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那个人————周子夜

作者:周子夜  录入:12-15

那时我们经常一起打篮球。
也经常在一起海阔天空地谈天论地。那时的心和思想一样都是自由的。
我们的交流机会比较多。从学习、生活,到兴趣和爱好,以至于感情和思想层面上的交流也不少。
我信任他,象信任我自己。有什么事都对他说。
后来回忆起来,他很少和我提他的心事。只是愿意做一个倾听者。我对真正的他其实没特别深的了解。简单的说,我就不知道他到底是个什么人。
他喜欢音乐,特别是流行音乐。他的喜好对我影响很大。他当时介绍给我的歌者我现在还是很喜欢。那是个学者歌手,也可以说是个业余歌手;但他有内涵,也有故事。墨华告诉我,那个歌者说过一句话:人只有到了大学才能学想学的东西,从中得到真正的快乐。这句话大大加深了我对大学生活的向往,也成了我一度学习的动力。
他当时喜欢一边走路,一边哼歌。我从来没听过他完整地唱过一首歌,他永远只记得高潮时感动他的那几句歌词。他哼得是那么动情,以至于在听过他哼过后,我虽然努力找到了那首歌的唱片,但喜欢的还是他哼的歌。对于我,那才是原唱。我一生都没法忘记,他在林荫道上边走边哼歌的样子。在他身边走的是我。那就是我们的青春。
一场北风急,吹落树叶黄。
就想青春会逝去一样,一切美好的东西:美好的人、美好的感觉、美好的感情,都是那么短暂的;任谁也留不住。

我现在也很难说得清对墨华的感情到底是怎样的:是友情,还是爱情!
我对他的感情再自然不过,也是自然而然发展的。
我只能说,我对他的感情用的很深。除了他,我从没对任何人那样好过。除了他,我从没那么喜欢过一个人,认为他是完美的。除了他,我也从没把任何人在我心中的地位排在我的家人前面。
但要和他在一起。我都知道是不可能的。
他不是同志,也不可能变成同志。
我不敢奢望和他有近一步的发展。我怕失去我们的友谊。
但我又不想和他分离;所以就说想和他做一辈子的朋友。
人的感情真是奇怪呀!真正喜欢一个人是隐瞒不了他的。那是一种难以控制的激情,那就是爱。
我爱他。那是一种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越来越明显,越来越激烈的感情。
直到有一天,他发现了我对他的隐秘的情感。

我一直不能理解,他为什么那么狠心。
他和我彻底分了手,或者说断了关系。
之后,他转了校。再没和我联系过。
我一直不知道他是那么理智的。
他说,他以后要结婚,要生小孩。他不可能和我在一起。
他说,现在他只想学习。不想谈其它。
我一直也不知道,他是那么绝情的。真的说断就断,说走就走;连个缓冲的余地都没有留给我。

之后,我再没有交象他那么亲近的朋友。也再没有和一个朋友变成恋人。
不是一次都没有动过心。只是教训惨痛啊!
只要一想到那让我花了一年时间才摆脱的痛苦,我就一点也不手软地扼杀了自己心里对某个朋友产生的哪怕一点别的意思。
但这次对季惜,我还是心软了。
我放任了自己去投入更多的感情,在和一个同性的友谊上。
因为他对我真的很好。在我的创作中给我提供了很多帮助。
我很难确定,他是不是那么单纯地对一个朋友那么好,但看起来挺单纯的。
我也好久没和一个朋友发展那么单纯的深厚的友谊了。
我一度都不相信我还能和一个同性发生很亲密的纯友谊了。
但他出现了.告诉我,还是有可能的。
几个月过去了,他也没要求和我“近一步”的发展下去。
我当然也没有。在他天使一样的笑容下,我又怎能伸出恶魔的诱惑之手呢?
我们在一起很合拍,毕业前,他成了我唯一我知心的朋友。

做朋友其实也挺好的。
隔岸看花总是美。朋友之间再亲密,总是有一定的距离。这一定的距离就产生了美。
我不一定很了解我的朋友。但让我描述他的人时,我想到的还是些好的地方。
在我眼中,朋友的优点总是很多的,多得数不清。要不然我怎么会和他做朋友呢?
做朋友的条件也比做情人要来得宽松。很多人都可以做朋友。都可以成为我的朋友。
区别只在于和某些人关系比较好一点;就是好朋友。
朋友好交;好朋友难遇。因为那需要缘分。
季惜是我的好朋友。我们很有缘。
和最初相见时相比,我已经不可能把他看成一个美丽的生物了。
他依旧美丽。可他的灵魂对我来说更美丽。
做朋友谈到心灵的交流,坦诚地面对对方,才是真正的好朋友。
我们是。

第四章 女性
“你家好象很有钱?”和季惜交往多了,交情深了;我对他的情况也多少有点了解;我们之间说话也没什么顾忌了。所以我就直接这么问的他。
“我妈跟我亲生父亲在五年前离了婚。然后,母亲改嫁给一个有钱的商人。我跟着母亲,也就有钱了。”他不无自嘲的说。
听他这么说,我不禁一叹:我们的境遇竟是如此相象!同样的家庭背景,同样的人生转折。
都说一样家庭背景的人比较容易交流,看来是有一定社会道理的。我和季惜就印证了这一点。

我父亲在我上初三时酒后架车,出车祸去世。
我搞不太清,母亲对于父亲的永久离去,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
一个除了喝酒,什么也不感兴趣的父亲。
一个除了喝酒,什么也不会的父亲。
一个以酒为职业的人;他以陪客人喝酒为生。
一个酒品极烂的人。喝醉了酒回家就要打老婆和孩子的丈夫兼父亲。
每次父亲打我们。我看着母亲怨毒的眼神,心里都直害怕。但她还是会照顾酒醉的父亲上床睡觉。
她总说是为了我,才维持这个家的。这让我有一种负罪感。我现在也觉得,我从来都是对不起母亲的。
母亲没有工作,或者说是个下岗职工。她当时跟着父亲,也是迫于无奈。她表现出一种从社会、家庭地位到个性、道德观的柔弱。那就是中国的传统女性,她的生活是在依附一个男人。
就象缠绕在大树上的青藤,是她本身的脆弱,也是自然的逼迫,让她选择了依靠大树这条路。但母亲选的树显然是棵不成材的朽木。早晚都是要倒的,就是不被雷劈,早晚也会倒。
父亲的死于母亲也许是种解脱也说不定。
父亲去世后,母亲一滴泪也没掉过。只是在送葬的路上,我坐在她旁边,看见她的眼睛有点红,有水汪在眼里。但最终,她还是没有哭。我坚强的母亲!也是从那时候起,我才发现母亲也是很坚强的女人。

在父亲去世半年后,母亲改嫁给我后来的继父。
继父是个商人,有自己的小公司。虽然规模不大,但当时也算是个百万富翁。凭母亲平凡的相貌、那个年纪、还带着我这个“拖油瓶”,能“嫁入豪门”,大大出乎了当时冷落我们的亲戚的意料。
只有我清楚地看到了,母亲为了嫁给继父花了多少心思。
不得我不承认,人是那种只有在压力下,才能做出超乎一般人想象的事。我从来不知道,我那柔弱的母亲竟然也会耍手段来和年轻女孩争夺一个大款!
母亲嫁给了继父的那一年就给我添了个同母异父的弟弟。她彻底坐吻了她在新家庭里的地位。我再也不用为我那“柔弱”的母亲担心了。

我拥有了真正属于我自己的生活。更自由,但事实上并没有真正快乐多少。
初三那年那场惊天动地的爱情,让我每每忆起都有种“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的感觉。
母亲在处理这件事情上表现出一种我从未见过的果决。
她没有打我骂我,而是以怀柔的手段征服了我的心。
我当时觉得:她是对的。我还小。我坚持对我们俩的前途都没有好处。
我当时太幼稚,就是想:就算一时放弃了,我有都是时间,以后还是有希望再在一起的。
其实,就象生命只有一次一样,有很多事情,在人短暂的一生中也只有一次。

后来我和母亲生疏,以至于一年都不回几次家。也是因为此事的不可挽回的结果。
我心里知道,那是我的选择,我不该怪母亲。但人在遭遇巨大痛苦的时候,总是难免迁怒他人的。
我知道母亲并没有怪我。她是唯一会永远爱我的人。
其实我一直也没有真的怪她。但我还是走了她不想让我去的路,坚定不移地成了个同志。我这个逆子,真是不知道怎么面对日渐苍老的母亲。

我对女性的认识,也受了母亲的影响。
在我眼里,女性就是一种外表柔弱,但内心都无比坚强的人类。
有个成功的女商人,在别人问她成功的原因时,说过这样一句话:我生命中最难的事,就是生孩子;我能生下孩子,就什么都能做得到。
女性作为母亲的力量可见一般。

季惜的母亲和我的母亲不同,在他眼里,母亲一直是个温柔的女性,个性更是象个孩子一样单纯。
他母亲的再婚对象是十几年没见面的初恋情人。他的继父一直没有结婚,好象一直在找她、等她。他们重逢后就陷入热恋,这对他们那个年龄的人来说比海里的珍珠还要稀有;但他们的感情似乎比年轻时还要深厚,没多久就结婚了。继父和母亲的爱情,让他相信世界上真的有穿越了时间和空间的感情。
他的母亲身体不好,所以再婚后没有再生小孩。
他继父待他如亲生的小孩。但不知道为什么,他反而觉得对不起继父。
我们于女性的本质问题产生了争论。但是无伤大雅的。最终也都是坚持己见。
我们经常在某些问题上争论,但不求达到共识。这和我的个性有关。
我从来不喜欢与人争。我一向认为,人作为个体有自己的想法,坚持自己的观点是应该尊重的。就是尊重人的个性。
我就是喜欢有个性的人。毕竟一个人区别于另一个人的本质是绝不可能完全相同的个性。有个性不一定就是完美,但却很吸引我。
季惜很有个性。而且是一种吸引人的个性,和他的外表一样吸引人。他的个性是一种单纯和复杂的混合体。他本身阅历不深,看来生活也是一帆风顺的。所以他个性比较单纯善良,相信真善美。但可能由于读书比较多的原因,他又显得思想很有深度,也就是很有修养。
在很多问题的争论上,我都争不过他。我觉得他说的也对。和他争论也是件愉快的事。
但我也有我的个性,就是我一向坚持自己的想法,就是错了也不改;所以我从不为我做过的事后悔。

我们对彼此的事情几乎是无所隐瞒的。
我没有什么不能和他说的。
我心里的烦恼、关于毕业的忧虑、找工作遇到的问题、家里的问题。。。。。。我都和他倾诉。
他也说他的生活和心情给我听。
但基于我一向的原则,我没有对我以前的恋情和我是同志的事告诉我的朋友:季惜。

第五章 小舞
上大学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找工作也是件九死一生的事。
想找份好工作,比上个好大学机会还要渺茫。
毕业在即工作还没有找到。
我的心情可想而知。
虽说:倒霉不能怨社会。满地都是下岗的,还想找工作?
我学的专业本来就比较难找工作。好在我还有一技在手。
这几年寒暑假我都没回家呆几天。我用放假的时间学了化妆和发型设计。
我当时就是想闲着也是闲着,与其浪费时间,不如学点什么。
而且我一直认为发型和化妆也是时装的一部分,而不止是一种点缀。所以我学的还是挺认真的。
现在好了,如果我找不到服装设计师的工作,我就去做理发师。“钱景”也是挺乐观的。总不能毕业了,还向家里伸手。
这也是最坏的打算。如果我选择这条路,那我这四年的大学不是白念了?
我当时是以一种谈笑的语气和季惜谈起,我可能以后要去做美发师。以后到我工作的地方剪头发,我偷偷给他免费。
他没笑。也没说什么。
我们很快换了话题。

大概在十几天后。
一家广州的大服装公司到学校招设计师。
我很顺利地通过了他们的面试。并且签定两年的用工合同。
那是在毕业前服装设计专业汇报表演前夕,找工作,我算是搭上了末班车。
后来我才知道,我应聘的公司在我们学校只招了我一个人。
我当时觉得很幸运,觉得这世界上还真是有奇迹的。

汇报服装表演很成功。
我设计的服装在季惜和其他模特的演绎下,得到那么多同学的关注,真是出乎了我的意料。
你的作品就象是你的小孩,没有人说自己的小孩不好的。但我也承认我的设计很另类,主题是展现男性的美,整套设计的名字也很另类“男风”。
老师们对我很宽容,才让我这个性化这么浓的设计堪堪过关。看我的毕业设计分数就知道了:65分。
我实在没有想到广大同学对我服装的支持和喜爱。他们的谬赞,真是我的意外收获。
按小六子的话说,我在毕业前真是“双喜临门”了。

我心里却很难高兴起来。最近是剪不断的离愁,送不完的朋友。
艺术学院的毕业生离校,比我们学校早半个月。
毕业前夕,除了准备答辩,写论文;我主要的时间都花在送别上了。
这才发现,我在艺术学院的朋友比在自己的学校的朋友都多。旧情人更是都在此地。虽然分了手,不再是情人,但也不是仇人。比一般朋友又更亲近些,自然也是要送的。
每次我来到这所学院,都是匆匆忙忙地来来去去,向着既定目标前进;都没仔细看过它。

那次又送走一个情人。但不知为什么那天特别的伤感。
这次离开的是个妮称小舞的情人。从我的记忆讲,他是我上大学后的第一个情人。我们分手都三年多了,平时也很少见面。
我是从他的同学口中知道他要离开的。那个同学其实并不知道我们的关系。也难怪,这种关系是两个人的事,象我们这样的关系更是秘密的。再说时间过去也太久了。
他只是无意提起谁谁谁又要走了。我却记在了心里。
那天送小舞上火车的时候,我就也跟那位朋友去了。
去之前,我也没通知小舞一声。我想他不一定想见我,但我真想再见他一面。没什么别的意思。也不想烦他。也许他都不记得我了。

小舞看到我非常的意外。我想应该是意外惊喜。
他情绪的激动也出乎我的意料。他当着那么多同学朋友的面,就一直拉着我的手,又不说话。弄得我难得的不好意思了。
他的欢喜和兴奋已经完全超过了离愁别绪,看起来一点也不象要走的人。
朋友们帮他把行李送上车,他还在站台上和我依依不舍呢。
我对这种情况根本没有预计到。就由他拉着我的手。但他真的该上车了。
我告诉他,他该上车了。
他愣了一下,忽然抱了我一下。
我听见他在我耳边说,你为什么现在才来见我。
然后他就跑上了火车。
隔着车窗,我们相对泪眼。
我真的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我真的不知道,他一直在等待。
“相对无语,惟有泪千行。”

回去的路上,我的情绪一直不高。其他人的心情也好不到哪里去。
小王提议去回艺术学校附近喝酒。那家酒店对学生总是肯打折的。大家附议。我也就和他们回了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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