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钱还给吗[现代耽美]——BY:木三观

作者:木三观  录入:10-30

  而司延夏也给人一种“这孩子一出生就懂事”的错觉。
  也得亏辛桃馥这边开始胡思乱想、神游天外,才让他真的有几分“我根本不在意这个手提袋里的东西”的感觉。
  司延夏拿着手机下单咖啡,一边说:“拿铁加一颗糖,加厚奶泡。这样可以吗?”
  辛桃馥不得不感到意外:司延夏还知道自己平常喝咖啡的口味?
  他喜欢喝加了糖还浮着一层厚奶沫的拿铁,他想,或许因为他还是小孩子的口味,喜欢丰富绵密又柔软甜美的口感。
  他从前与几个同学一起喝这样的咖啡的时候,还被取笑过。
  大约是在某些人眼中,往咖啡里加糖是大逆不道的行为。
  还有在拿铁上附上厚奶泡,也会被一些“咖啡爱好者”笑问“那你为什么不干脆喝卡布奇诺”?他们又会说,“正宗的意式拿铁”的奶泡不能超过半厘米。
  但司延夏什么都没说。
  辛桃馥反而问:“你不觉得意式拿铁加糖加奶不正宗?”
  这么问的时候,辛桃馥其实已经有所预估。他想,司延夏会像在牌桌上讨好自己那样说一些漂亮话,比如“这样的拿铁也很好喝”“辛同学的品位特别”“谁说拿铁不能加糖”,却没想到司延夏只淡淡说:“在‘X巴克’就不要谈正宗意式了吧。”
  辛桃馥抿了一口咖啡,默默无言。
  司延夏将手提袋推到辛桃馥面前:“拿回去吧,这双鞋子很衬你。别人都不适合。”
  手提袋里放着一个崭新的鞋盒子,鞋盒子里放着一双全新限量版球鞋。
  辛桃馥最近为了“养家”而多花钱了。而殷先生给他的二十五万“冬衣钱”他不敢多花,为了维持他那个“温暖的家”,只好铤而走险,悄悄卖掉一双球鞋。
  那双鞋,他还没穿过,是全新的,所以能卖出一个很好的价钱——实在是超乎辛桃馥这种“平民”的想象。一双二手鞋,居然能卖这个价?
  而现在,这双被卖掉的鞋又重归辛桃馥眼前——这让辛桃馥想起了一个老故事:故事主人公把受诅咒的镜子丢进河里,第二天起床,发现那面魔镜又再次摆在他的床头……
  镜子里照着的脸自然写满恐惧和慌乱。
  辛桃馥再次喝了一口咖啡,他心里还有疑惑:这双鞋他又没穿过,司延夏怎么知道这是他卖出去的?
  辛桃馥看着司延夏,保持微笑,好像根本不在意,一切的不安都溶在深褐色的咖啡里,藏在厚厚的白色奶沫之下。
  他说:“为什么突然送我鞋子?”
  司延夏知道辛桃馥不肯承认这是他卖掉的,便说:“阿明是一个诚实的生意人,但是口风不严。”
  辛桃馥背脊颤了颤。
  阿明,是他们学校的一个同学,兼职当球鞋的二道贩子。辛桃馥卖鞋无门,是偶尔听说到阿明在干这个,才悄悄把鞋卖给他的。
  他明明还让阿明不要透露他的身份,而阿明也信誓旦旦、拍着胸脯说绝对保密的。
  辛桃馥觉得自己像被逼到了墙角,眼前就是司延夏狐狸一样的钩子眼睛。可司延夏并无趁胜追击,他似乎也没打算威逼辛桃馥承认自己卖鞋了这件事。
  司延夏好像想表示这是一件不值一提的小事,随后,他又径自聊起另一个话题:“现在大学商业街鼓励大学生开铺创业,还有优惠,你知道吗?”
  “听说了。”辛桃馥不知道司延夏为什么说这个。
  司延夏则道:“我在那里开了一家咖啡厅,你有兴趣入股吗?”
  辛桃馥答“我没钱。”
  司延夏说:“人才入股嘛,也可以的。你当店长,可以拿到相应的股份和月薪。”
  辛桃馥笑笑:“我算什么人才?”
  司延夏道:“你的形象好,又懂得待人接物,是最适合的。”
  辛桃馥道:“可我对咖啡一窍不通。”
  “不必懂太多,只是一家又卖咖啡又卖轻食的小店而已。”司延夏道,“你可以先来试工,如果你实在是‘德不配位’,我也会不留情面地辞退你的。”
  那天回家,辛桃馥拎了一个鞋盒子,还得到了一份工作。
  司延夏所说的咖啡厅就在大学商业街里一个角落,门店不大,里头有轻食和咖啡。店里有人专门做咖啡,也有人做轻食,有人做收银,有人打扫,也就是说辛桃馥几乎什么都不用做。他只需要早上去开店,下午去对对账本清点一下物资,一天的工作就已算完成。
  甚至说,如果是刮风下雨,或是辛桃馥那天无课不用上学,还有另一个店长主动替辛桃馥完成这些工作,叫辛桃馥不必特意跑一趟。
  辛桃馥发现,自己不是去当店长的,是去当爷爷的。
  那家店虽然是司延夏开的,但司延夏去得更少。
  那么说,辛桃馥是爷爷,那司延夏就该是太爷爷。
  司延夏对这家店不太过问,就像他根本不在意这里头投入的钱。辛桃馥虽然没开过店也没学过管理,但他还是能看出来,这家店是不太挣钱的,有时候可能还要亏损。
  但司延夏不在乎。
  辛桃馥甚至怀疑,司延夏是不是故意开一家店来给自己做“店长爷爷”?
  当然,司延夏发现辛桃馥的疑问后,也解释了一番:“这家店开了好几个月了。”
  言下之意就是,我开店的时候还不知道你是哪根葱呢。
  辛桃馥不禁疑惑:“那你开这个店是做什么的?”
  司延夏说:“我报名了校内创业项目。”
  “……”辛桃馥懂了。
  司延夏这是响应学校的号召,踊跃参与创业比赛。玩儿呢。
  虽然这家店不挣钱,但辛桃馥还是收到了不菲的工资。
  辛桃馥知道这钱不是白给他的,但他似乎不能做到像那天在牌桌上那样风度翩翩又干脆利落地拒绝。
  他想到父亲和奶奶现在是多么的幸福洋溢,他就无法拒绝这一笔钱。
  中秋节来临之际,辛桃馥就跟店里请了假,因为他要随殷先生一起出国旅游。
  临行之前,他也回了一趟家里。辛思劳完全没了那个嘲讽地说“你找到好去处”的样子,特地为辛桃馥做了一桌子菜,说:“这些都是你爱吃的。等你出国了,肯定会想这个。”
  辛桃馥咬了一口酥软的猪肉,说道:“我就去一周,也不久。”
  辛思劳又说:“那边冷,你带好衣服了么?……那边吃得不惯,先带个杯面去怎么样?……天气预报说那儿要下雪的……”
  也不记得多久没听过亲人这样絮絮的念叨,辛桃馥眼眶湿润。
  真好,这样真好。
  辛桃馥想着。
  X城确实下雪了。
  辛桃馥和殷先生到达的那天晚上就很冷,但辛桃馥并无感觉。
  因为他们一下飞机,就坐上了开着暖气的专车离去。过程中他仍穿着上飞机时穿的薄秋装,身子处在温暖的车子里,却能看到车窗外薄雪堆积的街道,以及穿着冬衣的行人。这仿佛形成两个世界。
  辛桃馥就像是玻璃罩子里的玫瑰。
  辛桃馥原以为他们会去酒店,没想到却去了一个别墅。
  他这才知道,原来殷先生在这个地方也有房产。
  同样的,也有管家和仆人再次守候,将一切打理得井井有条,时刻准备着恭迎这位一年也不知会“临幸”几回的主人。
  虽不知主人一年会来几回,但知道月薪一年会来十几回,那就足够。
  管家笑容可掬地用外语说:“先生,您的房间已经收拾好了。”
  辛桃馥便问:“我的房间呢?”
  殷先生笑道:“你和我住一间。”
  辛桃馥愣了一瞬。
  他从未和殷先生同住过一屋。
  说起来,他虽成了殷先生的“金丝雀”已好几个月,二人却从未同寝过一回。
  刚开始的时候,辛桃馥已像“准备就义”一样的做足心理准备,预备在入住紫藤雅苑的第一天就“正式上岗”。这一层“觉悟”却随着殷先生优雅的“谦让”一天比一天的淡下去。他的“决心”在先生的纵容下变成了像玫瑰一样脆弱又扎手的玩意儿。
  别墅的主卧室装修华丽,整体墙壁贴着羊绒质感的湖蓝色壁布,淡雅的水晶灯打出柔软的光映衬着这片壁布,色彩便更梦幻,像是坠入海洋,使人心旷神怡。床头放着玉兰花似亭亭玉立的落地灯,依旧散发柔和可亲的光泽。
  辛桃馥在这么美好的环境里,却心神不宁,躺在极舒适的床上,却无法入眠。
  先生在主卧配套的淋浴间洗澡,水声并未被隔绝,模模糊糊地传入辛桃馥的耳里,像是窗外下雨似的。
  等好一阵子,殷先生穿着浴袍走了出来。
  浴袍使他平日裹藏在西服下的肌肉显出形来,他是那种乍看苗条却又肌肉发达的身材,很像一只豹子。
  “先生……”辛桃馥的头靠在枕头上,脸上露出恍惚的神色。
  殷先生带着热水蒸汽温度的身体靠近,使他们之间的温度都要上升。
  “先生……”辛桃馥说。
  殷先生离他很近,却不触碰他,只是问:“怎么还不睡?坐一天飞机不累么?”
  说完,殷先生便躺下,那充满侵略性的、豹子一样的身体遮掩在薄被之下,只露出那斯文俊秀的脸蛋,使人警戒心都低了七分。
  辛桃馥不想打哑谜,便直接问:“先生和我睡一屋,不想干点什么吗?”
  殷先生听到这样的话,就像是大人听到童言童语一般诧异的笑。他说:“我今天真的只想睡觉。”
  ——这是实话。任何一个连续加了七天班后又坐了十几个钟头飞机还得倒时差的男人都可当禁欲派的领军人物。
  辛桃馥决定直来直去,问:“今天?那明天呢?”
  殷先生也直来直去,便答:“明天就不一样了。”


第17章 你在叫我做事?
  殷先生说这句话,几乎已经明示,明天他们会有什么不一样的进展。
  说完这句话,殷先生便不再做声,只闭眼入睡。
  听到殷先生的话,辛桃馥以为自己会睡不着,但他却也很快入眠,而且睡眠质量还不错。
  可能因为坐飞机实在太累。也可能是因为他对于和先生肌肤之亲这件事已经不太排斥……
  在紫藤雅苑这些日子,他和殷先生虽然没有“跨过雷池”,但却很亲密,耳鬓厮磨,拥抱接吻,一样不落。即使刨除经济条件,殷先生仍是一个“质量上佳”的男人,而且还是一个曾叫辛桃馥无限心动的男人,和这样的人亲密,辛桃馥当然是喜欢的——有时候,他还得控制自己,告诫自己不要太喜欢了。
  明天到了。
  明天有一个不错的天气,雪晴。
  辛桃馥醒来的时候,床边的位置已经空了,甚至连余温都无。
  看来,殷先生很早就起来了。
  辛桃馥忽然想起,刚住进紫藤雅苑的时候,女佣陈菲每日定时叫他起床,表示本宅的规矩就是每天七点起。
  他想,如果这是本宅的规矩,那么殷先生可能自小就是跟着这个规矩作息的。可能他也是七点就起了。
  辛桃馥从床上起来,洗漱一番后,才缓缓下楼。
  这个别墅的管家和佣人都是外国人,大概也不知道什么劳什子的“殷相司君”,只是把殷先生他们当普通雇主看待。因此,他们也不像紫藤雅苑那班人一般透露出莫名其妙的优越感。他们的工作状态几乎和酒店员工无异,客气、礼貌又不太熟。
  辛桃馥在餐桌上坐下,吃着吐司面包、牛奶和煎蛋,用外语问:“你们知道殷先生在哪里吗?”
  管家回答:“他今天一早就出门了。”
  辛桃馥心想:他怎么一句话不说就出门了。
  当然,他也知道殷先生出门不必跟自己报备。
  辛桃馥只想知道,殷先生出门了,那他辛桃馥可以出门不?
  “嗯,”辛桃馥对管家点点头,又问,“殷先生出门的时候有吩咐什么吗?”
  管家说:“殷先生没有说什么就离开了。”
  辛桃馥吃过早餐后,便拿起手机打听。
  当然不是直接跟殷先生打听,他已习惯了有事先问班子书。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信任班子书,或许因为班子书天生一副很容易取信于人的容貌气质,也可能因为班子书确实是对自己给予过很多的帮助。
  这次来X城,殷先生不但带了辛桃馥,也带了班子书。
  辛桃馥想,班子书确实是最得殷先生信任的人吧。班子书和殷先生真的是形影不离。即使殷先生度假也要带上他?
  辛桃馥一边这么想着,一边给班子书编辑信息。
  他跟班子书说话的时候不太费劲,因为他只要说上半句话,班子书就会知道他下半句要说什么。
  班子书回复他:“我随先生访友了,大约午后回。”
  辛桃馥看到“访友”两个字,心里琢磨起来:先生在这儿有友人?是不是因为这个友人,先生才中秋节特意飞十几个钟,只为与之会面?
  辛桃馥知道自己不该多问,但又按不住好奇,便说:“先生来这边是特意会友的吗?”
  班子书说:“先生的私事我怎么知道。”
  辛桃馥努努嘴,心想:你肯定知道。
  “哦,是这样。”辛桃馥输入,“这样的话,那我就在屋子里等着呗。”
  虽说是“我在屋子里等着呗”,实际的意思是“那我在屋子里不无聊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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