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洲突然觉得有点累了,“那你想怎么办?”
“把人给我,股份我周一转给你,剩下的钱我见到人后用我的私人账号转账,你用这笔钱可以买任何东西。但是哥……”陈志突然的叫了他一声,嗓音有一瞬间的沙哑。陈志的眼眶蓦地深邃,背光处显得整个人面部凌厉,“我不欠你的了,爸不欠你的了,你以后想怎么样随你的便吧,但是你记住,只要有我陈志在一天,你就绝不会有好日子过,你若是害怕,大可以来对付我。”
说罢他转身就走。
两秒后一个短信进来,上面是一串地址。
一路的风驰电掣,陈志不知道闯了几个红灯,他并不是个轻狂的人,就在他最招摇的时候依旧遵循着最基本的公序良俗,何况是现在。但是陈志等不了,他打开车载音响,逼着自己不去想他。
陈志的车开的飞快,他整个人坐在车里有一种与世隔绝般的孤独感,安全带束缚着他,车窗外的景色一闪而过,行人匆匆,轻鸣的引擎声似乎隔着很远,绕在耳边的时候充盈着固执而冷漠的声音。
陈志从来没有如这一刻般,渴望被救赎。
车子开了不到半个小时,按照陈洲发给他的地址,一片老工业小区,窗玻璃碎着,小区的墙皮掉了好些,一眼望过去有种失落之城的味道。
可陈志知道那个孩子就在这里,他的哭声曾回荡在这片风中,却无人来救。
陈志沉着气走过去,地址最终的方向是一道防盗门,那道门虚关着,里面没开灯。
陈志其实心里根本就没准备好,他怕陈洲为了报复他真的做出一些伤天害理的事来,他怕他一推开门就看见里面满是鲜血淋淋,而地上躺着那个小孩儿的尸体,他怕那个小娃娃就这么死了,他什么都怕。
陈志盯着那个门把手好久,甚至他已经做好了最坏的准备,如果陈洲精心为他设置了一个圈套,那他也心甘情愿的折在这里,到最后无非就是一个死,只要让他死之前看看他就好。
人总是能够轻而易举的欺骗自己,但唯有在独自一人的时候,所有的佯装和逞强都褪的无影无踪,无人能在寂寞的对视中装糊涂,谁也不能。
陈志咬着后槽牙,用手推开门,一只脚迈了进去……
陈志适应着黑暗,随后他就闻到了那股淫/糜的气味,他试探的睁开眼,就看见了那个一动不动的孩子。
娃娃依旧维持这那个姿势被绑在椅子上,他身上的衣服已经碎的不成形了,头发盖在脸旁,被汗浸的一绺一绺的。在那麝香般的味道里,夹杂着一丝丝不死不灭的血腥气。
陈志有那么一刻不敢看过去。
可能是开门的声音惊扰了绑在椅子上的人,陈志眼睁睁的看那个小孩儿下意识的往后躲了一下,随后笨拙的试图缩起身体,怕的浑身发抖。
陈志静静的看着他,他的目光看着他瘦削的侧脸,看到娃娃觉得有什么不对,拧着身子抬起脸看他。
而他所有的表情都在看到陈志的那刻变了。
娃娃全身上下遍布淤青,他的嘴唇被自己咬的鲜血淋漓,一张惨白的脸,黑色的大眼睛失神的看过来,似乎有刹那的迟钝,几秒后,那双如同被秋风扫过的眼睛眨了一下。
然后他就哭了。
在很多年后陈志都记得这一刻,男孩的泪水哗啦啦的流下来,会在尖细的下巴尖,像初春的雨。
陈志看着他撇下来的嘴角心就开始疼,疼的他受不了。
娃娃自从长大后就再没这么哭过,就算身上再疼,日子再难熬他都没有。因为他知道,所有的不甘心都是用来折磨自己的,只要眼泪不流出来,就总能骗自己一切都会好,但如果他哭了,他就骗不了自己了。
可他看向陈志,到底没忍住。
陈志红着眼睛看娃娃哭的像个受了委屈的孩子,他可怜的目光似乎能剜进他的心里去,让他难受的想去抱抱他。
而他就这么做了。
陈志走上前,试图稳住自己颤抖的手,他慢慢的解开束在娃娃身上的绳子,甚至害怕碰到他的伤口。解到腿时,娃娃下意识的就想躲,他觉得自己脏。他记得那些男人看他的目光,他们拍着他的身体,叫他“乖孩子”,然后把他按在身子下面狠狠的做。他们喜欢听他走投无路的哭声。
陈志看他腿/间的鲜血淋漓,瞬间就湿/了眼眶,他低下头,安慰似的拍拍他的膝盖,娃娃“呜呜”的哭声像是某个被迫离开妈妈的小动物,陈志把他抱在怀里。
他可真轻啊,瘦的好像就剩一把骨头,触到他的脊背就像是能触到他的灵魂。
陈志把他放在床/上,娃娃抱着自己,陈志摸着他的头发,第一次对他说:“乖……”
不带有一丝情/欲,也无关这世上所有的风花雪月,就像是一个不知所措的人为爱发出的一句诰命。
娃娃把脸埋进头发里,肩膀在片刻后压抑的抖了起来。
他终于有人疼了。
陈志用被单将他裹好,抱着他一步一步从楼梯走下去。
这条路似乎别样的长,足够陈志摸索完与他的前世今生。那些不久前才刚刚发生的故事,在陈志的心里被涂上了日久生情的标签,好似所有的山穷水尽都只为这一刻的相拥。
残阳如血。
作者有话要说:
35600个字,写到第十一章 ,终于让他们两个人以爱的名义在一起了。
这篇文确实很虐,开头很劲爆,有种令人窒息的暗黑感,但这都不是目的。我希望曾经狂拽炫酷吊炸天的陈志能够遇见一个爱的人,他有着不那么幸福的童年,他不相信爱情,也不需要爱情,甚至他都是坏的,没有那么伟光正的主角光环,实在不是一个好的攻的形象。
最冷的是连这篇文的受也边缘的不能再边缘了(这文会扑也是意料之内了,真是啥冷写啥),带着原罪,孤零零的生活在异常残忍的世界,却依旧拼了命的想活下去,那种不认命的生命力让我真的好感动啊……
记得前几章的时候陈志问他想吃什么,娃娃说喜欢甜的,可这一块甜点到现在我也没让他吃到,也算是非常后妈了。
决定在之后适当的发点糖,虽然他们俩还有很长的一条路要走,但还要坚持下去,总会好的。
唉,完完全全没想到自己真的按照目标写成了一片成长励志文,感谢那些追了文的朋友。
大声的告诉自己——不弃坑!努力更!
(友情提醒:我觉得干红极其的不好喝,不喜欢,我也要喝甜的!)
第12章 番外一
陈志,一个三十岁出头的大好青年,英俊潇洒风流倜傥,在昨夜进行了将近三个小时的不可描述之后,毅然决然的在清晨四点的床上垂死病中惊坐起。
被子被人为的扯开了条缝儿,一旁的陈小娃同学被早晨的凉风冻醒,睁开眼就看见身边这个老男人又开始出幺蛾子。陈小娃觉得陈志这些日子一定是偷偷的补了什么,否则怎么精力会那么旺盛,昨天他们两个人纠缠在柔软的被子上,他眼睁睁的看着时针像带着嘲笑似的对他说“让你嘚瑟,小样儿,挨收拾了吧”,陈小娃痛心疾首,最后好说歹说撑到了凌晨,陈志笑着倒在他身上,随后伸出胳膊抱着他睡。
可是天知道今天为什么他要起这么早!
陈小娃翻了个身,把脸按在枕头上,然后在心里默默的告诉自己要宽容,要宽容!
窸窸窣窣一阵响,陈小娃听见一声关门的声音,陈志下楼的脚步声越来越远,渐渐的听不见了,而陈小娃也终于在这来之不易的宁静中……困意全无……
陈志你大爷啊!
陈小娃拢了一把头发,随后从鞋柜里翻出那双浅灰色运动鞋,这双鞋和陈志的一样,也不是什么名牌,就是一个小的不能再小的地下商城里一百块一双的那种,但那是几年前陈小娃第一次投入全新生活后赚钱买来的,一次两双,当做他和陈志的情侣鞋。
但是这个颜色是真的太惨不忍睹了……
陈小娃现在看着都觉得浑身起鸡皮疙瘩,陈志当时也不知道脑子里的哪根弦搭错了,就认准这个极其不正的直男色,直夸它特别耐看,事实是耐不耐看不知道,但是的确耐穿。然后也不等陈小娃反驳,毅然的对那个年过半百的卖货大姐露出电力十足的微笑,大姐最终因实在受不了陈志的糖衣炮弹,一双给他们便宜了十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