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点点头,越过我向门把伸出手:“它不在楼上,我带你过去。”
狭小逼仄的空间,加上他身上新鲜的烟草味,令我体内的瘾蠢蠢欲动。我不自觉地深吸口气,由衷觉得,呛人的烟味要比廉价的肥皂味更适合他。
病房空间本就狭窄,他为了不碰到我,尽量侧过身体。由于我俩的身量都不矮,显得他好像是从我身边挤过去的一样。
与他的距离近到我可以清楚地看到人工耳蜗上亮着的绿色小灯。
我尽可能地美化自己,胡乱添油加醋:“那个人在便利店里对我弟弟动了手,我只是替弟弟教训他。平时,我不是那么爱动粗的人。”
我设想过纪晨风的许多种反应,但没有一个是这样的——我话音未落,他就一把捂住自己耳廓上的人工耳蜗,眼睛和嘴紧闭起来,就像在忍受什么巨大的痛苦。
“你还好吗?”他的反应太激烈也太诡异,我想凑近去看他的情况,下一秒却被他用力推开了。
重重地,整个背部都砸在铁笼上,我失去平衡踉跄着坐倒,引发了再次的犬吠BGM。
低血糖,被插队,被莫名其妙推倒……就算再三地告诉自己要忍耐,到这会儿我也有点忍不下去了。
我仰头怒视纪晨风:“你是不是有病?”
似乎也没想到自己会突然对我动手,纪晨风脸上表情空白了几秒,随后扯下人工耳蜗塞进了白大褂的口袋里。
“抱歉,仪器好像出了点问题。”他将手伸给我,“你还好吗?”
我可以打开他的手,拒绝他的道歉,然后一走了之。这是我本心所向,也是我最常做的事之一。但就像戒烟一样,一旦付出了努力,我更讨厌功亏一篑。在这个节骨眼,一走了之固然爽快,可我所要的却不是这一时的爽。我要一劳永逸,要彻底地解决这个“大麻烦”。
所以,不能乱发脾气。
“还好。”我嘀咕着,握住了他的手,借力起身。
没等我站稳,他便抽回了自己的手,仿佛多和我接触一秒,就会染上无法治愈的恐怖细菌。
这家伙这么反感人类,到底是怎么和同学、同事相处的?
心里腹诽着,我默默跟在他身后,下到一楼,在一间似乎是办公室的小房间里见到了静静卧在玻璃缸中的小草。
小草眼部的白色覆盖物减退不少,整体看起来精神不错,大概率是没有生命危险了。
“不错嘛……”我刚要回头夸两句纪晨风,发现他倚在门边,有些心不在焉。
没了人工耳蜗,他便失去了交流的能力,无法再接收外界的任何讯息。
真麻烦。只是很短的时间,我便对这样艰难的相处模式产生了厌倦。如此看来,竹马会跟他分手,或许也有这部分原因在吧——不是谁都能忍受无法及时给出情绪反馈的恋人。
纪晨风可能感觉到了我的注视,抬头朝我看来。
“你说得慢一点,我能看懂你的口型。”他说。
我直接掏出手机,示意他扫我的名片。
他犹豫了一下,还是添加了我的联系方式。
【小草看起来恢复得不错,谢谢你,纪医生。】
这句话发出的下一瞬,办公室外便隐隐传来了唐必安的声音。
“我来找人的,就刚刚进来那个看起来脾气很差的人……”
我朝门外吼道:“在这里!”
唐必安消停了片刻,找了过来。
“少爷,都搞定了。那个大叔没事,我往他口袋里塞了点钱,把他扶到酒屋那边去了。老板认识他,答应会看他到酒醒的。”他眼角余光扫到办公桌上的玻璃缸,一下子兴奋起来,“是小龟!小龟真的还活着!”
他冲过去,扒着玻璃缸看了又看,像在确认这只乌龟和他认识的是不是同一只。
从刚才唐必安进来,纪晨风便第一时间从门边退到了墙角,表现出了强烈的拒绝社交的意愿。
【这是我弟弟。】
我给他发去信息。
他看了眼手机,又抬头看了眼我,单手打字回我。
【再过三天应该就能办理出院了。】
三天啊,三天够做什么?三天什么也做不了。这三天,得想其它能和他产生交集的办法才行。不然三天一过,再找别的理由接近他就会显得不安好心。
【好的,谢谢。】
我礼貌地回复完,转头又是另一幅语气:“喂,小狗。”
唐必安回头看向我,已经非常习惯我这样叫他。
“走了。”我朝门口抬了抬下巴。
“下次再来看你。”他揉了揉乌龟的背甲,轻声细语地告别。
唐必安像个智障一样哼着歌走出办公室,纪晨风全程只是倚在墙角一言不发,似乎在尽可能地将自己缩成一个不起眼的小点,好不让任何人发现他的存在。
【再见。】我在他面前站住,发去信息的同时,朝他摆了摆手。
他抬头看我一眼,又很快垂下眼帘。
“再见。”他用生涩的发音回我。
羊角包绵软甜蜜,落进胃里,升起一种从未有过的满足感。
一连吃了四个,我擦擦手,将剩下的半袋面包丢到后座。
“少爷,你好像很喜欢这家的羊角包哦?”唐必安大着嗓门,试图盖过汹涌而入的风声。
升起车窗,我仔细回味了下刚刚那几个羊角包。严格说来味道也不如何,无非是仗着我肠胃空空,吃什么都香,才得了我一点垂青。放在平时,这种货色别说入口,根本不可能出现在我的餐桌上。
就像……纪晨风。要不是迫不得已,实在没办法了,我也不会和他那种人有什么交集。
“不喜欢,下次不准买。”说完,我调下椅背,闭上眼休息。
因为新医生的事,我久违地受到了桑正白的传唤。见面地点在自家商场的米其林餐厅内,只预留了一个小时,因为之后他还有重要的客户要见。
装修典雅的包厢内我与桑正白隔着1米5的圆桌面对面坐着,唐照月安静无声地立在桑正白身后,形如一株完美的壁花。
从我有印象开始,她就是桑正白的秘书,这些年陪桑正白走过风风雨雨,两人可谓是事业上的最佳拍档。
除了长相,唐必安没有一点像唐照月的地方。哪怕十分之一,唐必安但凡有一点他妈的聪慧,也会得到桑正白的重用,不至于被我当狗一样使唤。
“新医生姓周,国外回来的,只比你大几岁。”
桌上摆放着一笼笼的传统小吃,虽然已经六点,但我四点才醒,完全没有胃口,身体疲累又困倦,只想赶快结束话题回去睡觉。
“同龄人应该更有共同语言,你明天去见一下他,看合不合你的眼缘。”桑正白夹起一只虾饺送进嘴里,不是和我商量的态度,只是知会而已。
我一筷没动,食指烦躁地点着桌面,哪怕心中再不耐烦,还是乖乖点头答应。
“知道了。”
“看你的脸色,昨晚又熬夜蹦迪了?”桑正白放下筷子,沉声道,“让你少和郑解元他们来往,你为什么就是不听?”
只要他让唐照月稍微去打听打听,就该知道我已经一个多月没有见郑解元他们了。我脸色差,纯粹是因为失眠造成的。
从小到大,他都只是在装作很关心我的样子,其实连多问一句我的近况都嫌麻烦。
为我不停地请心理医师,也不是真的想我好,不过是怕我哪天再发疯,给他丢脸罢了。
望着对面桑正白板正、严肃的面容,另一个更年轻,也更俊美的形象渐渐与之重合。两人虽然长得并不相像,但冷漠的表情却出奇一致,该说不愧是亲父子吗?
“已经很少来往了,但你不是说过吗,也不好闹得太僵,毕竟他是郑叔叔的儿子。”端起小盏中的普洱一口饮尽,微乎其微地压下了心中些许火气。
一如既往的,在挨训中度过了整餐时光。时间一到,唐照月上前小声提醒,桑正白用餐巾抹了抹嘴,起身道:“你慢慢吃,我先走了。”
不等我说什么,他快步离去,走路带风。
吃个屁。
看了眼桌上自己一动未动的碗筷,我冷嗤着,拿起那只小盏放到眼前细看。
观之洁白无瑕,触之细腻滑润,是只好盏。
猛然一掷,茶盏重重砸向地面,摔了个稀巴烂。一如我现在的心情,也是稀巴烂。
第5章 自私是本能,贪婪是天性
郑解元的父亲与桑正白是商场上的合作伙伴,因着这层关系,我和郑解元小时候经常见面,自然而然地也就熟悉了起来。
他比我要小上一点,至今也是整日游手好闲,与狐朋狗友们四处疯玩。因此他爸见到桑正白,总会有一种找到知音的过度热情,喜欢翻来覆去地聊两家的儿子,聊得桑正白烦不胜烦——他实在不需要另一个人跟他强调他的儿子有多废。
【要来玩吗?今天我包场。】
手机跳出郑解元的信息,因为头像是新换的,差点没让我认出来。
照片里,一头红发的郑解元半坐半靠在一辆黄色超跑的引擎盖上,脑门上架着副金边蛤蟆镜,向镜头嚣张地竖起两根明晃晃的中指,一幅放荡不羁的混混样。
也难怪桑正白总觉得是他带坏了我,他从头到尾,简直连头发丝上都写着“坏小子”三个字。
其实近两年我俩已经没那么频繁地混到一起了,我戒了酒,不喜欢吵闹,不爱买车,对他的那些朋友也没有好脸色。他到现在还会持续地约我出去,除了看在往日情分上,更多的也是一种习惯使然。
聊天记录往上翻十条,都是差不多的对话,郑解元问我出不出来,我回“不”,连多打一个字都嫌累。
这次依旧想要拒绝,但在发送前,又临时改了主意。
【哪里?】
反正无论我有没有出去鬼混,桑正白都会觉得我去了,那还不如真的去。
【总算请动你这尊大佛了。】
郑解元没多久发来了定位,是家他从以前就很爱光顾的夜店,在市中心,从我住处过去只要二十分钟。
拿上外套出门,一路畅通无阻,比预计还要快五分钟到达。
将车钥匙丢给门口泊车小弟,一踏进店里,我就被嘈杂的音浪震得太阳穴微微跳痛。
虽说才十点,店里的气氛已经十分热烈,舞池里一众男男女女群魔乱舞,空气中弥漫着烟酒与各种不知名香水混杂的古怪味道,熏人欲呕。
服务生认识我,知道我和郑解元是一道的,不用吩咐便引着我到了二楼最大的卡座。
“桑念!”郑解元远远地看到我,举手打了个招呼。
“念哥!”
“念哥。”
围着他的一帮人有生面孔也有熟面孔,十来人左右,紧随着同我打了招呼。
对郑解元我都是难有好脸色的,更何况他的这些马仔。没有给他们任何回应,我直接坐到郑解元对面,让服务生给我拿了一瓶气泡水。
“有一阵没见你了,我差点都以为你要从良了。”郑解元从面前桌几上拿过一只烟盒递给我。
“比较忙而已。”我从口袋里掏出自己的电子烟,示意他不用。
他看了眼我手里的黑色电子烟,挑眉道:“戒烟了?”
“嗯。”我没有多作解释,吸进一口电子烟,流经肺腑,再由鼻腔缓缓呼出。瞬间,周围原本窒闷难闻的空气都染上浓郁的薄荷香。
喝酒、划拳、跟着DJ的音乐扭动身体,发出欢呼,郑解元兴致勃勃望着楼下的人群,上半身随着音乐轻轻晃动,一幅乐在其中的模样。
十一点一过,店里人越来越多,DJ拿起话筒向在场所有人喊话,感谢郑解元的包场,让大家尽情狂欢。
灯光打到二楼,郑解元手里夹着烟的同时,吊儿郎当地握着只威士忌酒杯,遥遥朝楼下一敬,掀起满堂喝彩。
年轻多金,潇洒阔绰,灯光下的郑解元一改在他老爸跟前的畏缩窝囊,自信得就像变了个人。
这或许就是他沉迷夜店的原因吧。能得到在家人那边得不到的认同与追捧,虽然虚无,但就跟烟酒这些东西一样,一旦成瘾,想戒就会很难。
快十二点,郑解元这趴待腻了,打算转场去吃东西,问我有没有想去的店。
还真有。
“宵夜我请,让他们跟着我的车。”我扶着车门道。
“那你带路。”郑解元说着,钻进了我的副驾驶座。
半小时后,我们一行人达到了江边的渔人码头。成片的大排档连在一起,组成灯火璀璨的壮观矩阵。
虽然远离虹市中心城区,周边又都是破落的自建房与老旧大楼,但因为大小算个游客打卡地,如今又处于旺季的尾巴,虽是深夜,用餐的人也并不少。
一连几辆颜色各异的超跑停在路边,吸引了不少人的注目,几个排挡老板纷纷跑出来抢客,招揽我们去自家用餐。
我不为所动,目标明确,带着众人一路往前,掠过生意最好的几家排挡,来到码头最偏僻的角落。
“这家?你确定?”郑解元打量四周,满脸怀疑。
我勾了勾唇:“确定。”
显得格外寒酸的排挡口,正在擦桌的男人听到动静回过头,见到我时,脸上难掩惊诧。
“呀,纪医生?”我也装出一副意外表情。
纪晨风系着围裙,手上拿着块抹布,像是无法理解我为什么出现在这里,问了一个听着有几分好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