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归[现代耽美]——BY:吸猫成仙

作者:吸猫成仙  录入:03-18

  他从小被人嘲笑欺负得多,哪怕顶了一张好看的脸,由于性格怯弱沉默不合群,也只会招来更多妒忌的恶意。后来长大些,同龄人的欺负不那么流于表面了,甚至也收到一些男孩女孩的情书,但由于父母的监管,他从来不敢越雷池一步。
  陆明臣的亲近和维护让他没法无动于衷,哪怕这是个父母“包办”的对象。
  他正没头没脑想着这些时,趴在床上的人,闷声笑得双肩颤抖。
  “……你笑什么?”
  “笑我自己。”男人反倒放松一样,叹口气,道,“上学那会儿看男的为女孩打架觉得他们很蠢,今天我也做了同样的事。可能这就是人生必须的经历,16岁没做,到了26也得做。”
  “打架本来就很蠢。”
  “我同意,但我偏偏愿意为你做这种蠢事。”陆明臣偏着头,眯着那只红肿的眼睛,看向宋书华。
  他总是知道怎样做能迷惑人,怎样能让人心动,宋书华想,高材生的意思是在任何领域都一样擅长。
  “陆明臣,我不知道你为什么喜欢我,我并不优秀,还有很多缺点,我们也是完全不一样的人,你那么聪明,你知道我们不合适的。”
  他们不合适,从陆明臣先去找了他父亲而没有先和他告白,他就知道。现在却是不得不面对的时候,他望着对方,希望他重新考虑一下。
  陆明臣也望着他,眉头微蹙,似乎正在考虑他这番话。
  过了一阵,他眉头松开,像是有了结果。
  “宋书华,我替你挨了一拳,你能不能亲我一下?”


第22章 你爱我吗?
  宋书华赤脚下床,接过丈夫手里的杯子,靠在推拉门的另一边,席地而坐,就着丈夫的酒杯浅浅喝了一口。
  “睡不着吗?”
  “突然这么松懈下来,有些不习惯。”陆明臣撑身起来,酒意上头晃了两晃,然后去酒柜拿来一整瓶酒和另一个杯子。他给自己倒了半杯,又给丈夫续上一点。
  “失眠也有别的法子,不要总喝酒,对身体不好。你看我爸,还不大的岁数,身体已经垮了。”宋书华这么说着,自己却又把酒杯凑到唇边。
  陆明臣没理他这茬,一直看着外面:“这里的夜景和A市很不一样…”
  宋书华随着丈夫的目光从阳台望出去,这里没有A市林立高耸的大楼,也没有亮如白昼的灯光。现在虽是旅游旺季,但小岛始终无法聚起大城市那样沉甸甸密匝匝的人气,阳台下面的一点人声反而显得静谧。
  “…有些像我老家。”
  陆明臣的老家是一个海边小镇。
  他回家就少,宋书华去得更少,结婚的时候跟他回去过一次。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婚礼举行的时间是在冬天,宋书华对那个小镇的印象总是阴霾萧瑟,去到海边也是黑浪翻滚,猛浪汹涌扑在黑色的礁石上。并没有普吉岛的阳光、沙滩和碧蓝的海。
  “我在那里生活到十八岁。人生前十几年的生活里,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窗户。
  “教室的窗户,补习老师家里的窗户,我房间的窗户……我总是坐在窗户后,望着外面,那像是一个我进不去的世界……我只有通过窗子看着它……”
  回想起人生的前几十年,陆明臣只是觉得压抑,从不知道没心没肺的快乐是什么。
  他所有精力和时间都用在了学习上,来不及去体验其他任何。但他并不责怪给他强加学习任务的父母,他们是早看清了人生真相的大人,知道小地方的孩子想要取得成功,哪怕拥有不错的资质和天赋,也必须要付出全部努力。
  他总是坐在窗户后面,从幻想外面的世界都有些什么,逐渐到对外面的世界失去所有兴趣,唯一支撑着他的信念大概就是要赢,要考第一名,要做成功者。
  他也做到了,靠抓住每一次机会,拼尽每一分力气。他是名副其实的成功者,更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
  相反,他的丈夫是个大家眼中彻头彻尾的失败者,哪怕他学历不低、家庭不错、伴侣优秀……他好像是一颗被花团簇拥着的野花,扒开周围的光鲜一看,他显得那样平平无奇。
  但丈夫心甘情愿地做了一个失败者。让陆明臣诧异的是,竟然会有人甘愿做一个失败者。
  他在婚后主动退出了公司的业务,不然现在的执行总裁也轮不到陆明臣。能弹琴会唱歌,也从不试图发挥这种特长,甘心去教小朋友。他是那样胸无大志,甚至有些烂泥扶不上墙,可是陆明臣分明看到他很快乐。
  做饭也很快乐,做家务也快乐,整理房间会轻哼小曲,家常便饭也不忘做一些花样来摆盘。别人的轻视和侮辱会被他淡然无视,好像是他拥有一个自己的纯净世界,而那个世界里有取之不尽的快乐。
  陆明臣被那样的世界所吸引,他孤注一掷地扑上去,却只能透过窗户窥视,最终也没能进入。
  “明臣,你是不是喝醉了?”
  丈夫甚少谈论自己,在他眼里自我剖白和敞开心扉是一种软弱和羞耻的事。虽然口齿和逻辑都还清晰,但宋书华知道,他已经醉了,醉得自尊也无法再替他掩饰懦弱。
  “还好……没醉……”
  他放下手里的杯子,拉着宋书华支过来的脚踝。
  突然被抓住的人有点惊吓,下意识想缩回去。陆明臣却把他的腿按住,弓起身,从地板朝他爬过去。靠近了,把人圈在自己两臂中间,酒味浓重的呼吸蒙在他脸上。
  “阿华,你的窗户,能不能也为我打开……我是你的丈夫,你应该让我进去才对……”
  “……”
  “阿华……这些年,我很想对你毫无保留,可是这实在好累……”
  “你喝醉了。”丈夫趴在他上方,他扶着对方的手臂,以免他不小心摔倒。
  “阿华,你是因为喜欢,才和我结婚的对不对?”
  “……”
  “阿华……”
  昏暗中,宋书华不敢看丈夫醉意朦胧的眼,只心里泛起一阵阵酸楚和羞愧。
  “上床去睡觉吧。”
  “阿华……你爱我吗?
  “你到底爱我吗?我不知道了,请你告诉我……”
  宋书华干脆捧着丈夫的脸,用生涩的吻堵住了他的嘴。
  被吻住的陆明臣终于安静了,身体也完全松弛下来,沉溺又迷醉地拥着丈夫的后背,积极地回应着,不多会儿就反客为主,把宋书华按在地板上,胡乱一通亲吻。
  宋书华侧着脸看向外面的夜空,天边高悬一轮又圆又白的月亮。又是一个月色皎洁的夜晚,让他想起陆明臣第一次吻他的夜晚。
  时间匆匆,人心随着时光浮沉改变,感情被杂质沾染、被利益左右,只有天上的月亮却一如既往皎白纯净,仿佛还是当年那一颗。
  第二天丈夫醒来一如往常,宋书华不知道他是真的不记得,还是刻意不记得,总之对宋书华来说也不是什么美好的回忆,也不再提。
  陆明臣本身就是海边长大的,一日三餐都吃海鲜也没什么问题。
  他早上吃了虾粉,中午又说吃咖喱蟹和烤生蚝。他在饮食方面十分接地气,并不在乎吃饭的地方是高档餐厅,还是街边小餐馆。
  下午两人出海潜水冲浪。晚饭陆明臣选了一家中国人开的海鲜大排档。
  出来游玩,心情放松,连饮食也放松了不少,两人都吃得比平日更多。吃过饭,又去芭东海滩遛弯消食。
  他们沿着海岸线慢悠悠地闲逛。芭东海滩是普吉岛开发得比较早的,这边设施齐全,商业气息也浓重许多,聚集的游人也比其他海滩多了不少。
  夜色降临,他们逛到了南边的夜市,这里热闹非常,露天摊位的食物香味儿弥散开来,吸引着游人,但陆明臣怀疑这里的卫生,只买了两个椰子。
  对面就是酒吧街,陆明臣往里探视,心想有他带着应该不会发生什么,正琢磨要不要带丈夫进去喝点小酒。但丈夫已经扯了扯他的袖子,是让他走的意思。陆明臣便打消了这份心思,转身欲往回走。
  这时一个精瘦黝黑的中国人凑过来:“两位是不是不知道去哪儿玩啊?大名鼎鼎的西蒙人妖秀第二场马上就要开始了,去看吗?”
  “不感兴趣。”陆明臣冷漠道。
  但那人并不放弃,又劝:“怎么能不感兴趣呢,来泰国不看人妖秀那不是白来?我这儿还有两张票,看你们都是中国人,我便宜卖给你们。”
  陆明臣并不搭理他,拉着宋书华往回走。
  那人顺腿儿跟上来,自来熟地开始闲聊:“你俩是同志?”瞅了眼两人牵着的手,“已经结婚了啊。泰国对同性恋都挺友好的。之前都去哪儿玩了啊?我在这边十几年了,想去哪儿我都可以介绍,保证你们玩得好又便宜。”
  宋书华最难以应付这样的热情,再次客气拒绝:“不用了,谢谢。”
  这种吃游客饭的最会看人,一见宋书华这种就是一捏一个准的,他赶紧把票掏出来:“原价一百,我就卖你一百二,一人多赚二十块,就当我一早帮你们排队买票,你们请我喝个椰子水?”他抖着门票,“表演真的好看,演员们美极了,各国歌舞,唱跳表演一个多小时,这点票价绝对值。”
  宋书华抿了抿嘴角,他自然是想看的,比起人妖,他更想看他们身上华丽漂亮的演出服,服装也是人妖秀的一大看点。只是陆明臣不感兴趣乃至反感,所以他并没有提。
  那人看出他的动摇,继续怂恿:“就在前边,几步就到,看不看,你去门口看一眼再做决定怎么样?你想你来一趟泰国,连人妖秀都不看,那得是天大的损失……”
  宋书华停下了步子,陆明臣随他停下了,扭头看着他。
  “明臣,要不我们……”
  他话未说完,就被丈夫冷冰冰地反问:“这种变态表演,有什么可看的?
  “一帮男不男女不女的怪胎,我看到他们只觉得畸形难受,这种施加到人类身上的恶行,还要人去看,去买门票,去叫好,你不难受?”
  宋书华眉眼低垂下去,不再说话。
  反倒是卖门票的黄牛忍不住了:“嘿,你这人怎么说话呢。人家一个个挺漂亮的变性人,有的比明星还好看,怎么到你嘴里就成了变态?有没有素质。”
  看宋书华这样子,他又想起了那晚在QUEEN,难道他是想从这些人妖身上寻找某种共同点或者慰藉吗?陆明臣更觉气闷,对黄牛的语气也不好起来。
  “既然那么好,你不如自己去变个试试,肯定比你当黄牛赚。”
  “嘿……你这人,这是人家本土的文化,土包子不懂,也尊重一下吧。”
  “非洲部落里还有吃人肉的文化呢,你也要尊重?”
  “你……你……他妈的,神经病吧……”
  宋书华拉着丈夫的胳膊:“明臣,别说了。走吧,我们回去了。”


第23章 我愿意,对不起
  两人沉默一路,离开海滩,坐上回程的的士,陆明臣胸口的气才顺了些,然后就感觉自己反应有点过了。
  他碰了碰宋书华的肩膀,又拉他的手,见丈夫没有拒绝,便解释道:“我觉得人妖表演很不人道,就跟马戏团动物表演一样。我不想为这个产业链贡献一份力,这是作恶。”
  宋书华抿抿嘴角,还是辩了一句:“但其实很多表演者都是真正的跨性别者,是他们的自愿选择。而人妖秀是给他们这样可能不如普通人容易融入社会的边缘人群,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工作平台。”
  “很好的工作平台?”陆明臣听着丈夫这种狡辩,脑仁就突突开始跳,“你把露胸露腿,靠出卖肉体的工作称为很好的工作平台?
  “如果说穷困潦倒别无选择,还能理解,但你看这些人,他们就是在自甘堕落。”
  陆明臣显然是气过了头,但他一想到在QUEEN的那一幕,就完全没有办法理性对待。他不希望丈夫从这些人当中找到任何认同感,他绝对不是他们当中的一员。
  宋书华也有些气闷,他有很多反驳的理由,但见丈夫如此,自然闭了嘴。
  陆明臣对这类群体从始至终都有有色眼镜,虽然他自己也算是小众群体,但并不影响他把更小众的群体当异常看待,宋书华一直都知道。
  偏见似乎本身就是人心的一部分,每个人都或多或少会有些,而且很难改变。
  本质上,丈夫和他父亲是同一类型的男人。宋国强和陆明臣一见如故,那么看重他,不是没有缘由的。
  宋书华也曾试图改变自己的父亲,但他付出了太沉重的血泪代价。所以他放弃了,不再试图去改变任何人,在他们的夹缝中隐藏自己才是正确的生存之道。
  其实陆明臣记错了。
  当年并不是他来了泰国之后才喜欢这个国家,而是来之前对这个国家对异装或跨性别者的包容充满了向往。他多想自己能够穿着女装,和爱人一起走在异国街头,不被行人品头论足,不遭受任何异样的目光。
  他第一次来泰国也是和陆明臣,那时对方还不是他丈夫。
  有很多次,他被陆明臣的用心对待所感动,产生了一种错觉,认为这是这个世界上对他最好、最爱他的人。爱就是包容和忍耐,无论他是什么样子,对方都能够接受。
  那个夏末的夜晚,在锈湖边上,两人默默坐在一起。蛙鸣变得稀疏了,月牙弯弯一丝悬在天边,风里都是静谧和甜蜜的味道。
  宋书华突然问:“陆明臣,你为什么喜欢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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