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啸徐暧昧地在他耳边吹了一口气道:“哦?你洗干净了等我?”
“你……老不正经!不然你先洗,洗干净了等我洗……”
“你要我洗干净了等你?你有那个本事满足我?”
毕竟还是男人,顾家臣也不愿意接受这种质疑,涨红了脖子结结巴巴地说:“谁……谁说我没本事!你……你等着!我也是有能力的,看我今天不干得你跪地求饶……”
当然他是不可能干得任啸徐跪地求饶的,他连梦里都不敢这么想,也就是逞起强来这么一说。任啸徐是高高在上的男人,习惯于掌握一切。顾家臣要反攻,那除非他不想活了。淋浴的水温已经到了正常的温度,任啸徐一脚扫开那装满清水的塑料桶,把顾家臣扒光了按进淋浴的水花里,就着水的润滑想要探入他的身体。
顾家臣面色潮红,喘息着推他道:“别,水……水是不够的。”
任啸徐也已经是剑拔弩张,听到这话,才想起他们第一次的时候,自己也是想用水做润滑,结果把人弄伤了,还流了血。于是只好强忍着冲动,手伸到旁边洗漱台上去找东西。
房间太小也有小的好处,任啸徐一伸手就捞到一瓶。他拿过来粗略地看了看,鹅黄色的塑料瓶,扁扁的。水花淋着他的眼睛,他有点看不清楚上面地字,就问:“这个可以?”
顾家臣当然一看就知道了,那是一瓶强生婴儿牛奶沐浴露,是诗华喜欢用的。于是红着脸点头说行。
水花像绽放的礼花一样喷洒,这么小小的一块地方很快就积满了热气,闷闷的有点像蒸桑拿。顾家臣被任啸徐弄得意识模糊,狭窄的空间里空气又不充足,他差点就晕了过去,好在任啸徐一直托住他的腰。
视线还是渐渐模糊,墙面的白色瓷砖映出他们模糊的影子来。任啸徐的挺进持续而有力,像一头精力充沛的野兽,然而温柔,然而深情。顾家臣模糊中想起了小时候听过的童话故事。
王子被施了魔法变成野兽的模样,他只有在城堡里的玫瑰凋零之前学会爱人与被爱,巫婆的魔法才会解除。野兽最后变成了王子,和为了救助父亲而来的美女相爱。
他和任啸徐的第一次,他觉得任啸徐是头野兽,他还那么小,却对自己做了那样的事。直到后来,他被野兽一直锁在城堡里,他渐渐地爱上了这头野兽。这头野兽,他的脾气有点暴躁,他的个性有点强硬,他的性格有点固执,他是家里的二儿子,有点姥姥不疼舅舅不爱,他有点孤单,有时候也会觉得世界对他不公平,然而大部分时候表现出的是强而有力的控制欲……这样的任啸徐,让顾家臣觉得很心动,也莫名地觉得很心安。因为他有这样那样的缺点,所以即使是顾家臣,也不会觉得自己太过于配不上他。
可是渐渐的,他看着野兽慢慢变成了王子。这个男人开始变得深藏不露而落落大方,变得通晓人事并滴水不漏,变得霸气沉稳而意气飞扬……顾家臣突然觉得害怕了。任啸徐是野兽的时候,他爱上了他。可他变成了王子,他有点不敢爱他了。王子身边都有美丽的公主,可他只是一个卑微的商人的孩子。
城堡的花园里长满了玫瑰花,带刺的玫瑰把他和他的野兽困死,深深地腐烂在泥土里。
他的野兽已经变成了王子……他是不是要学着再去爱这个王子呢?这个王子,到他家来洗澡,都嫌地方太小了……
一股灼热冲进体内,顾家臣咬住了任啸徐的肩膀,把呻吟堵在嘴里。任啸徐腿也软了,不过还能撑住。顾家臣倚在他身上喘息,看着他水泽氤氲的深情凝视的大眼睛。室内的空气太少,顾家臣觉得呼吸困难。
任啸徐利落地帮两人洗干净身体,拿过一条浴巾包住顾家臣揉了一通。顾家臣把浴巾裹在腰间,颤颤巍巍地扶着墙出去了。好在这里离他的房间很近。任啸徐为了不引起怀疑,特地在浴室里停留了一会儿,又洗了个头,才开门出去。顾家臣身上套着一身旧T恤,他把自己的睡衣留给了任啸徐。
“我妈帮我买的加大号,你应该也能穿。”
任啸徐挑起那件衣服来在身上比了一比,就利落地往身上套,一边说:“你妈妈干嘛给你买加大号的,你能穿吗?”
顾家臣很累,倒在床上懒得动弹:“不就是个睡衣嘛,穿松一点没关系的。”
任啸徐想了想,就很认真地点了点头:“嗯,是该穿松一点,方便脱。这样,以后我们家都买我的号,你穿着宽松……”
顾家臣突然拉住任啸徐的手,眼神闪着光问他:“你就这么想和我有个家么?”
任啸徐点头:“那当然。”
“有个家有什么好处?”
任啸徐拿着浴巾擦头发,一边擦一边想,然后说:“有个家,我们每天都住在家里,如果我哪天半夜死了,我希望你是第一个发现我断气的……要是我们能结婚,我有个什么三长两短的,你也能在我的手术单上签字……我希望我们能够成为亲人。那时候,不仅仅是我爸我妈我哥哥有资格,你也能站出来说,‘这是我男人,我来做决定……’”
任啸徐的眼睛闪亮如同星辰,他坐在床边特别陈恳地看着顾家臣说:“我这辈子没有什么别的想法。我爸,我妈,我哥,他们也就都那样了,生在什么样的家庭,我没得选择。我只希望你能够……是我自己选的。”
顾家臣觉得心里像是有什么东西融化的,暖洋洋的,美滋滋的,然而又有点担忧。他搂住任啸徐的脖子问:“你选我难道不会后悔么?”
任啸徐很傲慢地说:“我的字典里没有那两个字。停不下来的话,就只好勇往直前了。”
第103章
顾家臣的床是家里人找木匠订制的。这年头一张象样的床要好几千,找木匠做一张,不到一千块就搞定了。好处是经济实惠结实耐用,坏处嘛,大概就是——很硬,非常非常硬。
想也知道,这样的床没有弹簧床垫,只有一层木板,上面铺着棕垫和棉絮,再铺一层床单,跟大学宿舍的床差不多。大学宿舍的床,任啸徐都把自己盖的被子也垫在身下才能勉强睡得着,而且那时候精力充沛,可以战斗到很晚,精疲力尽的时候站着都能睡着。现在不比从前了,睡在这张床上,十几分钟他已经翻了好几个身了。总觉得肩背都有点酸痛。
在任啸徐差不多第六次翻身的时候,顾家臣开了灯问:“是不是睡不着?”
任啸徐含糊地回答:“唔……床有点硬。”
“我们家床是木板的……”顾家臣看着被子说,“不过还好,这床做得够大,不然你的脚都没地方放。”
任啸徐苦笑:“那我是不是应该庆幸?”
“谁叫你要留下来过夜的?睡吧二少爷,反正只睡这一晚上。”
“那不一定啊,以后你都不回娘家么?”
“什么……这里明明是你婆家。”
任啸徐作势快要掐他,顾家臣赶紧缩到被子里去。
任啸徐现在盖着的被子,用的是新弹的棉花,昨天才晒过,蓬蓬松松很暖和。加上两个大男人挤在一起,温度难免有点高。任啸徐忍不住把睡衣的口子解开了几个。顾家臣见状赶紧把胸口捂得紧紧的,眼神警惕。
“你做什么?”
“脱衣服啊。”
“脱衣服干什么?”
“热嘛……这被子太厚了。”
“胡说,我们家又没有空调暖气,怎么会热?”
“我就是热啊!不信你摸摸。”
任啸徐拉着顾家臣的手就往自己的胸口贴。他的胸口很热,火炭一般的,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发高烧了。顾家臣像被烫到一样弹起来,把手抽回去。任啸徐好像真的很热,敞开了衣衫,拎着领子不停地扇风。
顾家臣看着他的样子,只好把自己的旧棉被扯过一角给他:“算了,你盖我这个……特地晒的新被子你还不要。”
任啸徐于是一脚蹬开自己的棉被,拉着顾家臣的被子角利落地拉到自己身上来,顾家臣裹在被子里,被他也一起拉了过去。顾家臣穿的是一件短袖T恤,手肘冷不防碰上了任啸徐袒露的胸膛,滑腻的弹性十足的皮肤像是某种人造橡胶,于是他忍不住把胳膊一缩。
任啸徐面露不满,手臂环过顾家臣的肩膀,强制性地把他禁锢在怀里。顾家臣挣扎了几次没挣脱,索性就这样趴在他的胸口上。两个人在一起日子久了,也不一定凡事都要做,就这样趴着也很好。于是他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
“你觉得我妹妹怎么样?”顾家臣悠闲地闭着眼睛问。
“还不错啊。”
“她和我长得像吧?”
“是挺像的。”
顾家臣舒服地把头枕在任啸徐肩膀上,喃呢着又说:“我要是个女孩子,应该就长得像她一样吧……”
“那也不错。挺好看的。”
“不知道那丫头会栽在哪个男人手上……至少得是个你这样的吧!”
任啸徐忍不住笑了,说:“你想得有点好啊。”
“那当然,我一个男的都找到你这样的,我妹妹应该找个比你更好的才行!”
任啸徐敲了他脑袋一下道:“你是没睡醒呢,还是睡着了说梦话啊?”
“任啸徐啊,”顾家臣抬起头来问,“你是不是觉得你自己天下第一啊?”
“当然不是。我最多在西南充个第一吧。要说厉害的,北京上海广州多的是。”
顾家臣皱了皱眉头:“……你说这话都不害臊么?”
“你以为当第一很容易?高处不胜寒,懂不懂?还有,我觉得你妹妹应该有男朋友了。”
“你又知道了……”
“你看她看我的眼神,一点都没感觉。她那样的表情要么就是有男人了,眼里容不下别人;要么就是同性恋,喜欢女人。”
“胡说,诗华才不是同性恋呢!”
“那不一定。哥哥是,妹妹说不定也是,你们俩不是亲生兄妹吗?”
顾家臣忍不住一拳锤在任啸徐的胸口。
“我同性恋,我那是被你掰弯的!你他妈趁着我还没概念就把我给办了,等我有意识的时候都被你吃干抹净了!你还好意思说……”
顾家臣平时不说脏话,只有扯到这件事情的时候会忍不住飙上一两句,也仅止于“他妈的”这种入门级别的脏话。他被栓的太久,一时之间脱不开嚼子。
任啸徐得意地笑。顾家臣闹着闹着就趴在他胸口睡着了。窗帘有一条缝可以看到外面,夜黑风高,更深露重,本该浑圆如玉盘的月亮似乎有点黯然。它一个人孤零零地挂在天空上,就算挂得再高,就算光华再闪耀,也不如自己这样在人间,怀里抱着心爱的人来得幸福。
清夜悠悠谁共?枕衾鸳凤,听彻梅花弄。
只羡鸳鸯不羡仙。
床还是有点硌人,任啸徐觉得肩背酸痛,胸前还压着一个人。顾家臣闭着眼睛睡得很熟,睫毛在眼睑上洒下一片阴影,整个人一动不动。
他当年复习的时候也是这样,整天都坐在书桌前面,有时候饭也不吃,水也不知道喝一口,半天下来嘴唇都是白的,干裂起皮。如果实在是太累了,他就会趴在桌上睡一会儿。有一次任啸徐中午的时候出去,他趴在桌上睡觉,到晚上的时候任啸徐回来,他还是趴在那里,和任啸徐走的时候位置一样,一动也不动的。那样子让任啸徐有一种恍惚,觉得自己似乎一直没有离开过,一直看着他睡觉。
任啸徐低着头看怀里这个人,轻轻地抚弄他的头发。
顾家臣好像是他认识的人当中,唯一一个没有随着时间流逝而改变的人。十年之前任啸徐认识他,他就是这样,胆小,怕事,耐力强,心软,善良,喜欢依赖别人,而更多的时候是靠自己。十年后的他还是这样。他好像总能让人感觉到一种恍惚,好像时间并没有流逝,而他们一如从前,青春,天真,单纯而幼稚,简单而幸福。
不知道为什么,任啸徐觉得顾家臣的表情里总是会有一种被逼无奈的感觉,好像事事皆不如他意,可他有能坚强地面对。那种表情很动人,他的眼神干净纯粹,那种纯粹会惹起别人强烈的反应,要么就想彻底的摧毁他,要么就想完全地保护他。任啸徐是后一种。
天地间的事物都有自己的运转轨迹,不管是从政还是经商,都必须要了解这种轨迹,从而能够预见事物的下一步发展。每个人身在这世界,首先应该明白自己所处的位置,然后了解自己应负的责任,再来就是提升自己的能力以求能够完成自己的任务……上天会把财富分配给那些有能力掌握并支撑它的人,你要做到的就是这一点。
任啸徐受过的教育就是这一类似的教育。他从小就被训练,要站在这样的角度来看问题,来处理事情。所以他们天生比别人成熟一些,目光能够看得更远,从另一种意义上说,也更单调。
天道循环,人心向背,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任啸徐以为他能够掌握这一切,熟练地掌握这一切曾经是他的目标。可他渐渐的感觉到了一种无力。并不是无法胜任的无力,而是熟练掌握之后的无力。
拥有了一份那样的家底,只要智商正常,训练得当,拥有足够的能力并不是问题。可是人心总要有个什么东西填进去才能显得饱满,一味的工作只会让人乏味,让人觉得自己像一台机器。然后日久生厌。有时候看到文件夹就想砸了,看到回事儿的人就想砍了,听到电话响就想掐了,见到事务安排就想撕了。
事业的成功能够带给一个男人骄傲的本钱,帅气的外表和多金的身家能够带给一个男人高质量的享受。可任啸徐知道他总有一天会老去,如今这副身子不过是一具臭皮囊,那些仰慕的目光也可以洒在别的皮囊身上,他只是碰巧变成了任家的少爷,碰巧拥有了这一切而已。这些成功,这些骄傲,这些钦慕,并不是真正属于他的。
天下无不散的筵席,总有一天他周围的所有人都会走,总有一天繁华的花朵将要凋谢,那时候他的身边还能有谁呢?他是否还有属于自己的记忆?
似水流年,是一种谋杀。他碰巧成为了艳冠群芳的牡丹,富贵,艳丽,万人称羡,但是掉落的时候恐怕没有多少人能够记得。等到有一天他凋谢的时候,所有的人都会把他踩在脚下,就像任何凋零的花瓣一样。那时候他们都将化作尘土,他们再没有区别,他们的人生最终会回归到一种平等。
平等的死亡。
一直以来任啸徐都是以冷静来对待这个世界。
有时候他会突发奇想地去尝试一些新奇的东西,比方说有一天有个人跟他说,哎,和女孩子谈恋爱好像还蛮有意思的样子,他便去找个女孩子试试。有一天有个人跟他说,哎,高台跳水好像还蛮有意思的样子,他便去尝试着玩玩高台跳水。
肾上腺素分泌所带来的那一种刺激的确能够让他感觉到短暂的美妙,可是那样的美妙来得快去得也快,并且下一次再尝试的时候,刺激度就会下降。就像吸毒一样,必须逐渐加大剂量,才能够感受到和上一次同等的快乐。
他不会让自己上瘾,所以他常常是玩玩就厌倦了,然后回归到平静当中。这样难免给人一种无情的感觉,可他觉得无所谓。无情又如何?有情又如何?都会散的。到最后都会散的。
越是这样想,他就越难以提起兴趣来做一件事情。冷静到过分,然后变得像一尊雕塑那样,冷眼旁观。
第104章
直到有一天,他发现自己无法再冷静。
他开始越来越在乎一个人。这个人的一举一动时刻牵动着他的神经。他开始渴望一回家就能见到他,他开始希望自己的工作和生活都能够是为了他,他开始发现他不能容忍别的人靠近他。人生突然出现这样的一个人,杀得任啸徐措手不及。
他开始焦虑,也开始思考这件事情的意义。他知道人生的终点都是死亡,如果可以的话他愿意就这样走向那个终点,可老天似乎故意要戏弄他,故意让他越来越在乎这个人。他开始感觉到一种奇妙的痛苦,他的心空了这么久,突然之间塞进了一个人,让他觉得不适,觉得胀痛,觉得苦恼。
他想赶走那个人,想让自己回归到空荡荡的状态,就像生产的母亲一样,急于把肚子里的孩子挤压出去。可当孩子真的生下来的,母亲又会觉得若有所失,于是那种母子的关系便成了一世的牵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