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儿,你好了?”赵立娘踉跄几步,右手伸在半空中,“你真的好了!!”女人依了过来,围在林立轩身边嘘寒问暖,头疼不疼?身体怎么样?要不要叫大夫过来看看……
林立轩被她吵得头疼,脑海里全是女人尖细声音的回荡,他无可奈何的摆摆手,“能不能给我些热水?”身上黏黏腻腻,需要用水来擦一擦。
活像是接到了官老爷命令,赵立娘浑身一抖,“娘这就给你烧水去,你好生歇着,千万别下床啊!千万别下床啊!让言哥儿照顾你。”她向瘦弱少年使了个眼色,少年也就是言哥儿点点头,这才放心往外走。
赵立娘出去后,林立轩才觉得自己得到了解放,他活动活动手脚,这具身体底子差,就是一个柔弱书生,没比旁边瘦成骨头的少年好到哪里去。
他看了看言哥儿,对他说道:“你是季言吧,季老大家的孩子?”
☆、午饭
少年怯懦的点点头,露在外的尖下巴抵住被子,他的视线压得极地,直盯着边角上粗糙的线头。
言哥儿,也就是季言,本以为自己嫁个傻子,却没想到今早发生了这样的变故,比起现在凤眼凌厉的林立轩,他更愿意见到昨天那个嘴里噙着傻笑,眼睛亮堂堂孩子一般的丈夫。
对他来说,和个傻子在一起要比跟陌生人要好得多。
同是碧溪村的人,季言和林立轩并不熟悉,以前因为林立轩书读得好,林家总觉得自己家跟别人家是不一样的,后来林立轩考取了秀才,更觉自家高人一等,跟村里人的关系一直不太好。
林立轩变傻了,村里人表面上是同情,暗地里全是幸灾乐祸。
你儿子是文曲星下凡?还要考状元?
做梦吧!人都傻成猪了。
少年黑宝石似的眼睛氤氲着薄雾,他心中害怕莫名,充满了对未来的茫然。
林立轩将胸前的头发揽到脑后,他还没习惯这悠长的头发,由于营养跟不上,头发发质不好,他恨不得用剪刀一把剃光,好得个轻松。
他见少年满脸害怕不敢直视他,心中难得没有闪过不喜,要是他手下职员敢在他面前露出这样胆怯的神情,他定是二话不说将人批一顿,他讨厌不够自信勇敢的人。可少年巴掌大的小脸、缩成一团的身姿跟个被遗弃的奶猫似的,林立轩心中生出一股怜意,他的口气不由自主放缓了,“身上还疼吗?”
对方拚命摇摇头,苍白的脸上飞上了一抹红,他这摇头的动作幅度较大,牵动身上还在隐隐作痛的伤口,嘴角一抽,轻吸一口气。
林立轩笑了,“你小心些别乱动,好好歇着吧。”说完往前走了走,脚下一个踉跄绊了一下,幸好没摔倒,他低头一看,原来是个圆木笔筒,笔筒表面上刻着一丛竹子,由于太过破旧,原本的图案模糊不清了,只能勉强辨别出竹叶的轮廓,还有个红色的泥印,也是看不清了,只留下点点淡红。
被他这一绊,笔筒在地上滚了一圈,发出清脆的响声,原本胆怯不敢抬头的季言被这突如其来的响声一惊,抬起头来看了过去。
清俊的男人正狼狈的半蹲半站着,见到他这副模样,少年忐忑不安的心稍微定了定,觉得跟对方的距离近了些。他知道林立轩长得好看,哪怕是昨天傻子的笑容、滑稽的动作也不招人讨厌。但他却不曾想到脱了傻病,清醒了的林立轩是这般的……如仙人一般,原谅没读过书的季言不知道该用什么词来形容,他就觉得眼前的林立轩跟村里所有人都不一样,说不出来哪里不一样,但就是不一样,对了,他读过书,他还是个秀才,他是他们村里第一个考上秀才的呢。
林立轩不知道他心中的一番乱想,只想着以后要收拾好这个房间,毕竟是未来生活的地方,总不能像个杂货摊似的物品东一点西一点的摆放。
还把人给绊着。
把锅架好,用旺火烧,再盖上盖子,赵立娘火急火燎的从房间里出来,又火急火燎的在厨房烧水,她的心神全然不定,一时觉得极其满足,一时又空虚极了,飘飘忽忽如踩在棉花云上似的。
忙活的简直不能停下来,锅里的水还没有翻滚,她的心却和又烫又热的开水一样翻滚起来。
我的儿子,好了。
他清醒过来了。
“菩萨保佑,菩萨保佑……”双手合十,喃喃的在心中念叨,从木架上扯过三炷香,点燃了叩首拜了三拜,恭恭敬敬的插-进香炉里,土墙上贴的观世音菩萨图被熏的有些发黑了,卷了一大片,但依旧无碍信徒对她的虔诚。
脚边的一个铜盆里还留有未烧完的钱纸,是她今天一大早起来烧给林老头的,赵立娘又拿过一沓黄色的纸钱,吹亮盆中的残焰,借着火光,窜出来的明黄火焰瞬间席卷她手中的纸钱。
“老头子,你泉下有知,咱们的孩子好了……你要是还在该多好啊,咱们一家三口……不……现在是四个人,和和美美过日子……”
虽有些感伤,但生者的日子还得过下去,自从林老头去世后一直浑浑噩噩混着过的赵立娘开始觉得有盼头了。
她的孩子好了,以后肯定是能做大官了,就和老头子在世时两人畅想中的那样,未来两人会是官老爷的爹娘,在村里定是人人艳羡,只要想到这一点,此时吃再多的苦都能受得住。
她拍拍手掌,在衣服上揩了揩,黄色的粉末从她手中掉落,去厨房看着去。
林立轩从木盆里拿起沾湿了水的泛黄毛巾,拧干,把毛巾叠好,伸出去递给还窝在被子里的少年。
少年有些惊慌的往后退,林立轩扑哧一声笑出来,见少年战战兢兢如林里惊慌失措奔逃的鸟兽一样,心下使坏,对他说道:“要不要我帮你擦一擦身子?”
少年惊慌更甚,他光着身子只能躲在被窝里,昨天的衣服被撕碎了好几道口子,又混上了莫名的东西,已经不能穿了,他脸涨得通红,终于还是鼓起勇气说:“我自己……我自己来就好……”
林立轩也不逗他,把毛巾递给少年,又将木盆端到床边,用一张小木凳垫高,“你的衣服放在哪里?我去给你拿。”
少年抿唇,眼中闪过欣喜,纤细的手臂指了指墙角的一个木箱,林立轩估摸着应该是他的“嫁妆”。
箱子有些年头了,表面沧桑嶙峋,林立轩掀开箱盖,宽大的箱子中就装着几件破衣裳,他心中一阵无言,在他眼里,这几件打满补丁的衣裳还没这箱子值钱……
林立轩知道他穿到了一个贫苦人家家庭,而在现代多年的他实在想不到在古代能有多穷?
现在他知道了。
待房间里的两人打理好自己,赵立娘就喊着他们来吃午饭了,没错,他们起来时已经是日上三竿,梳洗整理过就该吃午饭了,农家的饭点一般是极早的。
言哥儿坐在木凳上一阵扭捏,幸好赵立娘是个没婆婆经验的,再加上她今天心情好,要不换个严厉的,准得把他这样的懒媳妇修理一顿,新婚第二天,起得晚就算了,还让婆婆做饭,被村里其他人知道了,定要数落他做人媳妇不称职,害的娘家面子也无光。
林家的饭桌是个没林立轩膝盖高的小方桌,这种高度,吃饭的时候也必须放低了身子。
不大不小的饭桌上就放了两盘菜,一叠炒青菜,一叠林立轩也说不出是什么的东西。上辈子他是得胃癌死的,死之前吃东西对他来说就是一种折磨,每一次吞咽都能叫他感受到巨大的痛苦,更可怕的是最后完全丧失了吃东西的欲望,每天只能靠针管输入流食,重新换了一副好身体,最让林立轩开心的就是他终于能拥有好胃口,燃起对美食的欲望。
这辈子他一定要对自己的胃好好的。
然而,当他捧起那一碗饭,却是怎么也下不了口。这时的米饭可没有现代的大米脱壳脱的干净,并不怎么白,吃起来也不香,饭粒一粒一粒胀得巨大,比他以前吃的米饭要大上一倍,零零散散没有一点嚼劲,也不香甜,味如嚼蜡。
在这个家里,吃这样的白米饭还只是林立轩一个人的特权,对面的母亲,身旁的言哥儿碗里装的是干巴巴的糙米,林立轩尝了一口,口感粗的简直让他觉得自己回到了当初生病的时候,跟吞玻璃渣似的,也不知道旁边这两人是怎么吃下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