赞傅二有傅老爷子当年的风范
再见到周时轲的时候,周时轲手腕上有纹身,抽烟的姿势无比熟练,在酒吧被人众星捧月的捧着
傅斯冕旁边的兄弟是后来,低语道,“是周家老三,顽劣不堪得很,什么都敢玩。”
顽劣不堪?傅斯冕还记得当年周时轲一身白衬衣黑色长裤乖巧的站在自己面前,“学长,我叫周时轲,我喜欢你。”
没人比周时轲乖了
但现在周时轲是周家老三
-
周时轲被拎到车里,傅斯冕给他递了杯奶茶,周时轲看都没看,一巴掌甩开,“我不爱喝甜的。”
傅斯冕也不生气,“好,不喝。”
傅斯冕凑过来吻周时轲,周时轲顺从的被他吻,然后笑了,“傅斯冕,我吻过好多人,小明星小网红,你不嫌脏?”
傅斯冕缓缓放开周时轲,他摸了摸周时轲的头发,一如以前,温柔,也冷淡,“不脏。”
“但是,很遗憾呢,我情愿跟十八线小野模接吻,也不愿意跟傅先生,我喜欢他们,但我不喜欢傅先生啊。”
-
在江城呼风唤雨的傅家,出了个大事,已经是继承人的傅二,忽然发了疯着了魔的要去北城开公司,他说一不二,带着自己的班子去了,北城一时间动荡起来
傅斯冕这次涉足的,是他自己从未想要去了解和发展——娱乐行业
傅斯冕给周时轲发消息,“你喜欢什么样的,可以自己过来挑。”
卑微得可以
1.追妻火葬场,狗血(轻轻
3.双初恋,不平等恋爱关系,非by
不换攻,1v1,he
火葬场力道大
(待补充)
以上,不喜勿入哦,入了不要骂我哦
4.杀千刀的攻v顽劣小少爷受
内容标签: 情有独钟 破镜重圆 天之骄子 相爱相杀
搜索关键字:主角:周时轲,傅斯冕 ┃ 配角:下一本《我的绿茶男友》 ┃ 其它:
一句话简介:追妻火葬场
立意:即使生活充满坎坷也要积极向上满怀希望
vip强推奖章
从校园时期便在一起的周时轲和傅斯冕,同样都是天之骄子,却秉持着不同的恋爱观点,时间越长,两人由于恋爱观点的不同矛盾逐渐累积最后爆发,周时轲心灰意冷回到老家,傅斯冕后知后觉,在意识到自己错误之后前去道歉挽回,却遭到拒绝,在挽回的过程中,傅斯冕接受了一切周时轲的情绪反扑,最终,两人冰释前嫌,以崭新的人格与姿态选择重新开始。该文讲述了一段感情从破碎到重圆的过程,主角敢爱敢恨,付出不求回报,却知道及时止损,该文情绪表达细腻,人物塑造立体丰满,文笔自然流畅,是一部值得一看的感情流小说。
第1章
“阿轲,‘没缘分’新开了一家酒吧,来玩啊!”
“不去,我哥出差回来了。”
“啧,你就秀吧。”
暴雨如注,周时轲开车回到住的小区,雨气在车库里弥漫过后留下一身的寒意,车库里的灯前几天怀里,报修过后师傅一直没时间过来,周时轲打开手机上的手电筒,按下电梯。
周时轲一只手拿着钥匙开门,一只手抱着一堆最近新写出来的曲子,虽然都是草稿。
这里是江城的富人区,隔音效果做得顶好,客厅里安静得过分,灯没开,只能借助外面的隐隐的天光看清沙发上的人影。
跟周时轲早上去公司时的味道不一样,客厅里现在有一股很清淡的柑橘的香气。
是傅斯冕身上的味道。
周时轲把钥匙和草稿丢下,踢了鞋子就扑到沙发上的人的怀里,用头使劲蹭对方的颈窝,“你回来怎么没和我说一声?”
“哥,我好想你。”
周时轲表达爱意从不吞吞吐吐,遮遮掩掩,直白又热烈,这也是傅斯冕一直和他在一起的一个理由。
见多了戴着面具的,就尤为喜欢周时轲的单纯和天真。
男人抬手摸了摸周时轲的头发,伸手掐着周时轲的下巴抬起来吻了上去,浅淡的柑橘香气瞬间冲散了周时轲身上的寒气。
周时轲主动地伸手攀着傅斯冕的肩膀,仰起头回吻。
傅斯冕的气息灼热,烫得周时轲腿软腰软,窗外天际一道闪电由远及近砍过来,客厅里骤然明亮了一瞬间。
惊醒了周时轲。
“对了,你吃饭了没有?”周时轲从傅斯冕身上下来,翻身下了沙发,跑去厨房,“啪”地一声打开灯,在冰箱里找着什么。
傅斯冕看着他的背影,揉了揉眉心,按开旁边小茶几的台灯,“吃过了。”
周时轲动作顿住,抱着一盒水果从厨房里出来,有些不满,“你为什么吃过了?”
傅斯冕笑了一声,“我饿了啊。”
“好吧。”
“哥,我们组合里的新来的好像不太喜欢我。”周时轲抱着枕头坐在傅斯冕旁边,看着傅斯冕又开始处理工作,叹了口气,“他说我写的歌没有深度。”
“他说的?”傅斯冕眼也未抬,语气浅淡。
“嗯,我写的歌真的很难听吗?”周时轲用头撞了撞傅斯冕的肩膀,小声问道。
“重要吗?”傅斯冕侧头瞥了周时轲一眼,“只要你写,我就给你出,谁写得比你好,我就把它买下来署你的名字。”
周时轲心里紧了一下,他知道傅斯冕做得出来这种事,可是……
“哥,你听过我写的歌吗?”周时轲故意问道。
“听过。”傅斯冕合上电脑,侧头看向周时轲。
周时轲手指在沙发皮子上抓了抓。
对方倾身吻了过来,手顺着衣服下摆探进去,捏了捏周时轲腰上的肉,“又瘦了?”
傅斯冕这么主动,周时轲顿时什么都抛到了脑后,他靠在沙发上,一副任君采撷的模样,“可能是太想哥了吧。”
男生被压在沙发上,他比傅斯冕小两岁,傅斯冕今年二十三,而他不过刚刚毕业,傅斯冕在生意场和一群老狐狸推杯换盏虚与委蛇,他只需要发愁吉他的琴弦好像不太好用,今天写的词好像也不太好。
他吃的住的,从由表叔提供,变成了由傅斯冕提供。
周时轲是被傅斯冕娇养着的小孩儿。
-
两人都年轻,身体扛得住各种弄,但周时轲不是很能招架得住傅斯冕,傅斯冕一开始会很温柔,将周时轲哄得晕头转向,说什么姿势就什么姿势。
但真正的傅斯冕是粗暴直接,是具有攻击性的,每次都能让周时轲浑身颤抖,连声求饶,连手指头都虚了脱。
傅斯冕这次出差两个月,两个人只能通过手机联系,加上傅斯冕本身就内敛含蓄,周时轲埋在傅斯冕的脖子里,重重地咬了他一口。
“乖乖,腿张开。”傅斯冕扶着周时轲的后脑勺,轻声说道。
周时轲的脖颈绷直,双腿被傅斯冕用膝盖抵开。
窗外的雨下个不停,沙发上的抱枕被丢到了地上,静谧的室内时不时一声抽泣和低喊。
结束的时候,傅斯冕单手就将周时轲抱了起来,周时轲双腿盘在傅斯冕的腰上,整个人都软绵绵的。
“哥,说你爱我。”男孩子闷声闷气地撒娇。
傅斯冕失笑,“我爱你”
花洒里的热水浇下来,周时轲看着傅斯冕将沐浴露挤到手心,有了泡沫之后才抹在自己身上。
“哥,我也是,我爱你。”
傅斯冕始终淡然。
周时轲仰头看着傅斯冕,微微有些出神,朦胧昏黄的灯光里,傅斯冕的脸一寸寸变得模糊,和记忆里站在主席台上的穿着白衬衣的少年完全重合。
周时轲因为在家里待不下去了,被发配到申市读书,吃住都由表叔负责。
转学来江城的时候,他正好高一,开学典礼那一天,傅斯冕作为高三学生代表上台发言,他穿着白衬衫和黑色长裤,裤型将他的腿拉得长又笔直,衣角飞扬,他眉眼俊秀清冷,声音从话筒里传出来,让人耳朵都能酥掉。
周时轲是个声控加颜控,他喜欢唱歌,对声音好听的人自然就喜欢,而在之后的主动接触中,周时轲对傅斯冕越加无法自拔。
可惜傅斯冕已经高三了,在周时轲还没能把人拿下的时候,他就已经去了大学。
周时轲在接下来的两年,咬着牙,考去了傅斯冕所在的大学,再一次成为了傅斯冕的学弟,没有了不能早恋的校规掣肘,周时轲终于开始可以光明正大地追求傅斯冕了。
他以为傅斯冕很难追的。
学校里喜欢他的人用卡车都拉不完。
但周时轲只用了三个月,就追到了傅斯冕。
他知道傅斯冕喜欢干干净净的小男生,他跟舅舅说,将本来要准备买给自己的超酷火红色越野换成了低调的奥迪,又扔掉了花里胡哨的眉钉耳钉,洗掉了肩膀上的纹身,衣柜里的潮牌被款式简单设计大方的毛衣衬衫代替。
他本就脸嫩,当时说他是高中生都有人信,就算是现在都大学毕业了,看着也比傅斯冕小上好几岁。
傅斯冕说:“我们可以试试。”
于是周时轲就和傅斯冕在一起了,直到大学毕业,周时轲又毅然决然地来到了傅斯冕的老家江城,反正家里不需要他操心,跟着傅斯冕也是一样的,傅斯冕真的对他很好。
凌晨时分,周时轲被雷声惊醒,他翻了个身,正好翻进傅斯冕的怀里。
“雨好大啊。”周时轲呆呆地说,“你明天可以不去公司吗?”
傅斯冕没醒。
周时轲抱住他的腰,“明天周六,我想你在家陪我,或者我们出去玩。”
周时轲伸出手指去摸傅斯冕的眼睛,往下,是鼻子,然后是嘴巴,傅斯冕的每一个地方,他都好喜欢。
在嘴角那里还没停留多久,本来熟睡着的男人睁开眼睛,冷漠的眼神将周时轲看得一怔。
但很快,傅斯冕的眼神温和下来,他含住周时轲的指尖,舔了舔,“睡不着?”
周时轲被他舔得脚趾都蜷缩了起来。
“还疼不疼?”傅斯冕动了一下,将周时轲抱在了自己腿上,“不疼我们玩会儿再睡。”
第2章
再醒来的时候,周时轲累得连手指都动不了,他偏过头,发现昨晚还躺在身旁的人早就不见了,连被窝都只有了周时轲一个人的温度。
外面的雨还在下,天光昏暗,偌大的雨幕将江城罩得严严实实,城市里高楼大厦的楼顶戳穿雨幕,像塔尖。
他手从被窝里伸出去,摸到床头柜上的手机,才八点半,他解锁屏幕,给傅斯冕发了一条微信。
“我们今天一起出去吃饭,好不好?”周时轲发完信息,又睡过去了,这几天组合事忙,因为组合空降了一个成员,而过段时间又有粉丝见面会,到时候需要唱一首新歌,词是周时轲写的,多了一个人,词也要变动,主要是,这新来的很不懂事。
但这些烦扰都被傅斯冕出差回来了给抵消了。
睡完回笼觉又醒来时,傅斯冕都还没回他的消息,周时轲想,他出差刚回来,公司一定很多事情要处理,忙到不看手机也是正常的。
自我安慰完,周时轲看着昏暗的房间发呆。
他有些感慨,跟傅斯冕在一起以后的这几年,脾气真的变了好多啊。
因为傅斯冕慢热,不知道主动,所以他一直都是主动的那一个,即使两个人生闷气冷战,最后主动败下阵的也还是周时轲。
他喜欢傅斯冕,所以愿意做这些,愿意哄傅斯冕开心,也愿意当主动的那一方,他不知疲倦,只要傅斯冕也有在回应。
时间已经是下午一点,周时轲还要去公司一趟。
洗漱完,在冰箱里拿了片面包应付了两口,快出门的时候,周时轲收到了傅斯冕的回复。
“公司还有事要处理,今晚可能会回来得有点晚,你自己出去玩儿吧。”
又是这句话,每次都是这句话。
周时轲看完消息,把手机揣回兜里,从柜子里取出一把伞出门了。
-
“阿轲你来了?”
练习室里,坐在地上抱着吉他的红头发男生抬起头,笑的时候脸颊上出现两个圆溜溜的酒窝。
“你自己来的还是你哥送你来的?”
周时轲靠在一边的桌子上,哗啦啦把曲谱翻了几页,低头说:“我自己来的。”
“哦,”原柏点点头,然后继续拨弄他的琴弦,音乐从他指尖流泻,但想要听清他说的话也不难,“黎禾子问,能不能把他唱的地方,多加几句。”
周时轲皱眉正要说话,原柏抢着说,语速很快,“队长已经答应了。”
琴弦的声音戛然而止,练习室的隔音不算好,窗户大开,雨声从响亮变得沉闷。
作者:一节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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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时轲是傅斯冕最忠诚的追随者,从高中到大学毕业,一直都是
大家都知道,傅二身后那个白白嫩嫩的乖仔仔,是他养的
周时轲并不乖,他只是怕傅斯冕不喜欢,该戒的都戒了,该学的都去学
压死骆驼有无数根稻草
傅斯冕小竹马看上了周时轲手上的戒指,周时轲不想给,傅斯冕就摸了摸他的头发,温柔无比,“乖,一枚戒指而已,我再买给你。”
周时轲把戒指摘下来,转身就走
周时轲消失了,傅斯冕依旧风轻云淡的谈生意,众人皆称赞傅二有傅老爷子当年的风范
再见到周时轲的时候,周时轲手腕上有纹身,抽烟的姿势无比熟练,在酒吧被人众星捧月的捧着
傅斯冕旁边的兄弟是后来,低语道,“是周家老三,顽劣不堪得很,什么都敢玩。”
顽劣不堪?傅斯冕还记得当年周时轲一身白衬衣黑色长裤乖巧的站在自己面前,“学长,我叫周时轲,我喜欢你。”
没人比周时轲乖了
但现在周时轲是周家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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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时轲被拎到车里,傅斯冕给他递了杯奶茶,周时轲看都没看,一巴掌甩开,“我不爱喝甜的。”
傅斯冕也不生气,“好,不喝。”
傅斯冕凑过来吻周时轲,周时轲顺从的被他吻,然后笑了,“傅斯冕,我吻过好多人,小明星小网红,你不嫌脏?”
傅斯冕缓缓放开周时轲,他摸了摸周时轲的头发,一如以前,温柔,也冷淡,“不脏。”
“但是,很遗憾呢,我情愿跟十八线小野模接吻,也不愿意跟傅先生,我喜欢他们,但我不喜欢傅先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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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城呼风唤雨的傅家,出了个大事,已经是继承人的傅二,忽然发了疯着了魔的要去北城开公司,他说一不二,带着自己的班子去了,北城一时间动荡起来
傅斯冕这次涉足的,是他自己从未想要去了解和发展——娱乐行业
傅斯冕给周时轲发消息,“你喜欢什么样的,可以自己过来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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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追妻火葬场,狗血(轻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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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轲,‘没缘分’新开了一家酒吧,来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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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时轲一只手拿着钥匙开门,一只手抱着一堆最近新写出来的曲子,虽然都是草稿。
这里是江城的富人区,隔音效果做得顶好,客厅里安静得过分,灯没开,只能借助外面的隐隐的天光看清沙发上的人影。
跟周时轲早上去公司时的味道不一样,客厅里现在有一股很清淡的柑橘的香气。
是傅斯冕身上的味道。
周时轲把钥匙和草稿丢下,踢了鞋子就扑到沙发上的人的怀里,用头使劲蹭对方的颈窝,“你回来怎么没和我说一声?”
“哥,我好想你。”
周时轲表达爱意从不吞吞吐吐,遮遮掩掩,直白又热烈,这也是傅斯冕一直和他在一起的一个理由。
见多了戴着面具的,就尤为喜欢周时轲的单纯和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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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时轲主动地伸手攀着傅斯冕的肩膀,仰起头回吻。
傅斯冕的气息灼热,烫得周时轲腿软腰软,窗外天际一道闪电由远及近砍过来,客厅里骤然明亮了一瞬间。
惊醒了周时轲。
“对了,你吃饭了没有?”周时轲从傅斯冕身上下来,翻身下了沙发,跑去厨房,“啪”地一声打开灯,在冰箱里找着什么。
傅斯冕看着他的背影,揉了揉眉心,按开旁边小茶几的台灯,“吃过了。”
周时轲动作顿住,抱着一盒水果从厨房里出来,有些不满,“你为什么吃过了?”
傅斯冕笑了一声,“我饿了啊。”
“好吧。”
“哥,我们组合里的新来的好像不太喜欢我。”周时轲抱着枕头坐在傅斯冕旁边,看着傅斯冕又开始处理工作,叹了口气,“他说我写的歌没有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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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我写的歌真的很难听吗?”周时轲用头撞了撞傅斯冕的肩膀,小声问道。
“重要吗?”傅斯冕侧头瞥了周时轲一眼,“只要你写,我就给你出,谁写得比你好,我就把它买下来署你的名字。”
周时轲心里紧了一下,他知道傅斯冕做得出来这种事,可是……
“哥,你听过我写的歌吗?”周时轲故意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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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时轲手指在沙发皮子上抓了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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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被压在沙发上,他比傅斯冕小两岁,傅斯冕今年二十三,而他不过刚刚毕业,傅斯冕在生意场和一群老狐狸推杯换盏虚与委蛇,他只需要发愁吉他的琴弦好像不太好用,今天写的词好像也不太好。
他吃的住的,从由表叔提供,变成了由傅斯冕提供。
周时轲是被傅斯冕娇养着的小孩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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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都年轻,身体扛得住各种弄,但周时轲不是很能招架得住傅斯冕,傅斯冕一开始会很温柔,将周时轲哄得晕头转向,说什么姿势就什么姿势。
但真正的傅斯冕是粗暴直接,是具有攻击性的,每次都能让周时轲浑身颤抖,连声求饶,连手指头都虚了脱。
傅斯冕这次出差两个月,两个人只能通过手机联系,加上傅斯冕本身就内敛含蓄,周时轲埋在傅斯冕的脖子里,重重地咬了他一口。
“乖乖,腿张开。”傅斯冕扶着周时轲的后脑勺,轻声说道。
周时轲的脖颈绷直,双腿被傅斯冕用膝盖抵开。
窗外的雨下个不停,沙发上的抱枕被丢到了地上,静谧的室内时不时一声抽泣和低喊。
结束的时候,傅斯冕单手就将周时轲抱了起来,周时轲双腿盘在傅斯冕的腰上,整个人都软绵绵的。
“哥,说你爱我。”男孩子闷声闷气地撒娇。
傅斯冕失笑,“我爱你”
花洒里的热水浇下来,周时轲看着傅斯冕将沐浴露挤到手心,有了泡沫之后才抹在自己身上。
“哥,我也是,我爱你。”
傅斯冕始终淡然。
周时轲仰头看着傅斯冕,微微有些出神,朦胧昏黄的灯光里,傅斯冕的脸一寸寸变得模糊,和记忆里站在主席台上的穿着白衬衣的少年完全重合。
周时轲因为在家里待不下去了,被发配到申市读书,吃住都由表叔负责。
转学来江城的时候,他正好高一,开学典礼那一天,傅斯冕作为高三学生代表上台发言,他穿着白衬衫和黑色长裤,裤型将他的腿拉得长又笔直,衣角飞扬,他眉眼俊秀清冷,声音从话筒里传出来,让人耳朵都能酥掉。
周时轲是个声控加颜控,他喜欢唱歌,对声音好听的人自然就喜欢,而在之后的主动接触中,周时轲对傅斯冕越加无法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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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时轲在接下来的两年,咬着牙,考去了傅斯冕所在的大学,再一次成为了傅斯冕的学弟,没有了不能早恋的校规掣肘,周时轲终于开始可以光明正大地追求傅斯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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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周时轲只用了三个月,就追到了傅斯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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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斯冕说:“我们可以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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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时分,周时轲被雷声惊醒,他翻了个身,正好翻进傅斯冕的怀里。
“雨好大啊。”周时轲呆呆地说,“你明天可以不去公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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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时轲抱住他的腰,“明天周六,我想你在家陪我,或者我们出去玩。”
周时轲伸出手指去摸傅斯冕的眼睛,往下,是鼻子,然后是嘴巴,傅斯冕的每一个地方,他都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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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傅斯冕的眼神温和下来,他含住周时轲的指尖,舔了舔,“睡不着?”
周时轲被他舔得脚趾都蜷缩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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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醒来的时候,周时轲累得连手指都动不了,他偏过头,发现昨晚还躺在身旁的人早就不见了,连被窝都只有了周时轲一个人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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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完回笼觉又醒来时,傅斯冕都还没回他的消息,周时轲想,他出差刚回来,公司一定很多事情要处理,忙到不看手机也是正常的。
自我安慰完,周时轲看着昏暗的房间发呆。
他有些感慨,跟傅斯冕在一起以后的这几年,脾气真的变了好多啊。
因为傅斯冕慢热,不知道主动,所以他一直都是主动的那一个,即使两个人生闷气冷战,最后主动败下阵的也还是周时轲。
他喜欢傅斯冕,所以愿意做这些,愿意哄傅斯冕开心,也愿意当主动的那一方,他不知疲倦,只要傅斯冕也有在回应。
时间已经是下午一点,周时轲还要去公司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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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还有事要处理,今晚可能会回来得有点晚,你自己出去玩儿吧。”
又是这句话,每次都是这句话。
周时轲看完消息,把手机揣回兜里,从柜子里取出一把伞出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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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轲你来了?”
练习室里,坐在地上抱着吉他的红头发男生抬起头,笑的时候脸颊上出现两个圆溜溜的酒窝。
“你自己来的还是你哥送你来的?”
周时轲靠在一边的桌子上,哗啦啦把曲谱翻了几页,低头说:“我自己来的。”
“哦,”原柏点点头,然后继续拨弄他的琴弦,音乐从他指尖流泻,但想要听清他说的话也不难,“黎禾子问,能不能把他唱的地方,多加几句。”
周时轲皱眉正要说话,原柏抢着说,语速很快,“队长已经答应了。”
琴弦的声音戛然而止,练习室的隔音不算好,窗户大开,雨声从响亮变得沉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