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意心里狂泪,正所谓兔子急了会咬人,还是乱咬的那种,平时以为兔子战斗力最渣,没想到破坏力却这么了得,真是看走眼了。
一阵天旋地转后,林意发现自己已经离开了办证厅,周围是一团团的迷雾,无法判断身在何处,头顶上空传来了珍子的声音:“草!你竟然穿越到芳菲生前的故事里去了,你是不是今天看见了芳菲的什么东西了,好穿不穿的,穿到那只厉鬼的身平里去,万一你被她撕了回不来了,朱老板会把我交给薛定谔剁了的!”
林意:“.....”你现在知道怕了?这个时候你不是更应该关心我的死活再考虑你自己的未来吗?“珍子你在哪里?快把我拉出去!还有,你刚才说芳菲是厉鬼?”
珍子:“我也想不到真的会成功穿越的,我也是第一次做试验啊。芳菲是只厉鬼,要不然你以为她为什么天天穿大红色的衣服,红色的鞋子,浑身红得像个移动利是封一样啊!你到了芳菲的故事里,只能熬到自然死亡才能出来,不过你所在的那个世界里的时间和现实世界的时间是不对等的,你在故事里熬完一辈子,熬到七老八十也没关系,回到这里后顶多过了一个下午的时间,所以你不用当心啦,这段时间里我替你兜着的,我就不能陪你去了,哎呀,时空大门在关闭了,我不能多说什么了,你好自为之。”
林意:“喂喂,慢着,芳菲是厉鬼,她是不是死得很惨的,你刚才说穿越能改变历史,改变人物的命运,从而颠覆整个世界是真的吗?那我改变芳菲的命运,让她开心点不就行了吗?”
天空传来珍子着急的声音:“笨蛋,你守好你自己到自然死亡就好,芳菲死后变成厉鬼,你若做了什么触怒于她,她把你撕了,你就魂飞魄散,永远都回不来了,记住,故事你你可以和任何人作对,但绝对不能和芳菲作对,芳菲她怨念很深,不是你这种小人物能化解得了的,自作聪明只会……”
珍子的声音渐渐消散于空中,直至完全听不见,林意也开始堕入无尽的昏迷中,等待在芳菲生前的故事中醒来。
“哗啦啦”林意刚睁开眼睛,一盆冷水兜头淋来,林意瞬间变成了一只落汤鸡,一个个头比林意高出一头,头上扎着丫鬟双髻,气焰嚣张的少女扔下手里拿着的水盘,指着林意鼻子劈头劈脸的骂:“臭乌鸦,你以为你自己是那根葱,敢挡我金珠的路,我今天就要替你那白痴的主子教教你苏府的规矩!”说完,那丫鬟撸起袖子抬起手臂,一巴掌重重地挥了过来,“啪”的一声,林意下意识的闭上眼睛,听到声响后身体不由得颤了一下,却意外地没感觉到脸上有任何的不适,林意睁开眼,却发现一个华服少年站在自己前面背对着自己,刚刚金珠那巴掌看来是落在他脸上了。那少年张开双臂把林意护在身后,对前面叫金珠的丫鬟说:“不许你欺负邬雅。”
“呦,听过奴婢替主子挨打的,却没听过主子替奴婢挡巴掌的,我今天算是开眼界了,二房的果然是个白痴,这种事都做得出来,啊哈哈哈。”金珠站在原地笑得花姿招展。
☆、第二十九章
林意花了一个月的时间去理清了这个复杂的世界,又花了两个月的时间给自己做心理建设,强迫自己接受竟然穿越到这个坑爹世界的事实,最后林意得出一个结论,他该把自己埋了,好穿回去鬼怪界,毕竟那是一个相对正常的世界,相对!
是的,林意魂穿成一个名叫邬雅的小丫鬟,是个女孩,没错,就是个女孩!当了二十几年的直男,竟一朝穿越成一个女的,以后还要用这样的身份接近自己的昔日同事芳菲,林意想死的心都有了。(为了简便,这个故事里直接称呼林意为邬雅,穿回□□厅后再改回来)
邬雅是个刚满十岁的小女孩,她所处的苏府是当朝太医院首席太医苏悟锦的府邸,苏家世代行医,并连着三代人统领太医院,担任太医院的首席太医。到了这一代的苏悟锦,不但医术高超,且擅长专营,他让族中子弟利用他的名号在京都广开药坊,由族中子弟坐镇药坊行医,向富人兜售各种宫中养生秘方,竟把医药做成了一条商业链,这也是苏府如此富裕的原因,亭台楼苑水榭池塘,八房姨娘成群的奴仆,邬雅不得不感慨,原来医界暴利不是现代才有,古代就有。
邬雅的主人是二房的独子苏淘华,名字听起来像桃花,但他父亲的原意是希望他“淘尽铅华呈素姿,万花落尽始见真”。对于一个才十二岁的小孩来说,理解父亲给予他那些高大上的期望实在是太难了,他宁愿把时间花在每天与小跟班邬雅在花园里胡闹,不过淘华的胡闹方式很特别,他喜欢解剖各种小动物,小猫小兔等,当然是等它们自然死亡后,我们的小淘华还是挺善良的。每次的解剖对淘华来说都是神圣的,他会认真地拿笔画出他解剖后所看到的东西,而且还拿着硬尺子比着比例画,这认真的学术态度令曾经某个在高中试验课中抄作业,不按比例随手画图的人汗然。邬雅一度怀疑淘华是不是也是穿越来的,几番试探下,邬雅发现淘华除了在医学上展现了超乎年龄超乎时代的天赋外,其他方面仍停留在小孩心智的水平上,所以淘华应该是土著人,而不是穿越者。
在邬雅眼里,淘华无疑是优秀的,但在其他人眼里,淘华那种质疑书本不爱读书,喜欢解剖尸体的超时代行为无疑是离经叛道的,不被接受的,于是,各种关于淘华是个白痴智障,恶鬼上身的流言漫天飞,每当淘华解剖被抓住后,挨打的总是她这个小跟班,幸好淘华的娘亲樊姨娘,这个掌管苏府后院的女人是个良善的人,而樊姨娘的管家娘子——邬雅的母亲,在邬雅和淘华被抓后,第一时间主动跳出来打邬雅一顿,樊姨娘就不会再追究此事。邬雅私心想,自己的母亲下手又不是很重,如果自己的挨打能换来这个正直的,在自己第一次穿来时就为自己出头的孩子宝贵的学习机会,为他撑起一片天空,就值了。于是,狼狈为奸二人组就此成立。
在邬雅穿来时珍子就再三告诫,芳菲将来会成为厉鬼,不要和芳菲作对,不要站在芳菲的对立面上,可是,这个世界最坑爹的设定就是,在邬雅从穿越来的第一秒开始就站在了芳菲的对立面上,因为大房的小主人就是——苏!芳!菲!
大房和二房的人势如水火,斗争不断。芳菲的母亲是前太傅的嫡女,可惜她那医术高明的爹爹无法留住自己的妻子,在芳菲的母亲生产芳菲时她就难产死了。虽然芳菲的太傅外公已经告老还乡,族中无人替她这个孤女撑腰,但的傲骨让芳菲无法向妾侍出生的樊姨娘低头,喊她一声娘,再加上芳菲的乳娘,她娘亲当年的贴身丫鬟,那个刻板的宋嬷嬷经常在她耳边叨念:“夫人当年难产一事极为蹊跷,老爷身为御医仍无法救回,恐怕是有人暗中下毒手,夫人死后这苏府谁得益最多谁就是凶手,小姐你身为长女,理应继承苏府的医家大业,切不可让苏家继承权落入二房的庶子手中,便宜了当年的凶手。”
大房和二房的谁是谁非邬雅不想评论,毕竟经过三个月的观察,邬雅觉得樊姨娘真的是个良善之人,不是装的,苏悟锦只有淘华一个儿子,却有八房姨娘,樊姨娘虽握管家大权,却不曾苛待任何一位姨娘的吃穿用度和侍寝机会,苏家其他姨娘的女儿也是一个接一个的生,甚至对于大房的挑衅行为,例如芳菲的贴身丫鬟金珠,趁着邬雅落单四下无人时就打骂等,她都是采取大事化小的政策。看到这个局面,邬雅表示很纠结,该帮谁好呢?站队神马的最讨人厌了。
又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早上,淘华和邬雅在后花园捣鼓着这个世界还没发明的奇异东西。
淘华:“小雅,那干瘪瘪的花瓣好丑哦,这晒干的桃花9 淘华:“后世?什么是后世?”
邬雅:“没,没什么,快把蜂蜜和碾碎的冬瓜仁一起放下来,和桃花瓣捣匀。”
淘华:“耶,做好后好像还不错的样子,把这个献上去爹爹会认同吗?两年一度的医童选拔什么的太让人操心了,若这个桃花膏能让我过关的话,我又能轻松上几个月的时间了。”
邬雅:“放心啦,这里都没人试过用桃花做美容膏,你是第一个,这东西美容驻颜功效可好啦,之前的人只知道用什么灵芝何首乌等高贵药材做美容膏,你的别出心裁会让其他人一下子就记住你的,你以后是要入宫当太医的,说不定这桃花膏能得宫里的娘娘们青睐呢。”
淘华苦下脸说:“我根本就不想进宫当太医,宫里那么多条条框框的规矩,估计我待上三天就闷死了,何况家里不还有芳菲姐姐嘛,姐姐从小读书就很棒,过目不忘的,十三岁开始行医,到现在都累了四年经验了,让她入宫就行啦,我只想天天待在家里和小雅一起。不过我若说这话爹爹定又恼我了,唉,好烦。”
邬雅心里咯噔了一下,状似无意地问:“噢,这么说你不讨厌你姐?我看她挺讨厌你的,每次见面都没拿正眼看你,大房那边更是小动作不断,我们这些做下人的都替你着急呢,你倒想得开,你难道没想过和大小姐一争高下?毕竟苏家只有一个继承人,老爷明显偏心你的。”
淘华:“比起做太医我更想做游医,到外面一边游历一边济世救人,爹爹对姐姐太苛刻了,如果姐姐能进宫做太医,继承苏府,我到外面去游历,不就是两全其美吗?”
邬雅:“呵呵,可惜暂时没有女子当太医的,大小姐充其量就能做个出色的医女,继承苏府这事难度太大了。”不过只要你们没利益冲突的,我想从中调停就好办了。
傍晚时分,胡闹了一天的淘华还是在家宴上迟到了,今天是苏悟锦四十六岁生日,因为不是整岁大生日,就只在家里摆宴,家人一起吃个饭就算了,淘华明显是疯玩了一天忘了这事,但当苏悟锦看到淘华后,还是笑眯眯地朝淘华张开双手,要求淘华坐到他身边来,完全没有要责怪的意思,已经坐满一桌的女孩姨娘便各种打趣淘华,唯有坐苏悟锦旁边的芳菲一脸平静,眼观鼻鼻观心地默不作声。
有别于鬼怪界的艳红衣裳妖艳打扮,这里的芳菲经常穿一袭白衣,还是比较宽大的,遮住了女性发育良好身材的那种,头上除了扎着玉冠外别无其他首饰,和一桌子莺莺燕燕,打扮光鲜,珠钗玉佩的庶女们相比,芳菲的这种刻意模糊性别的打扮,给了她成熟严肃的气质。比起鬼怪界御姐风范十足的样子,邬雅更喜欢芳菲这种如秋风中傲然挺立的白菊般干净利落的样子。
落座后,苏悟锦一边为淘华夹菜一边考察淘华的学业,又问起淘华为今年太医院的医童选拔做了什么准备,当淘华说他辛苦了一天才做了一小罐子桃花膏时,苏悟锦皱起了眉头,但当淘华直接复制邬雅的话说这膏美容驻颜,宫中的娘娘会喜欢后,他的眉头又舒展开了,站在淘华身后侍候着的邬雅看得一阵郁闷:这苏悟锦不似爹,太冷静到冷血了,除了淘华还放了点心思外,其他的女儿在他眼里都是一件件待价而沽的商品,看他给其他庶女的联姻就知道了,全都是出于利益为目的,也不管联姻的男方是不是个渣,他给淘华起名时希望他淘尽铅华,自己却不停地给淘华染上世俗,真是一个矛盾的人。
果然,下一秒苏悟锦就说:“芳菲,你年纪不小了,户部侍郎的二儿子不错,爹打算把你许配给他,你以后就在房里安心待嫁学学刺绣,不用再学医了。”
芳菲冷不丁地被点到名,惊得啪的一声放下碗筷,说:“怎么这么快,不是说今年的医童选拔我也去参加的吗,万一选上了我还要天天到宫里报道,我不想此时嫁人。”
苏悟锦冷冷地说:“选上能咋样!充其量是个能在后宫得宠的医女,给低位的妃子瞧瞧病罢了,爹还能指望你什么!你身为苏家长女却不出嫁,后头的妹妹怎么出阁!何况户部侍郎的二儿子仪表堂堂并成年了,你不嫁过去,别家的女子抢先和他说亲了,到时候你上哪儿去找这么好的婚事!”
芳菲的胸膛剧烈地起伏了两下,深吸一口气再吐出,然后极力用平静的语调说:“爹爹,我两年前着手做的玉龙散前些日子终于成功了,陛下不是一直被头痛之症困扰着吗?以我的医术在医童选拔中脱颖而出不成问题,到时候我把玉龙散献与陛下,陛下必定龙颜大悦,那玉龙散我已经在堂兄的医馆中找多名穷人试验过了,很有效,不信你可以问堂兄。至于婚嫁一事,我想在医童选拔后再作打算,爹你先别急着定亲,我年龄还小,希望能在家多侍候你老人家几年,京城里的好男儿总不缺的。”
苏悟锦沉吟了两下,说:“好吧,就照你说的做,回去你把玉龙散的配方写给我,给陛下吃的东西非同小可,我得亲自过目,发现没有纰漏再让你呈上去。就这样定了,大家继续吃饭。”
然后,众人继续起筷,苏悟锦又转头和淘华说话了,只有站在淘华身后的邬雅看见芳菲低着头,刘海遮住下的双眼写满了愤怒和不甘,垂下的手紧握成拳,待再次松开时,指甲处隐隐有血迹。
☆、第三十章
究竟是谁杀了芳菲,令她怨气如此之大呢?不像是二房的人,淘华原本就有心避让他的姐姐,樊姨娘亦不像是会歹毒地在背后插刀之人,这让邬雅感到深深的无力,这毫无头绪的局面,想要提前救下芳菲也无从着手啊!
不管怎样,生活仍继续着,自家宴过后,大房和二房的斗争转入了白热化,大房开始意识到,自己高贵的出生在苏府占不了什么便宜,苏悟锦一句轻飘飘的话就可以让芳菲嫁出去,芳菲出嫁总不能带走大房的所有人吧,留下的人就只能被二房的人糟蹋了,毕竟没了芳菲,苏府后院就属樊姨娘最大,而樊姨娘就算再怎么良善,总要护着自己的手下不要被欺负得太狠了,没道理刀□□肉里了还要对着敌人微笑,只是自古后妈难做,樊姨娘连后妈都算不上,她还没被苏悟锦扶正呢,面对咄咄逼人,天天没事找渣的宋嬷嬷带着的大房一干人等,她也是焦头烂额,疲于应付,而这状况唯一的受益人就是淘华,因为樊姨娘没时间督促淘华读书了,他就可以天天带着小跟班邬雅去他们的秘密花园。
终于熬到了医童选拔赛那天,芳菲以精湛的医术毫无悬念地拔得头筹,而靠走后门获得选拔资格的淘华则毫无疑问的吊车尾了,苏悟锦的脸色五颜六色的转换着,甚是精彩,下面负责监考的小医官个个都吓得战战兢兢,没人敢说话。
当朝的医童选拔相当于医学界的科举考试,第一名相当于科举状元,虽然选拔上医童只是获得一张能进宫深造医术的通行证,离进太医院当上医官还有好长一断路要走,但皇帝为表嘉奖,医童选拔的第一名有一次进宫面圣的机会。
“有劳公公带路了。”苏悟锦说着,把一锭金子塞进面前太监的手里,那公公接过金子藏好,老脸笑成一朵菊花,一边说着“不敢当不敢当”,一边在前面带路,身后跟着苏悟锦和芳菲。在路上,那公公有意无意的说:“苏太医令千金真是厉害,这么多年来,她是第一个通过医童选拔赛的女子,还是第一名,真真不简单,只不过女子一般都从后宫医女做起,若有朝一日能当上太后或者皇后的御用医女的话,那真是天大的造化。哦还有,三个月前宫里新来了一批小主儿,估计苏医女以后会在宫中打上照面的,其中的方莹小主是方贵妃的侄女,方家是朝廷重臣,教养的女儿亦是个知书达理的。不过现在最得宠的是蒋欣小主,她的父亲虽然只是个正七品的县令,却生了个貌美如花的女儿,进宫才三个月,蒋欣小主就侍寝多日,被封为蒋美人,风头正盛着呢,不过蒋美人和方小主虽同批进宫,却相处不甚和睦,蒋美人倒隔三差五的病一下,招招医女,方小主身体还好,不过前几天和蒋美人拌嘴后病了几天,现在已经痊愈了。”
芳菲知道这公公是收了金子后有心提点自己,告诉自己宫里的情形,便把他的话都记在心里了。很快,一行人到了正殿外,在三跪九叩后,芳菲终于抬头看到了皇帝,不惑之年的皇帝英俊中带着成熟男子特有的魅力,他坐在那最上面宽大的金黄色龙椅上,的确让许多豆蔻之年的少女为之神魂颠倒。芳菲默默地低下头,皇帝却开口说:“噢,今年的医童选拔第一名竟是个医女,有趣有趣。” 坐在旁边下首位,打扮妖娆的宫妃却嘟嘴撒娇道:“皇上这话还从没称赞过臣妾呢,难道臣妾就是无趣呆板之人,臣妾不依。”皇帝笑着用手刮了下宫妃的鼻子,说:“醋坛子!朕早先应该封你为醋美人。”宫妃娇笑着说:“皇上封赏什么都是欣儿的福气,不过,医女外表再美也是个医女,得医术过关才行,虽苏医女是苏太医的千金,但宫里可不是有关系就能阿猫阿狗都塞进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