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同居[现代耽美]——BY:归荼

作者:归荼  录入:02-19

  【乘十:以前上学的时候就是了,很爱照顾别人,到现在也没变】
  【潼关关:哇,听起来是个好温柔的人】
  【潼关关:上学的时候是不是很多小故事啊嘿嘿】
  【潼关关:等下个月我们见面了一定要再给我讲讲!想听细节】
  【乘十:上学时的事我都不太想得起来了哈哈哈】
  【乘十:他快回来了,我得赶紧准备午饭】
  【潼关关:好嘞!那到时见[表情包]】
  【乘十:[表情包]到时见~】
  【潼关关:嗯嗯!】
  超市外送已经到了楼下。程识打开门禁锁让外卖员上来,顺便给程晓君换了片尿不湿,才去接订好的食材。
  他从购物袋里挑了只清香的橙子,洗干净递给程晓君。圆滚滚的橙子要双手捧着才不会掉,程晓君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睁着一双圆眼睛跟手里沉甸甸的水果对峙。
  他只要双手都被占满就会像被封印,老老实实地待在原地。程识得以抽出身来准备午饭。厨房是半开放式,一抬头就能看见沙发上的情况,十分钟过去了他还捧着橙子盯着看,傻乎乎的。
  “想不想吃?”处理食材的间隙里,程识时不时地逗一逗他,拿起切好的番茄做出要吃的姿势。
  程晓君对他的声音已经能够及时反应,结合动作,大部分时间里也能猜得出他在说什么,于是张大嘴,咧开一口乳牙去啃橙子皮。
  啃不动。
  程识莞尔,朝他打了个暂停的手势,“等我一下哦。”
  午饭需要的食材已经全部准备好了。程识把大人的午饭暂停放在一边,给幼崽先冲奶粉,又做了蛋卷,才端到餐桌上,用奶瓶交换他手里的橙子,“小君要先吃饭。”
  没有高度合适的宝宝椅,程晓君只好坐在餐桌上,抱着奶瓶卖力地吮,眼睛却一直盯着他手上那颗鲜亮的橙色圆球。
  先吃水果怕会影响他的食欲,不好好吃饭。程识把橙子去皮切好,等他吃完了午饭才递过去一瓣,“慢慢吸。”
  程晓君打了个奶嗝,低头咬住手里的橙子肉。
  这是他来到这个世界上第一次尝到橙子的味道。咂到清爽的果汁,他的眼睛简直像在发光。
  和之前吃过的所有食物都不一样,从未尝过的甜蜜滋味仿佛帮他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小猫咪似的挺着舌头一直舔上颚和嘴唇,陷进美妙的滋味里难以自拔。
  他吃到喜欢的食物时表情会更丰富些。程识一边笑一边用小碗再装两瓣,放到他面前,“一次只能吃半只哦。不然就会像上次一样,晚上去医院揉肚肚。”
  喂饱了幼崽,趁他沉迷橙子味道的时间,程识回到厨房去继续做大人的午饭。
  午饭是依照任明尧的口味做的。上学时的事他的确都不怎么想起来了,起初是不能也不愿意想,后来时间一久,有意无意的还真都忘得差不多了。只有跟任明尧有关的记忆,连细节都还一清二楚地刻在脑子里。
  任明尧初中转学回来,住在爷爷家里,一直都是走读的,午饭嫌来回太麻烦,一般都在学校食堂吃。
  他那时候住校,一天三顿都得在学校食堂解决。但任明尧不知道,他大多数时候一天就只吃那一顿午饭,省出早晚饭的餐费,只是为了能在两个人一起吃午饭时,给自己的餐盘里多添一道荤菜,不显得太寒酸。
  他们一起吃过数不清的午饭,食堂的菜色轮着尝了一遍又一遍。每顿除了一荤一素,他都和任明尧一样要两倍的白米饭。
  其实他饭量不如任明尧,可是午饭不吃饱一点,晚自习就要饿得试卷都看不清了。
  任明尧喜欢甜口。他做了糖醋小排和咕咚肉,再配一盘清脆可口的白灼菜心,装盘上桌后没过几分钟,玄关处就传来动静。
  “好香。”任明尧把满满当当的购物袋放在地板上,从里面拎出两双新的拖鞋,一大一小,放在鞋架上摆好才穿自己的,“做了糖醋排骨?”
  “嗯,刚做好你就回来了。”程识说,“本来还打算做个汤,时间不太够。”
  他平时都是按照自己的饭量做一人餐,中途照顾孩子又花了点时间,计划中的玉米甜汤就只好先放弃。
  “够了。”
  任明尧趿着拖鞋走过来,又从那一大堆超市战利品里拎出一罐牛奶,“喝这个。”
  “……我又不是小孩子。”程识看着这人另拿出一罐可乐安排给自己,显然是区别对待。
  怎么任明尧到现在都还觉得他喜欢喝牛奶。
  上学时任明尧的爷爷心疼孙子,吃完早饭还总硬塞一盒牛奶给当加餐,孙子就又带到学校硬塞给他。他其实不怎么爱喝,是因为从前一天午饭之后就没再吃东西太饿了,也因为是任明尧给的,所以才每次都吨吨吨一气喝完,显得很爱。
  “喝吧,你都没怎么长个儿。”
  任明尧单手开可乐,易拉罐被开启时“嗤”的一声,配合着说出的话相当嚣张,“努努力,趁这两年还有希望,没准儿能再蹿一蹿。”
  “……”程识脸都憋红了。
  身高是每个男人心里的隐痛,偏偏一眼就能看个分明,无法反驳。
  曾经他是跟任明尧差不多高的。但从高三到现在,他基本上都没怎么长,卡在176再也上不去,只能隔着四厘米的天堑遥望180大关多年。
  已经把180甩在身后的人才能说出这么丧心病狂的话。程识默不作声地把那罐甜牛奶握在手里,拉开购物袋看了一眼。
  他列出需要买的都是些牙膏牙刷毛巾之类的小东西,应该不会装满这么大一只袋子的,“怎么……买了这么多零食?”
  他下意识地看了眼还在着迷地嘬橙子的幼崽。橙子瓣被嘬得只剩稀稀拉拉的果肉渣,“小君还太小了,不能吃这些的。”
  “知道。”任明尧说,“给你吃的。”
  程识一怔,微妙的滋味在心底发酵,看着他捏起盘子里切剩下的半只橙子,连吃了两瓣。
  好像也不是那么丧心病狂了。
  “你还没有洗手。”
  “……”
  任明尧吃开胃小菜的动作顿在空中,好像鲜少受人这样管教。
  “快去。”程识快忍不住笑,低头掩饰,拿起刚买的洗手液给他,“把这个也拿过去。”
  洗手液是程识指定要买的牌子。任明尧在货架上找了几遍才看见,丢进购物车时还诧异了一下为什么非得要这个。
  直到拎到洗手台上拆开包装,他按压泵头,看着手心里冒出一团玫瑰花朵形状的白色泡沫,带着好闻的香味。可爱又精致的设计,在细节处为生活提升幸福感最合适不过。
  如果放在别的任何时候,他都会觉得这种设计没什么用处——反正过几秒这些泡沫都会被冲走。可现在他看着这样的小玩意出现在自己家里,心里却感到异样的妥帖。
  仿佛被这样认真生活的态度感染,有种自己也很热爱生活的错觉。
  洗干净手回到桌边,程识已经把购物袋里的东西归置分类,放到应该在的地方,零食也收进了茶几的抽屉里。
  顺便趁他不在调整好心态,自然地说,“谢谢班长。”
  “……”
  任明尧拉开椅子,“你能不能别再叫我班长了?我们已经毕业很多年了。”
  “那要叫你什么?”
  程识想了想,他很久之前就叫班长叫习惯了,没叫过别的称呼,“任先生?任老板?还是……任编剧?”
  “……”
  任明尧又板起个脸:“吃饭。”
  他一直都这个表情,程识也只当他是心血来潮随口一提,没有放在心上。
  午饭时他问了任明尧有没有闲置的电脑能够借用。任明尧直言,“用书房的。”
  “那你用什么?”
  “我还有平板。”
  他说,“我最近不忙,也不在家里工作。”
  他在家里赶稿的情况只存在于晚上。人的习惯很奇怪,他白天习惯待在外面写东西,晚上只有在家里才有灵感。作息不规律也不是一天两天,意识到问题却很难纠正,索性自暴自弃就这么过下来了。
  “那我就只在白天的时候用。”
  程识说,“过几天应该就能回家,到时候用我自己的。”
  任明尧顿了顿,捏着筷子说好。
  程晓君已经提前吃饱喝足,视线在两人之间游移,谁说话就看谁,还在叭咂着嘴唇坐在一旁回味橙子香。
  他很喜欢橙子的味道。之前给他吃过的苹果香蕉猕猴桃都没有这样得他欢心,于是程识把橙子加入了他的固定菜单,也不敢再给多吃,每天一只。
  连同任明尧的便当里,橙子汁橙子果冻香橙蒸蛋橙香鸡翅也连续一周换着花样闪亮登场。
  知道任明尧要去外面办公后,程识的上午就更忙了。
  其实一开始问“需不需要带便当出门”时,他并不觉得任明尧真的会需要。不是不想做,而是想着外面的小餐馆那么多,随便挑一家都比他做得地道还热乎,没必要自己带饭。
  但任明尧“需要”说得十分干脆,以至于像是对他的家常菜手艺给予了莫大的肯定,不给做都说不过去。
  合住一周后,彼此的生活规律也基本上摸清了。
  之前在医院第一次时程识那么担心会打扰他,任明尧已经做好了程晓君很吵的心理准备。但出乎意料的是,这孩子比大多数同龄的人类幼崽都安静,按时吃饭按时睡觉,基本不会哭闹。
  相对而言,程识偶尔还会觉得他更不省心。正常情况下,他一天只吃两顿正餐。程识刚住进来时他还试图努力挣扎起来吃早饭,但装模作样也只坚持了两天,第三天就彻底放弃原形毕露了,起床直接吃午餐。
  于是程识做给他的便当,严格意义上来讲便只能算是下午茶。不用太担心主食冷掉对肠胃不好,饭盒里会花心思做些精致的小点心,好吃又好看。
  宋子扬被迫见识过不止一次。也根本不想承认,这个工作日下午坐在星巴克里忽然掏出保温袋的人,居然是他的兄弟。
  “你看,”任明尧顶着张高冷脸,打开饭盒向他展示那些精致的点心,语气严肃得像在给他讲戏,“这叫便当。”
  作者有话要说:
  见过没?便当,我老婆做的便当(循环念经.jpg
  平平无奇日常糖分
  大家晚安
  mua!


第10章 我说话算数。
  上午整理完家务,下午的时间就用来处理工作。怕任明尧晚上要用电脑,程识不得不把每天的工作时间压缩到下午的几个小时里,注意力高度集中,每天都在“手快画断了”和“扶我起来我还能画”之间反复横跳。
  此时程晓君的乖巧安静帮了大忙。他在书房里工作时,这孩子总是不声不响地坐在书架旁的沙发椅里午睡或玩自己的——只要把双手都占上,一只橙子也能玩一下午,使得他这周的工作效率史无前例的高。
  一周过去,这天傍晚他接到了房东的电话,说水退了,叫他回去整理自己的房间。一楼的店铺都被淹得不成样子,但他住在三楼还好,最多是雨水刮进去有点潮湿,收拾收拾不耽误接着住。
  程识道了谢,通完电话后关掉电脑,收起数位板,顺带着把整个书房都整理一遍。
  任明尧的书架上摆得满满当当,但大部分都是新书,基本都是他的编剧和作家朋友们的赠书。还有些连塑封都没时间拆开,就先放在了书架上。
  书架是好看的红木色,除了上层的展示柜,底下还有一排抽屉。程识前几次打扫时都只打扫了地板和书架,今天瞥一眼,心想着万一里面太久不打开也会生霉味,打开晾晾也好,就顺手往外拉。
  橘色的夕阳透窗而过。那只长长的抽屉里被拉开,里面空空荡荡,只靠边放了只旧纸箱,朝上的那面用油性笔写了“x10”,顺滑的字迹在夕阳里反着亮光。
  程识愣了愣。箱子没有封口,他像是受到引诱,拨开了上面的纸板,看到最上面花花绿绿的封皮,是本画风很古早的漫画。
  他对这漫画很眼熟。拿起来放到一边,底下两本三本,整整一箱,全部都是他亲手翻看过的漫画。
  他初中时就很喜欢看漫画了,只要能攒下个块八毛的,都迫不及待地去二手书店买一本临摹。但家里是不可能允许他偷偷攒钱买漫画书的,想要又不敢拿回家,就只能拜托任明尧保管。
  其实这里面有一大部分都是任明尧买的。任明尧家里条件很好,因为父母离异跟谁都不方便,才回爷爷家住,平时零花钱都能拿三份,很够用。买的时候说是一起看,但他知道,任明尧没那么喜欢看漫画,暗戳戳接济朋友的心思更多些。
  高三离开家后,这些漫画书他自己都没再想起过,却被任明尧好好地保存到现在,买了新房后还特地带过来。
  程识放回漫画,合上箱子把抽屉推了进去。
  这天晚上任明尧回来吃饭,他没提这件事,只是默默地在鸡丝面碗底多给加了只荷包蛋。
  程晓君跟平时一样,早早就睡了。小孩子觉多,一天能睡十几个小时。程识躺在他身边也不太敢玩手机,索性起床出去,轻轻带上门。
  客厅里还亮着灯,电视的位置被换成了投影屏幕,任明尧没骨头似的躺平在沙发上看电影,一双长腿把三人座的沙发都占完了,脚踝还悬空着。
  电影一点声音也没开。余光里瞥见程识走出房间,他没什么太大的反应,只曲起一条腿,象征性地腾出了勉强能坐下一个人的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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