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回90年代帮我老爸赶情敌 完结+番外[现代耽美]——BY:雁过寒潭

作者:雁过寒潭  录入:12-05

  她脚步匆匆,穿过操场往大门走。
  “小北!”
  一个男孩子的声音从身后响起。
  那一刹那,她连呼吸都忘记了,猛地将脑袋转了过去。
  女人回过头,看着一个麦色皮肤的男孩笑着扑到另一个男孩身上。
  “小北。”
  他搂着那少年的肩膀,把脑袋放在他的肩膀上,笑得露出一口白牙。
  男孩似乎看到了什么,低下头在那个被叫做“小北”的少年耳边说悄悄话,“小北”给了男孩一个拐子,接着两人嘻嘻哈哈地笑作一团。
  是了,自那孩子被收养后,就不叫“保森”,改名叫做“小北”了。
  小北,从北方来到南方的小孩子。
  他离开她的时候,刚满一周岁,已经会认人了。
  建国兄弟把他从他怀里抱出去的时候,孩子哭得撕心裂肺,那仿佛要刺破耳膜,把她的心都撕裂的声音还犹在耳边。
  一眨眼,他都上高中了。
  他长得真得好像他的父亲啊。
  女人贪婪地看着宁小北俊秀的侧颜,几乎是痴了。
  她记得当年吴大哥参军的时候差不多也是这样的年纪,穿着绿色的军装,胸前戴着大红花。她只看了一眼,就决定要嫁给他。
  小北长得比他的父亲更加秀气好看,到底是江南的水土养人,养出了他一身的书香气。
  一片金色的树叶掉在小北的脑袋上,又跃上他的肩膀,最后落在地上。
  看到两个少年勾肩搭背地走了,她走到他曾经站着的地方,把那片银杏叶捡了起来,放进了钱包里。
  “小北!”
  是了!那是小北,她的小北。
  站在小北身边那个又高又黑的青年,也是当年的他的那个同学。她刚才怎么没发现,她怎么就没想到呢!
  电梯的门关上了,女人疯了似得狂按二楼的按钮,发现电梯来不及停层后,干脆把三楼到十二楼所有的按钮都按了一遍。
  终于等她把老头推到四楼电梯门厅,再沿着救生楼梯冲到大厅,大厅里却只有两个刚才外头走进来的访客了,他们正在收雨伞,弄得满地的雨水。一个清洁工骂骂咧咧地从休息室走了过来,拿起刚才小北用过的拖把把水都擦干净了,然后拿了一块写着“小心地滑”的黄色牌子放在门口。
  “小北,小北……”
  她冲到门边,看着那茫茫雨雾,只是哪里还有那两个孩子的身影呢?
  女人低下头,从衣兜里抽出皮夹。
  这皮夹子也不知道用了多少年,要称呼它做“皮夹”都有些勉强了,只剩下咖啡色的,布满了稀稀疏疏皮点子的芯子。
  打开皮夹,在放照片的那层透明塑料膜里,放着一张黑白照片。一个白白胖胖的小孩对着她笑着,露出小小的,像是糯米似得两颗牙齿。这是小北在一百天的时候,她带着他去镇上的照相馆照的,也是她所拥有的唯一一张他的照片。
  和照片夹在一起的,是一片已经枯萎的银杏树叶。
  “小北……”
  女人扶着门框,眼泪从紧闭的双眼留下。
  “怎么了?”
  坐进副驾驶座,范侠绑好安全带,看着宁小北迟迟不开车,不由得关心地望了过去。
  “是不是脑袋疼?你开不了我来开吧。”
  他说着就要解安全带。
  “你给我太平点吧,一会儿伤口崩了。你血溅五步不算什么,我这车子才做好保养不久,我去4S店怎么跟人解释我满车鲜血的原因。”
  宁小北开玩笑道,接着一踩油门,车子从底下停车场开了滑了出去。
  这医院的车|库位于住院楼的后方,车子拐弯的时候,宁小北特意别过脑袋,往那边瞧了一眼。
  那护工和坐轮椅的老爷爷都不在了,他莫名地有些失落。
  明明聊了还不到十句话,却感到特别亲切,宁小北觉得有些可笑。
  他想,这可能就是所谓的“缘分”吧。


第65章 小北身世 一更
  跑了差不多七八家大药房后, 终于把白蛋白针买齐了。宁建国提出要请她再吃一顿晚饭,女人忙不迭地拒绝了,说今天已经够麻烦他了, 她带了干粮和炒麦粉,回旅馆用热开水一冲就好。
  宁建国没有办法, 只好把她送回火车站附近的旅馆。好在旅馆虽然很小,看着还是挺安全的。他和她约定好了第二天一早来接人,送她上火车。
  “都弄好了?”
  旅馆外面,西风呼啸, 赵景闻站在丰田车旁, 把风衣的领子立了起来,双手插在衣兜里。
  见到宁建国,急忙迎了上去。
  “弄好了。我说至少要买盒牛奶配干粮吃才好, 她都不愿意, 说要把钱省下来给公公买药。”
  宁建国说着,摇了摇脑袋,叹息一声。
  “她那脸色应该就是那么多年缺少营养导致的。当年可是十里八乡都出了名的美人啊……”
  “我跟范侠说了, 我们明天上午不在家。他说要带小北和乐乐, 还有阳阳去吃火锅。”
  “景闻,今天真是多谢你了……”
  宁建国把一只胳膊搭在赵景闻的腿上拍了拍, 语气干涩地说道, “不然我一个人,真不知道怎么面对她。”
  赵景闻无言地捏了捏他的手, 踩下油门,加入了滚滚车流中。
  不管在什么时候, 火车站周围都是车水马龙的。这里永远都在上演着邂逅, 重聚和别离。
  夜幕中, 汽车的尾灯散发出的橘红色灯火窜起了各种喜怒哀乐,带着淡淡的汽油味和呛人的尾气,开往城市的各个角落。
  流光溢彩的霓虹灯照射在车窗玻璃上,彩色的点和面又反射在宁建国一动不动凝望着窗外的脸庞上。
  现在这个时候,北方应该已经下雪了把。
  宁建国突然想到。
  他还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到那鹅毛大的雪片时,整个人都呆住的傻样子,连连长发出的口令都没听到,只是傻乎乎地仰着脑袋,看那几乎是从天幕上往下扑打的白色雪花。
  上海很少下雪,即便下雪,江南的雪都是温柔的,湿润的。几乎刚一落地就会化开,被路人一踩,染上各种泥浆水渍,接着很快就融化了。
  他记得只有在自己很小的时候,在打开窗户的时候见到过满弄堂的积雪。那已经是在很深很深的冬天,将近腊月了。
  之所以记得那么清楚,因为那时候建德里家家户户的窗户前都挂着风鸡风鸭和腊肠,宁波老太家门口甚至还有鳗鲞,过年的味道就是食物的味道。
  而在这个极北之地的小镇里,不过才十月就下雪了,怎么不让人惊讶呢?
  大惊小怪的结果就是连累班长和他一起吃挂落,两个人扫了一个礼拜的猪圈。
  第一次见到猪圈的时候宁建国也是一脸惊奇,他从小听老人说的那句歇后语,叫做“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但是从小在城市长大的他根本就是只吃过猪肉啊。
  活得猪他只见过一次——参军前一年,他跟姆妈去三角地市场买菜,正好菜场在举办全市屠宰工大比武。
  他挎着菜篮子,站在姆妈身后,看着两个年纪很轻的女人分红协作,用钩子把一头少说也有两三百斤的大白猪从一条甬道里钩出来。两个女人脚下都穿着木托板,高高折起的袖子和裤管下,露出雪白的胳膊和小腿,充满了力量。其中一个短发女子特别的漂亮,红唇齿白,手里拿着一把类似锥子一样的物件。
  那猪猡可能也预感到自己命不久矣,发起狠来,叫得惊天动地,四肢不断乱动。可不等它挣扎一会儿,那漂亮女子举起锥子一下从猪猡的头颈插了进去,直刺到了心脏中。
  接着她一脚将旁边放着的木桶踢了过来接血,白皙的脸庞上眼如点漆,嘴角边挂着一抹淡定的笑容。
  宁建国看得目瞪口呆,从旁边已经开了两天比赛的爷叔嘴里听说,这个叫做“过命”,最是考验一刀致命的本事。这个女人漂亮归漂亮,实在有点辣手,哪个男人娶了她回家有点吓丝丝。
  一旁的另一个戴着眼镜,穿着蓝色中山装干部模样的男人冷笑一声说道,“领袖说过的‘妇女能顶半边天’,男人干得了的活,女子当然可以干,而且能干的更好。侬就算没有看到报纸上宣传的大寨铁姑娘,至少也听说过海南岛的红色娘子军吧?这次屠宰最后入围的队伍,就有三四支是‘娘子军’,都是巾帼不让须眉的好把式。再说她老公为啥要‘吓丝丝’?他老公又不是猪猡。”
  一番话有理有据有高度,讲得那贫嘴老头无话可说,只好讪笑一声,轻轻打了自己嘴角一巴掌。
  这边宁建国刚听完他们讲话,那边个两个妇女同志已经完成了过命、吹涨、刮毛、剔骨等一系列操作,从开始到结束,用时不过三四分钟,干净利落,引得围观的群众一阵阵叫好,夸赞她们是新时代的女屠宰员,给工人阶级争光。
  这是宁建国第一次见到活的猪,也是第一次见到杀猪,整个人都惊呆了,只会跟着周围的群众们一起拍手,差点把拎着的菜篮子摔到地上去。
  “那个女的,她姆妈是我在女子中学里的同学。英文名字叫做艾薇,艾薇黄。”
  比赛结束,刚才那一对组合不出意外拔得了头筹,宁建国看得意犹未尽,和当时只有五十来岁的宁太太走出菜场。
  “姆妈,现在要叫‘黄同志’了。”
  宁建国提醒道。
  “恩,黄同志在上学的时候还跟你姆妈抢过男朋友呢,没想到人家的女儿现在那么进步了。据说黄同志现在是肉联厂的主任,每天手下人要杀几百头猪,给上海的菜篮子做保障。相比之下姆妈只会站柜台卖钢笔。这个月钢笔卖的还不好,被领导批评了,我很惭愧。”
  宁太太顿了顿,皱起眉头低声喃喃,“当年要是换成现在这个黄同志的女儿来跟我抢男朋友,我是绝对抢不过的。你要是个闺女,我看你也抢不过。”
  宁太太的好大儿:“……”
  总之,在连队的猪圈里看到活的猪,还是给宁建国带来超级大的震撼的,尤其是猪圈居然那么臭!
  站在猪圈里,他脚都不知道怎么放,更别提什么切猪菜,熬猪食,打扫猪舍了。
  作为整个连队里唯一一个从大城市来的“少爷兵”,若不是吴班长手把手的教导,关心他生活,帮助他适应,教导他各种技能,恐怕一个月不到宁建国就要被退回新兵连,更不要说之后立三等功的事儿了。
  宁建国是他们那个时代里少有的独生子女,从小没有兄长的他,把吴班长当做了自己亲生的哥哥一样爱戴和尊敬。
  在一次联合抓捕越境人员的行动中,吴班长为了掩护自己,被掉落的滚石压断了腿,受了重伤,从此落下了残疾。本来他正在接受士官的考核,因为这个缘故,不得不退伍,离开了最热爱的部队和岗哨。
  送别班长那天,宁建国抱着他的肩膀放声大哭。
  他知道班长家里情况不好。老家都没有几亩地,他参军入伍后房子已经被弟弟拿去结婚,回家都没有住的地方。班长就指望着能够升上士官,继续留在部队。今后如果退伍,至少有个干部身份,说不定还能分上房子。
  如今什么都没了,都是因为他的缘故,把班长一辈子的前途都毁了。
  所以当一年后,此时自己也已经升为班长,带着一群新兵蛋子的他收到吴班长托人送来的请帖,热烈请他们几个老战友去喝喜酒后,他是真不知道有多高兴。
  新娘子马姑娘长得水灵灵,干起活来更是一把好手,村里的人都叫她“小苹果”,说她长得像朝鲜彩色|电|影《摘苹果的时候》里那个女主角贞玉一样甜美清纯,勤劳大方。
  马姑娘不顾父母的反对,冲破重重阻扰和她一直爱慕着的吴班长结了婚。婚后两个人都从原来的家庭里搬了出来,住在山间的一间小破屋里。
  宁建国带着战友们去喝喜酒的时候,吴班长正坐在屋顶上砌瓦片呢。于是几个小伙子干脆一块撩起了袖子,帮着新郎官一起修理屋子,一时间宁建国仿佛觉得回到了刚到连队的那些快乐的日子。
  好在地方上为复原军人安排了护林员的工作。他们的小日子过得甜蜜充实,三年之后就生了一个儿子。因为父亲是护林员的关系,就给他们的儿子取名叫做“保森”,吴保森。
  那时候宁建国也已经早已经复原回到了远在万里之外的上海,进入了第三皮鞋厂,成为了一名模具工。
  姆妈年纪大了,身体也渐渐不好,差不多隔三差五就要写信催儿子回来。作为家中独子,宁建国不得不含泪挥别了军营,坐上了开往东海之滨的火车,担负起养家的责任。
  自从进入工厂后,他的朋友也多了起来,渐渐地适应了大上海的生活。
  八十年代,正是最火热的一个时代。他和厂子里的赵景闻还有其他的青年工人们一起,穿着最时髦的喇叭裤,带着《大西洋底来的人》里麦克的蛤蟆镜,跳迪斯科,学弹吉他。结果吉他没学成,食指的指甲倒被劈成了两半。
  要工作,要学习,拼模型,听音乐,看电影……渐渐地,在他没有意识到的时候,本来和吴班长的通信从一个月一封,变成了两个月,三个月一封,到最后差不多半年才会通信一回。
  他出了师,成为师傅最得意的弟子。他考上工程师,他进夜校进修,甚至疙疙瘩瘩地开始学起了英文。
  就在他差不多把从前的一切都淡忘的时候,突然收到了一份从北方小镇发来的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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