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里刚巧发来一条短信,我抽不手去拿,任它放完了整段提示音。小满哥不知怎的,好像被这音乐刺激到了。它自从进入地下室后一直兴致缺缺窝在我的脚边,突然兴奋起来咬住我的裤腿,往后拽。这狗随时随地耍赖,不能再惯着它了,我回忆了一下我三叔摆过的最臭的脸,扭头对小满哥说了一个滚字。
就在它抬头看我的一刹那,我才懂得了它的警告。为时已晚,眩晕感来得毫无预兆,我用手中竹竿勉强支撑身体的平衡,闷油瓶及时扶住我?9" [瓶邪]最佳搭档18" > 上一页 21 页, ÷缬秩Φ肿盼业男⊥炔蝗梦业瓜隆N业囊馐恫⒉淮嗳酰苑⒌厣赶抡庖徊ā?br /> 其实我也可以选择顺水推舟,接受那些信息素,但是我不敢贸然尝试这种来路不明的侵袭,只能自己跟自己对抗。这场消耗战中身体慢慢不受控制,蜷缩着前倾。
一边快要栽进缸里,信息素愈发强烈,显然来源于那具古尸。也不知道凭我的能力是否可以给自己下个精神暗示,我告诉自己,别倒下。然后感觉到闷油瓶环住我的腰,将我半抱着离开地下室。
我很快恢复清醒,拍了下闷油瓶的肩,让他放我下来。我低估了这尸体的厉害,虽然蛇不复存在,黑飞子体内留下的信息素仍不容小觑,过了几十年没有散去。原来泡在水里不是为了保存尸身,而是密封保存费洛蒙那种溶剂,阻止它挥发到空气中,前人的研究进度果然比我们领先很多。
小花灰头土脸地回来了,活像刚从墓里出来。他掸着衣服上的蜘蛛网,我开口道:“这盒子能破坏掉吗?”
小花抬头看了眼我们,财大气粗地表示不介意,然后向我推荐了一家解字头的金器店,他的人,我不用担心会泄密。毕竟我们不知道切割后会发现什么,最好保证万无一失。
“到点了,我要去收一趟鬼货。”小花抬腕看表。大额度的地下单子他总是亲自监督,“如果切开来是空的,就别知会我了,后面的时间我没空。”
他重新投入忙碌的状态,一眨眼就走了。我和闷油瓶带着小满哥吃了饭,在老北京的街口,我买了一杯豆汁,掏出手机查看刚才那条短信。胖子发来的:“走你。”
他们已经出发了,胖子生龙活虎的神情透过这两个字原原本本地传到了我的屏幕上。我的手指停在上面,一时间竟不知如何回复,似乎讲一个字都是多余的。现在他应该收不到信号了,我想了想,什么都没发。
喝了口豆汁,这传说中的北京特色我实在喝不习惯,甚至从个人角度而言觉得难喝。我倒了些喂给小满哥,又把杯子递给闷油瓶,让他喝喝看。狗的反应十分直接,舔了一口立马扭头。闷大爷的脸上毫无波澜,但是没有再喝的意思。
我不由心疼那个身在广西的兄弟,“原来胖子从小喝到大的,就是这个东西。”
闷油瓶无声地拍拍了我的肩,他明白,我挂念的不是胖子的口味,而是那个人。
我们站在这家金器店的门口,等着开门。两个人一条狗,看起来很像是两个悠哉的本地男人来遛狗。通告牌上写着,午时打烊休息。这在一条古玩街里倒不会显得很突兀,就是不清楚是为了避暑还是因为店家见不得光。
下午一点多的时候,店家匆匆赶来,好像是得了小花的吩咐,把我们迎进去。之后又关上门,外面继续挂着打烊的牌子。我告诉他用不着多么细致的加工,暴力拆分即可。
这店家挺本分的,默默做事,用手掂了掂金盒,和闷油瓶一样,说重量不对劲。他打开一箱工具,用一套我看不懂的手法把那匣子拆成几个部件。最后忍不住感叹一句,严丝合缝,真是不得了的工艺。
然后我们找出了那个质量不正常的部件,是左侧的匣层。用一把小刀,沿着槽面,一点点地剖开了它。这是项非常考验耐力的活,那人手上的动作很小心,切了没多久就抬头道,“爷,这是镀金。”
从老房子地底下捞出来的古董,搞了半天不是纯金的。原本我还想结束之后拿去卖了赚路费,幸好没贪这便宜。不过店家说,就凭这以假乱真的手艺,价格定然不菲。而且,除了这个部件,其他便是纯金。
进行这样的设计,应该是出于其他考虑,方便在匣层里藏点东西。除掉表面的金层后,里面又是一个更小的铁盒。那店家识趣,没有再动这个铁盒,原封不动交给了我们,道:“这店里从来只有两只手干活,眼睛是不做事的。二位走好,不送了。”
这附近到处都是人,不方便。我们回到秀秀借我们暂住的地方,关上了门,才打开它。
居然又是信,我当即在心里暗骂一句。盒里只躺着一封,不知为什么被单独藏在了此处。
之前那些信都被我们带回来了,现在拿出来一比对,信封是同种的式样,字迹出自同一人。唯一不同的是,这最后一封与其他那些不同,貌似是正式寄出的信,因为封上写了“亲启”二字,还盖了章。
至于收信人,就是红二爷。
我越发觉得,那金匣像是一个包裹。其他信封的档案是包裹里的东西,而这封信才是真正的留言。但是这个包裹拆就要拆半天,真的能让对方知道自己的意图吗?二爷早已仙逝,我也不能问他到底有没有拆过这个“包裹”。
里面是两张纸,一张是手绘的简略地图,我准备之后再细看。另一张写了一句话,八个字:大限将至,唯此愿耳。
苍凉的八字落在纸上,沉甸甸的很有分量。署名是个张姓的名字,没见过,我下意识拿给闷油瓶看,“又是你们家的。”
闷油瓶看了眼那名字,道:“就是张启山。”
我的思路立刻被他点通,那个年代仍有些人给自己起了字和号,所以一个人不止一种称呼。“这是佛爷的字号?”我问。
闷油瓶摇头,“他姓张,启山是他的字。现在你看到的,才是原本的名。”
以字称呼,表示尊重,所以人们“张启山张启山”地叫着,慢慢就留下了这个名字。而一个人的名,只出现在熟人之间,或代表一种卑微的谦称。张大佛爷那么高高在上的一个人,居然在信里用了自己的名,其态度可见一斑。
闷油瓶把信封上的红章给我看,军阀内的最高级别军印。这个印章,一般不轻易动用,应该属于那种放在领导人卧室床头柜里,且临睡前还要看几眼才安心的。
大限将至,说明那时候至少半只脚踏进棺材里了。唯此愿耳,又是非常急迫的心愿。莫非一系列的事就是张大佛爷牵的头?我忙打开那张图,发现就是一张中国地图。
涵盖了从西到东的地域,右边一颗五角星显然是首都。但不只是中国地图,有一条显眼的路线用红墨标出,从四九城出发,途径河北、山西、甘肃,蜿蜒深入内陆,在内蒙古停下。
我第一反应是作战行军图,放在以前这不就是军事机密?但是都“大限将至”了,不可能还停留在战火的年代。最引我注意的是,在内蒙古界内的终点处写了几个小字:阿拉善右旗。字是看得懂的,那时候各式新潮席卷全国,所以字形与现代相差不大。
这份地图,好像就在暗示着那些明清古尸的来源,或者说是黑飞子的来源。印象中这个阿拉善处于内蒙古的西部,我之所以有些了解,全是因为那地方的玛瑙。似乎世上有这么一条铁律,盛产奇石的地区不适宜人类居住。阿拉善盟就是如此,常年被沙漠和戈壁覆盖。
沙漠腹地,要么不去,要去就兴师动众。佛爷在地图里标注这样一个地方,没有说那地方有什么特殊之处,也不说他的此生夙愿和这有什么关系,就只是抛下一个引子,等待别人去书写续章。
如果我是二爷,面对如此莫名其妙的信件和包裹,根本不会头脑一热就抄上家伙奔赴沙漠。难道二爷觉得张启山无理取闹,所以才索性把金盒沉到水底?
以那两位九门家主的智慧,我觉得更像是他们在等待一个时机。两个人手中已经共同掌握了一些信息,金匣相当于一个总结,以及对另一个人的提醒。我不知道九门当中有多少人真正参与此事,反正目前我的直觉是,他们终其一生也没能把那件事完成。大限已到,盖棺下葬,一代传奇从此埋入地底,一辈子的坎坷辛酸也灰飞烟灭。
我把所有的档案和信摊平在桌上,仿佛在观看无数人的命运格局。只有闷油瓶的“不详”和我的“暂无”代表着尚未结束的故事,和一个尚无定论的局面。
第26章 卷三:金石为开(6)
小满哥在闷油瓶脚下睡着了,他抱起它放在沙发上,途中小满哥只稍稍动了耳朵,毫无防备的模样。我看着这爷俩,内心一角忽然柔软起来,仿佛不再有那些复杂的人生,这一刻的平淡生活可以持续很久似的。
我低头继续专注地研究桌上的资料,忽然思维岔开,在屋里找出一只水笔,往闷油瓶的“不详”前面添了两个字。
这两个字对一般人来说触目惊心,对我来说,只是一个词语而已。那家伙曾经告诉我,我最后的下场很可能沦为死因不明。但命运这玩意,没有意义,不可捉摸也没有捉摸的必要。这张纸是任我改写的,权当找乐子。
我又把“张”补全,写成“张起灵”,于是变成闷油瓶死因不详了。我把这份杰作给闷油瓶看,正经道:“现在我们一样了。”
他看见后淡淡嗯了一声,我又拿起笔,在“张起灵”下面写上我的名字。这样看起来,两个人同属“死因不详”,很像是一对合葬的配偶在坟头刻下的碑文。我感觉自己像个疯子,不自觉被自己逗笑,闷油瓶仿佛也笑了一下。
人们说,人生大事惟生死,意思是,生死是件庄重肃穆的大事件。可是我想让他知道,这个玩笑其实很适合我们俩。如果有一天,在历史的角落里真的出现了这种合葬碑文,那我们两人的结局便不算坏。况且,玩笑而已,世上很多事情本就能轻松当作笑谈。除了互相陪伴以及抓紧对方的手,其余的事情何必在乎?
“霍老太家里估计也藏着东西,”我指了指一桌的信纸,“不是金盒也得是个潘多拉魔盒。总之,她在做这件事的时候,至少提及了你们家的祖坟,所以那俩弟兄才迫不及待去广西。”
闷油瓶思索道:“张家历史上,确实涌现过许多觉醒的人。”
九门做的事,似乎在探查这种特殊体质背后的意义。这关乎生物学,还是飘渺的玄学?说不清。
“这么说,俩霍害不知道那个阿拉善盟吗?”我坐在桌几上,伸手摸了摸小满哥的背部,心说两个霍害为何不跑去沙漠晒日光浴,偏偏选中了闷油瓶家?难道那张地图,张启山只寄给了二月红?想想也有可能,此事非同小可,信息资料的共享必须慎之又慎。
有段时间没给小满哥洗澡,毛又打结了。我觉得必须要逼它学会自己洗澡了,这个小祖宗指不定养到什么时候。忽然心中一动,小满哥这种物质化的生物,能活多久?能陪我和闷油瓶一辈子吗?
我内心不宁静起来,小满哥此时睁开眼,跳到地上,冲门口叫了一声。我打开大门,听到楼下传来沉重的脚步声,速度极慢,步伐跌跌撞撞很没有规律。我站在门口踌躇不定,身后闷油瓶说道:“血的味道。”
我是闻不到的,但这个声音,就是一个受伤之人控制不了自己的脚步节奏。
小满哥这次的反应并不太激烈,没有狂吠,但是依旧冲出了门。楼下或许真的发生了什么,但在北京市内,我不想招惹多余的是非。
我沿楼梯追了下去,想把小满哥追回来。跑着跑着,觉得这一幕非常熟悉。跑了几步我惊觉,楼下住的不是那个戴墨镜的家伙吗?小满哥一直对他有警惕心的。
我冲到那一层,果然,黑瞎子倚在门上,一手正转着钥匙。身上的衣服是干净的,但遮掩不了溅在皮肤上的几处血点,近距离就能看到。他看见了我,神色如常,笑笑道:“多数不是我的血。”
应该是经历某种打斗后,换了衣服再回来。这种亡命之徒,终日在刀尖上生活,见血是常态。我不清楚黑瞎子具体干的什么活,也不想多管闲事,喊了声小满哥就要走。
黑瞎子扯下衣服揉作一团,擦掉身上多余的血迹,闲闲道:“受人雇用,卖命拿钱,没办法。我在北京安身立命全靠两个人,霍房东,解雇主。”
小花居然敢雇用这种不靠谱的人?秀秀还把房子租给他,他们不会寝食难安?随即我反应过来,黑瞎子落得满身是血回来了,说明雇主给他的任务相当惨烈。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就是对他们这类人的生动写照。又想起小花说,解家今天要收批鬼货。
不会这么巧吧?我停下,转头问他:“那现在你的雇主呢?”
黑瞎子进了屋,背对着我道:“两家京城大户,一个早早埋下雷,一个今天来踩雷,又有条子去扫雷,”他合上门,重重一关,语气却轻描淡写:“还不得把所有人都炸上天了。”
我和小满哥回到楼上,闷油瓶正站在楼道口,低头看着楼梯上的我,很淡地说了一句:“黑吃黑。”
不消多说,他刚才肯定听到了黑瞎子的那句话。我爬楼爬到一半,一脚还踏在台阶上,冲他摆了下手,“但是不可能有人‘扫雷’。”我一步跨上三阶楼梯,爬了上去,站稳后喘一口气,接着平静道:“自古官贼一家亲,他们家在这件事上一直打点得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