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庄眯着眼仔细瞧了瞧,发现地上散落着许多琐碎的白花花的东西,似乎是鸟雀的羽毛。
那天晚上,卫庄提了一个小人回到农庄。他的脸色黑如锅底,头发上黏着两片白毛;可惜无人敢和他说。
他手中的战利品,看上去不过七八岁年纪,长得眼睛是眼睛鼻子是鼻子,脸蛋儿活像从一整块白玉里雕琢出来的一样,说不出的清丽脱俗。偏这小人儿的头发和眼珠子都是一种蓝中带紫的异色,给这等精致的容貌带上了几分妖异的气息。他被卫庄下重手点了穴道,无法挣扎,双颊潮红、呼吸急促,看上去非常辛苦。流沙众人都饶有兴趣围着这个小东西打量,许多人面上都露出了不忍的神色。
“把这小子给我头冲下吊在那棵梧桐上,先吊他三个时辰。”卫庄开口便道。
“咦——”
卫庄听出了手下压抑的惊讶、同情、不满等情绪,怒道:“这小子想要杀我。他本事大得很,比你们都强也说不定。”
“诶——”
“反了你们,还不快去!”
众人迫于淫威,不得不照做。然而火魅底下那群女奴早已心生怜惜,绑人也绑得分外温柔,生怕哪里膈着孩子,特地用了许多股草绳,分散力道;不多时,小人脑袋冲下摇摇晃晃地挂在树上,身上一圈圈缠了不知多少道绳子,活像一只茧。
卫庄一掌拍开他穴道,冷笑道:“小鬼,谁让你来的。说出来就放了你。”
小人一张口,喉咙里便发出几声嘶哑的怪叫。
“这小鬼大约不会说中原话,问他也没用。”无咎忍不住道。人家过去虽然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大盗,但这种兴师动众酷刑折磨一个小小孩童的行径,就算他也不能泰然处之。却见卫庄手起剑落,鲨齿红芒划破虚空,头顶上顿时啪嗒啪嗒掉下什么东西。用火把凑近一照,发现是几具鸟尸,只只色黑如炭,喙尖爪利,那怪异僵硬的模样,令人一眼望去,心上便由然生出不详之感。
“驭鸟术!”火魅掩口惊叹,向那孩子道:“莫非,你是巫羽族人?”
孩子似乎没听见她的话,只是呆呆盯着地上的死鸟,一颗晶莹剔透的水珠儿从眼角溢出,嘴里轻轻呢喃着什么。看他这副可怜模样,不少女奴心都颤了;甚至有人陪着在一旁抹泪。
在卫庄不可胜数的优点之中,良知从来不是其中的一个。看到如此情深意重、可歌可泣的画面,心中只是呵呵冷笑,充满了破坏和毁灭的欲望。
“你早该知道,来一只,死一只,来一对,死一双。”
那孩子碧蓝的眸子转而死盯着他。这时火魅掀开袖口,缓缓露出前臂上的鳞片纹身,在他眼前晃了晃。孩子一愣,突然用无比清晰的中原话开口道:“黑麒麟?”
“是。”火魅轻叹一声,“巫彭一脉自武王伐纣之后,流落到南蛮百越之地;巫族人神通广大,又懂得诅咒、蛊毒之术,许多像麒麟族这样的小部落都自愿听从他们差遣,将最好的猎物、最甜美的果实献给巫族。不过少主先前应该见过……啊!”她好像突然明白了什么,蓦地闭口不言。
“我早猜到了。这么神奇的本事,大多是血脉相承吧。”卫庄一边说一边从袖子里掏出一张薄薄的羊皮卷纸,“况且,我在他身上找到了这个。”
那是一张悬赏画像。画上的人眉目不甚清晰,额前的发带却是异常显眼;背后附着丹砂写的赏金十万。两年后再次见到它,卫庄不禁有了种恍如隔世之感。
“这是……我?”
“应该是。发带上的花纹一摸一样呢。”
十剑三巫。死别生离。
十指骤然发力,贵重的羊皮纸卷顿时碎成无数细屑,洋洋洒洒从指缝间落下。
“我知道你是巫族人。也知道你是来报仇的。不过你一个小鬼,无人指点,不可能知道我如今的所在。”他转头看着倒吊的小人道,“你只要说出那些人,我便再给你一次报仇的机会,如何?”
小人暂时没有动静。卫庄打了个哈欠:“倒着想想;想一夜,或许就想通了。”
“放我下来。”孩子突然口齿清晰地喊道,“没人指点我,是凤凰告诉我你在哪里的。”
卫庄嗤笑一声,“那么就是鸿鹄告诉我,你在撒谎。”
“鸿鹄才不会告诉你呢。你那么丑。”
卫庄额角猛地一跳,脸色又黑三分。他也不是没挨过骂,但大多都是说他残忍暴虐不得好死等等;但他一向以为,自己就算是死,那也是具出于其类、拔乎其萃的,尸首。
小人无视他的表情,滔滔不绝地说了下去。“我们巫族最强的三位勇士,被人请去中原之后便再也没有回来。他们离开寨子的时候,手里都拿着方才被你弄坏的那副画。巫祝和大长老打起来了,凤凰说,大长老要除掉我。让我也来中原。”
“然后,你就凭一副画找来了?”卫庄勉强忍住脾气;今日之辱,大可徐徐图之。
“巫祝说过,要是那三位勇士找到画里的人,蜘蛛会送给我们很多很多宝贝。”
“蜘蛛?”卫庄心思闪电般转动,忽道:“你是说脖子后面画着个蜘蛛的人吧?”
“嗯。”
卫庄扯了扯嘴角,道:“小子,我放你下来,我们打个赌,如何?”
“什么叫赌?”
“就是说,从现在开始,我给你三次机会杀我。你若杀得了我,不但蜘蛛会送你很多宝贝,这些人也会送你很多宝贝。”他伸手指向张大嘴巴的无咎、火魅等人。“你若是杀不了我,就得留在这里,听我的话。如何?”
“……”小人歪头考虑了一会儿,道:“我先杀你一次,如果没杀成,剩下两次能不能留到明天?”
“留到明年都成。”卫庄唇边慢慢浮起一丝可疑的微笑。
第11章 十一
赵王迁三年秋,赵国例行的围猎大典如期举行。
李牧的大军暂时还不能全数从井陉撤离。先前秦军看似退却,但根据前方斥候来报,王翦屯兵于晋阳一带,随时可以渡过汾水,东出上党,拊邯郸之背。目下赵军生员损失严重,抚孤恤寡,操练士卒,都是刻不容缓的事务。但为了护卫赵王行猎的安全,李牧又不得不匆忙调动步骑,驻扎在柏人城外。
原野起伏,秋草已黄。一群红袍骑士打着呼哨,将鹿群驱赶到一块开阔地上,供王公贵族射猎取乐。而距此地不远的赵军营寨内,赵军上下正在进行骑射、摔跤和技击的比试,人群不时爆发出的呼喊声,简直能把天掀了去。
尘土飞扬。一匹矫健的栗色马从东面疾驰而来,双鼻喷雾,四蹄踏雪;就这一晃而过的功夫,马上的骑士拈弓搭箭、一箭快似一箭,三发连珠并中靶心。
“好!”盖聂和牛二混在围观的士兵里,忍不住一齐大声喝彩。
“这些是李将军从雁门带来的控弦之士,听说个个都是神射。”一旁有人说道,满面都是自豪之色。“当年匈奴犯边的时候……”
盖聂竖起耳朵还想听,突然被一巴掌拍在背上,耳边响起一声压低的暴喝:“你小子叫我好找!”
他来不及完全转过去就被扯着胳膊拖出了人群,直到一偏僻处,见是满头大汗的司马尚一边喘气用一边袖子扇着风,样子有些气急败坏。
盖聂赶紧行礼,“将军——”
司马尚一把将他扯起来:“试剑大会已经开始了,你居然还在这里瞧热闹!”
盖聂不好意思地垂下眼帘,道:“属下自幼学习剑术,从没见过这么高超的骑射之技——”
“以后有你瞧的。正事要紧。”司马尚又拉着他急匆匆地往南走。不多时,眼前出现了一座十丈见方的高台;四面里三层外三层围得都是人。台上有两个赵国军士,一个头上系着红巾,一个系白巾,正各持长剑打得不可开交。
司马尚道:“此次比试,不问出身,不拘军阶,只要是我赵军男儿,人人都可上台挑战。而最后胜出者,不仅能得到金帛赏赐,更能入选成为将军最为倚重的百金勇士。”
“百金勇士?”
“那是我赵军中战力最强的精锐。十万大军中只选出三百人。一旦入选,立即赐予百金,以养其家眷,可免将士后顾之忧。他们个个精于骑射、长于搏杀,人人有非凡之能;平日担任牧将军的亲军,必要时则作为突击先锋投入战阵,如驱猛虎入狼群,能够以一当十,悍不畏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