窥面完本[都市耽美]—— by:熊小小

作者:熊小小  录入:06-10

居彬吃痛地叫了一声,忍着痛转过身,看见光明温暖的白炽灯下,程小天眼圈通红。
第14章
居彬吃了一惊,伸手去拉他,程小天赌气地抽回手,躲到门边去了。
“怎么了?”居彬开口,依旧温柔似水。
居彬越是温和示弱,程小天就越是生气,心口堵得慌,仿佛坠了一块千斤重的石块:“你是故意的,对不对。”
居彬微怔了一下,没有立刻做出回答。
程小天红着眼睛看他:“在我听音乐会的时候,故意不坐在有暖气的车子里,而是站在寒风里。这次知道我喜欢跑到阳台上看夜景,就故意站在风口,站在我的视线能达到的地方。”
居彬叹了口气:“没那回事。”
“那是怎么一回事?”
“音乐会那天嫌车子里闷,所以出来透透气。刚刚的话,我出来倒水……”
程小天红着眼睛,用力瞪着他。
居彬说不下去了。
程小天说:“居彬你这个混蛋。”
程小天跑出来的时候只穿着单衣,居彬的大床房只有普通的空调,并且由于房间比较宽大的缘故,升温很慢。程小天激动地说了一长串话,气险些喘不上来,冷不防打了个喷嚏。
居彬赶紧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要给他披上,程小天别扭着不肯穿。
居彬只好强制地把他拉过来,手腕绕到身后,用力摩挲后颈。用食指指腹擦拭面颊上的泪水时,动作却温柔无比:“好好好,我是混蛋。”
程小天并不善于总结生活中的经验技巧,做事情大部分时候凭感觉和意愿。居彬管教他,大部分时候只要简单地定规矩就好。程小天是软骨头,大部分时候都会照做,少数实在难以克制欲望的时候(比如面对垃圾食品时),被居彬盯着,也不会太过逾距。因此少有的记忆深刻的事情,就会记得很牢。
程小天刚刚与居彬同居的时候,每天都处在“终于睡到男神了”的极度兴奋的状态中,那大概是程小天最听话懂事的一段时间,没事就星星眼地粘人猫咪般围着居彬脚边打转。后来时间久了,渐渐就有些得寸进尺,闲不住地窜头冒尾,跑出去玩。
如果是普通的游戏厅还好,可程小天不知道被哪个狐朋狗友带到了一家刚开的地下赌场去,原本只是玩吃角子老虎机,过过瘾就回来了。后来渐渐被教会了龙虎斗、21点,竟然开始有夜不归宿的情况出现。
发现的当天,居彬当机立断,晚上亲自带程小天去了赌场。
程小天胆战心惊地站在旁边,看居彬面容冷峻地打电话叫来秘书,把成摞的现金钞票兑换成筹码,筹码一把一把地砸在赌桌上。性感漂亮的女荷官喜出望外,殷勤备至,程小天站着,背后的冷汗却一茬接一茬地冒了出来。
居彬容貌出众,气质不凡,过程中不断有人上来搭讪,但居彬始终面无表情。
就这么坐在座位上,岿然不动,从天黑坐到天亮。
期间滴米未进,唇色渐渐发白,却还是坐着,面容冷淡地示意荷官发牌。
直到程小天终于忍受不了,哭着请求他停下,带自己回家。
赌场环境喧嚣、尘土杂乱。程小天又惊又怕地站了一夜,回去后竟然病了一场。
所幸那次之后,程小天再也没有沾过赌。
相比起接受惩罚来,居彬用他的错来惩罚自己,更让程小天感到恐惧。
海啸的来临总是无声无息,一向温和的人真的发起脾气来才是最可怕的。
程小天缩在居彬怀里,瘦小得可怜,一只胳膊几乎就能将他环抱过来。
居彬听他抽抽搭搭地,语无伦次地说什么“用这种方式惩罚”之类的话,没有说话,只是用力地抚摩着他的后脑勺。
触感温暖粗糙,程小天敏感地把他的手拉下来,仔细地用细嫩的手指触摸:“你手上又长茧子了。”
“每天拿笔的人,哪个手上不长茧子的。”
程小天哑声说:“明天开始,我去超市搬货箱。”
居彬啼笑皆非:“你搬得动吗。”
“或者去饭店刷盘子,去建筑工地搬砖头,怎样都好……”
居彬慢慢地顺着他后脑勺上的黑发摸:“为什么突然这么说。”
程小天憋红了脸,好半天才小声说:“这样下去的话,总有一天会厌倦的吧。”
“什么?”
“养着一个脑筋不好、什么都不会做的、性格又任性的笨蛋……到底是为什么呢……陈锦征说,你简直跟慈善中心没什么区别。”
居彬听见陈锦征的名字,眉毛一跳:“谁说没什么用的?”
程小天迷糊地看着他。
居彬笑得眼角弯弯:“知道家里有一个世纪大米虫要养,才能激励着人更加努力工作啊。”
原本是觉得气氛太沉闷,开玩笑的语气讲出来的。
程小天却依旧郁郁不乐:“果然你也觉得我并没有什么值得喜欢的地方吧。”
居彬没有正面回答,只是说:“几天之前,你父亲给我打电话了。”
程小天抬起头,睁圆了眼睛:“为什么没有让我接呢。”
“我担心你父亲为你被辞退的事情忧虑,就没有告诉他,”居彬顿了顿说,“电话给你的话,我不确定你会不会没几句话就和盘托出了。”
程小天羞愧地低下了头:“我,我去找工作……”
居彬摸摸他的脑袋:“不过我觉得,这些事你自己来考虑就好,如果有想做的事情了就去做,不用有太多心理负担。”
“就算失败了也没关系,我会一直在你背后的。”
气氛太过温情,程小天有些不好意思起起来,转移话题道:“那个……听陈锦征说,你们现在在和安晨合作?”
居彬顿了顿,语气未变:“是啊,他是这场大秀的主秀,怎么了?”
程小天说:“你知道的,我也没什么一技之长,想先去你们公司对面的咖啡馆打工试试。明天……可不可以顺便去你们公司看看安晨?”
居彬温和地说:“当然可以,”又说,“其实我最近缺一个做杂事的助理,你要不要来试试?”
程小天不好意思地说:“我手笨嘴笨,那个我干不来啦,万一打扰到你工作就不好了。”
居彬定定地看着他,忽然靠近来,在他右眼眼皮上深深地吻了一下,左手顺势沿着腰线向下抚摩。
程小天被他吻得脸颊通红,害羞得差点找个地洞钻进去,结结巴巴地说:“干嘛……干嘛突然这样……”
居彬不再回答,笑了笑,翻了个身,把他压在身下。
伸出手来,啪嗒把灯关了。房间里漆黑一片,只有空调运作的声音干燥而持久地持续了一整夜。
一夜无眠。
第15章
程小天回家之后,就开始认真准备去面试的着装。
衣柜里有以前程父买给他的小西服,还有居彬之前送他去李叔的工厂应聘时买的全套正装。
程小天在落地镜前左试右试,忐忑地自言自语道:“衣服都是几年前买的,不知道会不会让对方觉得不够重视啊。”
居彬坐在旁边,笑眯眯地看着程小天把价格六位数的昂贵西服摆弄来摆弄去:“认真准备了就好,对方会看到你的诚意的。”
程小天还在落地镜前纠结的时候,居彬突然接到了电话,似乎是工作室打来的。
居彬听完电话里的内容,脸色当即就沉了下来,对程小天说:“我有事出门一趟。”
程小天“嗯”了一声,有点担心地跟到门边:“出什么事了吗。”
居彬笑容有些勉强,但还是安抚道:“不是什么大事,冰箱里有之前煮好的咖喱,热一下就能吃,记得开微波炉门之前把插座拔了。”
程小天乖乖点头,抱着衣服目送他出去。
然而当天晚上居彬并没有回来,手机也没人接。
程小天才意识到自己居然连居彬秘书的手机号码都不知道,懊恼地拍拍脑袋,也没心思吃饭了,心不在焉地在房间里等到夜里十点多,才接到居彬的电话。
声音很疲倦,微微地有些烦躁的情绪在。在程小天的追问之下,却又说没什么,叮嘱程小天早点睡觉之后就匆匆忙忙地挂了电话。
程小天拿着听筒,有些茫然,听筒里传来令人心烦意乱的“嘟嘟”声。
次日程小天早早地起来,想起和咖啡馆经理约好了今天面试的事情,手忙脚乱地套西装,套到一半没留神,力气过大,把西装扣子扯掉了,越急越乱,懊恼地只得脱掉了西服,换上平时穿的白色卫衣和牛仔裤。
起得太早,到居彬公司楼下的时候,发现咖啡馆还没开门,于是正好去公司里找居彬。
公司的前台都认识程小天,程小天进去一般刷脸就成,不用预约手续,因此畅通无阻地到了居彬办公室所在的六楼,却在门口被一个陌生女性拦住了。
“您好,请问有预约吗。”女性妆容精致,笑容标准,眼神却冷淡。
程小天说:“嗯,我,我是程小天……”
“程先生你好,没有预约的话,请先到前台办理手续。”
“我,我认识居彬的……”
女性保持着礼貌的笑容,眼神却愈发冷淡:“每天都有很多人说认识我们老板,说想见他。”
程小天脸皮薄,看那女性不容商讨的架势,只得挠了挠头,灰溜溜地坐电梯下去了。
以往接待他的都是居彬的秘书,那个酒窝圆圆的,声音甜美活泼的小姐姐,每次都会准备好煮得热气腾腾的巧克力给他喝。
今天却自始至终没有见到她,不知道为什么。
程小天只好先去咖啡馆面试。
之前在电话里咨询沟通的时候,对方只知道他姓程,二十一岁。
如今看见以往的熟客坦坦荡荡地站在自己面前,说要应聘服务生,对方惊得下巴都要掉下来了。
“你,你不是……”
程小天有点不好意思:“我可能学东西有点慢,如果不满意的话随时可以辞退我,但是我一定会认真学习的。”
对方想说“不就是端个盘子傻瓜也会啊”,话在喉咙口滚了几圈,还是咽了下去,笑容满面地说:“请跟我来。”
面试过程很顺利。咖啡馆不大,但是位于市中心繁华商业区的缘故,客流量颇大,店里全职的服务生有四个,另外还有若干按时薪结算工资的临时工,以附近大学打零工赚零花的大学生居多。
程小天被分配了白天八小时的工作量,一天120块,同组的是个刚刚大学毕业的男孩子,叫缪森。
缪森长相属上乘,但是打扮得比较油腻,锅盖头,粉底涂得很厚,喜欢画浓重的眼线,日常单只耳戴耳钉,黑色T恤下面是紧身牛仔裤。
程小天一靠近他就想打喷嚏,无奈缪森人比较热情,没事的时候就喜欢找他聊天,即便是工作过程中,忙里偷闲也要找他说闲话。店里其他服务生有看不惯缪森工作时间浑水摸鱼偷懒的,但缪森嘴巴甜又会说话,与面试程小天的那位男经理关系颇为暧昧,其他人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缪森大学时学的是自动化,但是大学毕业后既没有考研也没有找相关的工作,而是削尖了脑袋想当模特进娱乐圈。
程小天一整天都在被迫听缪森碎碎叨叨地说自己的情史,尤其是他最引以为豪的大学时代在路边逛街被星探发掘的事情,一天下来程小天起码听了四五遍。
缪森最后还意犹未尽地指着咖啡馆玻璃橱窗外的摩天大厦说:“看见那个了吗,JWU工作室的所在地。”
JWU就是居彬的工作室。
程小天点点头。
“如果能和JWU合作,那就相当于从泥地里一下子平步青云,你明白吗,所有干模特这行的,挤破了脑袋都想爬上JWU首席设计师居彬的床。”
程小天一下子怔住了:“爬,爬居彬的床?”
缪森津津有味地说:“干模特这行的,十个里头有六七个都是弯的,有什么稀奇。我之前混进秀场去远远地看到过居彬一眼,那长得,比台上的模特还漂亮。”
程小天听到人夸居彬,心里还是挺高兴的。
正偷偷抿着嘴边笑边餐碟,忽然听见缪森小声惊叫地指着对面大楼:“快看对面!”
程小天不明所以地抬起头。
“走在拐角那个,穿黑色风衣的,就是JWU现在主推的模特,叫安晨,”缪森言语中有酸气,“我倒觉得他长相一般,就是个子高,又瘦,所以看起来气质比较高级而已。”
大楼的外墙是透明的,因此程小天站在湿淋淋的后厨里,能够清晰地看见安晨和一个上了年纪的精明女性出现在了一楼的拐角,进了电梯,一分钟后,从六楼的电梯里走了出来。
与他一同出电梯的,除了那位女性,还有一个程小天再熟悉不过的,穿白色衬衣的,身形修长高大的男人。
第16章
缪森一下班就急匆匆地换上了被他称为“战衣”的黑色低胸紧身T恤,抓紧时间举着小镜子补妆,问程小天要不要一起去。
程小天问是什么样的聚会。
缪森轻描淡写地说:“几个朋友,一起喝喝酒。感觉不错的话可以深入交流交流。”
程小天想了想自己端一天盘子挣到的120块钱,估计喝杯酒都不够,就摇摇头拒绝了。
缪森也不勉强他:“什么时候想来玩,随时可以打电话给我。”
程小天换下咖啡馆制服,没有再去对面大楼,而是径直回了家。
家里一片寂静,居彬依旧没有回家,冰箱里的食物也已经告罄。
程小天安静地在餐桌旁伫立片刻,转身踮起脚,终于从角落里翻出一包速食面来。
酱料一下,味道就野出来了,但是泡面入口依旧坚硬无味,一块一块地咯着程小天嘴巴里侧鲜嫩的皮肉,入口的时候发胀,吃下去却觉得心里一片一片地空了。等吃完,仿佛一场大戏就落幕了,地上残余破碎的彩色纸屑,其余什么都没留下。
程小天吃完,仔细地收拾好碗筷,先给居彬打了个电话,依旧没有接通。
于是想了想给程父去了电话。
电话是程母接的,一听到他的声音就惊喜得有些哽咽,问他有没有吃晚饭,最近在李叔的服装厂做得怎么样,等等。
程小天犹豫了一下,还是实话实话道:“前段时间,我给李叔惹了很大的麻烦,所以辞职了,现在在咖啡厅打工。”
程母的声音听上去颇为惊愕,问他为什么好端端的体面工作放着不做要去端盘子。
程小天没办法直接说觉得自己智商太低,怕给厂里惹祸,只好含糊其辞地说自己想多吃点苦,不然过得太安逸了,人容易生出懒病来。
末了想起那天晚上听到的事,给居彬开脱道:“居彬他也不是有意瞒着你们,是我做错了事。他是不想让你们再替我担心,所以没说我被辞退的事。”
“什么?”
“上次居彬跟你们通话、没喊我的那次,大概一个月前吧。”
程母迷惑地说:“你们都半年没打过电话来了,哪次居彬不是说几句就喊你来接电话的,从来没有哪次是单独打电话来的啊。”
程小天微微一愣:“是,是吗。”
程母并不在意这种小事,叮嘱道:“最近还属秋寒,你别天气一暖和就脱衣服,指不定几个小时后就冷了,哪怕热一点,多抗点衣服在身上,记住了啊。”
程小天心不在焉地应声。
大脑却一片空白,些微的茫然。
挂掉手机,铃声却突然急促地又响了起来。
这次是刚认识不满二十四小时的缪森打来的,声音里有哭腔:“我钱没带够,被堵在酒吧了,你,你能不能来接一下我……”
程小天翻出抽屉里全部的现金,立刻赶了过去。
缪森给的地址是一个偏僻的酒吧,程小天听着里面躁狂剁地的音乐声,有些怯意,但还是硬着头皮走了进去。
人,全部都人,全部都是男人。
半裸的,啤酒从头顶倒灌的,筋肉分明的,脑满肠肥的,纤细白皙的,言语暧昧的,搂在一起接吻的,甚至直接在沙发上滚倒的,各种各样的男人。
程小天抬脚就想离开,却被人从背后热情地揽住了脖子:“你来啦。”
语气轻松,甚至称得上惬意悠闲,全没了方才电话里的紧张急迫和无助。
程小天转过身,看着眼线浓重得几乎已经看不清睫毛的缪森:“刚才, 是你打电话给我?”
“不然呢,”缪森不客气地从他怀里抽走一半的现金,扬手塞到身后的男人怀里,“喏,一千三,我不是说我今天晚上肯定能还给你,你XX急个龟毛啊。”
推书 20234-06-10 :落花时节完本[耽美》: 《落花时节》山楂果儿文案:宋文熙初次见俞航,印象实在不算太好,作为一个会跳舞的富二代,请客吃饭寒酸小气,一言不合就闹脾气,经常把文熙整得忍无可忍而对俞航来说,宋文熙这个人,除了美,一时想不出还有什么褒义词能阐释这个编辑的优点死犟,死能装,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