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受到对方的体温,吴彦的情绪才慢慢缓和下来,同样向远处某个位置瞥了一眼,拽了拽游伶的袖子:“夫子,我们走吧!”
远处的两只“跟屁虫”走了不是,留也不是,很是尴尬。
“诶,对了,你有没有觉得这个孩子还挺眼熟。”
“你这么一说还真是……不过现在还是想想怎么回去跟元帅交代吧!”
“我想起他是谁了!看来这事儿得跟元帅报备一下!”
这边游伶“尽职尽责”的开始帮林夫子考核学生们的琴艺,说是考核,其实就是一边炫技一边嘲笑几个笨手笨脚的官家子弟,直把他们气得捶胸顿足,这才满意。但得益于他讨喜的性格和讨喜声音,这气也就是做做样子,学生们最后都会按照他布置的课业乖乖练习。
就这么上了四日课,终于轮到他修沐,于是难得这天起了个大早,准备好好到城里去逛逛。
没想到刚进主城,还没到早市,就看到一个眼熟的黑衣人背着手在城楼下不远站着,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他贴着假面的脸。虽未着戎装,但身材挺拔,气势逼人。
“元帅,好早,应该说,好巧!”游伶挑了挑眉,走了上去。
第16章 凡(十六)
“这里离城郊驻军的营盘不远,元帅是要去练兵吧?我就不打扰,先走了。”游伶打完招呼,扭身就走。
战霄默不作声的跟在了身后。
游伶加快速度,战霄也加快速度。
游伶转身:“元帅大人,你跟着在下干嘛?”
战霄沉默了几秒:“你生气了?”
“我生什么气?”
“我不该找人跟着你……我没想到你会发现。”
游伶似笑非笑:“那真要怪我这双比别人好些的耳朵了,你那手下以为我不会武功,可真是大意!”
战霄继续沉默。
“是谁说不限制□□的?”
“我只是找人保护你的安全,在湖心亭你锋芒毕露,已经有很多势力暗中盯上你了。”
“这还不是你害的,要不是害怕你入魔之后大开杀戒,毁了战神的一世英名,谁管你啊!”游伶嘀咕。
战霄先是一顿,然后微微勾起嘴角:“所以我要对你负责。”
游伶无语:“元帅大人,老实跟你说,在下自保绰绰有余,别让那两个跟屁虫围着我转了。”
战霄点点头。
游伶纳闷,竟然这么容易就说通了。
“以后……我自己跟着你。”
游伶:“……理由?”
“那天你答应了,你现在是我的人。”
游伶忍不住要扶额了,他分明只是答应做他的私寮乐师而已,怎么感觉跟把自己卖了一样?
“你这当元帅的可以这么闲?”
“在我带兵打下的太平盛世,自然可以闲。”战霄淡淡的回答。
游伶被这霸气的一句刺激的半天说不出话。
“况且有李准、花锦绣他们,都很能干。”
所以你就闲的开始跟在我这个整天无所事事的混子后面乱转吗,游伶心里诽谤,嘴角抽搐。
好吧好吧,你爱跟就跟吧。游伶索性转身,该干嘛就干嘛去了。战霄也真的遵循了自己的话,像个护卫似的亦步亦趋。
游伶晃晃悠悠的一边走一边逛,看到什么新奇的玩意儿都会停下来看看,战霄开始觉得不解,这杂耍啊、吹糖人啊、捏泥人啊、做手工的都有什么好看的?但是看自家小乐师一脸津津有味的样子,也好像没那么无聊了。
逛了大约半个时辰,战霄跟着游伶来到了十里铺,这是凤翔城以民间小吃闻名的街道,粥、馄钝、肉馒头、烧麦、虾饺、炸糕、馅饼等各种吃食应有尽有。还没靠近,远远就听见了鼎沸的人声,伴着令人口舌生津的浓浓香气。
自打回京以来,战霄还是第一次来十里铺,虽然听王猛说过这里的早茶风味一绝,但总觉得粥啊馄钝啊是特别娘们的吃食,也就一直没有兴致。
游伶到了这里,就像只闻了腥味儿的猫一样,突然变得兴奋无比,这家买两个包子,那家买个纸包的炸菜角,东边买几个炸糕,西边再来一屉鲜虾烧麦。最后手里抱了一堆,战霄有好几次以为他就要这么跌倒了。
没想到这小乐师以一种奇异的平衡,走进一家粥铺,这才找了仅有的一张空桌子,把东西一股脑儿的摆上。
那粥铺老板似乎与他很是相熟,笑盈盈的道了声早,问也没问,就从面前的大砂锅里舀出一勺熬得半化的白粥,浇在铺了肉丝和姜丝的青瓷碗底,滚烫的粥水把腌好的肉丝一下子汆熟,再撒上酥脆的馓子碎和葱花……香气直往人鼻子里钻。战霄摸了摸肚子,才想起自己还没用早膳。
“琵琶粥好嘞!”老板唱道。
“琵琶粥?”
老板看见这气势不凡的男子站在游伶旁边,以为是他朋友,便一边热情的招呼他落座,一边解释说:“这位爷有所不知,这粥的名字还是游公子给我们起的呢!”
战霄一听,顿时来了兴致,自觉的坐在了小乐师对面。
“小人以前是个屠夫,后来转行来卖肉粥,那会儿习惯使然,会在锅顶倒掉一只新鲜的彘腿,虽然粥味醇美,但生意却很是惨淡,甚至连个像样的棚子都搭不起。半年前,游公子从小人铺子路过,喝过一碗粥后,大呼美味。小人看游公子面善,便与他抱怨自己粥好却鲜有人问津的情况。”
“然后游公子告诉小人,这凤翔城里多的是附庸风雅之人,若想生意有起色,把那彘腿卸掉,把粥名改作琵琶粥。若有人问起,就说煮粥不用水,用的是火腿的高汤,火腿形似琵琶,因此而得名……您还别说,自打这样改后,小人的生意就越来越好,凤翔城里的文人乐师们都爱来这儿喝一碗,渐渐的,连自己的铺子都有了……”
老板说的兴高采烈,“所以说,游先生是我的贵人呐,无论店里多忙,每天小人都会为游先生留一张桌子,免费吃粥!您是游先生的朋友吧,之前从未见过,今天也定要吃碗粥尝尝。”
战霄这才明白,怪不得这么热闹的店里却刚好空着一张桌子,原来是专门给小乐师留的。
“他一碗哪够?先给他上五碗吧。”游伶笑眯眯的吞下一颗烧麦,说道。
“五碗?爷好饭量!等着,马上就来!”
“你们这些带兵打仗的,个个都是饭桶。”游伶调笑。
战霄不但不恼,心里还颇为美滋滋,他家乐师大人这是在关心他没有吃饭?
没几分钟,老板果真送了五碗粥上来。
战霄稍微搅了搅粥,也不用勺子,直接端起碗,转眼间一碗就下肚了,看得游伶眼角直抽。
壮士,真的不烫吗?
战霄一连喝了五碗,才评价一句:“味道不错。”
游伶摇摇头,把刚才买的吃食也推到他面前:“这些也都味道不错,元帅大人若不嫌弃,也尝尝吧。”
“我以为你只会弹琴,没想到也挺会吃。”战霄挑了个肉馅馒头,突然说。
游伶差点儿被呛到:“哈?那当然,吃喝睡玩上我从未亏待过自己,就连弹琴也是因为自己确实喜欢。人这一辈子嘛,一睁眼一闭眼就过去了,何不顺遂本心,让自己过得潇洒快活一点儿。”
“所以先生身怀绝技却甘愿当个书院的夫子,也会在关键时刻毫不藏拙的救我,哪怕引来贼人觊觎,麻烦缠身!就算先生在找《思凡》,恐怕也不是为了自己追求什么虚无缥缈的仙途……这粥铺老板刚才有句话算是说对了,和先生相比,大部分文人乐师都是附庸风雅之徒。”战霄一口气说了这辈子最长的几句话之一,面无表情,语气也无甚起伏,但却让人觉得真心实意,况且说这话的人还是之前最讨厌乐师的武国战神。
游伶这辈子听过不少赞美,但不得不承认,这一句真是让他通体舒畅:“我本以为元帅你是少言寡语之人,没想到真说起话来倒似涂了蜜一般。”
战霄面不改色:“实话实说而已。”
两人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言语之间颇为投缘。
战霄自幼受那脑中魔靥折磨,鲜少能这么轻松过。
不过他也在心里暗暗奇怪,照理来说这魔靥遇到能克制它的人,应该会扰乱他的心智催促他杀了对方才对,事实却是只要听到这小乐师的声音,它就绝对不会出来作怪,甚至连战霄都感受不到它的存在……就好像美美的睡过去了那般!
除了让人舒心的音色,小乐师本人又是个能在这凡尘俗世里活出花儿来的妙人,说起一些奇闻轶事,都能把战霄逗的笑出声来。而那日在仙门峰谷底的旖旎之事,元帅和乐师都默契的选择了忘记。
元帅是乐了,窗外却传来倒吸冷气的声音。
战霄斜睨外面一眼,真是一群好奇心旺盛的家伙。
“堂堂元帅,也得有人跟着?”这动静自然也瞒不过游伶的耳朵。
“除了两个暗卫,就是李准、小花他们了,王猛你之前见过。”
游伶眼睛一亮:“哦,是名将李准和花锦绣吗?传闻李准将军力大无穷精于骑射,用银枪做箭,曾在战场上一枪透穿五人,那日我已在湖心亭打过照面;而花将军则是难得一见的武学奇才,容貌秀美却战力惊人,世人称为玉面罗刹。王猛副将内力刚猛,就一双拳头打遍天下……”
“别听传说的那么玄,李准话多又爱没事找事;小花脾气暴躁,打人专打脸;王猛一见到有绒毛的小动物根本挪不动腿……都是些爱看热闹的普通人罢了!”看小乐师这么夸自己的部下,战霄略微有些不高兴。
藏在窗外或者屋顶的几个人牙根儿直痒痒,他们怎么没发现自己元帅是这种见色忘义的人呢!竟然这样揭自家兄弟的短儿……
“你是我家乐师,之后肯定会经常见的。”
“你家?”
战霄偏过头去,不再接话,但是一脸我就认定了这样的表情,让游伶哭笑不得。
正在这时,铺子外面突然传来一阵嘈杂的人声。
“快,快,乐魁游街的队伍马上就要过来了!快去看看!”
“哎呀,那可得跑快点儿,去晚了就得挤到后面了!”
……
两人默契的对视一眼。
“乐魁啊,出去看看,刚好消食。”游伶揉揉吃撑的肚子,晃晃悠悠的向外走去。
战霄默默点头,听话的跟在后面。
第17章 凡(十七)
殿试头名由武王笔墨钦点,封文状元;武试头名由大元帅披黄金甲,封武状元;而这乐魁,则相当于声乐界的状元郎。
一般来说,乐魁可以是琴师、琵琶女甚至歌姬,但是因大乐师宫商深远的影响力,皇亲贵胄往往对琴师偏爱有加,这也就导致往届乐魁皆为琴师。
说起来,这乐魁的选拔制度也颇为有趣。不似文武状元那样需要设置专门的考校场所,而是在千秋宴上由宾客和武王共同选出。
若是想在这一年一度的千秋宴上露面,要么得是杜云筝这样的世家子弟,要么得像沈自横这般年纪轻轻就已经名动一方,要么如妙音娘子是远来贵客,否则只能经历比文武状元更加苛刻的考验和选拔。
一个无名乐师,不但要经过五轮筛选,还得靠诚心和实力求得当世名家的一封举荐信,方才可能获得在筵席上表演的机会。
参加宴会的宾客们,席位前除了美酒佳肴,还会摆放一只金色的翎箭,待所有乐师表演完毕,侍者会于每个乐师身前置一只玉瓶,瓶口只有手腕粗细。宾客需将手中的翎箭于百米之外掷于青睐的乐师瓶中。
这既是对乐师的考校,也是对所有宾客的考验。虽然大武现在推行文武并治,但毕竟以武立国,从老祖宗传下来的血性不改,故所有皇子皇孙,世家子弟,自小都要接受严苛的武艺训练,若是哪位连这都投掷不进,肯定会被传为笑柄。
最后瓶中翎箭最多的乐师会被当场加封宫廷乐师,若是此乐师还能得了武王青眼,将最后一只翎箭也投掷于他,该幸运儿就是当年乐魁,不但宫内要放金色烟花以示庆祝,还要在三日之后乘花轿游街。
武王都武艺不精,但是在在声乐的鉴赏上却造诣颇深,故这么多年,乐魁也才产生过两个。
一个是当朝第一乐官,掌管礼乐部的杜月笙;另一个就是被世人称为琴仙的沈自横。尤其是沈自横在千秋宴上那年,惊才绝艳,瓶中的翎箭差点要插不下了。
而今这第三位乐魁诞生,也让安居乐业的凤翔人民兴奋不已,都一个个牟足劲儿等着看乐魁游街。
游伶身边跟着战霄这么个气势惊人的家伙,很容易就挤到了人群的最前面,而且周围人都自觉的离他们远了几步。
“哈哈,我听见刚才那些人在说你看起来就很不好招惹,他们可能做梦也想不到你就是他们保家卫国的大英雄吧。”
战霄不知想到了什么,突然嗤笑一声:“大英雄?不过是个随时可能癫狂的恶魔罢了,若是他们知晓了我的身份,恐怕早就哭着喊着要逃跑了。”
他曾在战场上救下一个被族人遗弃的少年,没想到对方在醒来看到他的脸后当即哭叫起来:恶魔,你是恶魔,离我远点儿!气得秦鹞差点儿当场就宰了这小子。
那样的眼神,他见过太多;比这更让人寒心的事情,他也经历太多。也许根本不是别人的错,他的确是恶魔,的确杀人如麻,但是他也会在内心渴望理解与信任……藏在袖袍底下的手攥成拳,暗青色的筋脉根根凸起。
游伶虽然看不到战霄的动作,却明显感受到了他周身气场的变化,躁动不安的情绪如泥浆一般散开,惊得周围的人又往旁边挤了挤,生怕靠近这边。
游伶也能够猜到,由于受那魔靥的折磨,战霄遭受过怎样的对待。
传闻中的元帅脾气暴躁、易怒、嗜血,幼童时期就徒手捏死过自己的贴身侍女和侍卫,成年后到战场上更是杀人成狂。
惊恐、惧怕、厌弃……亲人、朋友都不敢与他太近,更别说爱侣了。也因为此,偌大的元帅府,除了护卫和暗卫,连小厮丫鬟都几乎没有,冷清的可怕。
“乱世时当你是屠戮蛮夷震慑魑魅魍魉的雄主,太平盛世可就成了无情无义杀人如麻的魔头……这人心呐,当真是有趣。”游伶微笑着感慨。
没等战霄继续开口,小乐师话锋却陡然一转,“不过饶是这样,元帅你还能有王副将、花李将军这样出生入死的兄弟,足见你这大英雄是多么魅力非凡。我都能想象,若是不受那魔靥困扰,你又该多受这一方百姓的爱戴。”
游伶说这话时,眼睛微弯,嘴角微弯,甚至还伸手拍了拍战霄的肩膀。而他的声音又带着一股抚平一切的魔力,如冲破乌云的阳光,让战霄心中聚积起的阴霾烟消云散。
他又突然想起,自己在某次入魔之后清醒过来,看到小花和王猛浑身是血奄奄一息差点儿救不回来的场景,一瞬间差点儿想自我了断。但是这两人依然从血泊里爬起来劝阻他。
“我们都曾被元帅你救过命,现在还了也没有什么遗憾;纵使死了,我们也从来不曾后悔和战霄你兄弟一场。”
这么多年,他也不是没有遇到过好事,就这么难能可贵的几个人,几件事,就足以支撑他继续活下去。只要活着,就总能遇到惊喜。这不,上天就把他家乐师大人派到了他身边来。
战霄这么坚定的认为着,他能隐隐感觉到游伶在同情他的遭遇。而抓住机会,乘胜追击是他战霄这么多年未尝败绩的秘籍之一。
战霄微微拱手,认真的盯着对方的眼睛:“幸得遇上先生,才叫我在这无边的黑暗中窥见一丝光明。”那样子,真好似干渴旅人看到那汪清泉,临危之际抓住的那颗稻草。
“认识元帅这么多年,头一次听见他说这么恶心的话。”一边的屋顶上,竖起耳朵偷听许久的李准一阵恶寒,花锦绣则是抱着拳斜眼看他。
“不过这乐师厉害啊,我刚才都以为元帅又要发作了呢,没想到对方一句话就把他说好了。”李准用内力把密语送进身边两人的耳中,保证别传到元帅那去。
“我劝你少说几句啊,话多的一般都死得早。”
“喂,小花你算不算兄弟,这样咒你大哥我!”
“滚!”
王猛是个典型的和事佬:“祖宗诶,你们小点儿声,别忘了是来干啥的!”
两人这才消停下来,继续围观传说中能压制元帅魔症的神奇乐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