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死?”洛笛为什么要骗奥南?我有点疑惑。
“不对。”莫里毫不留情的打破我的幻想,“是真的死了。”
既然都灰飞烟灭了,还怎么转世?我更加疑惑了。
莫里再度偷看了一下瑞:“洛笛到底有一半的人类血统,所以他身上存在着一些灵魂素,当时菲尔吉斯的剑刺中了洛笛,发现不对,他把洛笛的灵魂素暂时的封在了他的剑上,没有跟奥南打下去,直接就瞬移去了精灵族。接下去你要问瑞了,他当时在精灵族里,菲尔吉斯做了什么我不太清楚,我知道你的前世是洛笛还是瑞告诉我的。”
瑞按熄烟,走进来,看了我一会儿,“你真的想知道?”
“嗯!”都已经知道一大半了,没道理最关键的部分要忽略。
“因为母亲的缘故,我和哥哥的体内有精灵族的生命元,通过净化,完全可以拥有完整的灵魂,哥哥因为要继承血族,身上需要有黑暗的元素,所以一直没有举行那个净化仪式,他把遗传自母亲的所有精灵族的生命元与你的灵魂素和在了一起,用神泉做成了完整的灵魂,这就是你得以转世的原因。”
精灵族的生命元,似乎就是人类的灵魂一样的东西了,“那菲尔吉斯没事吧?”该不会跟神的祝福一样需要放弃生命吧?我忽然不太敢看瑞,那是他的哥哥,而且听他讲起往事时,明显的依恋的哥哥。
瑞安抚的摸摸我的头发,不知道他的温柔是不是因为我的灵魂里有一半是菲尔吉斯的缘故,“哥哥没事,这个仪式的结果只是去除了他体内素有的精灵族体质,使他成为完整的血族罢了。”
“之后……”我迟疑,记得瑞说过他的哥哥是在和猎魔人的战斗中死去的。
“多年后,菲尔吉斯和奥南在一场猎杀中同归于尽。”莫里代替瑞告诉我所有事情的最终结果。
“那么我的灵魂有一半是洛笛,另一半是菲尔吉斯?”这算什么,原来我是拼凑出来的,想想都觉得古怪。
“你的灵魂完全是洛笛的灵魂素构成的,生命元起的只是帮助灵魂素长成灵魂的作用,就跟种子需要的阳光才会长成植物一样。”瑞善良的再度摸摸我的头,告诉我我不是四不像。
“可是阳光,太虚无缥缈了吧?”
莫里大致上理解了生命元的意思,他想了想,一本正经的帮瑞补充,“植物当然不可能光晒晒太阳就长成,还需要泥土和肥料,那些生命元就是阳光泥土和肥料了,没有他们种子就变不成植物,但是植物的本质还是那颗种子,你了解了没?”脸上写满了你再不了解我就直接送你撞墙去的威胁。
我还来不及开口,瑞已先微笑的打断了莫里的废话,“你说谁是肥料?”
“啊,”莫里这才惊觉失言,那到底是瑞兄长的生命元,被他用来比作肥料…….
“我还有事,先回去了。”立刻跷头。
“好了,既然该问的问完了,你好好想想该怎么跟海妖一族交代吧!你这回造成的空间压缩过度引发的海啸毁坏了她们的海底基地。”瑞阴森森的提醒我,“别忘了人家刚在月圆祭帮了我们大忙。”
我缩了缩:“那个,我不是故意的。”
“如果你是故意的,那这个世界大概就不存在了吧?”他一副你别想逃避责任的表情。
“可不可以等我恢复了再说,我现在全身都痛,而且一点力气也没有。”没办法,只好要求缓刑。
可能我这个样子真的不太可能有什么建树去弥补,瑞只得收起笑容,无语的出去了。
看着他的背影,我突然觉得自己挺没用的,忧郁的叫住他,“瑞,你当初为什么找我做同伴?”
“哥哥曾经拜托过我照顾你。”他头也不回的回答。
果然是这样,早知道就不问了,现在更加郁闷了。
我在床上又躺了一星期,才恢复一点,期间风大美女医者父母心的来看了我无数次,趁我不能动弹,灌下了我无数味道古怪,后遗症目前还不清楚汤药。
瑞对此通通视而不见。z
折腾了整整一个礼拜,我终于有点力气自立救济的时候,头一件事就是爬下床逃离风大美女会出现的范围,连走路都有一阵阵的晕眩感,没几步就眼前发黑冒星星,我还是顽强的扶着门走到大马路上,发了条短消息告诉瑞我暂时跟虎精去同住一阵子。顺便去确认一下,说不定那只小老虎就是洛笛抱在手中的,传说中的“魔兽”。
小老虎果然比瑞可靠的多,对于闻讯而来的风大美女抱以威风凛凛的虎吼,吓得她倒退两步,丢下一句,“我是好心帮你恢复记忆”的话就气乎乎的走了。
在中国文化中,有句话叫九九归一,素来有万物同源的思想,也听过某历史名人说的,中医是巫术。所以对于风大美女帮我恢复记忆的能力我还是相信的。
只是,“千年前的回忆要来干什么?”即使记起来了,发生的事也改变不,洛笛比我聪明不知多少倍,最后还不是落得差点魂飞魄散的下场。
“谁跟你说是千年前的记忆了?”走出老远的风大美女不知什么时候又跑了回来,为被树枝刮伤的小鹰绑上绷带。
我猛然抬头看她,想起午夜里那些奇怪重复的梦,醒来什么都不记得,但梦中全是混乱错落的事情,就为了不做这些梦,我坚持白天睡觉,晚上无论如何找事情打发睡意,久了,习惯后还以为是自己始终改不了久远的身为吸血鬼的习惯。
还有几百年来,偶尔几次出现的路人很熟悉的跟我打招呼,叫得出连穹,我却对对方毫无记忆的情况。
绑好绷带,风无痕狡黠的对我娇笑,“别问我,我什么都不知道,但是我可以用药来破解,让你自己想起来。”
我莫名的因她的笑容起了一丝寒意,曾经在希腊住过一阵子,当地流传了一个著名的杀父娶母的故事,我常常感慨,人的悲剧就在于太过好奇,俄底浦斯若不执意去追求真相,也许他就能作为一个英雄的国王活下去,即使预言早已实现了,因为无知也未必不见得不能幸福。
风美女此刻的笑容却带了丝引诱,像是怂恿夏娃摘下苹果的蛇。y
我受她引诱,又恐惧她那后患无穷的汤药,正在犹豫,和风美女同来的白衣人在一旁发表了他的看法:“过去了就让他过去,不要回头,”
他这么故弄玄虚我就有点印象了,此人就是上次动物园被袭击的风家族长,风美女的表哥是也。
“你在血族面前背《圣经》会不会太失礼了一点?”虎精不满的提醒白衣人。
经他一提醒我才明白听了这句话心底的不舒服由来,上帝果然是撒旦子民的克星,小小一本圣经的一句话,就能给我造成不适。
风无痕瞪了跟他唱反调的表哥一眼,跺跺脚,不高兴的被他表哥拉走。b
风家族长白衣飘飘,拉着他不情愿的表妹告诫,“别家的事,你不要去管那么多。”渐行渐远,渐渐听不到风美女争辩的声音,只听得他表哥最后说了句,“别忘了你答应过什么。”
我靠着虎精,摸摸他柔软的毛皮,不死心的继续追问他,“你真的不记得前世的事情?”
这几天他已经被我问了无数次这个问题,终于被问烦,刷得一下变成人形,接住失去了毛皮靠背倒下去的我,“你自己还不是不记得,非要我记起来干嘛?”
我有点委屈,“他们告诉我,我的前世跟一只小老虎交情不错,我就跑来证实一下嘛,说不定我们的交情是从前世就有的,那么久了,如果你能记起来证明一下,也是挺开心的一件事。”
“你无聊不无聊啊?”虎精伸手敲我的头,“不论前世有什么好坏牵连,至少我们现在的交情不错,那前世有什么关系?我证明了前世我们不认识,你就会因此不来认我这个朋友了吗?”
“那倒不是。”毕竟我跟虎精最初认识的时候,我根本就不知道那劳什子的洛笛。g
“那不就结了,反正一点影响也没有。”虎精耸耸肩,变回原形,我再度靠上柔软的皮毛,昏昏欲睡,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在动物园混了一个月,虽然没有完全恢复正常,至少不是病殃殃的容易任人鱼肉的虚弱样了,整天靠着虎精发呆睡觉也不是办法,我于是跟动物园一干精怪道别回到了家里。
瑞上班去了,想起我矿工了三个多月,好歹该跟老板说一声,我打开电脑准备登陆MSN解释一下,看有没有可能销假上班去。前阵子房间里的电脑因为躲闪风无痕的缘故被洒了汤药,估计是不能用了,我无奈的走进瑞的房间借用他电脑,主机刚开,MSN就自动登陆,我来不及改用户名,信息提示框自动出现了科克长老发来的信息,“瑞,干的不错,这是你第三十一次挫败猎魔人了。”
如果科克老头在我面前,我想我一定会上前去摸摸他的额头,看有没有发烧什么的,三十一次,有这么多吗?我认识瑞到现在至少也有七八百年了,印象中这么长的时间里猎魔人的大规模行动一只手都数的出来。这三十一次,可能多数是在我遇到瑞之前吧,只是瑞是从菲尔吉斯死后开始接手族里的事务的,算算到遇到我也不过一两百年的时间,那段时间因为洛笛制造的灾难的缘故,在承诺的束缚下,猎魔人的行动应该不会太频繁吧,科克长老又不像是会说胡话的。
我支着下巴陷入思考,老头的第二条信息又发了过来,任务栏闪了闪,我忍不住移动鼠标点了下去,出现的话忍不住让我大吃一惊:“这是穹第三十一份工作了吧,这小子适应的怎么样?”
我呆呆的看着显示屏,第三十一份工作???这不是我第一次去工作吗?
“谁跟你说是千年前的记忆了?”风无痕的娇斥忽然闪过我的脑海,她说话时眼中有丝微微的怜悯。
“不要回头,回头会变成盐柱。”白衣风族长的警告言犹在耳。
我抱着头死死的盯着电脑,完全的不知不觉,的确是一种幸福,但真相的头绪既然已经出来,不弄个水落石出,又怎会甘心,我忽然有点体会到俄底浦斯的心情了。
努力的让自己冷静下来,我模仿瑞的语气回复科克长老,“没什么,穹没事,跟之前一样。”手指控制不住的在键盘上发抖,险些打出错别字露馅。有点庆幸隔着网络科克长老的通心术不能发挥作用。
“海妖一族过几天就会派人过来了,通灵族已经开始追寻奥南的灵魂下落,要再花三十年才会有消息,你这边的事尽快了解后和穹一起先回英国吧,夫人一直念叨着你们。”
三十年?三十一次,相乘是九百三十,正好是近千年的时间,我忽然全身控制不住的发抖,回复了“是。”急忙下了线。
顾不得上次瞬移头晕目眩的后遗症还没完全去除,我再度闭上眼,凝聚意念,看到金发老兄在他的卧室里捧着厚厚的魔法史研究,身影一闪,我抱着痛得像被劈开似得脑袋倒在金发老兄的床上。
金发老兄听到响声放下了书回过头来:“穹?”
我对他点点头,示意他暂时别说话,此刻任何轻微的声音对我的神经来说都是一项巨大折磨。
半晌,昏眩感终于轻了点,觉得坐在人家的床上有点失礼,我站起来,摇摇晃晃的预备坐到一旁的椅子上。
“你还是躺下来好些。”金发老兄体贴的拦住我,扶我在床上躺下。
“我来是为了请教你一件事,”实在没心情寒暄,我开门见山,单刀直入的问金发老兄,“根据你的研究,这千年来,血族狼人两族跟猎魔人之间总共发生了几次冲突?”
金发老兄不愧是专业的研究人员,他起身走到写字台前打开抽屉,找出一本厚厚的笔记,翻了翻后告诉我,“大概三十多次吧!怎么了?”
“最近一次是在美国?”我问金发老兄。
他点头。
“那前面一次呢?什么时候,在哪里?”
金发老兄翻过一页:“在中国。三十一年前。”
我闭了闭眼:“再前面一次呢?”
“还是在中国,六十三年前。”
“再再前面?”我几乎是无力的靠在床头。
“印度,九十三年前。”
“咦!!!”金发老兄终于发现不对,不等我问,他不停的往前翻页,“法国,威尼斯,加拿大,德国,西班牙,日本,越南……..地点都不同,间隔居然都是三十年左右。”
长长的吁出一口气,我只觉得浑身止不住的发冷,谜底在无意中一环扣一环的解开,但我却突然不想去面对。
“我先回去了,”走出金发老兄家,打开门时,还听得到他在背后自语,“我居然一直没发现,猎魔人的行动原来是周期性的。”
握着门把,我对金发老兄买菜回来的妻子点头招呼,忍不住苦笑,不是猎魔人的行动是周期性的,是有人操纵着这一切,循环了千年,乐此不疲。
不想回家,我独自在阴暗的街头游荡,不自觉的,竟然走到了公司的门口,既然快要回去伦敦,好歹有始有终的去辞职吧,虽然三个月没去上班,被老板开除的可能性比较大。
电梯到18楼,熟悉的**物流几个打字,恍如昨日,我走进大门,我一一跟同事问好。
他们从忙碌中抬起头来,看到我,对于我熟悉的招呼似乎都很惊讶,纷纷开口,“先生是哪位?请问你找谁?”
每个人的语气神情,都是全然的陌生。彷佛第一次见面。
老板从办公室出来倒水,看到我,表现出和同事们同样陌生的眼神,我深吸一口气,“请问,姜建先生在吗?”
操作小姐甜美的声音依旧如昔日,因为我刚才熟稔的态度,微微带着警惕,“抱歉,我们这里没有这个人,您找错地方了。”
我微笑,抱着侥幸,又询问是不是有秦裴冬这个人,得到的答案一样,还是找错了地方。
看来,不需要辞职了,我最后的看了一眼这个曾经工作了近半年的地方,和那些渐渐忽略了食物性质的同事,转身离开了大楼。
莫里现在应该也在上班,所以我搭公交车去找风无痕,上班时间的街道和公交车都很空,完全不像刚来到这个城市时候的拥挤,快要离开了,下次回来这个城市的概率应该很小了吧,甚至这个国家也是。
风大美女依旧在熬她奇怪的汤,打开门看到我,笑眯眯的嘲笑,“你终于还是忍不住来找我了哦!”
我点头,看来真的没有风家人不知道的事情,提醒她,“应该是催眠吧?你有办法用药解得开?”
她有点诧异:“你不笨嘛,总算知道自己中了催眠术了!”和莫里一样反讽的语气,果然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我苦笑,只得忽略,先问她最重要的问题,“你零零散散给我吃了不少奇怪的药,到现在,还缺几种。”
“看来你早就知道了啊。”风美女遗憾的笑笑,“我答应了莫里不能告诉你,但是你自己想起来,就不算我违背诺言了哦!”她的笑容里有着小小的得意。
其实我也是刚猜到的,而且如果我的猜测没错的话,即使我想起了所有忘记的事,过不了几天,还是会全然遗忘的,“你为什么会想帮我?”这是我觉得最奇怪的地方,她大小姐绝对不像是正义感泛滥的人。
“因为我研究这种对抗催眠术的药很久了,好不容易有点进展。”她倒是坦白,不介意告诉我拿我做白老鼠的事实。
接过她递来的药,我吞下去,只觉得一阵睡意涌上来,没多久就在莫里家的沙发上睡了过去。
混乱没有条理的梦头一次在白天清晰的上演,醒过来,一切历历在目。我对刚下班回来的莫里打了声招呼,感慨了一句:“原来我这么能干,做过裁缝,拉丁语老师,飞行员,画匠,律师,超市营业员……..”
莫里大惊:“你都记起来了?”责备的目光投向风无痕,大小姐耸耸肩,“我没有违背诺言,什么也没说,他自己想起来的。”
风家家规严禁悖誓,莫里是知道的,但是看我这样淡定的微笑,一项一项把做过的,本该遗忘的职业一一列举出来,莫里有生以来头一次手足无措,只得传音召唤瑞过来。
瑞身上有浓重的药水味,似乎是刚从手术台上下来,他冷静的看着我,“穹,你都知道了?”
“是!”我看着他仓促间没来得及换下的白大褂,纤尘不染,衬着他闪亮的金发,走在阳光下,只需要一个微笑,不知情的人必定会以为是天使降临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