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大佬你好 完结+番外完本[穿越耽美]—— by:锦杉

作者:锦杉  录入:05-19

一语话毕,全体哗然。
外星人入侵地球,科幻大片里才有的事儿竟然在现实中真实的发生了。
还没等人们惊讶完,就有军官打扮的人进来,宣布战时各项事宜,中心思想就是服从命令听指挥。
在营地的这些天,程弯了解到,之前从天上掉落的石头似的东西,其实是外星飞行器的碎片和发射炮弹的残骸。那阵恐怖的地震其实是数十架巨大星舰同时降落带来的冲击波。
而这些地球的侵略者们,通通都来自于一个叫天冥星的地方。他们企图通过掠夺来提升自身的实力,妄想统治整个银河系。
对于这个痴人说梦般的宏伟愿景,程弯只能表示,中二病真是要不得。
不过,天冥……为啥对这个词有种莫名的熟悉?
程弯绞尽脑汁,脑海中有一个模糊的影子一闪即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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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地的日子过得很快。
每天按时起床,工作,领取食物和水,日复一日,像是上了发条的机器。
难得的晚上有闲暇的时间。一帮大老爷们儿开始互侃,交换各种不知从哪儿打听来的小道消息。什么外星人都大脑袋小细脖,外星人马上要被赶回老家,外星人这外星人那……
程弯有时跟着插科打诨,脑子里却不时地浮现出那双漂亮的蓝眼睛。
唉,也不知道大佬那边怎么样了。
这一日,例行工作之后,基地突然组织大伙聚到一起,播放了一小段从前线传过来的视频。
画面中,一个军官打扮的人简单汇报了一下战况,随后宣布,将开展宇宙合作,联手其他星球,共同抗敌。
这一消息立刻引起了人们的欢呼。与人联手,就又多了一份力量,终于不再是孤军奋战,同时离胜利仿佛又接近了一步。
“接下来,有请联军α星球的代表人卡俢统帅讲话。”
空气好像霎时间安静。
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内,程弯的头脑几乎是空白的。
屏幕上的那个人,穿着笔挺的军装,剑眉星目,意气风发。
他想过好多个再见的画面,却没有想到是这样的场景。
程弯只顾着直愣愣地盯着屏幕,甚至连卡俢到底说了什么都没听清楚。
坐在旁边的一个哥们儿怼了怼他:“咋了,高兴傻了?”
程弯终于勉强回过神来,随口嗯嗯啊啊了几句。
“相信我们团结一心,一定会取得最后的胜利!”卡俢一席话毕,全场的热情都被点燃起来,现场响起雷鸣般的掌声。
“把这帮孙子赶回老家!”
“让他们有去无回!”
“……”
人们同仇敌忾,仿佛已经看到了胜利的曙光。
只有程弯仍然一眨不眨地盯着同一个方向,卡俢的目光仿佛已经穿透了屏幕,直达他的心底。
明明他是在对着摄像机讲话,可是程弯却觉得,仿佛回到了临走前的那晚,他注视着自己,好看的眸子里,映出了整个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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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盟友的帮助,前方战势逐渐逆转,胜利的天平开始朝着己方倾斜。
而程弯也想起了天冥这个词让他耳熟的原因,那就是他们也同样是α星球的侵略者。
现在,他们面对的是共同的敌人。
程弯没办法跟他并肩战斗,只能每日时刻关心着前线的消息,祈祷着战争赶快结束。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战场上从来不缺少鲜血,每一天都有士兵牺牲。程弯渐渐地不敢去打听战况,连哥们儿跟他扯闲篇儿,他都下意识地避开。
他怕听到什么不好的消息。他怕自己的等待,最终换来一具白骨。
难熬的岁月一天天度过,程弯也长出了胡茬,比起当年那个年轻而率性的小伙子,岁月同样在他的身上留下了刻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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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后,A市。
程弯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天,那是一个金色的午后。
胜利的号角吹遍了大街小巷,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久违的笑容。
大喇叭里,广播员声情并茂地说:“经过两个星球人民的共同努力,我们不惧艰险,抵抗外敌,用顽强的拼搏,终于换来最终的胜利……”
程弯当时正在清点剩下的食物和水。关鹏喜极而泣:他说,我们胜利了。
手中的面包咣当一声掉在地上。
程弯愣了足足有一分钟,突然撇下一切,什么也不顾的往外跑。
营地的人们都笑他高兴的疯了。
只有他自己知道,他要去向何方。
穿越大街小巷,穿越街头狂欢的人群,程弯一刻不停的奔跑,可是他却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轻松。
他感觉身体很轻,仿佛在飞。
终于,他跑到了那个熟悉的地方。
被战火摧残的房屋早已看不出本来的面貌,残破的牌匾上依稀可几个支离破碎的字,“乃木”
奶茶店,那个有着我们共同回忆的地方。
你说得胜之日,必定会来寻我。
我怕,你找不到我。
太阳渐渐落下,淡金色的余晖将程弯的影子拉长。他抱着膝坐在奶茶店的门口,嘴角挂着厌足的笑。
身后缓缓有脚步声响起,沉稳而笃定的声音。程弯好像早就知道了一样,拍拍屁股站起来,转过身面对着来人。
卡俢一身未褪的风尘,脸上有尚未来得及洗掉的泥土和血痕,只是那幽蓝的眸子,一如五年前的样子。
让人宁静,也让人心动。
两个对视着,目光里有千言万语,最后却化作一番了然与深情。
程弯眉眼含笑:“欢迎回家。”
“叮,好感度,五颗星!。”
第24章 生如夏花(一)
程弯再一次从陌生的房间醒来。
屋子装修得颇具复古的风格,却又不乏电视电话等现代电子产品。
简易的床头柜上面放着几张菜单,窗下摆着一双一次性拖鞋。
看样子,像是一个旅馆或客栈。
新的世界了。
上一个世界,程弯一直陪着卡俢走到了最后。在生命的尽头,两个人一同躺在床上,手挽着手,灵魂飘向不同的远方。
他还记得临走前的那一刻,卡俢那早已不在年轻的面庞上,挂着安详的笑。
察觉到宿主已醒,系统自动上线:“喂,看你挺伤感的,用不用再缓缓?”
程弯释然地笑了笑:“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而我,只不过注定吃的次数要多一点而已。所以,别担心,尽管放马过来吧。”
系统没再说什么,默默传给了他这个世界的资料。
这个世界跟程弯原来所处的21世界几乎是一样的。这次的攻略对象,名叫骆珩。
大致翻了翻资料,程弯可以肯定,这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骆珩曾经被誉为天才歌手。他的声音清亮、高亢,响遏行云,华丽而不失质朴,除却高超的演唱技巧外又不失真情流露。
更加令人惊叹的是,他十八岁出道,二十岁便获音乐界最高奖项金钟奖。而且小伙不仅歌唱的好,颜值还高,两年之内一跃成为全国最炙手可热的大歌星,收获粉丝迷妹无数。
然而枪打出头鸟,有些红眼病就见不得别人好。
郑淮是与骆珩同时期出道的优秀新人,分属不同唱片公司。本来圈子就小,两人又时常在各大音乐比赛中低头不见抬头见,一回生二回熟,两人逐渐成为了好哥们儿。
然而骆珩当时二十啷当岁儿,尚处于比较天真无邪的那个阶段。没有看出郑淮假意接近他时,背后的险恶用心。
于是骆珩悲剧了。
在一次演出过程中,郑淮买通了骆珩的助理,指使其偷偷往他的饮用水里下药。骆珩喝了之后,嗓子一下子坏了,声音变得又粗又哑,医生告诉他,以后将可能再也不能唱歌。
而郑淮由于少了竞争对手,短时间内迅速走红。更令人唏嘘的是,骆珩原来的女友因为这件事离他而去,转而投靠郑淮。
得知真相的骆珩从此一蹶不振,从此告别娱乐圈,化名张行,在某旅游小镇的酒吧打工,勉强维持生计。
而这一沉寂,就是整整十年。
“所以我要做的,是让他放下过往,重新登上人生巅峰?”
系统:“……你可以这么理解。”
“啧啧,这有点难办啊。”程弯从小就五音不全,对于音乐这方面简直一窍不通,在这一点上,他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
系统:“这你就不用担心了,作为一个可靠又贴心的好系统,我特意给你安排了一个好身份,那就是,音乐学院的高材生!”
程弯:“真是太惭愧了……”他终于有了让小学音乐老师刮目相看的这一天。
系统的机械音里透着愉悦:“还不快谢主隆恩!”
程弯:“……谢皇上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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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弯现在所处的地方,正是骆珩打工的那个旅游小镇。其实这里更像是一个古城,有许多景点都保留着古代建筑。飞檐斗拱,雕梁画栋,满街都是古韵古香。
而一到了夜晚,满城开遍霓虹,各式各样的酒吧纷纷热闹起来,现代的灯光与时尚和琳琅满目的古物交织,当真是别有一番风情。
骆珩所在的酒吧,叫檀香。听名字就能看得出来,在一众闹闹哄哄的场所里,算是别具一格的。
酒吧门前没有拉客,客人进不进来全凭自愿。店里的装饰也很讲究,古拙典雅而又不失禅意,角落里,还有乐队在唱着悠扬的歌。
看得出来老板是很用心的。
程弯踏进屋子,随意点了杯鸡尾酒,选了个角落里的位置。刚一坐下,就看见了本次的攻略对象——骆珩。
他是这家酒吧的调酒师。
没有花哨的炫技,没有惊险刺激的表演。有客人点,他就做,手法快而熟练,不装腔,不卖弄。一杯酒在他的手里,往往能演绎出不同的味道。
没有客人,就坐在吧台抽烟。烟雾缓缓弥散在周身,他在一片暗色的光影里,静得好似一幅画。
不得不说,根据系统给的图像,骆珩这十年来,真的变化很大。当年的他,年轻,帅气,英姿勃发,浑身散发着少年的朝气与活力。
而现在的他,不得不说,沧桑了许多。缺少了年轻时的张扬,反而多了一些内敛与成熟。皮肤变成了小麦色,下巴上有淡清色的胡茬,本就帅气的脸庞更加的棱角分明,少了几分清俊,多了几分刚毅。
时光翩迁,昔日的翩翩美少年,进化成了一个魅力大叔。
程弯静静的观察着他的一举一动,心里盘算着对策。
就在这短短的半个多小时内,已经有好几拨美女前去搭讪。毕竟放着个又帅又有型的男人,谁不想去撩。
可是意料之外的是,无论是清纯小萝莉还是身材惹火的御姐,各色美女通通都败下阵来。
如果不是程弯知道骆珩之前有女朋友,他都要以为他是个Gay了。
不过想想也是,经历过风雨的人,总是比别人更加冷静而克制。
看来想吸引大佬的注意力,得好好想想法子。
程弯琢磨了一会儿,心里已经有了对策。将杯中酒一饮而尽,他站起了身。
那边的乐队刚刚唱完一曲,程弯衬这个间隙,过去找到了乐队的负责人。
“大哥,我啊,是音乐学院的学生。马上就要比赛了,从来没上过台,心里紧张的很。您看能不能通融通融,让我也上去唱一首,练练胆儿。”
说着,从兜里掏出一支烟,给那人点上。
乐队负责人叫邹平,跟骆珩差不多年纪,在这唱了也有大半年的时间,平时也不少见客人听得开心,也要上去嚎两嗓子的。再者看程弯一脸人畜无害的模样,说得话也实诚,就摆摆手,让他上去唱了。
程弯道了声谢,上前去试了试麦克。邹平唑了一口烟,饶有兴味地看着这小子能唱成什么样儿。
音乐响起,动人的旋律。
邹平莫名觉得耳熟,“这是……流光?”
程弯微笑着点了点头,《流光》,骆珩的成名曲。
果然,音乐一起,程弯暼见骆珩的身子猛地一颤。
程弯唇角微扬,果然压对了宝。
骆珩抬起了头,程弯也不闪避,大大方方地跟他对视。
后者很快别开视线,不过程弯还是在那一闪即逝地目光中,捕捉到了其中翻涌着的情绪。
程弯心里得意,不再看他,而是开始专注的唱起歌。
不得不说,这具身体的原主不愧是音乐学院的高材生,果然是有一把好嗓子。
唱起这首骆珩当年的歌来,一点儿也不吃力。虽说在个别高音部分和情感表达上稍逊一筹,但不可否认,已经将这首歌曲演绎的相当到位。
之前一些心不在焉的客人们,也渐渐被程弯的歌声所吸引。
人们屏息静气,认真地聆听。
一曲终了,掌声如潮。
连抱着看热闹心思的邹平,目光里都多了一丝赞赏。
程弯冲台下笑了笑,大方地走回了他自己的座位上。
吧台处,骆珩半垂着头,额前的碎发遮盖,辨不清真实的表情。
程弯这一唱,仿佛一石激起千层浪。有不少耳朵尖的客人,听出了这是骆珩的歌。
于是掀起了关于“十年前那个昙花一现的天才歌手”的去向,展开了大讨论。
有人说骆珩是意外出了车祸,有人说他是得罪了圈内的什么人被报复了,还有人说他是磕药被抓进去了,甚至有人把他的突然消失理解为超自然事件的……
一个人有一个人的说法,不一而足。
程弯不动声色地听着他们讨论着,换位思考,如果他是骆珩,心里肯定也是五味杂陈的。
程弯想着想着,视线再次来到吧台的方向。
然而让程弯猝不及防的是,此时的吧台竟然半个人影也无,骆珩,不知道什么时候,居然不见了。
程弯心里咯噔一下,扫视着整个酒吧,然而他的身影却再也没出现。
跑了?
程弯一急,连忙追出门去。
门前熙熙攘攘,到处都是红男绿女。人潮拥挤,早就辨不得他的踪迹。
程弯向四周张望,余光暼见街口的一个小巷,心里一动。
他逆着人群穿行,来到了巷子口,果然看见窄窄的小路尽头,一个熟悉的身影正靠着墙发呆。
程弯缓步走进去,骆珩听见脚步声,抬起了头。
骆珩:“你是什么人?”
“我是你的粉丝。”程弯真诚地看着他的双眼:“你好,骆珩。”
骆珩吐出一口烟气:“你认错人了。”
程弯语气虔诚:“我不会认错的。你是我的偶像,我喜欢你的每一首歌,打从刚进这家店开始,我就认出了你。”
骆珩:“不好意思,我没听过你说的那个人,更不会唱歌。”他也回视着程弯,目光坦然:“我叫张行,调酒师,张行。”
程弯愣再当场,不知道话该怎么接下去。
而衬这个功夫,骆珩已经转身欲离开。
程弯朝着他远去的背影大喊:“骆珩,你真的甘心吗?”
后者一步未停,直直走出了小巷。
*********
第一次勾搭失败后,程弯毫不气馁,再接再厉。天天上酒吧签到打卡混脸熟,上专业课都没这么积极。
就这样持续了能有半个多月,连酒吧的服务生都跟认识他了,然而骆珩还是连看都不看他,就算看见了也当没看见。
程弯终于体会到了上个世界校花妹子勾搭卡俢时的艰辛了。就俩字:心累。
这一天晚上,程弯照例来酒吧签到。
刚呆了一会儿,就有一伙混混模样的人冲了进来。这帮人显然是喝高了,走道都直打晃。
领头的是个大光头,带着根大金链子,不知道怎么显摆好。
“喂,卖唱的出来,给大爷唱首歌听听!”经他这么一嚷嚷,满屋子的人都看过来。
刚刚休息的乐队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店老板一看事儿要闹大,马上出来打圆场。
“大爷,你看我这做的也是小本生意,有怠慢的地方,还请您大人有大量。”能在这儿把生意做长的,都是有眼色的,知道“宁可得罪君子,也别得罪小人”这个理儿。这帮混子都是一些地痞流氓,真要闹起来下手没轻没重的,倒不如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老板一边安抚着那帮人,一边忙给乐队的邹平使眼色。
后者会意,赶紧搭班子重来。
那些混子一边得逞似的大笑,一边骂酒吧里的人是怂包没出息。下面的人虽然气的牙根痒痒,到底是敢怒不敢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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