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完澡,微醉的脑袋清醒了不少,王子墨穿上林芷岚亲手做的细棉t恤,晃着两条白嫩嫩的大长腿上了床。
就着月光屏息凝视,林芷岚侧身躺着,上面是丝质小吊带,下面是薄薄的三角裤,胳膊,胸前,大腿,白花花一大片,在月光下闪着莹玉般的光彩。
呼吸开始急了,似乎用鼻子无法满足身体对氧气的需求,王子墨微启着唇,带着淡淡酒意的热气,铺在林芷岚脸上。
“岚儿?”
王子墨轻轻唤着,可是林芷岚已经睡熟了,只有那长长密密的睫毛,在王子墨的呼吸间微微颤着。
王子墨只觉得面前这个人,她怎么也看不够,亲不够,疼不够,心动不如行动,在这个零落的世间,把握当下,想做就做,才是真理。
一手握住裸、露了一半的山峰,软软的唇轻轻抵上,鼻间带有林芷岚特有的体香,还有那津液淡淡的甜味。原想浅尝辄止,谁想林芷岚无意识地挨紧王子墨,那细细的喉间,还发出了若有似无的呻、吟。
王子墨心想,既然她们都那么熟了,不打招呼也没关系吧,做完再睡,有益心身健康。
缓缓地,加深了吻,加重了力道,那这片熟悉之地,寻找着最美好的感觉,林芷岚就是在这美好的感觉中苏醒过来,还在迷糊之间,只觉得两腿被分开,体内空虚之感迅速被驱逐,留下的,便是让人难以自抑的舒畅。
全身的肌肉紧了又松,松了又紧,双手情不自禁搂上王子墨,将她拉近自己,咬着她的耳朵娇声道:“你讨厌,人家都睡着了。”
这一句讨厌,婉转得九曲十八弯,转得王子墨柔情似水。
“我是听话的孩子。”
王子墨面色潮红,声音沙哑,当“孩子”这个词蹦出的时候,突然坏心眼地加重了力道,撞得林芷岚心都颤了,叫声忍不住拔高,在这万籁俱寂的夜晚,传得特别遥远。
整整一宿,王子墨无休无止折腾着,有对林芷岚深深的依恋,还有从心爱之人身上索取振奋的勇气,伴随着林芷岚每一声呻、吟,王子墨就会坚强一分。
是啊,不管外头是如何狂风暴雨,只要家中安好,那便有看到晴日的希望。
第一百四十四章
王启年的五个心腹仆人已经来到了别院,正在与王顺王福来喝粥,门口方老头走过,一身练功服,仆人们知道,这是老先生晨练回来了。
五个仆人住了几日,已经感受到别院不同于王家庄的严谨,王家主家诗书传家,家规极其森严,省昏定省,坐立起行,一桩桩一件件,都有规矩。别院有些散漫的风气,让五个仆人不太适应,没看到太阳都升起了,小爷还没从内院出来么。
“我们家小爷与娘子,平日卯时末起身,辰时理事,娘子处理内事,小爷吃了早饭就在外面瞎逛,当然了,总会隔上几日,两人都不早起。”王顺显然是尽职的管家,对主人的作息摸得很透。
“不是还有柳奶奶么,小爷与娘子这般,柳奶奶不生气?”一个叫王辉的仆人问道。
“当家做主的是小爷与娘子,柳奶奶气什么。”王福来满不在乎地说道,在别院久了,他早把王家庄的那套古板规矩扔掉了。
“大夏日,怎么睡得住,不若叫方先生与小爷娘子瞧瞧,都是年轻人,莫不是身子不好?”另一个叫王起的仆人好心提醒道。
王顺与王福来对视了一眼,皆是不语,两人心想,就因为年轻,人家才起不来。
等到王子墨与林芷岚起床,已经可以吃午饭了,因为这样的情况有些频繁,林芷岚不再为此感到害羞,这种心态,在婆婆睁一眼闭一眼的默许之下越发觉得理所当然。
别院依然正常运作,管事们习以为常,自主能力着实提高不少,等到两人洗漱坐在餐桌上,午饭便上来了。
用了午饭,林芷岚抱着宝儿继续补眠,昨晚王子墨疯了似的,不知疲倦,她实在是被折腾惨了。王子墨则是眼底发青,打着哈欠到外头处理生意去了。
五个仆人,一人精通商道,被王子墨派去给张不才打下手。两人手里有王启年历年经营的消息网,王子墨特别看中,拨给了王福来,由这三人继续暗中发展势力。一人是精通文书的,官场的门道门儿清,此前跟王启年去过临安,便将他放在书房听用。还有一人,洗脑功力特别强,按林芷岚的说法,在后世做传销保准能成功,这样的特种人才,自然是让他给下人们洗脑了,要洗得只听命于主家,特别是郑大明新招来的护卫,更是重点洗脑对象。
小良撑伞,王子墨手摇折扇,继续在街面上晃荡。作为一个披着农户外衣的商人,一个想干点事业的人,出门晃荡很重要。晃到熟人那里,可以加深关系,晃到陌生人那里,可以发展朋友,晃在街面上,可以接收消息。
这么晃来晃去,就到了八月初,蒋尚圭拿了一块玉佩来见王子墨。玉佩很熟悉,王子墨也有一块,宝儿也有,王家嫡系子孙都有,只是每一块还有一些不同,那便是上头刻的字。王子墨瞅着玉佩上的那个“书”字,便知这是王家三老爷的长子王子书的玉佩。
“哪儿得来的?”王子墨淡淡地问道。
“我家当铺啊。”蒋尚圭喝了一碗凉茶,有些显摆道。
“你家当铺最近收了不少王家的东西吧。”
“钦差走了之后,王家的东西就流出来了,好东西还真不少呢,这钦差也是个糊涂人,抄家不彻底啊。”蒋尚圭咂咂嘴,又喝了一碗凉茶。
“这东西给了他多少银子?”
“不多,五十两,死当。”
“玉佩我不要,王家其他的好东西你都卖给我吧,按市价。”王子墨端起茶,状似不小心碰了玉佩,玉佩就这么掉在地上碎成了两瓣。
“赔钱!五十两拿来!”蒋尚圭摊开手,与王子墨玩笑道。
“别这样啦,蒋三爷,咱们谁跟谁啊,谈钱伤感情。”
“嘿!我说王大官人,你最近不对啊,咋就变成活土匪了!”蒋尚圭稀奇地盯着王子墨看了又看。
“有什么对不对的,我娘子说,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我觉得娘子说的有理,做个无赖感觉挺好。”
两损友笑闹一番,便一起去斗蟋蟀了。
踩着夕阳回家,王子墨心里喜滋滋的,斗蟋蟀赢钱,还不贪玩,记着回家吃晚饭,想着蒋尚圭一群人差不多已经坐进花船了,王子墨就觉得自己是天底下最乖的孩子。
只是,不对呢,家门口怎么这么多人,还都是带甲的军卒,她家那尽职的门房王诚,正缩在角落里发抖呢。
“小爷,家里有人来了?”小良捧着蟋蟀罐子,脸上的笑容敛去。
王子墨这时也不发傻了,片刻的懵逼之后,心中凛然,这些军卒的装束很眼熟,像是钦差大人的卫队,钦差已经走了,那留下来的便是那个长史大人。长史大人不是在帮衬谢良辅挤兑盐官大族吗?他来这里做什么?难道是打听到自己与王家的关系,来抄家的?
这不能啊,大奸臣秦桧罩着呢,一个小小的长史敢动她!
王子墨思考了一会儿,觉得这事不靠谱,家中有守财奴娘亲坐阵,谁能从家里弄出一个铜子啊,而且岚儿也在,那可是绝顶聪明的女人,还有王福来,郑大明,这些人哪个是善茬,以王子墨对盐官县的了解,她的小别院不说龙潭龙穴吧,也可以算是非常之地。就算是钦差,也不能悄无声息来家里做点什么。
那些守门的卫士看起来凶神恶煞,但行为举止尚算收敛,这让王子墨心中稳了稳,她“唰”的一下展开折扇,大摇大摆向家门走去。
王诚见王子墨回来了,赶紧上前道:“小爷,您可算回来了,家里来贵客了,总管奉娘子之命带人去寻您,找遍了全城,都没见到您的影子。可把人急死了。”
“王诚,谁来了,这么大阵仗,几时来的?”王子墨面对那些军士,面色从容,其实她是见那些人没对自己有过激行为,在这里摆谱呢。
“是太爷领来的,也不知何人,等了您足有半个时辰了。”王诚苦着脸说道。
王子墨与蒋尚圭相约斗蟋蟀,是瞒着家里的,去的也是城外的一处偏僻地,不常斗蟋蟀的人根本不知道,难怪王福来会找不到自己。
王子墨瞅了瞅守着的军卒,抬腿就要往里面走,两个扛枪的军卒上前阻拦,王诚赶忙点头哈腰:“军爷,这是咱们家大官人。”
黑着脸的军卒上下扫了扫王子墨,微点头退开了。
进了家门,就觉得家里的气氛不对,往常来来往往极热闹的家里冷清了不少,一路行来,都看不到一个下人。王子墨微敛眉,疾步向正堂走去,但到得正堂门口,她突然减缓了脚步,稳重地抬腿进门。
在进门的一刹那,王子墨快速在正堂内所有人的脸上扫过,不着痕迹。
主位上空着无人坐,左面三个男人坐着,右面四个女人坐着,左面的下手,是蒋尚培,离得自己最近,王子墨发现他的脸上有着探究之色,仿佛不认识自己一般,但没有焦急,王子墨心下大定。
蒋尚培的边上是谢良辅,没有露出半点垂涎或愤怒,但王子墨清晰地感觉到不是谢良辅放过了自己,而是他在隐忍。
在谢良辅边上,坐着一个中年男子,相貌极其英俊,少见的美男子,衣着朴素,感受不到上位者的气质,这让王子墨又疑惑了。因为为官者,总有官威,谢良辅身上就有,蒋尚培身上也渐渐有一些,这个陌生老帅哥由谢良辅亲自陪同,在这盐官县有如此大面子的只有钦差,怎么老帅哥看着不像呢。
老帅哥也是第一时间看到了王子墨,那眼睛像探照灯一样上上下下扫视,而比老帅哥看得更为露骨的,是右边首位的一个美妇。美妇极美,保养得极好,由谢良辅的夫人陪坐着,大大的眼睛水汪汪的,有些通红,手中捏着帕子,想来是哭过了,而且哭得时间不短。
可关键是,这美妇看王子墨那眼神,实在是让王子墨感到头皮发麻。上上下下扫来扫去不说,若非自恃身份,估计她都要上前近距离检查了。
再见柳氏与林芷岚身后,郑大明与王福来静静站着,郑大明双手负背,没有按在随身佩刀上,王福来老僧入定,眼皮子都没抬一下。林芷岚的脸上充满了无奈,柳氏的表情就丰富多了,有激动,有兴奋,像见了钱,好多好多的钱。
扫过这一眼,王子墨把所有人的表情看在眼里,说起来很长,其实也就是两三秒钟的时间,她在街上晃来晃去,眼神很毒,一眼就能看透一个人七八分,只是如今这场景,王子墨有些摸不着头脑。
这到底是啥意思?
弄不懂暂且按下,毕竟如此情形自家应该没什么大祸,王子墨恭恭敬敬向贵人们行礼,然后直起身站在门口。
夕阳从门口撒进,映着王子墨的半边身子,半张脸在明,半张脸在暗,显得五官更为立体,从容的装扮着林芷岚口中所说的动物园大熊猫,任由他人观看。
蒋尚培无声起身,走到王子墨身边为他引荐:“长史大人,夫人,这位便是王子墨,林氏的夫君。子墨,这位是七郡王府的长史林大人,这位是长史夫人。”
王子墨再次行礼,只是觉得蒋尚培引荐的话听着很奇怪,怎么自己的头衔是林氏的夫君?这不合礼数啊,说自己是仙来阁的东家,或者是蒋尚培的兄弟,还正常些。毕竟,这年头很少有男子在外介绍的时候说是家中媳妇的夫君。当然了,地位可以改变规矩,若女方的地位高,那便是男子沾光了。
只是,林芷岚又不是什么高门贵女,这样不对啊。
第一百四十五章
王子墨眼神发直,微张着嘴,彻底懵逼了。
没办法不懵啊,林芷岚不是千年后的人么,接受这个事实不容易啊,如今怎么就跳出来一个长史说是他家的闺女呢!
王子墨傻呼呼地看向林芷岚,很明显林芷岚已经知道了这个事,无奈之中向王子墨微微摇头。林芷岚自己也不知道怎么会有人上门认亲,可是她又没失心疯,打哪儿来的难道自己不知道么。
那长史夫人已经哭给自己看了很久了,她被哭得心烦,但不能把人轰出去,那只需一个手指就能碾压自家的贵人,她得罪不起呢。
王子墨看懂了林芷岚摇头的意思,明确这认亲不是真的,还有,希望?4 踝幽湃巫约骸U庖坏愫苤匾旰罄吹娜擞氤な妨髀涿窦涞墓肱灰瞬缓浚蓟嶂老嘈藕笳摺?br /> 只是,王子墨还糊涂着,没啥反应,蒋尚培见往日机灵的贤弟这般呆傻,只得伸手扯了扯她的衣服,提醒道:“子墨,愣着做什么,还不上前拜见二老!”
王子墨很想停留在懵逼状态,可是现实不允许,她敛去了痴呆儿面容,扯出一抹自认为可爱的微笑,有些结巴道:“长史大人,您不可与小人玩笑,我等下民如何敢高攀。”
“怎么,你认为本官与夫人连亲生闺女都不认得了?”林长史显然不被王子墨“美色”所动,林芷岚不认自己已经让他很不高兴了,再见女婿这般呆傻,心中更是不喜。
王子墨的腰弯得更深了,轻声道:“小民岂敢。只是林氏乃小民田间所救,醒来之后便不记得过往的一切,林氏尚且不明自己出身,小民何敢枉自作主。”
王子墨此言刚落,那长史夫人又嘤嘤哭泣起来,拉着林芷岚的手道:“我的儿,你着实受苦了,为娘看着心疼啊~”
林芷岚想扯回自己的手,可是面对一个殷切寻女的母亲,她也狠不下心,只得示意王子墨周旋。她虽是当事人,可是她是王家妇,这样的场合她这个当事人反而是最没有话语权的。
“夫人请勿悲伤,还请大人与夫人细细讲诉一切,也好印证林氏的出身。”
林长史官运亨通,只是膝下空虚,只得了一儿一女,儿为长,女为幼,两人相差八岁,林氏夫妇自然对小女关怀备至,那小女名为林佩兰,长得花容月貌,又才情甚高,在贵族圈子里负有盛名。金国入侵,北地失陷,林氏一门随官家南逃,那是真正的逃亡,金国穷追不舍,直打到扬州还不肯退兵。
那时各地的形势极乱,后有追兵,前有民变,在逃至嘉兴之时,这闺女在兵荒马乱之际莫明其妙丢了。后林家又随着官家逃至明州,再又北上,来来回回好几次,直到官家定临安为行在,夫妇俩才有精力寻找幼女,只是,四年已过,物是人非,再回转寻找,岂能找得到。
这次,也幸亏谢良辅的夫人在蒋家见到了林芷岚,一眼便认出了她。谢良辅与林长史皆是七郡王门下心腹,可算是世交,那林氏幼女从小跟随母亲常去谢家,谢家夫人自然对这个世侄女很熟悉。
王子墨静静听着,慢慢推算时间,待林长史叙述完毕,她拱手道:“禀大人,小民于绍兴四年初秋救得林氏,与大人所说林娘子于绍兴四年春丢失在时间上。。。并不吻合,还有,林娘子是在嘉兴丢失的,我救起林氏之时是在盐官县的王家庄。”
“我可怜的兰儿,那半年定是吃了不少苦头。”长史夫人听得此处,再次悲伤,搂着林芷岚又是哭。
林长史皱了皱眉,道:“虽有半年间隔,地点亦不对,但嘉兴距盐官并不远,这半年时光,我儿从嘉兴辗转至盐官亦未不可。”
王子墨默然,按路程,两地之间坐船仅一日光景,林长史的这个说法行得通。
“小民斗胆,还想询问一事,林娘子身上可有证明身份的首饰,佩件,又或者,疤痕,黑痣等?”
“我儿生来白晰,身子上未有半点疤痕黑痣,若说首饰,脖子上有块羊脂玉,是我儿周岁时外祖母所赐。”
长史大人与夫人的话,让王子墨心中了然,林芷岚并不是他们的闺女。因为他们的女儿叫林佩兰,林芷岚的名字是在所谓“身份证”上写着的,那几个字虽然不太认得,但更像王子墨所认识的“林芷岚”,林芷岚来的时候确实带了不少稀奇古怪的东西,但绝对没有玉佩,而且,林芷岚身上有黑痣,长得位置嘛,咳咳,王子墨看到过,也亲过,反正不为外人道也。
但是,若是亲身父母,自当知道,如此可见,这对夫妇只能失望了。
“好叫大人夫人知道,吾妻林氏非林门贵女,我等未见玉佩等物。”王子墨深深作揖,说出这话是要有勇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