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说笑了。”卫庄不耐烦地打断她。“公主既然怀疑下臣练成邪术,何不去向君上禀报。”
“不!我绝不会对任何人说起这件事。”红莲脱口而出,忽然觉得自己的语气太过急促,不禁微红了面庞,“我还要感谢你,没有说出……蛇的事。”
“蛇?什么蛇?”卫庄勾唇笑道。“殿下这般的妙龄女子,难道不怕蛇?”
红莲心领神会地低头抿唇,“我想求你一件事——你一定要答应我。”
“公主的意思,下臣哪敢违抗。”
“我想学火魅术。”
卫庄怀疑自己的耳朵出了毛病,“殿下,您是说——”
“我想学火魅术。”红莲一双清澈如琉璃般的眸子紧盯着卫庄,“我听说了,之前韩申竟敢如此大胆,是因为背后有秦国人给他撑腰。如今我国的处境这么危险,我必须变得更强,才能保护娘,保护我自己……我知道,你跟他们是不一样的,你即不是被秦国收买的内贼,也不是我三哥那样软弱怕事的废物——”
卫庄低头思索。的确,他自带着火魅到了新郑,便一直在物色火魅术的传人;可惜这门幻术对修习者的要求实在太高,好不容易找到的一些人才,大多练至两三层便不是疯了,就是傻了。他在无奈之下,自己也学了些皮毛,但是不愿亲自尝试、推进到更高深的境界。可是他再怎么急着找传人,也不曾把念头打到身份如此特殊的人身上。
“公主殿下,保护您和王室,是我们做臣子的责任。您不必想得那么多。”
“韩国已经没有多少像你这样的臣子了。”红莲道,“我听父王和三哥议论过,我的堂叔韩非出使秦国的时候,曾向秦王上书请求保存韩国,却被秦国的君臣驳回了;叔叔还被他们下了狱,最后在狱中过世。总有一天,秦国会出兵攻打新郑;如果到了那一天,我不想坐在宫殿里等死,或者像货物一样被人俘虏,变成最卑下的奴隶。我想,我想……”
我想,变成能帮到你的人——这句话红莲没有说出口。她紧张地捏住衣角,脸上却是一副势在必得的表情。
卫庄抬眼看她,良久。
“三百年多前,天下还存有数百个诸侯国;如今,只剩下七个。原先那些小国的国君和他们的子孙,不知道后来都去了哪里。如果韩国也不存在了,我们又有何处可去?”
“我想,你一定知道。”红莲看着他道。
卫庄微微一笑,忽然从手指上褪下一枚戒指,递给红莲。
“卫某明日便要随大军开拨,恐怕不到数月半载无法归来……如果公主始终没有改变主意的话,三天后拿着这个到鹿鸣阁,到时自会有人与你接应。”
红莲在掌心里摩挲着那枚戒指,痴痴地目送着那人牵马远去;心头泛起她自己也没弄明白的一丝不详——仿佛下次再看到那个身影的时候,她所熟知的那片天地,也将为之翻覆。
虽然韩国积弱多年,只能勉强拼凑出一支不足三万的步兵,然而加上魏国的三万武卒和秦国的二万甲士,总数有八万,号称十万,也是一支声势雄壮的大军。三国合兵之后,首先驻扎在邺城。这里四年前还是魏国的领土。两百多年前西门豹治邺的传说,至今仍在中原四处流传着。西门豹开凿引漳十二渠,将贫瘠的邺县变成一片沃土;可他又怎能想到,若干年后这片土地上长出的禾麦,供养的已经不是魏国的君臣了。
如今的邺是秦国东出函谷关后重要的给养地之一。此地城池坚固,府库充盈,人口密集,战时能够源源不断地向前线输送粮草、牲畜和武器军械。大军在城外拜祭过天地,随即排出中军大帐内的位次:自然的,秦将李信为三军统帅,魏、韩两国的将军也要听从他的号令。接着李将军便发布军令,七日后,以韩、魏两国军队为先锋,攻击漳水对岸的赵长城。
“卫老弟,啊不卫将军,你觉得秦国人为何令我等在此处枯等七日?”邓犰灌了一口新郑的美酒,晕乎乎地问。他和卫庄在新郑常年酒肉来往,早已结成生死之交,倒也不忌讳这主副之别。卫庄还不知使了什么手段,替他寻了个千娇百媚的小娘子藏在私帐内,更是令他感激涕零。
卫庄微微一笑,扬手令亲兵再为他斟满,道:“秦国计划从两路同时进攻,令赵国顾此失彼,必有一路不能抵抗。听说赵国最精锐的骑兵都把守在井陉一带,所以我们从南面攻击邯郸,应该并非很困难的事。”
“那是,那是……”邓犰哈哈大笑,举杯畅饮——他错过了卫庄低头思索时,眼神中一晃而过的狠戾。
七天后,在井陉的北面,东出太原、取下狼孟的十万秦兵与李牧率领的赵军主力,在番吾附近相遇了。
狭长的平原上,一端是赵国骑兵的队列,无数红袍在风沙中飞扬翻卷,如四处舔舐的火舌;另一端是秦国弩兵的方阵,清一色的玄衣铁甲,在天光下泛着流水般的森森寒光。两支军队都沉默得不可思议,有如两只庞然大物在小心翼翼地互相观察、互相试探;此刻只需一个最微小的动作,便是开始攻击的一瞬间。
忽听“唰”的一声,“李”字大旗之下,赵国的将军拔出了佩剑,高喝道:“儿郎们,随我杀!”
“杀——”
震天的喊杀声中,骑兵冒着密集的箭矢开始了第一轮冲锋。与之遥遥相对的,秦国的两名主将都立在大军后方一架专门用于瞭望的楼车上,将两军对垒的形势尽收眼底。
“李牧……大将军,那真是李牧本人?”杨端和扶着车前的横木,皱眉问道。
“不错,”王翦捻须轻笑道,“这老小子,明明和老夫差不多年纪,还废了一只手,居然不去稳坐中军而学年轻人冲锋陷阵,真是越活越回去了。”
他谈起对手的口气,不像是视为心腹大患的宿敌,倒像在说一个彼此知根知底多年的老友。
“主将带头冲锋,未免太过轻率。所谓的赵之武安君,也不过如此么。”
“李牧这么做,恐怕是不得已而为之的计策。”王翦摇头道,“我们在邯郸的探子回报,赵国今年又闹了旱灾,灾民流离失所,兵员和粮草都很匮乏。李牧这次带来的骑兵,从我们看见的人马和远处的烟尘来看,恐怕不超过三五万之数,不到我军的一半。”
“所以——”
“所以兵力上的不足,只能靠士气来填补。”王翦凝视着赵国的旗帜,肃然道,“李牧在赵军之中的威望,简直可以比拟三十年前我国的武安君。秦国的老人们至今还谈起,一生中最骄傲的事就是曾经跟随武安君征战四方,席卷六国的城池,砍下敌人的头颅;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哪怕只是一介小卒,也能感受到那份至高无上的荣耀。”
“的确如此。”
“而如今的赵国,李牧也是同样的,能够让士兵们疯狂,为之豁出性命的军神。”王翦用手一指,只见赵国的骑兵已经距离秦国的弩兵阵越来越近,虽然不断有人中矢落马,全军奔袭的速度却是丝毫不减。
李牧身边环绕了一群武功出众的百金勇士,夏启、鲁句践也在其中,不断挥剑斩落空中的飞箭;而在他们正前方,一个头盔上插着白翎的骑士一面策马狂奔一面挥舞着一杆长戟,将迎面射来的箭矢一一挑落,像在为身后的人开道。
“那个人,”杨端和用手指点道,“是个高手。”
“不仅是高手,而且是‘靶子’。”王翦眯起眼睛,饶有兴致地观察了一番,“你看,他特意在头上装饰着显眼的白色羽毛,而李牧本人却和其他骑兵穿的差不多;我们的弓弩手从远处瞄准时,一定会误以为他才是主将。”
“这个人不惜当我军的箭靶来保护李牧的安全,不是对他自己的身手有着绝对的自信,就是根本不要命。”
“恐怕是二者皆有之。”
此刻赵军之中, “不要命”的盖聂正以气御戟,剑气像一张网一样牢牢罩住自己和身后之人;即使这样,还是有数支漏掉的箭擦着他飞过,其中一支钉在肩窝里,幸好被铁甲挡了一挡,扎得不深。
“葛兄弟!”背后有人惊呼。
盖聂摇摇头表示无碍,手上拨箭的动作不停,头盔顶端的白翎像一簇火苗那样跳动着。他们距离秦国的弩阵已不到百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