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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王爷难当》菊长大人
文案:
前世被断袖王爷逼为男宠,宁死不屈上了断头台
一朝重生,周絮还魂成逼死他的贤王,这躯壳风流倜傥,身世显赫,本以为可以过上骄奢淫逸的王爷生活。谁知这王爷作孽太多,仇家无数,身边的人一个个都不是省油的灯。周絮胸无点墨,又不精于算计,不明不白开启了一段鸡飞狗跳男默女泪的断袖王爷生活。
一段段往事浮出水面,一步踏出便满盘皆输。
天塌下来,吃饱再说(又名→_→《重生王爷之吃货指南》)
濯濯如春月柳的男宠……
深不可测傲娇弟控皇兄……
淡似茶烈如酒的江湖公子……
谁才是最后陪他吃遍天下美食的人?
沉酣一梦终须醒,只道多情青丝误
主攻,非NP he
内容标签: 重生 宫廷侯爵 江湖恩怨 灵魂转换
搜索关键字:主角:周絮 ┃ 配角:黎桑;萧穆之;小楼(悦卿); ┃ 其它:重生
第1章 借尸还魂
腊月二八,北风如刀。
通向菜市口的大道上,一队官兵手持刀枪,押着一辆囚车,冒着鹅毛大的雪花向前驶去。囚车上监*禁着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灰白的囚衣上血迹斑斑,虽然手脚被拷住却站得挺直,眼睛圆溜溜地四处张望。天寒地冻的,路上并没有什么人围观,清冷寂寥,满眼的白。
“爷爷,这哥哥犯了什么罪?”不远处一个小男孩指着囚车问道。
老者连连摇头,声音低低地,生怕被人听见:“可怜啊可怜,这孩子得罪了当今贤王,被下了个反贼的罪名。“说着便牵着男孩进屋。
众官兵打开囚车的门,把少年押到行刑台上,一个满脸横肉的官兵踹了一脚少年的膝盖骨,少年猝不及防地跪了下去,嘴里暗骂一句狗贼。
大雪中的菜市口,本来零星的十几个围观百姓,也陆陆续续地离开,只剩下七八个人。
这样的大雪天杀头,挺不吉利的,百姓们也害怕被染上什么脏东西。
少年人微眯起眼睛,抬头看满天的雪花,只觉满心的不甘,世间珍馐,还没吃够,天下美人,还没抱过一个,便要一命呜呼见阎王爷了。他想起自己潦草的十六年人生。娘是扬州第一青楼醉吟楼里的姐儿,他从小在青楼长大,父亲姓甚名谁连他娘都不知道,于是自小跟娘亲姓周,单名一个絮。
现在周絮跪在这里,最后悔的是当日只打断那狗贤王的腿,应该阉了他才是。
来围观行刑的人里,立着一个人,袍服雪白,面似凝脂,长眉入鬓,被一众仆人簇拥着,这人便是那贤王。
午时三刻,刽子手把刀高高举起,眼看刀子就要落下来了,贤王目光闪烁,微微别开了脸。
刀子很锋利,倒是痛快,还来不及喊一声真他奶奶的疼,周絮的脑袋便和脖子分了家。头颅落地的那一秒,周絮还能看到自己没有脑袋的身子,和脖子上喷勃而出的鲜血,再下一秒就失去了所有的意识,沉入深不见底的渊涯里。
“有刺客!快护驾!”
很遗憾,周絮没能听到这句话。
事情要从三个月说起,天干物燥,正值金秋。
俗话说十年一觉扬州梦,当今贤王到扬州游玩,也偏偏这个贤王,好死不死地进了酔吟楼。这一切太过巧合了,用娘亲的话说,这就是命里的劫数,躲不过的。
贤王是个出了名的断袖,虽然只有十八*九岁的年纪,就时常干强抢良家少年的勾当,传说甚至连世家子弟都不放过,可谓是朝廷的一大毒瘤,不知多少人谈到贤王二字,都恨得牙痒痒,恨不能生食其肉。就是这个断袖贤王,本来是要去对街的相公馆青玉楼,却阴差阳错地进了醉吟楼,好死不死地看上了周絮。
他周絮,自记事起,身边的人事总是纸醉金迷,日日春光融融,歌舞升平。近墨者黑,每日耳濡目染,周絮自然也养成了些吃喝玩乐赌的习性,有小坏,无大恶,贪图享乐,却也向往江湖侠义。
在青楼里什么样的人他都见过,其中最让周絮佩服向往的,就是青衣会的黎大哥。黎大哥答应过他,再过一两年,就让他加入青衣帮,一起走南闯北完成揭竿起义的大业。他倒没想那么远,能闯荡江湖,杀几个朝廷鹰爪过过手瘾已经够满足的了。于是他偷偷跟黎大哥学了一些腿脚功夫,学到什么程度呢?用黎大哥的话说,就是打几个朝廷鹰爪是足够了的。
功夫小有所成,就等着黎大哥带他闯荡江湖了。偏偏在这个时候,天意弄人,被贤王看上了。
本来贤王也是生得极好看的人,面似凝脂,长眉入鬓,眉目间一段风流。但是一想到他的所作所为,周絮便觉得贤王面目可憎至极。虽然他自小生长于青楼,但江湖侠义故事听多了,加上黎大哥的耳濡目染,要他去贤王府当男宠,周絮当然一千万个不愿意。
这贤王肯定不是吃素的,多少世家公子新科状元都被他搞到手了,还怕这个青楼出身的少年不成?为非作歹的名头不是盖的,软的不行来硬的,硬的还不行,干了再说。谁知这个周絮更不是吃素的,自认为功夫小有所成但无处施展,又仗着少年人的冲动,一气之下把贤王的几个随从打残了,贤王的腿也被他打断了。
打了贤王虽然替大家出了一口恶气,但却引来了杀生之祸,还牵连了许多人。贤王当然不能说自己强抢民男未遂被打伤,调查了一番周絮平日结交朋友的状况,给他定了一个反贼的名头。还承诺周絮,要是在天牢里诚心悔改认真思过,愿意做他的男宠,倒是可以考虑放了他。周絮直接一口唾沫啐到贤王脸上,满嘴市井气的污言秽语,贤王直摇头叹可惜了这么个标志的人儿。
于是,便有了这杀头之祸。
不知过了多久,周絮睁开眼睛,感觉身体从未有过地轻盈,呼吸也变得十分顺畅,双腿轻轻一跃就飞出很远很远,空气里是清淡又有点潮湿的香气,细碎空灵的乐声把他托了起来,这乐声可比醉吟楼姐姐们的琴声好听不知多少倍了……世间一片茫茫然,腾云驾雾倒是自在。
死后的感觉和他想象的不一样,没看到传说中的黑白无常,也没人为他引路去地府,只是飘飘然,舒服得让他昏昏欲睡……
不知过了多久,突然感觉身子一沉,周絮开始缓缓往下坠,这是要到地府了?他向下望去,只见一座颇为考究的庭院,池广树茂,台馆分峙,回廊起伏,感情阎王老爷也这般有雅兴吶?没想到地府竟是一个别有情趣的地方,倒不是传说中那般阴森可怖,周絮又觉得死这件事可爱了几分。
突然坠落的速度变得异常的快,周絮的脑袋开始嗡嗡作响,魂魄像被千刀万剐般疼痛,五官好似烈火灼烧般炙热难熬,他反思自己生前虽然做了点小坏事,偷吃过客人的糕点小菜,赌钱时抽过老千,但绝不是十恶不赦的大坏蛋,怎要受这上刀山下油锅的苦刑?周絮想大声喊叫却发不出任何声音,突然砰的一下,他的魂魄重重地摔在地上,胸腔一阵郁结难熬,锥心的疼,咳咳咳……他使尽全身力气咳了出来,嘴里满是血腥恶臭,身体酸麻似要散架……等等,为什么,身体这样沉重?我不是一个魂魄吗?周絮思索着。
“哎呦我的老祖宗,贤王总算醒了”
周遭一片喧嚣沸腾,哭喊欢呼声源源不断地传入周絮耳中,闹得脑仁疼。肌肉酸胀感遍布全身,难道人死后的灵魂也有痛感也不得消停么……诶?等等?这……周絮感受到心脏在胸腔里有力度地规律跳动,鼻子也在不自觉地呼吸,难道……我……这是……投胎了?
没想到地府的办事效率这么高,过奈何桥喝孟婆汤的步骤都省去了。不对,他还带着周絮的记忆怎么就投胎了?是不是地府贪图省事把他投胎步骤给弄错了?
周絮将信将疑地缓缓活动着手指头,吃力地睁开眼睛,一时间明晃晃什么都看不清。是了,错不了,这种沉重且脚踏实地的感觉,是活过来了。
“贤王醒了,快去请太医”
一个少年小心翼翼地把周絮扶起来,两个男童上前手忙脚乱地拍着他的背,害的周絮又多咳了几下。这一番折腾可让他彻底清醒了,视线也渐渐清晰了起来。
屋中站着十来个男童,人人脸上都挂着眼泪
“这里是……咳……人间吧?”周絮下意识地伸手摸自己的脖子和头,他们确实好端端的连在一起。
“是,王爷可算熬过来了,刚才突然没气了奴婢们以为……”一个跪着的男童说着便哽咽了。
“王爷?你是在叫我么?”带着记忆投胎也就罢了,偏生一醒来就会张口说话,他们却不觉得惊讶么?等等?周絮看了看自己的双手,虽然算得上是细皮嫩肉的,但这绝不是婴孩的手,难道……我周絮没死?刚才不过是做了一场梦?
“王爷……你……”少年皱着眉头,眼里满是惊疑。
“小兄弟,这……是哪?”周絮感觉自己发出的嗓音也陌生得很。
“王爷,你可别吓唬我们,这里当然是贤王府……”少年用毛巾沾了温水,小心翼翼地替周絮擦掉额上的汗,吩咐道:“泊如,去看看太医怎么还不来?”
“是”几个男童匆匆退下,屋中的各人也被打发走了
贤王府?!莫不是那狗王爷的家?我还是被他绑了来?不对,我确实被砍头了,周絮百思不得其解为何自己身在贤王府,而且人人唤他王爷,脑袋又疼得无法正常思考,但他清楚的记得自己脑袋搬家的那个画面……
“小兄弟,我大概是被那狗王爷抓来的,你如果放了我,我……我用五十两银子报答你。“生长在青楼的周絮深信有钱能是鬼推磨,这五十两银子对他来说是一笔巨款,是他为客人端茶送水得的小费,有时去赌几场再小赚一把,攒了两三年才有的五十两,打算用作走江湖的本钱,如今正埋在临州城西郊外破观音庙后野地的一座孤坟的棺材板下。
少年人眉头一紧,脸色由白转青
“王爷,你……难道病糊涂了?”
“……”周絮刚想坐起身子,背后就一阵巨疼蔓延开来。
就在此时,那个叫泊如的男童领着一位须发花白的太医来了,给伤口换了药,把了脉,还把周絮全身上下细细检查了一番,捏着胡须对他说:“王爷吉人自有天相,烧退了,毒清了,伤口也有了好转。”
“但王爷似乎记不大清过去的事了。“少年道
太医皱眉,再次给周絮把脉,眼看他眉头都要拧成成八字了,也没把出个所以然来。
“从脉象看王爷并无大碍,大概是晕得久了,没恢复完全,只要仔细调养,自然会好的。“太医一脸自己把自己说服的洋洋得意,不住地点头,又道:”这段时间王爷要注意休息,切不可……不可过度超劳“太医说着瞟了一眼少年。
少年与太医的眼神一接触,径自低下头,脸微微涨红。
太医重新开了药,向一众仆人嘱咐了几句,便离开了。
周絮慢慢地扭动脖子,脑袋果真好端端的,再看看自己现在这双保养得宜的手,从前干活练武磨出的茧全不见了。周絮理了理头绪,莫不是这些人都睁眼说瞎话?
看众人渐渐退下,周絮让少年取了镜子来。
看到镜中人的容貌他险些把铜镜摔了,这狗王爷的长相,化作灰他都认识!
难道……这是借尸还魂?
还真是冤家路窄,还魂还到仇人身上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欢淫入坑~
因为文很冷,我对第一章 进行了解构重修ORZ
第2章 公子小楼
这身体是贤王的没得跑了。
现在的周絮,从一个青楼姐儿的拖油瓶,一跃成为当今皇上的五弟萧恒之,臭名昭著的贤王。这贤王自小就得先皇宠爱,他的母亲容妃又与皇上的生母晋妃不和,皇上与这位小王爷的关系可想而知是十分微妙的。
“小楼兄弟,我……本王病了多久了?”
“自从上次王爷被刺重伤,昏迷了快小半个月了”小楼回答。小楼,便是那个自周絮醒来后一直陪在身边的少年。
“哦……难怪一醒来什么都记不大清了,修养几天应该就好了。”
“王爷有什么想不起的,问我好了。”小楼面上不温不火风平浪静的,也不知信了周絮的说辞没。
大概因为这个贤王是个断袖,王府里的下人清一色是唇红齿白的男童,十三四岁的年纪,形貌要美,举止要雅,双手要细致,说话要柔软,都是精挑细出身干净的童男子,姑娘屈指可数。周絮暗暗盘算,日后要找些好看姑娘入府伺候,最好比醉吟楼的姑娘还要美上十倍百倍,一片姹紫嫣红才是妙。
和其他下人比起来,小楼是最出挑的一个。风姿清举,音容兼美,濯濯如春月柳;进退有度,体贴细致,虽不常言语,一说话便让人如沐春风。
之后小楼断断续续地告诉了周絮一些王府里的事情,包括贤王遇刺后高烧不退,伤口发炎流脓,刺客的刺刀里染了剧毒,毒素已流便全身经脉了。当时请遍了宫里的太医和民间有声望的大夫,都找不到解毒救命的办法,伤势一天天拖了下去越来越严重,整个王府上下都悲悲戚戚开始准备丧服了,最后皇上身边的海公公出了个死马当活马医的法子,请了一位德高望重的老道给贤王作法,据说鸡飞狗跳地弄了三天,毒无药自解,贤王终于活过来了。
呵,那个臭道士的法术估计也忒三流,居然把我的魂儿装在狗王爷的臭皮囊里,周絮内心咒骂道。
刚开始周絮也想过找法子脱掉贤王的肉体,以前听过鬼压床、清明梦可助人灵魂出窍,偏生他这人睡觉特踏实,总是一夜无梦,更没有过鬼压床的经历。
还魂这事又不能和别人说起,万一出了什么乱子,折腾一番,脑袋搬家都算事小。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暂时借这皮囊当个清闲富贵贤王。算是自己亲手杀了那个狗王爷夺取了他身体,也是功德一件,他既然关我入狱让我受了许多苦,还害我脑袋搬了家,这万贯家财就当是赔偿我的罢。每当想到这个,周絮心里暗暗庆幸,奶奶的幸亏当初没把贤王阉了,不然现在他可要做个阉人了。
你贤王骄奢淫逸,我周絮吃喝赌就差了一个嫖,很好,很好,心里打折如意算盘的周絮,在王府里呆了小半个月。
王府的生活可谓穷其奢华,每日从睁眼到闭眼,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光是服侍他梳头就用上三个人。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每天的饭菜丰盛自不必说,烹饪也相当考究,周絮本以为醉吟楼高官大贾聚居,吃食算是精致的了,与王府比起来,却显得粗野至极。周絮都开始担心饱食终日,以后再回故土扬州,便是“瘦小离家老大回,笑问胖子何处来”了。
不过有件让周絮一想起就浑身起鸡皮疙瘩的事,就是这贤王每晚都要洗澡,而且每次都有几个少年人围着他,替他宽衣解袍。这富贵王爷要人伺候也能理解,但偏偏这王爷是个断袖,伺候洗澡的少年,一律只能穿一件丝质外袍,红橙黄绿青蓝紫地换,外袍下空无一物,稍微一俯身一低头,全看了个精光,品味极其诡异恶俗。
周絮第一次享受这洗澡服务,就跟唐僧进了盘丝洞似的,虽然少年们的身体都妙得很,可他浑身鸡皮疙瘩蹭蹭蹭地往外冒,哆哆嗦嗦。少年们以为自己伺候不好,如临大敌,吓得纷纷下跪求饶责骂自己笨手笨脚,周絮便连夜废除这项荒唐的规定,新立了规矩,凡府上的下人,穿衣服都不得少于两件,就寝除外。
之后的沐浴,都是小楼独自留下伺候。
一日,浴室内香气氤氲妖娆
小楼边为周絮脱了外袍边道:“王爷这场大病后,性情倒是变了不少”
“本王在病重昏迷之时,突然醒悟,反思自己过去骄奢淫逸的生活,决心痛改前非。”周絮顺水推舟道
“王爷待我们一向宽厚。”
“……”
小楼让周絮坐进可容四五个人的浴盆里,这浴盆的尺寸这样大,可想而知当初那个贤王有多无耻的爱好,恐怕几个少年人光溜溜着身子伺候他鸳鸯浴……不,野鸭浴罢。
周絮想得出神,水温正好,小楼的声音在水汽中旖旎柔软:“王爷洗头罢?”
《重生之王爷难当》菊长大人
文案:
前世被断袖王爷逼为男宠,宁死不屈上了断头台
一朝重生,周絮还魂成逼死他的贤王,这躯壳风流倜傥,身世显赫,本以为可以过上骄奢淫逸的王爷生活。谁知这王爷作孽太多,仇家无数,身边的人一个个都不是省油的灯。周絮胸无点墨,又不精于算计,不明不白开启了一段鸡飞狗跳男默女泪的断袖王爷生活。
一段段往事浮出水面,一步踏出便满盘皆输。
天塌下来,吃饱再说(又名→_→《重生王爷之吃货指南》)
濯濯如春月柳的男宠……
深不可测傲娇弟控皇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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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借尸还魂
腊月二八,北风如刀。
通向菜市口的大道上,一队官兵手持刀枪,押着一辆囚车,冒着鹅毛大的雪花向前驶去。囚车上监*禁着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灰白的囚衣上血迹斑斑,虽然手脚被拷住却站得挺直,眼睛圆溜溜地四处张望。天寒地冻的,路上并没有什么人围观,清冷寂寥,满眼的白。
“爷爷,这哥哥犯了什么罪?”不远处一个小男孩指着囚车问道。
老者连连摇头,声音低低地,生怕被人听见:“可怜啊可怜,这孩子得罪了当今贤王,被下了个反贼的罪名。“说着便牵着男孩进屋。
众官兵打开囚车的门,把少年押到行刑台上,一个满脸横肉的官兵踹了一脚少年的膝盖骨,少年猝不及防地跪了下去,嘴里暗骂一句狗贼。
大雪中的菜市口,本来零星的十几个围观百姓,也陆陆续续地离开,只剩下七八个人。
这样的大雪天杀头,挺不吉利的,百姓们也害怕被染上什么脏东西。
少年人微眯起眼睛,抬头看满天的雪花,只觉满心的不甘,世间珍馐,还没吃够,天下美人,还没抱过一个,便要一命呜呼见阎王爷了。他想起自己潦草的十六年人生。娘是扬州第一青楼醉吟楼里的姐儿,他从小在青楼长大,父亲姓甚名谁连他娘都不知道,于是自小跟娘亲姓周,单名一个絮。
现在周絮跪在这里,最后悔的是当日只打断那狗贤王的腿,应该阉了他才是。
来围观行刑的人里,立着一个人,袍服雪白,面似凝脂,长眉入鬓,被一众仆人簇拥着,这人便是那贤王。
午时三刻,刽子手把刀高高举起,眼看刀子就要落下来了,贤王目光闪烁,微微别开了脸。
刀子很锋利,倒是痛快,还来不及喊一声真他奶奶的疼,周絮的脑袋便和脖子分了家。头颅落地的那一秒,周絮还能看到自己没有脑袋的身子,和脖子上喷勃而出的鲜血,再下一秒就失去了所有的意识,沉入深不见底的渊涯里。
“有刺客!快护驾!”
很遗憾,周絮没能听到这句话。
事情要从三个月说起,天干物燥,正值金秋。
俗话说十年一觉扬州梦,当今贤王到扬州游玩,也偏偏这个贤王,好死不死地进了酔吟楼。这一切太过巧合了,用娘亲的话说,这就是命里的劫数,躲不过的。
贤王是个出了名的断袖,虽然只有十八*九岁的年纪,就时常干强抢良家少年的勾当,传说甚至连世家子弟都不放过,可谓是朝廷的一大毒瘤,不知多少人谈到贤王二字,都恨得牙痒痒,恨不能生食其肉。就是这个断袖贤王,本来是要去对街的相公馆青玉楼,却阴差阳错地进了醉吟楼,好死不死地看上了周絮。
他周絮,自记事起,身边的人事总是纸醉金迷,日日春光融融,歌舞升平。近墨者黑,每日耳濡目染,周絮自然也养成了些吃喝玩乐赌的习性,有小坏,无大恶,贪图享乐,却也向往江湖侠义。
在青楼里什么样的人他都见过,其中最让周絮佩服向往的,就是青衣会的黎大哥。黎大哥答应过他,再过一两年,就让他加入青衣帮,一起走南闯北完成揭竿起义的大业。他倒没想那么远,能闯荡江湖,杀几个朝廷鹰爪过过手瘾已经够满足的了。于是他偷偷跟黎大哥学了一些腿脚功夫,学到什么程度呢?用黎大哥的话说,就是打几个朝廷鹰爪是足够了的。
功夫小有所成,就等着黎大哥带他闯荡江湖了。偏偏在这个时候,天意弄人,被贤王看上了。
本来贤王也是生得极好看的人,面似凝脂,长眉入鬓,眉目间一段风流。但是一想到他的所作所为,周絮便觉得贤王面目可憎至极。虽然他自小生长于青楼,但江湖侠义故事听多了,加上黎大哥的耳濡目染,要他去贤王府当男宠,周絮当然一千万个不愿意。
这贤王肯定不是吃素的,多少世家公子新科状元都被他搞到手了,还怕这个青楼出身的少年不成?为非作歹的名头不是盖的,软的不行来硬的,硬的还不行,干了再说。谁知这个周絮更不是吃素的,自认为功夫小有所成但无处施展,又仗着少年人的冲动,一气之下把贤王的几个随从打残了,贤王的腿也被他打断了。
打了贤王虽然替大家出了一口恶气,但却引来了杀生之祸,还牵连了许多人。贤王当然不能说自己强抢民男未遂被打伤,调查了一番周絮平日结交朋友的状况,给他定了一个反贼的名头。还承诺周絮,要是在天牢里诚心悔改认真思过,愿意做他的男宠,倒是可以考虑放了他。周絮直接一口唾沫啐到贤王脸上,满嘴市井气的污言秽语,贤王直摇头叹可惜了这么个标志的人儿。
于是,便有了这杀头之祸。
不知过了多久,周絮睁开眼睛,感觉身体从未有过地轻盈,呼吸也变得十分顺畅,双腿轻轻一跃就飞出很远很远,空气里是清淡又有点潮湿的香气,细碎空灵的乐声把他托了起来,这乐声可比醉吟楼姐姐们的琴声好听不知多少倍了……世间一片茫茫然,腾云驾雾倒是自在。
死后的感觉和他想象的不一样,没看到传说中的黑白无常,也没人为他引路去地府,只是飘飘然,舒服得让他昏昏欲睡……
不知过了多久,突然感觉身子一沉,周絮开始缓缓往下坠,这是要到地府了?他向下望去,只见一座颇为考究的庭院,池广树茂,台馆分峙,回廊起伏,感情阎王老爷也这般有雅兴吶?没想到地府竟是一个别有情趣的地方,倒不是传说中那般阴森可怖,周絮又觉得死这件事可爱了几分。
突然坠落的速度变得异常的快,周絮的脑袋开始嗡嗡作响,魂魄像被千刀万剐般疼痛,五官好似烈火灼烧般炙热难熬,他反思自己生前虽然做了点小坏事,偷吃过客人的糕点小菜,赌钱时抽过老千,但绝不是十恶不赦的大坏蛋,怎要受这上刀山下油锅的苦刑?周絮想大声喊叫却发不出任何声音,突然砰的一下,他的魂魄重重地摔在地上,胸腔一阵郁结难熬,锥心的疼,咳咳咳……他使尽全身力气咳了出来,嘴里满是血腥恶臭,身体酸麻似要散架……等等,为什么,身体这样沉重?我不是一个魂魄吗?周絮思索着。
“哎呦我的老祖宗,贤王总算醒了”
周遭一片喧嚣沸腾,哭喊欢呼声源源不断地传入周絮耳中,闹得脑仁疼。肌肉酸胀感遍布全身,难道人死后的灵魂也有痛感也不得消停么……诶?等等?这……周絮感受到心脏在胸腔里有力度地规律跳动,鼻子也在不自觉地呼吸,难道……我……这是……投胎了?
没想到地府的办事效率这么高,过奈何桥喝孟婆汤的步骤都省去了。不对,他还带着周絮的记忆怎么就投胎了?是不是地府贪图省事把他投胎步骤给弄错了?
周絮将信将疑地缓缓活动着手指头,吃力地睁开眼睛,一时间明晃晃什么都看不清。是了,错不了,这种沉重且脚踏实地的感觉,是活过来了。
“贤王醒了,快去请太医”
一个少年小心翼翼地把周絮扶起来,两个男童上前手忙脚乱地拍着他的背,害的周絮又多咳了几下。这一番折腾可让他彻底清醒了,视线也渐渐清晰了起来。
屋中站着十来个男童,人人脸上都挂着眼泪
“这里是……咳……人间吧?”周絮下意识地伸手摸自己的脖子和头,他们确实好端端的连在一起。
“是,王爷可算熬过来了,刚才突然没气了奴婢们以为……”一个跪着的男童说着便哽咽了。
“王爷?你是在叫我么?”带着记忆投胎也就罢了,偏生一醒来就会张口说话,他们却不觉得惊讶么?等等?周絮看了看自己的双手,虽然算得上是细皮嫩肉的,但这绝不是婴孩的手,难道……我周絮没死?刚才不过是做了一场梦?
“王爷……你……”少年皱着眉头,眼里满是惊疑。
“小兄弟,这……是哪?”周絮感觉自己发出的嗓音也陌生得很。
“王爷,你可别吓唬我们,这里当然是贤王府……”少年用毛巾沾了温水,小心翼翼地替周絮擦掉额上的汗,吩咐道:“泊如,去看看太医怎么还不来?”
“是”几个男童匆匆退下,屋中的各人也被打发走了
贤王府?!莫不是那狗王爷的家?我还是被他绑了来?不对,我确实被砍头了,周絮百思不得其解为何自己身在贤王府,而且人人唤他王爷,脑袋又疼得无法正常思考,但他清楚的记得自己脑袋搬家的那个画面……
“小兄弟,我大概是被那狗王爷抓来的,你如果放了我,我……我用五十两银子报答你。“生长在青楼的周絮深信有钱能是鬼推磨,这五十两银子对他来说是一笔巨款,是他为客人端茶送水得的小费,有时去赌几场再小赚一把,攒了两三年才有的五十两,打算用作走江湖的本钱,如今正埋在临州城西郊外破观音庙后野地的一座孤坟的棺材板下。
少年人眉头一紧,脸色由白转青
“王爷,你……难道病糊涂了?”
“……”周絮刚想坐起身子,背后就一阵巨疼蔓延开来。
就在此时,那个叫泊如的男童领着一位须发花白的太医来了,给伤口换了药,把了脉,还把周絮全身上下细细检查了一番,捏着胡须对他说:“王爷吉人自有天相,烧退了,毒清了,伤口也有了好转。”
“但王爷似乎记不大清过去的事了。“少年道
太医皱眉,再次给周絮把脉,眼看他眉头都要拧成成八字了,也没把出个所以然来。
“从脉象看王爷并无大碍,大概是晕得久了,没恢复完全,只要仔细调养,自然会好的。“太医一脸自己把自己说服的洋洋得意,不住地点头,又道:”这段时间王爷要注意休息,切不可……不可过度超劳“太医说着瞟了一眼少年。
少年与太医的眼神一接触,径自低下头,脸微微涨红。
太医重新开了药,向一众仆人嘱咐了几句,便离开了。
周絮慢慢地扭动脖子,脑袋果真好端端的,再看看自己现在这双保养得宜的手,从前干活练武磨出的茧全不见了。周絮理了理头绪,莫不是这些人都睁眼说瞎话?
看众人渐渐退下,周絮让少年取了镜子来。
看到镜中人的容貌他险些把铜镜摔了,这狗王爷的长相,化作灰他都认识!
难道……这是借尸还魂?
还真是冤家路窄,还魂还到仇人身上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欢淫入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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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公子小楼
这身体是贤王的没得跑了。
现在的周絮,从一个青楼姐儿的拖油瓶,一跃成为当今皇上的五弟萧恒之,臭名昭著的贤王。这贤王自小就得先皇宠爱,他的母亲容妃又与皇上的生母晋妃不和,皇上与这位小王爷的关系可想而知是十分微妙的。
“小楼兄弟,我……本王病了多久了?”
“自从上次王爷被刺重伤,昏迷了快小半个月了”小楼回答。小楼,便是那个自周絮醒来后一直陪在身边的少年。
“哦……难怪一醒来什么都记不大清了,修养几天应该就好了。”
“王爷有什么想不起的,问我好了。”小楼面上不温不火风平浪静的,也不知信了周絮的说辞没。
大概因为这个贤王是个断袖,王府里的下人清一色是唇红齿白的男童,十三四岁的年纪,形貌要美,举止要雅,双手要细致,说话要柔软,都是精挑细出身干净的童男子,姑娘屈指可数。周絮暗暗盘算,日后要找些好看姑娘入府伺候,最好比醉吟楼的姑娘还要美上十倍百倍,一片姹紫嫣红才是妙。
和其他下人比起来,小楼是最出挑的一个。风姿清举,音容兼美,濯濯如春月柳;进退有度,体贴细致,虽不常言语,一说话便让人如沐春风。
之后小楼断断续续地告诉了周絮一些王府里的事情,包括贤王遇刺后高烧不退,伤口发炎流脓,刺客的刺刀里染了剧毒,毒素已流便全身经脉了。当时请遍了宫里的太医和民间有声望的大夫,都找不到解毒救命的办法,伤势一天天拖了下去越来越严重,整个王府上下都悲悲戚戚开始准备丧服了,最后皇上身边的海公公出了个死马当活马医的法子,请了一位德高望重的老道给贤王作法,据说鸡飞狗跳地弄了三天,毒无药自解,贤王终于活过来了。
呵,那个臭道士的法术估计也忒三流,居然把我的魂儿装在狗王爷的臭皮囊里,周絮内心咒骂道。
刚开始周絮也想过找法子脱掉贤王的肉体,以前听过鬼压床、清明梦可助人灵魂出窍,偏生他这人睡觉特踏实,总是一夜无梦,更没有过鬼压床的经历。
还魂这事又不能和别人说起,万一出了什么乱子,折腾一番,脑袋搬家都算事小。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暂时借这皮囊当个清闲富贵贤王。算是自己亲手杀了那个狗王爷夺取了他身体,也是功德一件,他既然关我入狱让我受了许多苦,还害我脑袋搬了家,这万贯家财就当是赔偿我的罢。每当想到这个,周絮心里暗暗庆幸,奶奶的幸亏当初没把贤王阉了,不然现在他可要做个阉人了。
你贤王骄奢淫逸,我周絮吃喝赌就差了一个嫖,很好,很好,心里打折如意算盘的周絮,在王府里呆了小半个月。
王府的生活可谓穷其奢华,每日从睁眼到闭眼,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光是服侍他梳头就用上三个人。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每天的饭菜丰盛自不必说,烹饪也相当考究,周絮本以为醉吟楼高官大贾聚居,吃食算是精致的了,与王府比起来,却显得粗野至极。周絮都开始担心饱食终日,以后再回故土扬州,便是“瘦小离家老大回,笑问胖子何处来”了。
不过有件让周絮一想起就浑身起鸡皮疙瘩的事,就是这贤王每晚都要洗澡,而且每次都有几个少年人围着他,替他宽衣解袍。这富贵王爷要人伺候也能理解,但偏偏这王爷是个断袖,伺候洗澡的少年,一律只能穿一件丝质外袍,红橙黄绿青蓝紫地换,外袍下空无一物,稍微一俯身一低头,全看了个精光,品味极其诡异恶俗。
周絮第一次享受这洗澡服务,就跟唐僧进了盘丝洞似的,虽然少年们的身体都妙得很,可他浑身鸡皮疙瘩蹭蹭蹭地往外冒,哆哆嗦嗦。少年们以为自己伺候不好,如临大敌,吓得纷纷下跪求饶责骂自己笨手笨脚,周絮便连夜废除这项荒唐的规定,新立了规矩,凡府上的下人,穿衣服都不得少于两件,就寝除外。
之后的沐浴,都是小楼独自留下伺候。
一日,浴室内香气氤氲妖娆
小楼边为周絮脱了外袍边道:“王爷这场大病后,性情倒是变了不少”
“本王在病重昏迷之时,突然醒悟,反思自己过去骄奢淫逸的生活,决心痛改前非。”周絮顺水推舟道
“王爷待我们一向宽厚。”
“……”
小楼让周絮坐进可容四五个人的浴盆里,这浴盆的尺寸这样大,可想而知当初那个贤王有多无耻的爱好,恐怕几个少年人光溜溜着身子伺候他鸳鸯浴……不,野鸭浴罢。
周絮想得出神,水温正好,小楼的声音在水汽中旖旎柔软:“王爷洗头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