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爱他了他最爱你 完结+番外[现代耽美]——BY:一节藕

作者:一节藕  录入:10-27

  周时轲心里被傅斯冕说的话扎得生疼,他憋得眼圈通红,几乎想要一走了之,可这么多年,他爱了眼前这个人这么多年。
  “傅……”周时轲刚想说话,就被傅斯冕打断了。
  “行了,我去客房睡,你自己冷静一下吧。”傅斯冕起身,捡起地上的领带,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卧室。
  随着卧室的门被关上,周时轲呆呆地张着嘴,满腹的委屈上不来下不去,像被暴雨浇淋得七零八落的花。
  -
  “周时轲!”
  经纪人抱着脑袋嘶吼,然后站起来围着茶几暴躁地走了几圈,最后指着自己的脑袋,“你数数,你数数,我还有几根头发可以给你造的?!”
  周时轲心情不好,懒得装了,反正傅斯冕也没在这里,又没有镜头,他淡淡道:“你没有头发。”
  吴全华:“……”
  吴全华深吸了一口气,暗示自己要冷静,他从裤子口袋里掏出手机,调出几个页面,丢到周时轲手里。
  “你自己看看你自己看看,就因为你昨晚突然去飙车,现在网上对你是各种猜测都有,什么江郎才尽啊,什么疑似与某小花分手啊,还有说你有精神病的,你说,这怎么解决?”
  Moon的成员主要有队长江磷,吉他手原柏,主唱周时轲,前段时间又空降了一个黎禾子。
  而在这几个人中,周时轲的人气是最高的,他几乎是全能,写歌作曲唱歌一个人就能拿下来,容貌出众又是高学历,性格尤其好。
  但昨晚被狗仔拍到的视频,跟平日里的周时轲简直不是一个人!
  “热搜我已经叫人给压下去了,但声明和道歉你还是要发的,等会我让人把稿子发给你,你看看,没有问题就发出去。”
  “嗯。”周时轲靠在沙发上无精打采的。
  吴全华这时候才看见了周时轲眼下的青色,他关心的话在嘴巴里滚了几圈,说出来时就变成了,“昨晚飙车时那么帅,现在怎么跟条蔫茄子似的?”
  周时轲打了个哈欠,问道:“吴哥,我记得你休息室,你还没用过,对吧?”
  “对啊,怎么了?”吴全华不知道周时轲突然问这个问题做什么。
  “借我住两天。”周时轲说着,站起来就往吴全华的休息室走。
  他已经决定了,他不回家了,他要离家出走。
  “不是,”吴全华追着周时轲,简直是满头问号,“你不是跟你男朋友住一起吗?你住我休息室干嘛?”
  “我跟他吵架了。”
  吴全华脑子里顿时警铃大作。
  这艺人啊,最好是单身,尤其是周时轲他们这几个这种年轻帅气的爱豆,几乎全是女友粉。
  但周时轲出道前就有男朋友,公司也没提过让他分手什么的,吴全华自然不可能自作主张建议他分手,但是对外还是称周时轲为单身。
  所以吴全华一直以来,就希望周时轲感情稳稳定定,别出什么幺蛾子。
  要知道,谈恋爱是很能影响人的情绪的,它能带来正面情绪,自然也能带来负面的,而且有些时候,它带来的负面情绪,足以毁掉一个人。
  “怎么吵架了呢?”吴全华一脸紧张,扒着门框,“跟吴哥说说,吴哥好歹也是离过婚的人,还是比你有经验。”
  周时轲听着吴全华在耳边紧张地碎碎念,心情突然好了些,他质疑对方,“你离婚了,你那经验有用吗?”
  吴全华:“……”
  正说着,周时轲的手机响了,他掏出手机,看了一眼,犹豫了一下,递给了吴全华。
  “我对象的,你帮我接一下,跟他说我跟别人出去玩儿了,这几天都不回家了。”
  “这不太好吧。”嘴里虽然这样说着,吴全华还是把周时轲的手机拿过来,接了电话。
  “阿轲。”傅斯冕的声音自手机里传来,吴全华听出了声音,整个人都愣住了。
  ·
  电话挂断之后,吴全华咽了咽口水,用手指着手机,“这……这这这,这是傅总的声音?”
  周时轲竖起手指,放在嘴边,“嘘,不要告诉别人。”
  “他说了什么?”
  吴全华还处在平时被称作商界奇才的傅氏的总裁傅斯冕竟然是周时轲的男朋友的震惊中,“傅总说给你买了车,让你别生气了。”
  “谁要他的车?”周时轲轻嗤一声,但眼里的笑意已经出卖了他,他经不住傅斯冕哄,心里的气霎时间就消了大半。


第4章
  两个小时之前。
  傅家。
  傅家在江城有钱有势,但却低调得很。
  冬天的早晨,空气中总是弥漫着厚重的雾气,门口一棵参天的松树,枝叶从雾气中伸展出来。
  别墅连着有三栋,中心是主楼,带着中式特有的檐角。
  因为是冬天,屋内开着暖气,门窗全部紧闭,玻璃上有一层白雾,凝结成水珠,从最高处,坠落下来。
  “傅哥,谢谢你。”黎禾子手拿着刀叉,笑的时候露出两颗小虎牙,乖巧又灵动。
  大理石的餐桌上,中心除了立了几柄蜡烛,还有从国外空运回来的百合,头顶吊灯投射下来的光芒,将傅斯冕的神情照耀得十分清晰。
  傅斯雅看出傅斯冕神色不对,笑了笑,岔开了黎禾子的话题。
  “怎么了?心情不好?”
  傅斯冕放下餐具,擦了擦手,靠在了椅子上,“没有。”
  “怎么没有?”傅斯雅长发盘在脑后,穿着家居服,她是全职太太,结婚前就温柔,婚后越发的温婉如水,“一回来就垮着脸,跟阿轲吵架了?”
  傅家人也都是知道周时轲的,并不反对两人的感情,在他们看来,从校园到社会的恋爱,更加稳定坚固。
  也更能给小辈做一个好的表率。
  傅斯冕没说话。
  姐夫黎默言从楼上下来了,急匆匆的。
  他坐到傅斯雅手旁的椅子,先是喝了一口咖啡,皱了皱眉,“咖啡豆跟昨天的不一样?”
  傅斯雅:“爸爸说之前喝的那个牌子在网上发布了不太好的言论,就不让我们再喝了。”
  黎默言皱着的眉头仿佛打上了死结,没能因为傅斯雅的理由舒展开。
  傅斯冕不着痕迹地扫了黎默言一眼。
  对方的视线常常能化为实质,不管是冷漠的还是打量的。黎莫言察觉到了,握住刀叉的手指紧了紧。
  黎默言是入赘到傅家的,虽然他家也不差,但比起世家大族,差得距离可以说是大到令他抬不起头,但幸好傅家不看门第,他也成功进入了傅家。
  “哥,我让你给我看的车,你看了吗?”黎禾子吃完了饭,小声问道。
  黎默言点头,“我最近有些忙,让斯冕帮忙买的。”
  傅斯冕拿出手机,黎默言拜托他过后,他直接让助理去联系的,照片都在手机上。
  黎禾子有些不太好意思地从傅斯冕手里接过手机,看着上边的图片,过来两秒钟,他抬起头,有些疑惑,“傅哥,你怎么买了两台?”
  傅斯冕的冷淡不分亲疏,“我给阿轲买了一台。”潜台词就是:关你屁事?
  当时助理发图片过来的时候,傅斯冕觉得车型挺好看挺适合周时轲,就顺手给周时轲订了一台。
  黎禾子眼神变了变,把傅斯冕的手机双手递了回去,看着傅斯雅小心翼翼说道:“我之前说想要白色的,可是我现在觉得好像黑色的更好看。”
  傅斯雅不觉得这是什么大事,她笑着问:“斯冕,就让禾子开黑色的吧,我记得阿轲已经有黑色的车了。”
  傅斯冕沉吟了一会儿,而后站起来,淡淡道:“随便吧,什么颜色都一样。”
  “我去公司了。”
  黎禾子也慌忙站起来,“傅哥,我能和你一起去吗?”
  傅斯冕接过阿姨递过来的风衣,边走边系着腰带,语气不咸不淡,“我们不顺路。”
  黎禾子又坐了下来,满脸不甘心。
  虽然他认识傅斯冕要比周时轲晚,可周时轲算什么东西,一个寄养在亲戚家里的寄生虫,靠着傅斯冕才进了娱乐圈,那些歌,说不定都不是周时轲自己写的,而是傅斯冕买给他的。
  他真的嫉妒死周时轲了。
  傅斯冕一个月难得回老宅一次,其他时间也都是和周时轲住在一起。
  可就算傅斯冕是周时轲男朋友,现在周时轲还不是要忍着火给自己写歌。
  想到这里,黎禾子又开心起来。
  -
  江城的冬季,隔一个星期便是一场大雨,南方多雨,在江城体现得淋漓尽致。
  整座城市都被罩在雨雾里。
  周时轲在练习室弹钢琴,他是不喜欢钢琴这个乐器的,太高雅了,可能也跟性格有关系,当时他一开始喜欢的,便是节奏快而鲜明,最能够刺激耳膜的音乐。
  原柏在和江磷说话,挺阴阳怪气的。
  “你就去讨好他呗,我又没说不行。”
  “那让他空降也不是我说了算的,你至于吗?”
  “别和我说话,你这个队长当得跟狗屎一样。”
  “你说什么?”
  柔和的琴音戛然而止,伴随着周时轲一句不耐的“别吵了”。
  他话音刚落,黎禾子就从后门进来了。
  对方穿着白色的羽绒服,帽子一圈还有鹅绒,衬得他脸蛋干净白嫩。
  周时轲将右手边改好的本子丢到旁边的一张桌子上,“改好了,你看一下。”
  “谢谢阿轲,”黎禾子笑得乖巧,翻开本子,看了一会儿,抬眼有些疑惑,“咦,我的词,还是不多啊。”
  原柏惊愕地看着黎禾子,终于忍不住了,“你他妈是不是脑子有病?阿轲是主唱,你要那么多词做什么?给你两句已经够意思了,你别得寸进尺。”
  这首歌是他们今年的新歌,不管是粉丝还是他们自己,都抱着很大的热情和期望,但现在粉丝只知道空降了黎禾子,还不知道新歌已经被改得面目全非。
  黎禾子听完原柏说的话也不恼。
  “这样,也行吧。”他显得很勉强,像是被迫的。
  原柏看着他这得了便宜还卖乖的死样,气得一口气差点没上来。
  “他妈的烦死了,我走了,明天再排练吧。”原柏抓着吉他,一掌推在黎禾子肩膀上,夺门而出。
  黎禾子捂住肩膀,柔柔弱弱,“好疼。”
  周时轲and江磷:“……”
  “我……我去看看原柏,你俩聊,你俩聊。”江磷应付不来娇滴滴的黎禾子,跑得飞快。
  黎禾子的手慢慢放了下来,他盯着周时轲看了会儿,然后一笑,“我给你看个东西。”
  周时轲看着黎禾子宛如幼兽一样的无辜眼神,“什么东西?”
  黎禾子笑着打开了自己手机的相册。
  -
  江城大雨初歇,天是铅灰色,路上哗啦啦的水流汇成河往排水口灌,在排水口那里涌动出大朵大朵白色的花。
  今天又没能排练,周时轲回到家里,发现厨房有动静。
  客厅里的灯亮着,周时轲换了鞋,走到厨房,傅斯冕背对着自己正在灶台前忙活。
  周时轲捏紧了手里的钥匙,他想到在公司黎禾子满脸胜利者的笑容。
  “这辆车,是傅哥给我买的,不过傅哥也给你买了。”
  “啊,你肯定好奇傅哥怎么给我买车,因为我哥是傅哥的姐夫啦。”
  “哎呀对不起啊,我忘了,你还不知道呢,傅哥没对你说过吧。”
  “你的是白色的,本来是我要的白色,但因为我临时想要黑色,傅哥就把黑色的给我了。”
  “真好,我们连车都是情侣色呢!”
  周时轲当时忍住了想一脚踹过去的冲动,太他妈茶了。
  他看着傅斯冕的背影,光影影绰,他仿佛看到了大学时候的傅斯冕。
  经管学院举办和艺术学院的联谊会,大多数人其实就是冲着傅斯冕去的,而这种可去可不去的联谊会,傅斯冕完全可以拒绝。
  当时周时轲和傅斯冕刚在一起没多久,周时轲当然不希望他去,可最后对方还是去了,即使也没和什么人暧昧。
  周时轲那时候就隐隐察觉到,傅斯冕可能是一个情感很冷淡的人,不管对谁,他谁都不爱,谁都不在乎,但是他仍旧可以针对每个人的不同身份,做出不同的应对。
  比如自己是他的男朋友,他就会履行男朋友的职责和义务。
  可很多时候,他对自己的漠然,还是会悄然无声地露出马脚。
  “回来了?”傅斯冕的声音突然出现在耳边,他伸手捻起周时轲额前的一缕碎发,“头发怎么湿了?”
  昨天还吵架呢,还冷战呢,今天就跟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周时轲低着头,有些不自然地揉了揉头发,“你不是说冷静一下吗?”
  傅斯冕的身形微顿。
  周时轲的反应跟以前不一样,让他觉得有些不舒服。
  “还生气?”傅斯冕拉开和周时轲的距离,垂眸看着眼前的男生。
  周时轲靠在厨房的门框上,有些烦躁,“不行吗?”
  “行。”傅斯冕轻嗤一声,随即在周时轲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掐住对方的下巴直接咬了上去。
  周时轲起先还挣扎了一下,被捏住后颈后立马就乖了。
  傅斯冕安抚般用舌尖舔了舔周时轲的唇角,那里被咬出了血,他还是喜欢周时轲听话的样子。
  距离太近,周时轲仰头回吻着对方,傅斯冕身上的青柑橘味道跟大学那会儿一样,即使从学生到现在西装革履,傅斯冕依旧没变,一点都没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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