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夷族一开始搞小动作,段延庆的神经就开始紧张起来,为了应付杨义忠大理已经耗尽全力了,要是摆夷族闹起来,这大理还是不是他段氏的大理可就说不定了。
而金风细雨楼则在这个恰好的时机,向段延庆递出了橄榄枝。
金风细雨楼在这十几年里一直和大理,严格来说应该是段氏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甚至于可以让大理皇帝在临死前说出苏楼主比任何人都可信这种话来,段延庆稍一犹豫,就松了口风。
当然,天底下没有白吃的午餐,漫天要价就地还钱这种事情彼此都是心知肚明,只不过对上明面上主持金风细雨楼十几年还要兼顾着逍遥派,被打磨得愈发精明诡诈的白锦堂,段延庆那点子城府还不够看。
“你这还真是欺负人啊。”仲彦秋翻阅着白锦堂送来的文书摇头叹息,十几年的时光没有在他身上留下半点踪迹,“明明小时候还抱过他呢。”
“一码归一码。”苏梦枕说道,“金风细雨楼上下那么多兄弟也是要吃饭的。”
“说的就像我饿着你了似的。”仲彦秋的语气懒洋洋的,随手把文书往边上一放,“我记得库房都是放一块的才对。”
要是一个像仲彦秋这样能力几乎可以说百无禁忌级别的灵媒认认真真想要赚钱,累积财富的速度绝对超乎任何人的想象,苏梦枕可以说金风细雨楼的势力有多大,但真算起钱来,他还真不一定有仲彦秋有钱。
反正自从到了这个世界以后,大部分的时间都是仲彦秋在养着他,他负责仲彦秋给的钱去发展势力。
嗯,没错,包括金风细雨楼的启动资金也是仲彦秋给的,要是没有那大手笔的砸钱攻势,他也很难发展得像现在这么迅疾,少不得要在不少地方被卡住。
“现在仗也打完了,总归想着要赚点钱了。”苏梦枕说道,“不然连娶媳妇的钱都没有,多丢人。”
没错,大宋这么多年跟大辽打完了跟西夏打,背后上到粮草被服,下到军马盔甲,该花钱的地方苏梦枕可是半点没有手软过,要不是仲彦秋顺手挖出来个不知哪一朝那一代留下的宝藏,估计还真不一定支撑得起这种级别的挥霍。
所以说,苏梦枕穷是真穷,仲彦秋富也是真富。
“你这娶媳妇的话从十年前讲到现在。”仲彦秋说道,“包拯都快抱上孙子了还没见你有点动静呢。”
苏梦枕叹气,“徒儿都不都一直在孝敬师傅呢么……”
说得好像他有多委屈了一样。
仲彦秋一点也不生气,他甚至还笑了起来。
“孽徒。”
他这样念叨着,下一秒苏梦枕就觉得天旋地转,被仲彦秋摁在了书桌上。
嗯,他们俩刚刚就站在书桌边上讨论事情来着。
没毛病。
第五十三章
书房里很是安静, 屋角矮柜上燃着一缕细香, 端雅绵厚的香气带着几分不易察觉的疏冷微凉, 书桌上摆着一个白瓷花瓶,大肚细颈描着粉彩的花纹,瓶中斜插着两支杏花, 花开得正好, 颜色是艳丽的红, 却并不显媚俗。
天生天养的东西有哪里来得媚俗之说,红就红得灿烂热烈, 如枝头燃着红霞似锦,单独一片花瓣落下,无论落在了哪里, 都是自成景致。
苏梦枕被仲彦秋摁在书桌上, 仲彦秋用的力道并不大,苏梦枕稍稍挣扎就能翻身脱开, 但是他并没有动作,只是顺着仲彦秋的动作倒下去,神情里不见半分惊讶。
不, 惊讶还是有那么几分的, 只不过瞬间就被他巧妙地遮掩了去。
衣袍带起微微的风, 枝头的杏花在风中颤了颤,忽地坠了几片花瓣落下。
苏梦枕看着那杏花坠下,条件反射地闭了闭眼,就感觉什么东西轻飘飘地落在了眼睑上。
淡淡的凉, 是花瓣的触感,但是却不仅仅是花瓣。
仲彦秋自己也不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看着那花瓣落在苏梦枕眼睛上,鬼使神差地俯下身,隔着花瓣落下了一个轻吻。
仅仅是那么轻轻地碰了一下,花瓣甚至都没有来得及沾上半点来自于他的体温,克制温存,却又偏偏带着几分说不出的旖旎暧昧。
苏梦枕的脸藏在窗棂投下的阴影之中,睫毛轻轻颤动着,他没有笑,抿着唇极为严肃的样子。
就像是“苏梦枕”所应该有的样子,沉稳冷漠,老谋深算,静水深流叫人捉摸不透。
在不知道该做什么反应的时候,无论是因为惊讶,还是因为别的什么,他都习惯用这副样子来遮掩自己的心绪起伏。
“爱情是这世上最短暂最善变的东西。”仲彦秋喃喃说道,他摁着苏梦枕,却又靠得不是那么的近,只维持在一个若即若离的距离,正可以窥见那人苍白的面容。
鬼魂的肤色是不是都要比常人要白上一些,还是只有苏梦枕是这般模样,面色在阴影之中也是雪一样的苍白,那几片花瓣落下,红得心惊。
“也许你对……我,只是错觉也说不定呢。”他小心地拂去那几片花瓣,伸手却叫苏梦枕握住了指尖。
苏梦枕的手是没有温度的凉,仲彦秋弯了弯手指,却没有抽出来。
仲彦秋不知道是什么让苏梦枕产生了这般爱上了自己的错觉。
但是啊,他想着,这兴许便是年轻人的通病吧,总会把什么一刹那的动心当做是能够天长地久死生契阔的爱情,然后自顾自地坚持着,追逐着,带了几分叫人啼笑皆非的莽撞与稚嫩。
还是个年轻人啊。
他微微的笑了起来。
所以才会这么执着,这么炙热的爱着一个错觉。
如果真的在一起了,起初也许是如梦似幻的美好,但等到时过境迁,等到年岁渐长,那些许错觉就会如梦方醒,他就会意识到那些投注出去的精力,投注出去的爱意,也许只是给了某个并不真实的幻影,一如雾里看花水中望月,才会觉得美不胜收难以自拔。
等到雾散之后,才会发现那自以为的绝世奇珍,也终究是自以为而已。
“不是错……就算是错觉又如何……”苏梦枕闭着眼,握着仲彦秋的指尖,低下头唇瓣轻触他的指节,“即便是假的,尚有三人成虎众口铄金。”他的手从指尖握到了手腕,然后又握住了手肘,“况且,就不许我假戏真做么?”
他支起身,几乎和仲彦秋脸对着脸碰在一起,两人近得能感受到彼此的呼吸,他看着仲彦秋,仲彦秋也看着他。
那还是双年轻人的眼睛。仲彦秋想着,明亮地燃烧着火焰,热烈而又不惜一切地燃烧着,他只是这么看着,都觉得自己仿佛也在被灼烧着一般,不由自主地心口一颤,而又微微刺痛了一下。
他的脑子似乎也被烧得混沌了起来,明明一开始是想要把一切说清楚的,明明一开始是想要——
罢了罢了……
仲彦秋轻叹,闭上眼睛默许了苏梦枕的凑近。
唇瓣碰在一起,些微的凉意,柔软得让人生出几分手足无措的惶然,甚至忍不住地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做了什么错误的决定。
辗转磨蹭,舌尖小心翼翼地试探,苏梦枕的技术生涩得并不是多么舒服,但是仲彦秋放纵了,放纵了苏梦枕的靠近,也放纵了自己一时的沉溺。
就……就当是陪着年轻人做一场梦吧,等到梦醒的那一天……
仲彦秋的睫毛不安地颤动着,却没有再想下去。
唇齿相依,仿佛永远不知餍足地缠绵。
等到梦醒了的那一天……
就等到梦真的醒了,再说吧……
窗外日头渐西,倦鸟归巢,仲彦秋能听见窗外鸟儿叽叽喳喳的声响,那是几只不知什么品种的雀儿,占了门前的茂密梧桐做巢,叫声不是多么好听,却满满的都是活力,仿佛不知疲倦一般。
还有从外头和鸟儿一样叽叽喳喳靠近的笑闹声,稚嫩的孩子声音还带着几分奶气,跳跃着从这边,到那边。
仲彦秋侧过头躲开了苏梦枕落下的亲吻,“綬儿他们要过来了。”
“繶儿会看好他的。”苏梦枕说是这么说,但也还是很有眼色地坐直了身子,保持住了逍遥派大师兄的风范。
“太师傅!大师伯!”小孩子这么叫着推开书房门,“我又来玩啦!”
跟在他身后的青年躬身,“太师傅,大师伯。”
“进来吧。”仲彦秋点点头,小孩子就立刻迈开小短腿费力地爬过书房高高的门槛,然后直直的扑了上来,“太师傅!”
青年则是走到苏梦枕身边,苏梦枕随手从桌上抽了本书翻开,考校了几句。
这两个是包拯和巫行云的儿子,大一些的是长子包繶,小一些的是次子包綬。
巫行云生长子的时候多少伤了身体,因此等了好些年才又有了包綬。
包拯颇为庆幸两个孩子都没遗传到自己的肤色和身材,一个个像足了巫行云的眉眼,小的时候是粉雕玉琢楚楚可爱穿女装也毫无违和感的白玉团子,长大了些也是玉树临风的君子谦谦。
单他的大儿子包繶,今年才二十出头,就已经是名满开封府的美男子,会试皇帝钦点的探花郎,走出去说是掷果盈车也不为过。
说实话,当时琼林宴的时候包拯跟他儿子站在一起,明晃晃的对比叫不知道多少大臣卒不忍视。
虽说包拯对自己的肤色和身材都没什么不满,但是他也知道,这年头他这一款阳刚肃穆的外貌不怎么吃香,想找个和自家夫人一样审美异于常人的还是很困难的。
特别是在李秋水当街打晕了狄青拖进宫去求赐婚之后。
巫行云这个审美,果然还是独一无二的。
第五十四章
说实话, 逍遥派众人对于李秋水会看上狄青一点都不觉得惊讶。
狄青生得俊俏, 面如好女, 即便面上刺了字也丝毫不损他的俊秀,偏又带着几分沙场下来的凛冽肃杀,半分不显柔弱女气, 可以说正正好好戳在了李秋水最喜欢的那个点上。
至于其余什么狄青身无长物家底贫薄, 什么常驻边疆少回京城之类让别的世家小姐望而却步的缺点李秋水可是半点都不在乎。
脸好看就行, 李秋水的小金库丰厚的很,养个男人绰绰有余。
大宋可不是千百年后成婚还要讲究个两情相悦的时代, 李秋水把人打晕了带进宫找皇帝一说,男未婚女未嫁,皇帝两边看看觉得不错, 狄青醒了问问也没什么意见——狄青对成亲本来就没什么看法, 只不过他人生中九成以上的时间都消耗在了战场上,他又没有女性长辈帮着张罗, 也就一直拖到了现在。
那前些年传得甚嚣尘上的他和西夏公主之说纯粹就是被西夏放出来扰乱军心的,那西夏公主他总共就远远见过一面,连对方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
成家立业, 既是皇帝赐下的婚事, 总不会害他的。
不久之后, 李秋水就带着十里红妆风风光光嫁给了狄青,婚后跟着对方去了北疆,倒不是什么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之类的,而是开在北疆的榷场她准备参一股, 可不得亲自实地考察一番。
婚后第三年仲彦秋就把象征逍遥派掌门地位的令牌交给了李秋水,他本身是打算用当年天机子留下的那枚八宝指环,但是想了想还是自己又刻了一块令牌,将那枚指环戴在了手上。
他的直觉告诉他这枚指环还是在自己身边放着比较好,这种超脱世俗的宝物总会带着些棘手的小麻烦,他倒是无所谓,他这几个徒弟可脆弱得很。
逍遥派的掌门交接没有什么仪式,也没有什么预兆,就是去北疆看望李秋水新出生的小儿子的时候顺手就送了出去,就跟隔壁村子谁家生了孩子随手送两个红鸡蛋过去一样。
这时候巫行云还在开封抄着鸡毛掸子上蹿下跳地教训皮得上房揭瓦的长子包繶,次子还要有十几年才能揣进肚子里,有妻有子万事足的包拯在书房里嘲笑单身至今的公孙策,无崖子跟庞统较着劲在东南沿海改良战船,一个两个逍遥弟子都不知道的情况下,逍遥派就这么换了掌门。
幸好他们门派在江湖上没什么名声,不然可真是要闹笑话的。
好了好了,那些陈年往事暂且按下不提,先说现在的事——
苏梦枕调动金风细雨楼的势力帮助段延庆平定了大理的内乱,作为交换他获得了相当丰厚的利润,实际的如大量金银珍宝,良田土地,虚一些的还有段延庆在以后交易时让出的份例,虽说只有不起眼的几分利,但仔细算下来却也是一笔令人心惊的财富。
这一笔生意之后,金风细雨楼的发展迈向了巅峰,说是当今江湖上的第一大势力也不为过,往年因着金风细雨楼与朝廷的合作关系背地里还有人会诟病两句朝廷走狗之类的话,但是现在却无人再提。
苏梦枕种下了一颗种子,耐心地栽培,一点一点浇灌,看着这颗种子发芽,生长,从幼苗长成参天大树,开出繁花似锦,又结出硕果累累。
理论上,接下来应当是收获的时节了。
但是苏梦枕却在收拾行李。
他早就已经过了鲜衣怒马想着功成名就的年龄了,骨子里还有几分文人特有的莫名其妙的浪漫主义情节,自觉功成身退后就开始心心念念地想要遍游天下寻一处合心意的地方归隐山林。
当年若不是大局初定京城还需要他坐镇,等到局势稳固他的身体又不行了,只怕早八百年他就已经寻摸了个山清水秀的山沟沟隐居了。
索性现在也不算晚。
轻装简行,青布马车装着简单的衣物和碎银,拉车的马也是随处可见,仲彦秋懒洋洋打着呵欠说他自找麻烦,却还是陪着他在外头晃悠了许久,最终落脚在了北方群山中一处小山村里。
起了几间瓦房,买了几亩耕地,他们俩谁都是不会种田的,便佃了出去收租子,苏梦枕兴致勃勃地把一间屋子改作了私塾,教着附近村子里的孩子读书识字,仲彦秋则成了这周边十几个村子唯一的大夫。
北方男风少见,但对于苏梦枕和仲彦秋住在一起村民们并没有多说什么,也不敢多说什么。
在这个知识还无比宝贵的年代,两个来自京城识文断字的读书人远不是这些一辈子连山可能都没走出去过的村民敢于招惹的。
归隐山林的日子让苏梦枕觉得很舒服,没有勾心斗角,没有利益冲突,即便村子里偶尔有些纷争,也不过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仲彦秋对他的态度也软化了许多,他们从各自睡一间房,到睡在一张床上,从一人一个铺盖,到盖着一床被子,寥寥的亲吻渐渐变得频繁,从开始放纵着任凭他亲吻到慢慢多出来几分强势的意味。
仲彦秋从来都不是很弱势的人,放纵往往也象征着漫不经心,因为并不是那么在意,所以也无所谓苏梦枕到底如何动作,就像是大人陪着小孩子玩过家家的游戏,他要如何都随他便是,等他玩腻了便可悠然抽身而去。
这可不是苏梦枕想要的。
但是他知道该如何得到自己想要的。
即便是过家家,也有假戏真做这么一说……
对吧。
邻居家院子里的公鸡打鸣的声音嘹亮又准时,完美地踩着天际发白的那一丝光亮响起,时已至初秋,夏日的热气早已消散,清晨的空气蒙着一层淡淡的凉意,苏梦枕打着呵欠从被子里爬起来,他一动,仲彦秋也就醒了,半眯着眼在凑过来的人唇上轻吻。
男人早上总是比较容易冲动的,一开始温温吞吞单纯无比的浅吻慢慢就多了几分暧昧缠绵的意味,本来苏梦枕都已经半坐了起来,吻着吻着就又躺回了被子里。
仲彦秋一直不知道究竟是什么给了苏梦枕错觉让他以为自己能够占据主导地位,毕竟苏楼主的技术真的生涩到了惨不忍睹的地步,他稍稍认真一点就会瞬间被打击到丢盔弃甲,软绵绵可怜巴巴地倒在床上任人宰割。
唯一值得称道的大概也就只有那股子气势外加屡败屡战的毅力了。
但是某些东西,真的不是靠气势和毅力就能挽救得了的。
亲吻的最开始苏梦枕的意识还是很清醒的,他很认真地利用自己良好的学习能力不断进步试图占据主动权,拒绝承认自己的确存在着某些难以言说的短板,仲彦秋往往也在开始放任着他努力扑腾——刚刚睡醒总是免不了有些迷糊的,他得先醒醒盹。
等到苏梦枕认认真真地扑腾到黔驴技穷之后完全清醒过来的仲彦秋才开始慢悠悠地后续发力,把不甘挣扎的年轻人摁倒在地使其再无反抗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