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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歌》林子律
文案:
一个放着大明星不做去给四岁儿童当后妈的故事。
老套的、恶俗的、写烂了的包养变真爱。
金主设定本身三观有争议,求同存异即可。
CP:陆言蹊X顾旻(恶趣味不霸道总裁X面瘫文青创作歌手)
关键词:娱乐圈设定 年上 短甜饼
避雷:年龄差有/前半段穿插回忆杀/攻带非亲生拖油瓶
内容标签: 娱乐圈 甜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陆言蹊,顾旻 ┃ 配角: ┃ 其它:盛夏清凉绿豆冰
第1章 第一章
陆言蹊打开门时,看见顾旻正在往一块化妆棉上倒卸妆水。
他刚结束了最后一场巡演,疲倦得站着也能睡着,径直从演唱会现场回到酒店,恨不能就此长眠。可惜他不仅没法睡,还得强撑着里三层外三层去卸妆——如今但凡自诩偶像大部分都得靠脸吃饭,顾旻天生好皮相,一朝真的毁了容,恐怕前途也得玩儿完。
手机撂在一旁放音乐,开得大了些就没听见门口的动静。突然抬头时镜子里多出一个人,顾旻险些吓飞了魂,卸妆水立刻倒得满手都是。
等看清了来人,他又平静下来,叹口气:“陆总,您走路没声儿的?”
陆言蹊笑道:“酒店地毯太厚。我以为你睡了,不愿意惊动你——怎么,还没休息?”
顾旻收拾好了刚才的狼藉,又重新拿了片化妆棉,没吐槽“如果休息了那你来干吗”,兀自说:“我没苏夙那种百毒不侵的皮肤,下台就睡明早起来会见不得人……您去坐一会儿,很快就出来了。”
陆言蹊往洗手间门框上一靠,怪腔怪调地说:“我没见你卸过妆,你继续,我看着。别说,化了妆好像确实跟平时不一样?”
顾旻随他去,把化妆棉按在一只眼睛上,打预防针说:“这是舞台妆,我眼皮都睁不开了——待会儿可别吓到。”
他说的倒是实话,平常在外的时间多有狗仔跟拍。顾旻皮肤敏感,一星半点的问题都会无限放大,为防拍出不堪的照片,但凡出门脸上不是遮得严实,就是带点底妆。男艺人虽然不比女艺人讲究,隔壁某人时常干的“大素颜出去撸串”,顾旻万万做不出。
若是朋友聚会的私下场合,那倒不必忌讳。换做平时,陆言蹊见他的样子总是纯素颜,时间久了以为他就那样。可今天演唱会妆感太重,于是卸妆的效果堪比整容。
细细算来,哪怕金主大人也极少见他从舞台妆到素颜的样子。顾旻不怕他幻灭,即使内心是有点不情愿的。
他速度果真很快,眼妆卸掉一半时,陆言蹊拉长声音“哎”了一声,顾旻把化妆棉按在另外一边眼皮上,瞪他说:“所以叫你出去等。”
陆言蹊双手抱在胸前,仍旧在笑:“没见过突然的变化……也好看的。”
顾旻懒得和他争论细节,只把妆卸了脸洗了。顶灯太明亮,照出了他额头上几个小痘痘和憔悴的脸色。顾旻拍了拍脸,似乎很不满意,懒得再照镜子,顶着两个媲美国宝的黑眼圈推陆言蹊出去,顺手关了洗手间的灯。
他这才见了房间摆设,居然是个标间,顿时笑出声:“底下的人怎么办事的,你一个人住还要两张床?”
顾旻:“准备演唱会时很多东西都往另张床上扔……今晚留下过夜吗?”
这问题似是随口一说,陆言蹊却听出他其实紧张,于是在旁边坐下,看着顾旻把乱七八糟的衣服都拢成一团,扔到箱子上——还和以前一样完全不会做家政活。他单手托腮,点着自己的下巴:“你想我留下吗?”
“我明天还要飞北京。”顾旻跟他打了个太极。
陆言蹊故作正经地“哦”了声,眼看他坐在床边,自己却站起来按灭了房间光源,只留一盏床头灯昏黄。然后在顾旻的愕然中,他低笑:“明天就飞……那我怎么能走。”
顾旻说结束好睡觉,话音刚落,床边陷下重量,还不容他反应过来,连床头灯一起熄了。
手被按住时他先是一愣,还没来得及瑟缩,陆言蹊拉着他按在自己腰间,热烈的吻立时淹没了他的理智。
顾旻平时就说话不多,这种时候更加少言寡语,陆言蹊不满意,变本加厉地折磨他。听不到几句贴心话,整场性事好似了无生趣。
陆言蹊掐着他的腰,贴着顾旻嘴唇吻了又吻,总算从他嘴里听来一句吝啬的想念。
满足了的陆言蹊恨恨地想,“这可是反了天,还得我哄他?”
大约还是他们在一起的时间不算短,刚好他又那么喜欢顾旻平常的样子,事业上没有过分照顾他,只能在床上多宠些,不然会失了平衡。
等到后来,顾旻一晚上开巡演的体力消耗已经极大,经过这么一出,简直累得手指头都动不了,脑袋往他肩窝一埋,不多时呼吸绵长,俨然已经睡熟了。
陆言蹊却还睁着眼,这段日子为着他的巡演,两个人聚少离多,好不容易可以亲近一夜,他实在不忍就这么睡过去。
陆言蹊抬头望着天花板,酒店的床软和得整个人陷进去,几乎能消磨掉全部的奋斗心,让他有一瞬间不太愿意去想第二天繁忙的工作和迫在眉睫的分别。
他把被子掖紧了,低头见顾旻睡着时万分乖巧,仍旧是安静的样子,却比刚才更亲密的时候还要让他心动。
陆言蹊忍不住低头,在顾旻额头上亲了亲。
第二天顾旻起来时,陆言蹊已经不在了。他瞥过床头,整齐地放着杯清水和一张卡,陆言蹊给他留了张字条,上头写“密码你知道”。
顾旻想了想,最近不缺钱,但并不妨碍他收下这张卡。他没感觉多不合适,虽然刚开始确实说不出的别扭,而仔细一想可不就该这样么,他和陆言蹊建立的是纯洁的金钱交易,不需要付出感情这么麻烦。
他们之间的约会一直像偷情。顾旻如今红了,经常在外面过夜。遇到刚好共处一个城市,陆言蹊要是想他了,便会很晚过来,在房间里休息一夜,清早时再离开。
之所以害怕,并非因为“周一见”。娱记拍到无所谓,可以压下来,却担心不相干的人说闲话——这种关系总归不太好听,尤其是顾旻身边的人知道了,对他会戴有色眼镜。这正是陆言蹊一直竭力避免的。
刚开始顾旻觉得一晚上就为打炮着实好烦,时间久了,没有人陪着赖床的清晨反而让他自在些。他忙,陆言蹊更忙,两个同样少有闲暇时间的人凑在一起,温情聊胜于无。
陆言蹊是个合格的情人,他允许顾旻渗入自己的生活,但又把感情藏得刚好。由于一笔是一笔的帐,顾旻从没有过不切实际的妄想。
顾旻穿着浴袍刷牙时,助理慕容来帮他收拾东西,路过垃圾桶扫了眼,老脸一红,旋即问他:“昨天晚上陆先生过来了?怎么都不跟我说声?”
顾旻弯了弯眼,满嘴的泡沫,说不出话。
“不说就不说吧,反正你自己有分寸。”慕容的声音从外面传来,“衣服我给你放床边了,你出来换……哦,那个自己遮一遮,不然莎莎姐又要数落你了。”
莎莎姐是他的造型师,人美声甜,可惜嘴太碎了,唱歌也跑调。顾旻“唔”了声,提醒他自己听到了。
慕容看见了那张还没来得及收起来的卡,长吁短叹:“陆先生最近给你发零花钱的频率越来越高了,人家号称绝不浪费一分钱投资,在你身上这原则就跟说来玩儿似的,没当回事。这有两年了吧,我看他还是超喜欢你的。再者你跟他那掌上明珠的关系又那么好,说不定以后真能长久……”
顾旻听到他说得开心,不由得一愣,这种看似圆满的结局他还真没想过。
他俩正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李莎莎便来了。她走进房间时,顾旻笨手笨脚地往脖子上吻痕抹遮瑕的样子撞了个正着,登时她气不打一处来,厉声说:“过来!”
救星到场,顾旻本身也不喜欢自己动手,于是乖乖地坐到她面前的凳子上。还没等李莎莎发落,顾旻立刻抬头望向她,可怜巴巴地认错,还无比纯熟地冲她眨眼睛。
这个娇撒得毫无预兆,杀伤力爆表。李莎莎在“泛滥的母性”和“职业的操守”中纠结了一会儿,败给了前者,认命地接过遮瑕膏,觉得这小子越来越会拿捏自己的心软。
李莎莎一边给他化妆一边念叨:“下次提醒陆先生注意点。”
顾旻乖巧:“谢谢莎莎姐。”
“你的这张脸哦,”李莎莎意犹未尽地在还没上粉底的脸上吃了把嫩豆腐,感叹道,“要不怎么说细皮嫩肉的,吃不得一点苦……”
慕容插嘴:“莎莎姐,我看您恨不得把他这张皮剥给自己。”
李莎莎:“边儿去!——小顾你的痘痘怎么突然好了,怎么,有良药吃也跟姐姐说一声,下次吸取经验啊。”
顾旻这才说:“不晓得,可能是昨天陆先生来过。”
他这话实在意味深长,偏偏语气无辜,听着纯洁得很。李莎莎啐了他一口,身边工作人员知道他有人捧,偶尔颇有微词,不过遇到机会要背后数落陆先生的坏话,只能是顾旻说得,他们说不得。
李莎莎顾左右而言他道:“昨天不是靠墙都想睡觉,他还舍得让你这么累?——别动你指甲边上的倒刺,祖宗!”
顾旻立刻改为去摸手机,眯着眼睛让她折腾,慢条斯理地说:“他来了我就有钱拿,干吗和人民币过不去?”
李莎莎笑着拍了下他的脑袋:“陆先生哪有这么薄情,也别把自己说得好掉价。”
顾旻笑而不语。
经她那“薄情”二字,顾旻想起了另一件重要的小事。他打开微信,在置顶的对话框里打了几个字,想了想,加上个表情:记得陪遥遥过生日[可爱]。
他发出这条后,手机就被慕容没收了:“小楼姐要来,别玩了。”
小楼姐名字叫楼陌,是个王牌经纪人,时常说顾旻是她带过最差的一个,可也刀子嘴豆腐心地拉扯他到现在,要求很严,工作时间禁止当低头族。
后面的行程充满了相机镜头和话筒,顾旻先是在酒店房间里接受了一个门户视频网站对他前一天演唱会的采访,然后奔赴机场。上海飞北京,送机的粉丝络绎不绝,公司给他请的保镖都拦不住这么多热情。
顾旻没戴墨镜,感觉明亮宽敞的落地窗外,阳光略微的刺眼。
他记得要时刻微笑,不能表现出任何不耐烦。飞机上他喝了杯咖啡,看完这天的报纸,拿出iPad听了两段前些日子写的和弦,动手改了几个音符。
直到落地后又挤了一波丧尸片拍摄现场似的人山人海,突出重围坐到保姆车上,顾旻才短暂地从慕容手中接管了自己的手机。
陆言蹊回他信息的时间是一个小时前,他在飞机上,被耳鸣和颠簸折磨得不成人形。
“我给她带了你买的玩具,她抱着就不撒手。”
附上来的照片里,扎着小辫儿的女孩子笑得无比灿烂,怀里是顾旻挑的兔子玩偶,一早就托陆言蹊带给了她。
顾旻说:“喜欢就好。我到北京了,一会儿去酒店,然后核对行程,太忙,就不一一汇报了,休息前跟你打电话。替我问遥遥好。”
这次的回复倒是很快。
备注为“先生”的人说:“遥遥说她好爱你。我问她想不想要你当小爸爸,她答应了,你答应吗?”
顾旻打字飞快,瞬间在输入框里拼出“童言无忌”。手机屏幕黑下去,这条信息也没按下发送键。他苦大仇深地盯着手机,想,这到底算不算告白?
斟酌了好几遍,顾旻觉得大约还是不算的。他把手机还给慕容保管,倚在车窗上,随着汽车跑动的嗡嗡声,有片刻的迷茫。
陆言蹊越来越喜欢跟他开玩笑了。
然而刚才须臾心跳加速,他又在期待什么呢?
作者有话要说:
金主设定本身不讨论三观,求同存异即可。
无原型,当代架空设定,请勿代入三次元人物。
拖油瓶非亲生(P.S:“拖油瓶”是我对文中攻受小孩的统一爱称ˊ_>ˋ
第2章 第二章
顾旻现年二十五岁,出道满三年,目前正经职业是歌手。虽然别人老说他是偶像艺人,实际顾旻没上过真人秀也不爱多栖,专注做原创音乐,质量在年轻艺人中属于上层,业内难得的有口皆碑。
可最初没遇到陆言蹊之前,他的境遇堪称惨淡。
刚从音乐学院毕业时,顾旻稀里糊涂地签了卖身契,好在他依然聪明,没有一锤定音,只跟当时的公司签了个短约。他有一张吸引人的好皮囊,公司最开始劝他演戏,顾旻宁死不从,原因倒不是为了梦想固守节操。
如今娱乐至上的时代,红得快也消失得快。通常来说,但凡担得起流量的艺人都会选择全方位发展,最好先演什么仙侠、古代偶像剧或者爱情喜剧的男配角,红了之后拍杂志、出唱片、当大热综艺的固定班底,最后上大制作电影,有的是粉丝买单。如此工序一整套包装完毕,不愁没名气。
顾旻气质出众,如果肯乖乖卖高冷贵公子人设的话也不是没有发展前景——哪知人算不如天算,后来公司的宣传发现,顾旻没法做演员。
长相是顶好的,第一眼惊艳,最难得越看越有味道。
发色漆黑,双眼皮只有浅浅一道褶,显得深邃且古典,半含秋水似的。嘴唇薄却轮廓好,该有的弧度无一处不完美,说得肉麻些让人想亲吻。其余五官也各自端正,挑不出毛病,绝妙的是脸颊上一颗小痣,将他过分寡淡的眉眼画龙点睛似的变得生动起来。这些天造地设的轮廓搭配在一起,简直成了“美男子”的标准模板。
然而标准模板有个缺陷,他表情障碍,一旦要表现出激烈些的情绪,整张脸便如同不是自己的一般。最初的经纪人私下问他是不是动过刀的缘故,顾旻摇头,说他没整容,小时候就这样了。
如此天生的面瘫,学不会全方位发展。
公司不知道怎么培养歌手,长得好看的又不是只有顾旻一个。他很快没有事做,成天去公司点个卯,然后自己爱干吗干吗去。
就在这种没收入也没压力的环境中,顾旻四处游荡,无所事事。他记得那次遇见陆言蹊纯属巧合,甚至想起来还有点啼笑皆非。
那时他正在家无聊,有个学弟邀请他去听歌。学弟自己组了一支乐队,在小圈子里有点名气,还组成了像模像样的后援会,平时周末会固定在三里屯一个酒吧驻唱。顾旻不喜欢热闹,耐不住学弟甜言蜜语,就答应了。
到了场地后,顾旻见到火急火燎的旬肇宁,才发现自己好像被耍了。
“救场如救火。”旬肇宁双手合十,“我也是迫不得已才找你来,昨晚不小心吃坏了肚子,站都站不稳现在……学长,求你!”
顾旻皱着眉扫了他一眼:“真是吃坏肚子站不稳?”
旬肇宁不知想了些什么,说:“呸,龌龊。”
顾旻:“……”
他的意思很明确,自己上不了台,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这是间livehouse,酒吧老板和他们有合作,旬肇宁不能因为自己坑了乐队其他人,于是想临时把顾旻抓去当主唱。
后台乱成一锅粥,乐队的吉他手和他是同学,仗着自己认得顾旻,跟旬肇宁一起求,口口声声都是:“学长,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我们乐队有五个人呢!”
顾旻翻了个白眼,很有原则地说:“今晚你分成给我。”
事关一顿火锅,旬肇宁纠结了一下,奈何自己作的死只能自己承担。眼看登台时间越来越近,他答应了顾旻的要求,让他赶紧去和其他成员磨合。
其实不用磨合,在音乐学院的时候顾旻时常去旬肇宁他们练习的地方凑热闹,偶尔踹开旬肇宁自己上,得到以吉他手为首的成员一致好评。顾旻去的次数多了,群众中隐隐有想换主唱的呼声,被正牌旬肇宁残酷镇压。
这天他们得唱三首歌,顾旻从最近热门的歌单里挑了两首,剩下的跟吉他手提了以前合作过的一首原创,对方合作过,自然说好。
他有日子没唱过歌,心里痒得很,可真的登了台,却又久违地紧张。
和以前不一样了,顾旻握着话筒想,但到底哪儿变了,他又形容不出。好似那一纸合约束缚住了自由的灵魂,不如从前想到什么弹什么的信马由缰。
《饮歌》林子律
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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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一章
陆言蹊打开门时,看见顾旻正在往一块化妆棉上倒卸妆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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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看清了来人,他又平静下来,叹口气:“陆总,您走路没声儿的?”
陆言蹊笑道:“酒店地毯太厚。我以为你睡了,不愿意惊动你——怎么,还没休息?”
顾旻收拾好了刚才的狼藉,又重新拿了片化妆棉,没吐槽“如果休息了那你来干吗”,兀自说:“我没苏夙那种百毒不侵的皮肤,下台就睡明早起来会见不得人……您去坐一会儿,很快就出来了。”
陆言蹊往洗手间门框上一靠,怪腔怪调地说:“我没见你卸过妆,你继续,我看着。别说,化了妆好像确实跟平时不一样?”
顾旻随他去,把化妆棉按在一只眼睛上,打预防针说:“这是舞台妆,我眼皮都睁不开了——待会儿可别吓到。”
他说的倒是实话,平常在外的时间多有狗仔跟拍。顾旻皮肤敏感,一星半点的问题都会无限放大,为防拍出不堪的照片,但凡出门脸上不是遮得严实,就是带点底妆。男艺人虽然不比女艺人讲究,隔壁某人时常干的“大素颜出去撸串”,顾旻万万做不出。
若是朋友聚会的私下场合,那倒不必忌讳。换做平时,陆言蹊见他的样子总是纯素颜,时间久了以为他就那样。可今天演唱会妆感太重,于是卸妆的效果堪比整容。
细细算来,哪怕金主大人也极少见他从舞台妆到素颜的样子。顾旻不怕他幻灭,即使内心是有点不情愿的。
他速度果真很快,眼妆卸掉一半时,陆言蹊拉长声音“哎”了一声,顾旻把化妆棉按在另外一边眼皮上,瞪他说:“所以叫你出去等。”
陆言蹊双手抱在胸前,仍旧在笑:“没见过突然的变化……也好看的。”
顾旻懒得和他争论细节,只把妆卸了脸洗了。顶灯太明亮,照出了他额头上几个小痘痘和憔悴的脸色。顾旻拍了拍脸,似乎很不满意,懒得再照镜子,顶着两个媲美国宝的黑眼圈推陆言蹊出去,顺手关了洗手间的灯。
他这才见了房间摆设,居然是个标间,顿时笑出声:“底下的人怎么办事的,你一个人住还要两张床?”
顾旻:“准备演唱会时很多东西都往另张床上扔……今晚留下过夜吗?”
这问题似是随口一说,陆言蹊却听出他其实紧张,于是在旁边坐下,看着顾旻把乱七八糟的衣服都拢成一团,扔到箱子上——还和以前一样完全不会做家政活。他单手托腮,点着自己的下巴:“你想我留下吗?”
“我明天还要飞北京。”顾旻跟他打了个太极。
陆言蹊故作正经地“哦”了声,眼看他坐在床边,自己却站起来按灭了房间光源,只留一盏床头灯昏黄。然后在顾旻的愕然中,他低笑:“明天就飞……那我怎么能走。”
顾旻说结束好睡觉,话音刚落,床边陷下重量,还不容他反应过来,连床头灯一起熄了。
手被按住时他先是一愣,还没来得及瑟缩,陆言蹊拉着他按在自己腰间,热烈的吻立时淹没了他的理智。
顾旻平时就说话不多,这种时候更加少言寡语,陆言蹊不满意,变本加厉地折磨他。听不到几句贴心话,整场性事好似了无生趣。
陆言蹊掐着他的腰,贴着顾旻嘴唇吻了又吻,总算从他嘴里听来一句吝啬的想念。
满足了的陆言蹊恨恨地想,“这可是反了天,还得我哄他?”
大约还是他们在一起的时间不算短,刚好他又那么喜欢顾旻平常的样子,事业上没有过分照顾他,只能在床上多宠些,不然会失了平衡。
等到后来,顾旻一晚上开巡演的体力消耗已经极大,经过这么一出,简直累得手指头都动不了,脑袋往他肩窝一埋,不多时呼吸绵长,俨然已经睡熟了。
陆言蹊却还睁着眼,这段日子为着他的巡演,两个人聚少离多,好不容易可以亲近一夜,他实在不忍就这么睡过去。
陆言蹊抬头望着天花板,酒店的床软和得整个人陷进去,几乎能消磨掉全部的奋斗心,让他有一瞬间不太愿意去想第二天繁忙的工作和迫在眉睫的分别。
他把被子掖紧了,低头见顾旻睡着时万分乖巧,仍旧是安静的样子,却比刚才更亲密的时候还要让他心动。
陆言蹊忍不住低头,在顾旻额头上亲了亲。
第二天顾旻起来时,陆言蹊已经不在了。他瞥过床头,整齐地放着杯清水和一张卡,陆言蹊给他留了张字条,上头写“密码你知道”。
顾旻想了想,最近不缺钱,但并不妨碍他收下这张卡。他没感觉多不合适,虽然刚开始确实说不出的别扭,而仔细一想可不就该这样么,他和陆言蹊建立的是纯洁的金钱交易,不需要付出感情这么麻烦。
他们之间的约会一直像偷情。顾旻如今红了,经常在外面过夜。遇到刚好共处一个城市,陆言蹊要是想他了,便会很晚过来,在房间里休息一夜,清早时再离开。
之所以害怕,并非因为“周一见”。娱记拍到无所谓,可以压下来,却担心不相干的人说闲话——这种关系总归不太好听,尤其是顾旻身边的人知道了,对他会戴有色眼镜。这正是陆言蹊一直竭力避免的。
刚开始顾旻觉得一晚上就为打炮着实好烦,时间久了,没有人陪着赖床的清晨反而让他自在些。他忙,陆言蹊更忙,两个同样少有闲暇时间的人凑在一起,温情聊胜于无。
陆言蹊是个合格的情人,他允许顾旻渗入自己的生活,但又把感情藏得刚好。由于一笔是一笔的帐,顾旻从没有过不切实际的妄想。
顾旻穿着浴袍刷牙时,助理慕容来帮他收拾东西,路过垃圾桶扫了眼,老脸一红,旋即问他:“昨天晚上陆先生过来了?怎么都不跟我说声?”
顾旻弯了弯眼,满嘴的泡沫,说不出话。
“不说就不说吧,反正你自己有分寸。”慕容的声音从外面传来,“衣服我给你放床边了,你出来换……哦,那个自己遮一遮,不然莎莎姐又要数落你了。”
莎莎姐是他的造型师,人美声甜,可惜嘴太碎了,唱歌也跑调。顾旻“唔”了声,提醒他自己听到了。
慕容看见了那张还没来得及收起来的卡,长吁短叹:“陆先生最近给你发零花钱的频率越来越高了,人家号称绝不浪费一分钱投资,在你身上这原则就跟说来玩儿似的,没当回事。这有两年了吧,我看他还是超喜欢你的。再者你跟他那掌上明珠的关系又那么好,说不定以后真能长久……”
顾旻听到他说得开心,不由得一愣,这种看似圆满的结局他还真没想过。
他俩正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李莎莎便来了。她走进房间时,顾旻笨手笨脚地往脖子上吻痕抹遮瑕的样子撞了个正着,登时她气不打一处来,厉声说:“过来!”
救星到场,顾旻本身也不喜欢自己动手,于是乖乖地坐到她面前的凳子上。还没等李莎莎发落,顾旻立刻抬头望向她,可怜巴巴地认错,还无比纯熟地冲她眨眼睛。
这个娇撒得毫无预兆,杀伤力爆表。李莎莎在“泛滥的母性”和“职业的操守”中纠结了一会儿,败给了前者,认命地接过遮瑕膏,觉得这小子越来越会拿捏自己的心软。
李莎莎一边给他化妆一边念叨:“下次提醒陆先生注意点。”
顾旻乖巧:“谢谢莎莎姐。”
“你的这张脸哦,”李莎莎意犹未尽地在还没上粉底的脸上吃了把嫩豆腐,感叹道,“要不怎么说细皮嫩肉的,吃不得一点苦……”
慕容插嘴:“莎莎姐,我看您恨不得把他这张皮剥给自己。”
李莎莎:“边儿去!——小顾你的痘痘怎么突然好了,怎么,有良药吃也跟姐姐说一声,下次吸取经验啊。”
顾旻这才说:“不晓得,可能是昨天陆先生来过。”
他这话实在意味深长,偏偏语气无辜,听着纯洁得很。李莎莎啐了他一口,身边工作人员知道他有人捧,偶尔颇有微词,不过遇到机会要背后数落陆先生的坏话,只能是顾旻说得,他们说不得。
李莎莎顾左右而言他道:“昨天不是靠墙都想睡觉,他还舍得让你这么累?——别动你指甲边上的倒刺,祖宗!”
顾旻立刻改为去摸手机,眯着眼睛让她折腾,慢条斯理地说:“他来了我就有钱拿,干吗和人民币过不去?”
李莎莎笑着拍了下他的脑袋:“陆先生哪有这么薄情,也别把自己说得好掉价。”
顾旻笑而不语。
经她那“薄情”二字,顾旻想起了另一件重要的小事。他打开微信,在置顶的对话框里打了几个字,想了想,加上个表情:记得陪遥遥过生日[可爱]。
他发出这条后,手机就被慕容没收了:“小楼姐要来,别玩了。”
小楼姐名字叫楼陌,是个王牌经纪人,时常说顾旻是她带过最差的一个,可也刀子嘴豆腐心地拉扯他到现在,要求很严,工作时间禁止当低头族。
后面的行程充满了相机镜头和话筒,顾旻先是在酒店房间里接受了一个门户视频网站对他前一天演唱会的采访,然后奔赴机场。上海飞北京,送机的粉丝络绎不绝,公司给他请的保镖都拦不住这么多热情。
顾旻没戴墨镜,感觉明亮宽敞的落地窗外,阳光略微的刺眼。
他记得要时刻微笑,不能表现出任何不耐烦。飞机上他喝了杯咖啡,看完这天的报纸,拿出iPad听了两段前些日子写的和弦,动手改了几个音符。
直到落地后又挤了一波丧尸片拍摄现场似的人山人海,突出重围坐到保姆车上,顾旻才短暂地从慕容手中接管了自己的手机。
陆言蹊回他信息的时间是一个小时前,他在飞机上,被耳鸣和颠簸折磨得不成人形。
“我给她带了你买的玩具,她抱着就不撒手。”
附上来的照片里,扎着小辫儿的女孩子笑得无比灿烂,怀里是顾旻挑的兔子玩偶,一早就托陆言蹊带给了她。
顾旻说:“喜欢就好。我到北京了,一会儿去酒店,然后核对行程,太忙,就不一一汇报了,休息前跟你打电话。替我问遥遥好。”
这次的回复倒是很快。
备注为“先生”的人说:“遥遥说她好爱你。我问她想不想要你当小爸爸,她答应了,你答应吗?”
顾旻打字飞快,瞬间在输入框里拼出“童言无忌”。手机屏幕黑下去,这条信息也没按下发送键。他苦大仇深地盯着手机,想,这到底算不算告白?
斟酌了好几遍,顾旻觉得大约还是不算的。他把手机还给慕容保管,倚在车窗上,随着汽车跑动的嗡嗡声,有片刻的迷茫。
陆言蹊越来越喜欢跟他开玩笑了。
然而刚才须臾心跳加速,他又在期待什么呢?
作者有话要说:
金主设定本身不讨论三观,求同存异即可。
无原型,当代架空设定,请勿代入三次元人物。
拖油瓶非亲生(P.S:“拖油瓶”是我对文中攻受小孩的统一爱称ˊ_>ˋ
第2章 第二章
顾旻现年二十五岁,出道满三年,目前正经职业是歌手。虽然别人老说他是偶像艺人,实际顾旻没上过真人秀也不爱多栖,专注做原创音乐,质量在年轻艺人中属于上层,业内难得的有口皆碑。
可最初没遇到陆言蹊之前,他的境遇堪称惨淡。
刚从音乐学院毕业时,顾旻稀里糊涂地签了卖身契,好在他依然聪明,没有一锤定音,只跟当时的公司签了个短约。他有一张吸引人的好皮囊,公司最开始劝他演戏,顾旻宁死不从,原因倒不是为了梦想固守节操。
如今娱乐至上的时代,红得快也消失得快。通常来说,但凡担得起流量的艺人都会选择全方位发展,最好先演什么仙侠、古代偶像剧或者爱情喜剧的男配角,红了之后拍杂志、出唱片、当大热综艺的固定班底,最后上大制作电影,有的是粉丝买单。如此工序一整套包装完毕,不愁没名气。
顾旻气质出众,如果肯乖乖卖高冷贵公子人设的话也不是没有发展前景——哪知人算不如天算,后来公司的宣传发现,顾旻没法做演员。
长相是顶好的,第一眼惊艳,最难得越看越有味道。
发色漆黑,双眼皮只有浅浅一道褶,显得深邃且古典,半含秋水似的。嘴唇薄却轮廓好,该有的弧度无一处不完美,说得肉麻些让人想亲吻。其余五官也各自端正,挑不出毛病,绝妙的是脸颊上一颗小痣,将他过分寡淡的眉眼画龙点睛似的变得生动起来。这些天造地设的轮廓搭配在一起,简直成了“美男子”的标准模板。
然而标准模板有个缺陷,他表情障碍,一旦要表现出激烈些的情绪,整张脸便如同不是自己的一般。最初的经纪人私下问他是不是动过刀的缘故,顾旻摇头,说他没整容,小时候就这样了。
如此天生的面瘫,学不会全方位发展。
公司不知道怎么培养歌手,长得好看的又不是只有顾旻一个。他很快没有事做,成天去公司点个卯,然后自己爱干吗干吗去。
就在这种没收入也没压力的环境中,顾旻四处游荡,无所事事。他记得那次遇见陆言蹊纯属巧合,甚至想起来还有点啼笑皆非。
那时他正在家无聊,有个学弟邀请他去听歌。学弟自己组了一支乐队,在小圈子里有点名气,还组成了像模像样的后援会,平时周末会固定在三里屯一个酒吧驻唱。顾旻不喜欢热闹,耐不住学弟甜言蜜语,就答应了。
到了场地后,顾旻见到火急火燎的旬肇宁,才发现自己好像被耍了。
“救场如救火。”旬肇宁双手合十,“我也是迫不得已才找你来,昨晚不小心吃坏了肚子,站都站不稳现在……学长,求你!”
顾旻皱着眉扫了他一眼:“真是吃坏肚子站不稳?”
旬肇宁不知想了些什么,说:“呸,龌龊。”
顾旻:“……”
他的意思很明确,自己上不了台,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这是间livehouse,酒吧老板和他们有合作,旬肇宁不能因为自己坑了乐队其他人,于是想临时把顾旻抓去当主唱。
后台乱成一锅粥,乐队的吉他手和他是同学,仗着自己认得顾旻,跟旬肇宁一起求,口口声声都是:“学长,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我们乐队有五个人呢!”
顾旻翻了个白眼,很有原则地说:“今晚你分成给我。”
事关一顿火锅,旬肇宁纠结了一下,奈何自己作的死只能自己承担。眼看登台时间越来越近,他答应了顾旻的要求,让他赶紧去和其他成员磨合。
其实不用磨合,在音乐学院的时候顾旻时常去旬肇宁他们练习的地方凑热闹,偶尔踹开旬肇宁自己上,得到以吉他手为首的成员一致好评。顾旻去的次数多了,群众中隐隐有想换主唱的呼声,被正牌旬肇宁残酷镇压。
这天他们得唱三首歌,顾旻从最近热门的歌单里挑了两首,剩下的跟吉他手提了以前合作过的一首原创,对方合作过,自然说好。
他有日子没唱过歌,心里痒得很,可真的登了台,却又久违地紧张。
和以前不一样了,顾旻握着话筒想,但到底哪儿变了,他又形容不出。好似那一纸合约束缚住了自由的灵魂,不如从前想到什么弹什么的信马由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