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故事这玩意儿,就跟喝白酒似的,乍听之下还只是普通的酸爽,接下来的后劲才特别大,绕梁三日,能让人回味无穷。
一时间各种看过的恐怖片都涌上心头,各位大神大仙们,贞子,伽椰子,鬼娃花子,纷纷接踵而来。
我把自己埋在被单下面,诚心祈祷:“各位大大,你们远在日本,就不要来了吧……”
然而并没有心诚则灵,我依旧感觉她们仿佛就在我身边,在我头上,在我背后。
我简直想大哭一场。
不知道陆风那家伙会不会也怕鬼,现在也在瑟瑟发抖,这样一想我也不近幸灾乐祸起来。
但问题是,他有程亦辰陪着,我没有啊!
人比人,气死人!
我孤单寂寞冷地,硬着头皮,心怀鬼胎地敲响了卓文扬的房门。
第二十九章
房门很快打开了,卓文扬看见我,像是愣了一愣,而后温和地问:“怎么了?”
他居然还没睡,床头点着蜡烛,放了本书。
戴了框架眼镜的时候,他的样子显得有些疏离和难测。
我一脸讪笑:“那什么,来陪我聊个天呗。”
他有些意外,但很快便冰雪聪明地反应过来,微笑道:“你还在怕啊?”
被看穿了,我只能干笑道:“哈哈哈。”
他说:“去你房间吧。”
我为他这么一句居然心神荡漾了一下。
他说:“免得你等下回自己房间又害怕。”
他把蜡烛和书也一并拿了过来,虽然是我先声称要找他聊天的,然而进屋之后,我心头小鹿乱撞,竟不知道跟他能聊什么。
对视了片刻,我讪讪道:“要不,你继续看书吧?也能给我壮胆。”
他看看我,点一点头,坐在椅子上又继续翻书。
屋外依旧风狂雨暴,但我安心了不少,有个人在旁边,感觉就好多了。
而且卓文扬,真的是,从头到脚一身正气。
我觉得,他一定是恐怖片里可以活到最后的那种人。
要是穿到恐怖小说里,我绝对要牢牢跟在他身边,以保证自己活得久一点。
我问:“哎,你不怕鬼吗?”
他看了我一眼:“不怕。”
“因为被辰叔吓大的吗?”
提及他父亲,他就笑了,说:“算是吧。从小听得比较多。再说,假的东西,有什么好怕。”
我想了想,说:“但,你怎么就知道那些鬼神之说不是真的呢?”
他看着我:“嗯?”
“人都只相信自己看得到的,感受得到的。有可能有些东西,我们之所谓坚信是假的,只是因为感受不到而已,而事实上它真的存在呢?”
他挑起眉毛,道:“有道理。”
“……”我倒没想到他这么轻易就妥协,接受了我的反驳。就跟程亦辰一样。
而后他又淡淡道:“不过,就算是真的,我也不觉得鬼会可怕。这世上,人比鬼,要可怕得多了。”
“……”
不知为何,他这么说,我反而觉得更毛骨悚然了。
我在被子里瑟瑟发抖了一会儿,说:“你给我讲讲故事呗。”
“要听什么?”
“不会让人害怕的那种。”
他说:“那我给你讲讲射手座的守护星,木星。”
“恩恩。”
他讲起这颗太阳系里最大的行星,讲起它表面的强大风暴,讲起它差一点点就可以成为恒星,
讲起它虽然不是离地球最近的行星,但一直保护着地球,用强大的吸力和自己的身躯,为地球承受了许多次小行星的撞击……
我靠着枕头看着他,听着他,他讲得很有趣,但他的声音让人太舒服了,不知不觉,我眼皮越来越重,越来越看不清他的模样。
我做了个梦,在梦里我看见了浩瀚的宇宙,漫天的星星,硕大而遗憾的木星,被呵护而不自知的地球,还有卓文扬。
睡得太沉,次日我起得晚,不仅错过早餐,卓文扬也不在了,家里空荡荡的,只能透过敞着的书房门,看见程亦辰正在里面伏案而作。
我在门上敲了敲,程亦辰回过头,见是我,笑道:“起来啦?午饭还没好,我先煮点东西给你垫垫?”
“不用啦,我喝点豆浆就好。”
他桌上用个读书架将一本书立起来夹着,前面铺着宣纸,看起来是顺便在练字的样子。
我好奇道:“这什么书呀?”
程亦辰给我看了看封面,《一个无足轻重的女人》,奥斯卡.王尔德。
“这人写的书好看吗?”
他好像有挺多这个作者的书。
程亦辰笑道:“你一定看过他的作品的,比如快乐王子。”
梦回小学生水平的我顿时恍然大悟地“哦”了一声。这个我倒是记得,快乐王子有宝石做的眼睛,身上贴着黄金,最后却变得光秃秃的什么也没有,只剩一只冻死在他脚下的傻燕子。
我看了看他正在写的字。
纸上反反复复都是一句字迹清秀的摘抄:“每个圣人都有不可告人的过去,每个罪人都有纯洁无瑕的未来。”
“这是书上写的哦?”我琢磨起来,“前半句也就算了,后半句会不会太一厢情愿了?”
他微微垂下眼睛,说:“是吧。”
“对了,辰叔,”我想起自己琢磨了半天的事,“我是想要找你帮我推荐点书。”
他抬起眼睛,温和道:“好呀,什么方面的?”
“天文学方面的。”
程亦辰愣了一愣,不掩饰他的惊讶:“天文学吗?怎么会对这个有兴趣?”
我挠挠头:“卓文扬讲得很有趣,我就想找点书看,了解了解。”
他笑了:“好,过几天我给你找来。”
过了两天,我去程亦辰的书店,他果真把几本书摆在我面前。
“刚起步,我不准备太多书给你,免得有你有压力。克里斯托弗.加尔法德 的《极简宇宙史》,这本是不错的科普书,作为入门我觉得蛮好的,《基础天文学》入门,《夜观星空》观测,还有一本,”他犹豫了一下,说,“我觉得是入门最合适的。”
我看着封面上那可爱的标题字体,和底下那行“儿童阅读类XXX”。
程亦辰说:“这本其实挺有趣的,是很专业的儿童天体书,信息量挺丰富的,语言也浅显,不至于在入门就把人劝退。我不知道你介不介意,文扬小时候是很喜欢。”
我立刻说:“讲真,童书还挺适合我看的。”
他笑了。
不知道为什么,在他面前,我能放松地把自己当做一个小孩子。
他给我倒了杯茶,放了一小碟糖果,说:“你先在这看,有问题喊我。”
“嗯。”
虽然是我主动要求他找几本书给我读的,但这些一摆在我面前,我就难免头皮发麻,尿意顿生。
想想我们那教科书,一天才上那么十几页内容,都得袁可可劝着推着骂着,我才能勉强跟上进度。我也是膨胀了,居然还敢挑战自我?
我怀疑除了那本面向儿童的,其他的搞不好就跟背英语单词似的第一页就特么是abandon伺候了。
程亦辰看看我,笑道:“没事,慢慢读,不懂也不用急。”
“读一本好书的感觉呢,就像是,”他想了想,说,“像含了一颗夹心硬糖,等它渐渐化开,嘴里会全是好的味道。”
“嗯……”
因为卓文扬和程亦辰的缘故,那些原本我避之不及的事情,似乎都有望慢慢变得美好了。
第三十章
我发现了一件神奇的事,就是,在这里生活,我的时间似乎变得多起来了。
以往每日打打游戏,刷刷各路APP,看看凌晨四点的洛杉矶,然后睡到中午十二点,起来吃吃饭,继续睡,起来再吃吃饭,再打打游戏,一天就迅速过去了。
两年也不过弹指一挥间。
现在我游戏也照打,又开了直播,有时候听卓文扬跟我讲故事,有时候跟柯洛去打篮球,有时候去程亦辰书店坐坐,感觉玩的部分也没少,乐子挺多的。
而居然还能老老实实不翘课,在卓文扬和袁可可两个学霸的加持下,半写半抄地完成作业跟小论文,勉勉强强撑过这个学期。
同样是二十四小时,能做的事怎么就差别那么大呢。
人生有时候,好像只要稍微偏转一点方向,道路就会全然不同。
进入期末考试周了,我开始咬牙切齿地痛并快乐着,只要熬过这段最黑暗的日子,就可以迎接长达两个月的黎明曙光。
这日我爸突然打电话来询问我暑假的打算,问需要不需要亲自来接我回家。我很意外,当即表示不想回他那儿去,小驻可以,久住不行。我爸也表示很意外。
别说他了,我都没想到自己会在此乐不思蜀,毕竟一开始我那么愁云惨淡,宛如被发配流放。
结果不到半年,我就如鱼得水了起来,并遗弃了自己的老父亲。
当然,我也不是完全不想见我爸,毕竟他是我在这世界上唯一一个有血缘关系并还保持着联系的亲人。
纯粹是我不想跟他和他的那位“好友”一起待着。
人多的时候也就罢了,时间短的话我也能忍受。
但如果就我们三个人,非得在一个空间里朝夕相处上两个月,这画面光想想我就尴尬得能用脚趾在地上抠出三室一厅。
我爸倒没有批评我,更没有对我这个不孝子发出“爸爸不要你了”的声音。
然而令我惊恐的是,他居然亲自带着他的那位“好友”来T城来看望我。
这是前所未有的事。以前他巴不得一整个学期,最好一整个学年都不要见到我,因为我像动物幼崽一样在他身边团团转地索取温暖的行径令他厌烦。把我送出门的时候,即使年幼的我,也能很清楚地辨认出他眼里那种松了口气的神色。
而今我早已成年,二十来岁,翅膀硬了,心智也全了,除了缺钱之外生活皆可自理,他大可以从此放手不再管我,他却反而愿意主动来找我了。
难道是到了空巢老人开始需要子女温暖的阶段了?
这四十来岁年纪也不至于啊。
家中这回四个房间都住了人,没得空闲地方给他们,因而他们便定了这附近的五星级酒店,也就一公里不到的距离,每日来这里吃饭,寒暄闲聊,再回酒店休息。
我爸是来看我的,那个程亦晨则是顺便来看他哥哥,倒也算一举两得。
但不知为何,他在兄友弟恭之余,对我也颇为关怀。
这天过来的时候,他甚至还给我带了礼物。
“小竟,”他递来一个大盒子,似乎在观察着我的脸色,“听说你爱玩游戏,外接键盘应该方便一点。”
我有点意外,接过一看,哟,这款机械键盘还是挺炫酷的,也算送得正中下怀,但看着我爸在旁边探头探脑的样子,我觉得应该是我爸挑的,他借花献佛吧。
要是两三年前的我,面对这点殷勤,很大几率是根本不理他,或者阴阳怪气地嘲讽两句,毕竟我爸妈都是老阴阳师了,我也甚得真传。
现在的我,似乎戾气少了一些,甚至有点讲文明讲礼貌起来了。
于是我礼节性道谢:“谢谢你啊。”
他像是松了口气,微笑了:“不客气。”
我爸也不失时机地窜出来说:“我们出去吃饭吧,顺便逛一下,给你买点换季的衣服。”
“?”
卓文扬不在,程亦辰去书店了,我这几天读线性代数读得太苦,刚考完这门,正需要放松放松。想想也没什么其他事做,出去溜达总不会比在家跟这两人面面面相觑来得更糟了吧,于是说:“行啊。”
我们驱车去了一处名品购物中心。
进去随便走走就是扑面而来的Hermes,Cartier,Chanel,Bvlgari,Fendi,Versace……空气中到处都弥漫着金钱的味道。
说真的我感觉自己好久没来这种地方消费了,简直恍如隔世= =
想想仅仅半年前,我都是很热衷于奢侈品和潮牌的,有了新款就抓心挠肺地想要入手,生怕自己赶不上潮流,比别人少了一点时髦。价钱四位数以下的衣服鞋子我不用的,不然就自觉比人矮了一截。
但前阵子我的篮球鞋突然坏了,在袁可可的推荐下,去店里买了双几百块的国牌,我也穿得挺欢,甚至觉得脚感不差呢。
完了,我的消费观念已经严重降级了。
程亦晨问我:“你有特别喜欢哪个牌子吗?”
“都行。”
“那我们就先随便逛逛吧。”
大概我身上穿了件旧的GUCCI家T恤,他们就率先带着我进了GUCCI的店门,我扫视一圈,目光在某件上面稍作停留,程亦晨便立刻让店员取来,拿在手里帮我比划。
“好像挺不错的,”他颇为殷勤道,“要不要去试试看?”
我:“……”我就随便多看了那么一眼啊。
我爸也怂恿:“去试试吧,看起来挺好。”
我只得进试衣间,换了这件上衣。
程亦晨笑道:“很好看,很适合你。”
真的吗,它家这几款T恤穿起来都差不多啊,跟我身上这个比也就是胸前LOGO的图案不一样了而已。
结果他们还是不由分说地给我买下,还一黑一白两个色都拿了,又拿了条棉布短裤来配。
一万多块钱买了个寂寞,这钱给我steam上买游戏不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