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钱还给吗[现代耽美]——BY:木三观

作者:木三观  录入:10-30

  负责人:……我怎么那么不信。
  算了,您说是就是吧,您是金主爸爸。
  晚上,辛桃馥换上一套整齐的西装,坐在镜子前梳头。
  在酒店的灯光下, 他开始端详自己的脸。他现在仍然年轻得可以掐出水来,容貌和三年前分别不大,甚至说,应该是更好看了,他自信自己正处于一个越来越俊美的阶段。
  奇怪的是,看着镜中的自己,他的脑海里浮起殷叔夜的脸。
  那么殷叔夜呢?
  今年殷叔夜是二十九快三十了,对么?
  他会不会变?
  辛桃馥正乱想着的时候,手机响了。
  他低头一看,是负责人的电话。
  他便接起来。
  负责人在电话那边告诉他,和平州有事绊住了殷叔夜,殷叔夜今晚来不了。
  “嗯,我知道了。”辛桃馥平静地回答,然后挂了电话。
  他心里涌起了一种奇怪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他只将梳子信手放下,随意地抓起一件外套披上,然后大步走出了酒店房间,前往预订好的餐厅包厢。
  餐厅包厢相当的典雅,整个房间的地面上都铺设着浅棕色的短绒印花地毯,墙壁与天花板是一色的雪白,添加几分雅致清新。房中摆着同样是白色的实木餐桌椅,桌上放着一组精美的骨瓷餐具,在宽大玻璃窗透入的光线中散发出美丽的光泽。
  隔着这个餐桌,辛桃馥再一次见到了班子书和司延夏。
  班子书好像还是班子书,司延夏倒是老成持重了几分,那双眯起的狐狸眼不再那么令人讨厌了似的。
  二人看到辛桃馥后,眼神都闪过一阵光芒,犹如吊灯在水晶酒杯上的反射。
  “好久不见。”他们说。
  辛桃馥露出非常得体的笑容:“是啊,好久不见。”他的表情很热情,却又透着冷漠,“快坐,快坐。怎么都站着了?”
  大家齐齐落座。
  班子书又先开口:“和平州那儿的矿出了点问题,先生得留在那边处理,所以今晚无法过来,让我跟你道个歉。”
  辛桃馥笑道:“这有什么好道歉的?”说着,辛桃馥又问:“既然有事,你怎么不陪着殷先生?”
  班子书以半玩笑的口吻说:“这不是怕辛先生和司公子两个人独处无聊。”
  司延夏也以半开玩笑的口吻说:“我们在一起可不无聊,我们老好了。”
  负责人:……这不还有我么?怎么就独处了。
  不过,全程负责人也确实插不上话,只能在旁边陪着笑脸。
  三人聊了点不痛不痒的话题,一切点到即止,好像风平浪静,岁月静好。
  辛桃馥乐于接受这样虚假的和平气氛,笑语盈盈。
  等酒饱饭足后,辛桃馥便和助理一同离席。
  辛桃馥和助理分别后,独自回房,却在走廊过道上见到了班子书。辛桃馥微觉讶异,问道:“你怎么在这儿?”
  班子书苦笑道:“有几句话想和你说说。”
  辛桃馥点了点头,问:“什么话?”
  如果堵在他酒廊的人是司延夏,辛桃馥大概会没好脸色。但对待班子书,辛桃馥还是没那么抗拒的。
  这或许也是司延夏没选择堵门的原因吧。
  班子书想了想,便说:“先生一直很想你。”
  辛桃馥脸上一阵讶异,半晌方笑了:“是他让你转达的?”
  “不是,是我自己想说的。”班子书看着辛桃馥的笑容,像也有些尴尬,便抿了抿唇。
  辛桃馥挑眉,说:“看来,你已经不喜欢我了。”
  “呃……”班子书脸上难得地露出尴尬和紧张混合的表情,“并非……”
  “没关系,这挺好的。你要依旧喜欢我,我才觉得奇怪吧?”辛桃馥笑笑,“我可没想着自己出走三年了,你这么个大好青年还要为我牵肠挂肚、守身如玉。我是厚脸皮,却也没这么夸张。”
  班子书苦笑道:“或许是我配不上你。”
  这话说了,辛桃馥脸色微沉:“这话没得让人恶心。”
  班子书愣了一下。
  辛桃馥却道:“我从前落魄,你们就觉得谁和我在一起都是我的荣幸。现在我好了,你们又说配不上我。这是什么心态?”
  班子书哑了一声,半晌才苦笑:“我不是这个意思。”
  辛桃馥见班子书那张脸透出的诚恳歉意,心里的火气骤降,便撇过眼说:“也许你不是,只是我有些敏感。”
  班子书摇摇头,缓缓说:“我觉得我配不上你,不是知道你发家之后的事,而是三年前……听到黎度云说的话后,就这么想了。”
  辛桃馥眼皮跳了跳:“三年前?黎师兄说了什么?”
  班子书脸上闪过自嘲神色:“他说,我和司延夏都不行,因为只要殷先生朝你稍微回头,我们就不敢妄动。我们怕殷先生怕得跟老虎似的,只有他不怕,舍得一身剐,有勇气虎口夺食。”
  说着,班子书心下也复杂。或许,他对殷先生的避让也并非完完全全出于畏惧。其中还掺杂着他对殷先生多年培养出的服从、忠诚和友情。
  听了班子书的话,辛桃馥的心里好像被雷劈了似了,那叫一个外焦里嫩啊。这脑子里都是嗡嗡嗡的,像一口气窜进了把百八十只小蜜蜂,蛰得他脑袋都大了三十倍。
  “什么?……不是,黎师兄说这话什么意思?”辛桃馥眼神充满困惑和震惊。
  班子书也困惑震惊:“他的意思是……他很喜欢你?”
  辛桃馥大受震撼:……不对啊,虽然我把房子写他名字、车子也白送他了、出了国安定下来后就第一时间和他联系、这几年没怎么间断、十分关注他的成长但是我当他是兄弟呀?


第62章 阳春面
  大清早的,司延夏就打扮得花孔雀似的,如约去高尔夫球场。这是原本预订好的项目。却没想到,司延夏到了那儿的时候,根本见不着辛桃馥。
  辛桃馥一大清早就坐飞机离开了浅金洲。
  得知这消息,司延夏愣了一下,半晌才笑笑,说:“他可真能飞呀。”
  司延夏扑了个空,浪费了大清早搞起来的妆发,实在是引以为憾——不过,他还不是最遗憾的,看着熬夜昨晚坐红眼航班今晨赶点到达的殷叔夜,司延夏觉得自己的运气还不算太差。
  辛桃馥飞回了长安州。
  那儿可以说是一切开始的地方。
  他在那儿出生、长大,曾拥有优渥的家庭、慈爱的父母,又曾失去,曾靠近过一段看似完美恋爱关系,但又仅仅是漂亮的仿真花罢了。
  但他还是很感激这个地方带给他的一切,让他成为了今日的自己。
  那些美好的一切中,好像也包含了黎度云。
  准确来说,是他和黎度云的“友情”——起码在他的角度上看,是友情。
  现在,他才发现自己的角度可能有点儿问题。
  “不可能每个在我身边的人都喜欢我吧?”辛桃馥挠挠头,甚至用怀疑审慎的眼光打量起司机小赵:该不会你也……
  小赵:……谢谢,我孩子都上幼儿园了。
  辛桃馥刚回到长安州第一件事就是去雅悦轩吃一碗阳春面——老字号,老味道。这家店的出品稳定得就跟黎度云的性格一样。
  辛桃馥一边吃着面,心里一边嘀咕着黎度云的事情。
  当你琢磨一个人是不是暗恋你的时候,你的状态就好似在暗恋那个人:细细回味二人曾经相处的一点一滴,然后在各种莫名其妙的细节里抠出恋慕的痕迹,这简直跟自己嗑自己的CP一样。怪不得人家说“当你怀疑一个人是不是喜欢你的时候,你就离喜欢上那个人不远了”。这老话有点儿道理,但放在辛桃馥身上是不合适的。
  他虽然年轻,但却又沧桑,没那点儿少年情怀,实在不至于因着这星星之火而燎原。
  说实话,他和黎度云相识这么久了,真要燎原,早烧起来了,哪里等现在?
  辛桃馥正吃着面条,这时候餐厅经理款款走来,朝他笑道:“辛先生,好久没见啦。这碗面味道还合适吗?”
  辛桃馥看到经理,微微一愣,没想到三年了,这经理还在这儿当经理,也没跳槽,也没升职。配合着这碗味道如昔的面条、这布置已久的餐厅,一切恍如昨日。
  辛桃馥恍惚半晌,才扬起笑容说:“挺好,挺好,你们雅悦轩的水准一如既往!”
  “这么久没见到您了……”经理笑道。
  “我出国了。”辛桃馥简单地回答,“最近刚回来,一下飞机就来你们家了,就爱你们这个味道。”
  经理点头,说:“是啊,从前您倒是和黎先生常来呢。现在都是黎先生一个人来。”
  “他也常来吗?”辛桃馥问。
  “说‘常’也不‘常’,”经理回答,“到底他工作也忙,所以有需要的时候,我们会特别给他送外卖。”
  辛桃馥笑道:“那他的面子可太大了,你们不是不做外卖吗?”
  经理也笑呵呵:“老熟客嘛,当然是不同的。”
  在辛桃馥离开和平州后,黎度云也跟江丹朱辞职,离开了和平州,返回了故乡长安州——这或许从侧面证明了,黎度云是一个安土重迁之人,心里还是更喜欢待在长安州。那为什么当时一毕业就跑和平州去呢?
  现在看来,恐怕是为了辛桃馥。
  辛桃馥既然走了,黎度云再没有留在和平州这个“他乡”的理由,便回到了他的“故乡”,干起了他专业对口的工作。
  他原本是读法的。按理说,他这样的法学高材生一般会找个大所从实习生做起,如果顺利的话,大约能在三十出头的时候当上合伙人,也算是一个不错的出路。然而,黎度云这人的性格就不是这一路的。
  他和辛桃馥之前合伙做生意的时候就积累了属于他的第一桶金以及人脉,要是他老老实实从实习律师做起,反而是浪费光阴。
  因此,他正式持证后就砸钱收购了一家律师事务所,自己当老板。别人都是趁年轻奋斗争取当合伙人,他则是趁年轻自己挑选自己的合伙人——当然,这只是听起来爽,个中辛酸也是难以言说。作为一个初出茅庐的青年人要办这件事、找到好的合伙人组建团队还是困难重重的。
  更别提,辛桃馥遗留下来的公司,他也一直在经营着,并没有让它倒闭掉。
  他这样挑着两头担,开始的时候十分艰辛,但到了后来却越来越顺、越来越稳,两家公司的业务齐头并进、蒸蒸日上,黎度云现在也是一个人物了。
  其中,有他自己的努力,也有殷叔夜和君家的帮助。可他对此并不会很感激。他想着,殷家和君家投资自己,是因为他黎度云值得。
  他可也为殷家和君家挣到不少钱呢。
  从前,他也是雅悦轩的熟客,也没见雅悦轩愿意为他外送食物。
  而现在呢?
  黎度云一个电话,雅悦轩的人亲自把厨房备好的半成品的材料带到黎度云的公司或家里,在那儿开个小灶给黎度云现场把面条给煮了。现煮现做,免得让黎度云吃到冷掉的、坨掉的、口味不佳的阳春面。
  黎度云原本其实就是一个怕麻烦的人,现在有得吃外卖,更懒得去雅悦轩了。所以,他虽然时常吃雅悦轩的菜,却已很少踏足雅悦轩。
  然而,今天,黎度云来了。
  辛桃馥把面刚吃完,黎度云就来了。
  他一身板正的西装,头发梳起,露出轮廓分明的脸。不过隔了三年,黎度云看着和从前差不多,却又很不一样。大抵是他面容无改,但那股书生气已尽褪,透出几分成功人士特有的锋芒来。
  要说,黎度云原本就是一个看着冷的人,现多了这几分锋芒,看着就更高冷了。只是,他到了辛桃馥面前的那一刻,冷度又微微融几分,透出一点点不甚明晰的暖意。
  “黎师兄?”辛桃馥吃了一惊,站起来说,“你怎么来了?”
  黎度云说:“听说你来了,就过来看看你。”
  辛桃馥笑道:“我正想去找你。”说着,辛桃馥指了指座位,“别愣着了,快坐下。”
  服务员很快给黎度云上了茶。
  黎度云也没点菜,只饮茶。
  辛桃馥见黎度云不点吃的,又闻到黎度云身上有淡淡的酒气,便说:“你是吃饱了饭过来的?”
  黎度云便道:“干这行,应酬总是难免。”说着,他道,“今天已跑了两个饭局。”
  “那是,现在事业正是起飞的时候,有应酬才好呢,如果没饭局,那才惨了。”辛桃馥也是感同身受。
  怪不得做生意的人到中年容易发福,都是应酬搞出来的。
  也不知年近三十的殷叔夜有没有长出啤酒肚?哎呀,那他还怎么装逼啊?
  辛桃馥心里觉得好笑,噗的吐了口气。
  黎度云问:“这有什么好发笑的?”
  “没什么!”辛桃馥摆摆手,放下杯子。
  原本说,辛桃馥的话说到这儿就该打住了。可他偏偏又忍不住存了试探黎度云心意的念头。因此,他便说了下去:“我昨儿去了浅金洲,你猜我遇到谁了?”
  黎度云说:“我不猜。”
  辛桃馥问:“为什么不?”
  “因为我知道。”黎度云回答。
  辛桃馥拿起杯子,抿了一口茶,说:“你的消息倒是灵通。”
  黎度云说:“我要是这都不知道,也白跑那么多饭局喝那么多酒。”
  辛桃馥叹了口气,托着腮说:“只是可惜,没看到殷叔夜。我其实还挺好奇他现在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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