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到小镇时他也会做梦,但那时的梦现实得多,和他的生活密不可分,梦里有亚历克斯,有停尸房,有案件的受害者。可是现在,越融入小镇的氛围,他的梦就越怪诞离奇。弗恩相信在这里,任何事情都不是没有意义的,主宰控制一切,包括梦境。
“你做梦了。”路克斯支着头看着他。他的身上真暖和,弗恩不禁带着些敬畏和嫉妒地望向他。虽然他对路克斯夸口说自己的伤势好得很快,但大量失血后的虚弱总是很难恢复。他需要补充热量,需要更好的环境,不过现在这样就已经让他满足了。
他要尽快决定接下去该做的事,时间不等人,他得让自己快点恢复行动力。
“是的,我做梦了。”他对路克斯说,“一个奇怪的梦。”
“梦见什么?”
“一群动物。猫、狗还有狐狸。”
“它们在干什么?”
“在玩耍,在干动物们爱干的事。”弗恩说,“你觉得主宰会控制我们的思想吗?”
路克斯认真地想了一会儿:“我觉得不会。而且刚好相反,我认为主宰在放任我们的思想,不受法律、道德和规则束缚,甚至不受我们自己的思想束缚,它创造了绝对自由,一种建立在可以随意伤害他人之上的自由。”
“主宰是个贱人。”弗恩捡起路克斯散落在脸颊边的一缕金发,绕在手指上玩了一会儿说,“我们应该给它一个教训。”
“你想吃东西吗?”
“想极了,但不要生的西红柿。”弗恩再次强调。
“我会记得让罗杰带招牌鸡肉饭,但现在只有面包。”
“罗杰会不会被发现?”
“我想不会,他喜欢走夜路,总是晚上来。”路克斯说,“我只担心他会瞒不过魔手餐厅的艾米丽,因为她知道只有你对招牌鸡肉饭情有独钟。”
“你不觉得很美味吗?”
“在你来之前,我没有觉得。”路克斯笑了,绿眼睛发亮,“现在我也觉得很美味。”
弗恩喜欢他。
他不像那些懵懂少年一样对自己的心思一知半解,内心非常明白为什么这么喜欢他。
是因为爱要比喜欢更强烈。
他爱他。
他想念小镇之外的生活,想念他的搭档亚历克斯和办公桌,想念人来人往的街道和交通灯,想念办不完的案子和加班的周末,甚至想念那些站在双面玻璃后面的嫌犯。但他还是爱他,因为爱他,他宁愿留在小镇,即使有机会独自离开,他也会选择留下。
他唯一不明白的是为什么会在这么短的时间里产生这么强烈的爱,但他一点也不想弄明白。这本来就是个亘古至今没有人能明白的谜题,就让它保持神秘,魅力永存。
“拉我一把。”他说,“我想起来坐一会儿。”
路克斯的手臂穿过他的后背,没有碰到他的伤口,轻轻地把他扶了起来。
弗恩捧住他的双颊,在他的嘴唇上留下一个温暖而有力的吻。
“早安。”他微笑着说。
第27章 招牌鸡肉饭
传言不必多。
在这个封闭的小镇上,消息传播的速度比外面连通世界的网络还要迅速。
事情发生之后的几小时,除去那些早已心知肚明的家伙,人人都听说了使者回归的消息。一种紧绷的恐怖感笼罩着小镇,即使夜晚依旧灯火通明,白天仍然阳光明媚,还是无法驱散这种琴弦般脆弱而紧张的气氛。
过去的噩梦似乎有重现的征兆,那些经历过的人不由得心生敬畏。
守卫们忽然之间销声匿迹,中心广场上倾倒的灯柱也无人修复,像个灾厄的标志一样横陈在街心。流出的血已经干涸,变成深色的斑点,浸透地面,渗入缝隙,只要没有雨水洗刷,就会长久地留在那里。
小镇边缘的小屋里,旅人们聚集在一起。
罗杰环视四周问:“都到齐了吗?”
“摩里斯和布莱恩没到。”莫根说,“不过他们从来不参加我们的会议。”
“那就是到齐了。”罗杰说,“这次我们干得很好,不是吗?”
“如果血没那么粘稠就更好了。”温蒂用手擦了擦脖子,虽然血早就洗掉了,她仍然觉得有种粘糊糊的感觉,那是用蜂蜜和红色颜料调出来的假血。
“接下去你和莫根得躲一阵子,你们承受了使者的代价,受了重伤,千万不要被守卫们发现,以免引起他们怀疑。”罗杰说,“在克拉克警官的伤势痊愈之前,每个人都要随身带着血袋,至少一到两个人在使者周围待命,但不要太明显,不要让人起疑。本恩和朱丽负责制造能力效果,其他人负责表演代价。”
“我最多只能把人推到墙上。”本恩说。
“能把人推到墙上就够了。”罗杰说,“我想暂时不会有人挑战使者的能力,我们要做的只是以防万一。”
“他们吓得尿裤子了。你们看到史蒂文和尼尔森的狼狈样了吗?”莫根哈哈大笑,他的兴奋总是比别人猛烈且持久。
“这只是开始,他们还会更狼狈,出更多丑。”年轻人都很乐于参与这样的恶作剧。
“但他们总会发现被骗了,要是他们发现了怎么办?正面交锋我们绝不是守卫的对手。”其中也会有这样担心的声音,守卫之中有很多暴力分子,尼尔森满身刺青的模样就非常可怕,如果他想要暗算谁,没人能躲得过。在座的人都沉默起来,这是个毫无争议的结论,因为连弗恩都没躲过。
“会有办法的。”罗杰安慰他们,人们充满期待地望着他。罗杰知道这些热烈的目光并不是对他的期待,那个“会有办法”的人不在这里。
“克拉克警官没有说接着该怎么办吗?”温蒂问,“他伤得有多严重?我们能不能去看望他?”
“当然不能。”罗杰说,“越少人知道越好,别忘了到处是守卫的眼线,我会带消息来,克拉克警官有一个完整的计划,每一步都安排得很好。”
如果弗恩在这里,他就能知道为什么罗杰会是这个团体中的小头目,因为他是第一个和他接触的人。或许是巧合,或许是当初他自告奋勇的结果。总之,现在他成了弗恩、路克斯和其他人之间唯一的传声筒,温蒂看他的目光充满羡慕。这位金发姑娘对弗恩的盲目崇拜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把他当做电影里的孤胆神探一样看待。
“那么,克拉克警官现在要你做什么?”本恩问道。
“很重要的事。”罗杰严肃地回答,“除了莫根和温蒂,所有人都回到自己的地方去,像平常一样不要引人注意。离开时每人领一个血袋。”
他们小心翼翼地从秘密地点的几个出口分别出去,罗杰最后离开,还有小盖奇跟着他。
罗杰不太会照顾孩子,但盖奇似乎很喜欢和他在一起,也许是有人开玩笑说因为他会发电,所以罗杰才能发光的缘故,这个独自出现在小镇上的孩子终于找到了一点和他人之间的联系。
罗杰领着他走进魔手餐厅,他确实被克拉克警官叮嘱去办一件很重要的事。
艾米丽在柜台里看杂志,听到门铃声才漫不经心地抬起头看了他一眼。
罗杰对早晨安静的餐厅感到有些拘谨,又或许这种拘谨来自于女服务生冷漠的注视。他心虚地问:“现在有吃的吗?”
“只有早餐。”艾米丽回答。
“我想要一份火腿炒蛋,一份土豆煎饼,一些华夫饼和一份招牌鸡肉饭。”
艾米丽重复了一遍:“只有早餐。火腿炒蛋、土豆煎饼和华夫饼,没有鸡肉饭。”
“你能帮我做吗?”
“你听不懂我说的话?”
“哦不。”罗杰紧张地说,“盖奇想吃。”
艾米丽看了看柜台下踮着脚仰着头的小男孩。
“你想吃鸡肉饭?”
盖奇郑重其事地点了一下头:“是的。”
艾米丽又盯着罗杰看了一会儿,罗杰依然心虚地向她微微一笑:“孩子总喜欢在不对的时间吃不对的东西。你能不能帮我个忙?”
艾米丽像要把他的脸看穿一样,过了很久才从围裙里拿出纸笔写了菜单送进厨房。
“博纳尔,火腿炒蛋、土豆煎饼和华夫饼,还有一份招牌鸡肉饭。”
厨房里传出一声嘟囔:“现在是早餐时间。”
“这里有个孩子想吃鸡肉饭。”艾米丽面无表情地低头问盖奇,“你几岁?”
“七岁。”
“有个七岁的孩子想吃鸡肉饭,你能怎么办?”
艾米丽伸手指了指对面的卡座,对盖奇说:“去那里坐着等。”
罗杰犹豫片刻才说:“我想带走,可不可以请你……”
艾米丽把一瓶胡椒放在他面前,打断了他要说的话。罗杰疑神疑鬼地看着她。
“带上这个。”艾米丽说,“他每次都会撒一点。”
“哦,谢谢。”罗杰下意识地回答,但立刻又警觉地反问,“你说什么?”
“我什么也没说。”艾米丽重新拿起杂志看起来。她的冷淡态度让罗杰更加不安,似乎觉得被看破了心中的秘密,尤其是这秘密事关重大,不能让任何人知道。
等待的过程很难熬,有好几次,罗杰都想夺门而逃,艾米丽若无其事地打开收音机,里面在放一首不知名的老歌,女歌手轻快地唱道:“面对现实吧……”
“我有没有说过这里的鸡肉饭很好吃?”罗杰忽然问。
“没有。”艾米丽一边翻着杂志一边说,“这是你第一次来,记得吗?你和你的朋友总是在街上瞎晃,但从没有进来过。”
“我是听说……”
“听谁说?”艾米丽终于又看了他一眼,“在餐馆里没来由地讨好服务生,多半是想吃霸王餐,你带钱了吗?”
“带了。”罗杰连忙从口袋里掏出几张折起来的纸币,来不及数就一股脑塞给了艾米丽,这是弗恩给他的钱。
“够吗?”他问。
“不算小费就够了。”
罗杰连忙又找了些零钱,他无法控制自己的慌乱,也许是除了守卫之外的中立派有太多变数,谁也不知道他们最终会滑向哪一方。如果不是弗恩的主意,罗杰根本不会想到去找霍尔克帮忙。奇怪,他想,为什么弗恩就能分辨谁是朋友,谁是敌人,谁是真正能帮得上忙的人。罗杰想起霍尔克说过的话,克拉克警官的心中是一片迷雾,没人能看得透。可他真是个不得不令人敬佩的人,无论遇到什么困境都不会畏惧妥协,只要有他在,任何难题都能迎刃而解。罗杰不禁心驰神往,觉得他是个天生的领袖。
艾米丽把早餐和鸡肉饭送出来,没有用盘子,而是装在几个白色纸盒里。
“谢谢。”罗杰只好向她道谢,“下次我会补足小费。”
艾米丽无所谓地哼了一声,不知道是在答应还是嘲弄,罗杰几乎是落荒而逃,盖奇自己跳下卡座跟着他跑出去。
“后来呢?”
弗恩打开纸盒时,里面的鸡肉饭还是热的,在小小的盒子里冒着令人欣慰的热气。
“后来?我不知道。”罗杰说,“她会不会看出来了?”
“看出来什么?”弗恩做每个动作都得非常小心,被刺穿的那个洞像一个疼痛发射器,无时无刻不在对着他身体的每一个角落发射痛感信号。
“要我喂你吗?”路克斯问。
“先让我自己试试。”弗恩说,“好孩子,你还带了一瓶胡椒。”
“所以艾米丽猜到了?”罗杰急切地问,“她知道你没死。我又犯错了。”
“不关你的事。让你去买鸡肉饭的时候我就知道瞒不过她,她非常聪明。”
“可她万一告诉别人怎么办?”
“她不会告诉别人。”
“为什么?”罗杰追问。
弗恩已经开始享用他的早餐加午餐,路克斯只好代替他回答:“如果她想去告密,向守卫们通风报信,她就不会给你那瓶胡椒,让你疑神疑鬼了。”
“哦,是的。她非常聪明。”罗杰沮丧地问,“她是朋友吗?”
“还不能确定。”
“我不明白,难道她有可能是敌人?可你又说她不会去告密,不会通风报信。”
“朋友是双向的,一方发出邀请,等待对方回复。她也可以拒绝。”
罗杰一脸茫然地看着他。
“你向她发出邀请了吗?什么时候?”
“就在你点鸡肉饭的时候。我说过这是件很重要的事。”
“可是……”
“安静一会儿罗杰,我现在说话和吃东西都很困难,别让我多费力。”
罗杰立刻听话地闭上了嘴,看着弗恩慢慢地吃完饭,羡慕他没有被重伤击垮的身体和非人的恢复能力。只有路克斯知道他根本没有食欲,之所以勉强吃东西只是为了不让自己继续虚弱下去。他的意志力有时令人生畏又心疼。
太阳升高了。
弗恩把手伸到彩色玻璃的光照下,整个手掌都成了红色,掌心的那道伤痕尤其鲜红。
艾米丽也在阳光下。
她坐在玻璃门边的座椅上,店里还是没有客人。她点上一支烟,从围裙的口袋里摸出刚才罗杰给她的钱。折起来的纸币新旧不一,她一张一张数着,其中一张五美元上用圆珠笔写着字。
正面亚伯拉罕·林肯的头像旁边写着“生存,情感”。
反面的纪念堂写着“教堂,玫瑰”。
她对着纸币吐出一口烟,字迹立刻在视野中模糊起来。
他究竟是个什么怪物?
他们都低估了他的能力,他用一支普通的笔写下的词仿佛有魔力一样,也许他真的能战胜主宰。
但这可能吗?艾米丽心想,如果可能,主宰又怎么会如此大意让他进入小镇。
等到烟雾散去,她又重读了一遍纸币上的字。
生存是能力,情感是代价。
一种久违的情绪在心中弥漫,像这支烟燃烧时产生的烟雾一样,有害,但让人迷恋。
她忽然很想知道他究竟要如何使用她的能力。
第28章 生存时间
弗恩的伤势慢慢好转。
他似乎在不断催促、强迫自己恢复,这让路克斯感到欣慰之余又十分惊讶,不得不相信精神力对肉体的影响。弗恩有着非比寻常的忍痛能力,尽可能保证自己对身体的控制力,当疼痛下降到可以忍受的程度时就开始起来活动。
他会在墓室里散步,站在彩色玻璃下沉思。
路克斯有时出去,感到整个小镇死一样寂静。
守卫们一定也在疗伤。芬克、凯勒、尼尔森和史蒂文都伤得不轻。敌我双方在一种不得已的约定之下沉寂着,任由风和日光吹拂、照耀着小镇。
人们死气沉沉,树林生机勃勃。
弗恩每天观察自己的伤口,他能看到缝合的针脚。路克斯缝纫的技巧和他做牛排大餐一样糟糕,但也和他站在厨房里一样自信。弗恩可以想象那种专心致志、全神贯注的状态。这确实是路克斯当时的状态——可以因为忧心、难过和愤怒浑身发抖,只有双手是镇定的,强迫自己稳稳地拿住针线,不惜一切地救他。
现在伤口已经开始结痂,弗恩觉得有些痒,而且他看不到背后。
路克斯告诉他背后的伤口和前面一样丑。弗恩不介意有个丑陋的伤疤,路克斯又不得不提醒他是两个,以免他忘记自己的身体被一根铁棍穿透,以为不过是一点轻伤而疏忽大意。
不管怎么样,弗恩日渐痊愈,身上其余的伤口好得更快一些,可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路克斯使者的力量造成的影响在消退,心怀鬼胎的人就又蠢蠢欲动。
当伤口开始发痒,受伤的痛苦记忆会消失,一切故态复萌。
“他们想到的第一件事是什么?”弗恩问。
罗杰坐在地上,像个好学的学生,但是这个问题对他来说太难了,答案有很多,他不确定先选哪个。
“复仇。”路克斯说。
“没错。”
“可是他们应该知道自己不是使者的对手。”
“不管是不是,这都不影响他们的决定。只要路克斯还活着,他们就永无宁日,只能躲在小镇的角落里生存,除非他们愿意俯首称臣。”
这更不可能,即使他们表面上愿意屈服,内心也会藏着杀机。
他们和守卫之间的冲突不可调和。
“但是只要让他们敬畏就够了,保持这种不可抗拒的威慑力,主宰之下只有使者。”弗恩说,“上一次情况紧急,我们只能靠演戏蒙混过关,时间一长守卫们会回忆起其中的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