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回90年代帮我老爸赶情敌 完结+番外[现代耽美]——BY:雁过寒潭

作者:雁过寒潭  录入:12-05

  一份报丧的电报。
  班长死了。
  半年前的一次森林火灾,班长为了搭救国家财产,倒在了大兴安岭的深处。他的身体化为泥土,成为了这连绵不断森林的一部分,永远守卫他热爱的这块土地。
  马姑娘的父母这次真的是以死相逼,终于成功让她改嫁。但是那个男人并不愿意家里多一个拖油瓶。班长的弟弟和弟媳日子过的也是苦哈哈,也不愿意收留他大哥的儿子。马姑娘无奈之下,只好求助于他。
  那是1986年三月,收到信的日子,正是惊蛰那天。
  这份封就像是一道惊雷,将宁建国劈得肝胆俱裂。
  之后宁建国请了半个月的假期,坐上火车,去了一趟边疆的小镇。回来的时候,抱回了一个白白胖胖的男孩儿。
  宁建国一个大小伙子,出了一趟远门突然就多了一个儿子。
  这个消息就像是一颗重磅原子弹,在建德里炸开了。
  蘑菇云一路波及到了第三鞋厂,从车间主任到书记都来找他谈心,问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宁建国是他们准备重点培养的青工,这要是在外头搞了腐化,还搞出一个孩子出来,这可是流氓罪,是大污点啊。
  宁建国知道这事儿太大了,只好找他已经快要退休的师傅求助。
  师傅知道他的为人,也听他说过当年时候遇到的事情,知道他这是在报恩呢。于是师傅出马,也不知道如何就搞定了厂子里已经组织起来的“特查队”,顺利让孩子上了户口,这件事情也就尘埃落定了。
  整个建德里,除了宁老太,没人知道小北是被抱养来的。只当建国在外头做了糊涂事,把人家的肚子搞大了,只好自己养儿子。
  可能是吃谁家的饭,就长得像谁家的人。这个北方来的小孩子吃了几年江南的水米,长得越发俊秀起来,甚至和宁建国有了几分相似。
  宁建国大小伙子乍然当爹,一开始也难免手忙脚乱,不过时间一长,也就逐渐习惯起来,他已经把这个延续了班长血脉的孩子当做自己的亲身骨肉一样疼爱。
  建德里也好,鞋厂也好,大家都只是安心过日子的普通人。如果说一开始还有人抓着这件事情不放,想要给他和宁老太使绊子的话,渐渐地大家也都逐渐淡忘了这件事。
  毕竟宁建国的手艺也好,人品也罢,都是让人服气的。小北也是个可爱又聪明的孩子,平时在弄堂里见到谁都会停下来,甜甜地叫人,简直和宁建国小时候一模一样,大人们无人不喜爱的。
  要说唯一不痛快的人,那就是宁老太太了。
  她儿子一个好好的大小伙子,莫名其妙成了人家的便宜爹。就建国的相貌,工资,还有他们建德里这幢大房子的条件在这里摆着,本来上门给他介绍姑娘的媒婆那是差点把门槛都踏破了。她一开始还不着急,想着儿子年纪也不大,至少让他在厂子里干几年,有了点成绩再谈婚事。
  最后的结果可想而知,那些媒人们,和托她们说媒的人家,听说了小北的事儿后,纷纷打起了退堂鼓。倒不是说统统都不来了,稀稀拉拉地还有人登门。不过女方不是丑的实在天|怒人怨,就是已经也是离过婚的,甚至带了孩子的了。
  这可不把一生都争强好胜的宁老太给气坏了么,于是对这个便宜大孙子也谈不上什么好脸色,觉得就是他拖累了宁建国,让他不能正常结婚生子。
  要说知恩图报,那方法多了去的。可以每年定时打钱给愿意收养他的人家,甚至将来资助他一路念大学么。
  自己抱回来养,有这个必要么?
  在宁小北正式读小学之前,宁老太还在撺掇宁建国找个机会把他从回东北去。不然学籍一确定,那就真麻烦了。
  不过宁建国虽然平日里看着脾气温和,好好先生似得,骨子里却和宁老太一样倔强。他认定了小北是自己的儿子,说什么都不肯把他送走。要是姆妈再逼,他就带着儿子搬出建德里,自己过日子去。
  做父母的,永远都是拿自己的儿女没有办法的。不想自己下半身无靠,宁老太只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由着他去了。
  现在那么多年过去了,小北越来越好,老太太也已经接受了他这个孙子,对他真心相待了。
  他以为一切都尘埃落定,却没有想到那个女人居然会来上海,直接杀到建德里来,甚至偷偷去学校看望小北,给他送东西。
  他知道她应该是不会认回小北的,但是不是有那么一句话么——母子连心。万一小北真的察觉出了什么,他算什么呢?他这几年来辛勤的抚育,那样掏心掏肺地付出又算什么了?
  第二天将女子送上火车后,赵景闻开着车子回到了工人新村楼下的小广场。
  已经是下午一点多,赵景闻把车子熄了火,看了眼楼上,二楼和三楼的房间都静悄悄的,范侠他们一定还在火锅店吃饭呢。
  “要不我们也去附近的小饭店随便吃点吧。”
  赵景闻摘下安全带,冲着一路上都没有说过话的宁建国说道。
  宁建国有些恍惚地抬起头,看着窗外熟悉的景色,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已经到家了。
  他不知道的是,自己当时已经是泪流满面。
  “你……你这是做什么?她答应我们了,拿了钱,药也买好了,以后再也不会回上海的,更不会认回儿子。你这又是做什么呢?”
  看着恋人满脸的泪水,赵景闻忍不住将他搂在怀里。
  “有人看。”
  “没人……这时候大家都在吃饭呢,谁人往这里走。”
  “景闻,我太怕了,我怕极了……我真的怕她把小北带走。”
  宁建国从来都是好强的,哪怕在新兵连最苦的日子里,他都不能流过一滴眼泪,哪怕以为是他一辈子的劳保、依靠的第三皮鞋厂倒闭了,他都没有那么心痛过。
  “小北他……他到了上海第三个月才开口叫我‘爸爸’。我记得很清楚,那天是六一儿童节。我给他买了凯司令的小块栗子蛋糕,正在喂他的时候,他突然抬起头,喊我一声‘爸爸’……”
  “从那时候我就决定了。我不结婚了,我也不要别的孩子了。这就是我孩子,我唯一的儿子。”
  宁建国边说,一边抬起头,看着三楼的方向。
  “他从小身体不好。刚来上海的时候可能是水土不服,隔三差五我就要带他去儿童医院看急诊。再后来他居然得了哮喘……景闻,我愧疚极了,是我没有好好照顾他。我毕竟不是他的亲爸爸,所以不能事事周到,对不对?”
  “没有,你已经做的很好很好了。小北被你带的那么好,是最优秀的孩子。”
  赵景闻用手指擦拭爱人面颊上的泪水,摇了摇头,“你看都是做爹的,我那姐夫范建是个什么狗屁玩意儿。就那种氽江浮尸都有两个小孩了,还都养大了。你比他负责任一万倍。”
  赵景闻不惜把范建拿出来祭旗,宁建国终于笑了。
  他用手帕擦干了眼角的泪水,有些不好意思地吸了吸鼻子。
  “你说……她以后还会再来么?我们给她那么多钱……当然,那不是让她卖孩子。是让她能够在那边好好生活,她将来日子过得好了,应该就是不会再到上海来了,对不对?”
  今天一早赵景闻就到银行去取了两万元现金,加上昨天宁建国给的,一共凑成了五万元整给了马桂香。
  五万元虽然不是很多,但是足够在那个小镇盘下一个门脸,或是开一个小店,够一家人好好地过日子里。
  赵景闻拍着他的背,说让他别操心了,一会儿孩子们回来后,看到他这副样子一定会疑心的。再说老太太还在二楼住着呢,千万不能被她发现不对劲。现在宁老太那么疼爱小北,要是知道那女人来了,怕是要大受刺|激的。
  宁建国稍微平复了些心情,下车和赵景闻一块吃饭。
  话虽这么说,赵景闻也相信那个老实巴交的女人的人品。
  但是就这两天从她嘴里听到的话,她那后来改嫁的那户人家,老公公是个病秧子不说,全家都不像是省油的灯啊……不然怎么能把她折磨成如今这个模样呢。
  不过这话他更不能对恋人说,怕他再担惊受怕起来。只能暗地里祈求老天开开眼,给这对感情深厚,不是父子胜似父子一个美满的结局,不要再让老实人受伤了。
  “我会陪着侬的。”
  走在宁建国身边,他低头对着他耳边说道。
  “不管什么时候,我都陪着侬,永远。”
  宁建国抬起头,终于露出了今天的第一抹笑容。
  *
  作者有话要说:
  悄悄问一声……有人曾经迷过史班长么?捂脸……我曾经爱他爱到死去活来。


第66章 去春游吧 二更
  要说高一四班, 哦不,现在是高二四班,有谁最天马行空, 想一出是一出。而且特别喜欢拉大旗作虎皮,搞一些乱七八糟事情的……那绝对不是范侠, 而是他们的班主任,顾凯歌同志。
  凯歌同志在去年因为提出了让全校学生晨练每天至少跑五千米的建议,并且得到了实施后,如今已经连续几个月, 勇夺附中最招人讨厌老师排行榜第一名。
  因为太受学生的“爱戴”, 顾老师的裤兜里不得不常备大把气门芯儿,不然他那老坦克就学校到出租房那一公里不到的距离都骑不了。
  附中虽然强迫学生住校,但是对老师是没有这个硬性规定的。学校里的老师们多是拖儿带女, 家都在市中心。学校给他们专门配备了校车接送。
  祖籍浙江的顾凯歌老师满打满算才毕业四年, 目前还是一名光荣的单身汉,在学校东边租了本地农户的一个院子。上下两层,就他一个人住, 就面积而言堪称“豪宅”。
  除了每个月一百元的房租, 他还多付给房东五十元,请包租婆给他洗一下衣服什么的。
  对了, 凯歌同志还养了一只大黄狗放在院子里看门, 名字很带劲,叫做“布什”, 现任美国总统的名字。
  布什是顾老师从村里的农户家抱来的,好像是中华田园犬和金毛的混血, 脾气温顺, 长了一副慈眉善目的模样, 年纪不大却总是非常忧郁地站在院门口望着远方的灌木丛,颇具浪漫主义气质,所以得名布什(bush)。
  他们全班男同学差不多都去顾老师家玩过,看到他大厅里那台大电视,大音响,大电脑,大沙发,还有特意购置的跑步机和放在墙边的杠铃哑铃,都流下了羡慕的口水。
  试问哪个男孩子在上学的时候没有幻想过能过这样的生活,想什么时候吃饭就什么时候吃饭,想什么时候睡觉就什么时候睡觉,想打游戏到几点就玩到几点。家里还有大院子,院子里还有篮球架——而可恶的凯哥,他全部都做到了!
  被同学们亲切地称呼为“凯哥”的顾凯歌老师,还是想要和同学们搞好的关系的,除了请男同学到家来吃烧烤,打游戏,撸狗,他还准备周末的时候跟他们联系联系感情,去植物园逛逛,就当春游了。
  要知道附中是从来都没有什么春游秋游夏令营等除了浪费时间和增加学生受伤危险的这类活动的。
  甚至等宁小北他们到了高三,每周回家一次也会被改成每个月回家一次,其余的时间那就是学习,死命的学习。
  他本来以为这个提议会受到全班同学的拥护,谁知道没有一个人领情的。
  就连老师说句屁话都会捧场的丁哲阳同学都只是笑笑,然后转头和同桌分析其考卷来,直接当做没听到。
  开玩笑了,一共才周末两天的休息时间,孩子们周六上午坐校车返回市中心,然后再各自回家,住的远的同学到家那都要下午两三点了。到了礼拜天下午四点,又要回人民广场集|合,坐校车返校。满打满算,所谓的双休日不过才休息了一天而已。
  这一天干什么不好?
  去植物园玩,又不是小学生。
  “怎么样?大家说句话呀。”
  看着教室里大家都个忙各事,没一个人搭理他的,顾老师有点尴尬。
  “宁小北?”
  他冲着正在喝水的宁小北眨了眨眼睛,又抛了个媚眼,把小北惊得差点把嘴里的水给喷出来。
  凯歌长得人高马大,身材健美,每天跑步拉筋,据说前段时间和两名体育老师一起参加了上海马拉松大赛,顺利跑完了一个半马。目前正在努力锻炼,秣马厉兵,争取今年能够完成全程马拉松。
  受到了这么一位猛|男的秋波,饶是基佬宁小北也顿时感到起了一阵鸡皮疙瘩,实在是有些遭不住啊。
  看到宁小北若无其事地把脑袋转到一边,凯歌的心都痛了。
  最最贴心的班长宁小北都背叛了朕!
  “范侠,喂喂……”
  凯歌干脆放下身段,从讲台上走了下来,走到范侠身边,支起食指和中指,敲了敲他面前的桌子。
  “啊……那个同学们啊,既然老师那么热心关心我们的课余生活,大家也不妨就放弃一天的的休息时间,给凯哥……哦不,给我们顾老师捧个场呀。”
  范侠接到了“翎子”,无可奈何地站了起来,跟着顾老师强行给同学们按头安利。
  什么要给高中生活留下难得的回忆,什么植物园再无聊也比上回学校组织去村里供销社卖大米和肥料来当做“学工”课程来的有意思吧。
  范侠本来就是在学生当中很有威望的,尤其是在男生当中,算是一呼百应的领袖人物了。听见范侠都这么说了,终于有那么几个跟他关系特别铁的的男生举手报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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