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嫁有风险,二次需谨慎 完结+番外[古代架空]——BY:青茶木

作者:青茶木  录入:08-29

  半空黑云骤降,四周一片阴暗的苍青色,压得人喘不过气。云海似波涛般翻涌,犹如愤然出海的蛟龙,呼啸声直击苍穹,又怒冲冲逼向地面似要将万物尽皆吞噬。
  “所以,为了这桩婚事,静和什么都肯做。”
  也什么都敢做。
  被黑云遮住的梅亭,万色尽失,像是蒙了一层陈年的灰,无端端就没了生气。
  唯一有颜色的,只有那噙着笑的少女,唇边的一滴清泪。
  封若书要成亲了。
  这消息沿着巍巍山峰,涓涓川水,传遍了八川大陆。
  新娘是容王卫临寰的七公主,传闻有一笑羞近容城花的容貌,是养在深宫的绝代佳人。
  世人说,这是一桩天造地设的好姻缘。
  世人说,容王真是好眼色,公主嫁得好,国师娶得好。
  世人说,除了七公主,想不出还有谁,能配得上举世无双的国师。
  大婚那日,国师府铺满了红绸,容王卫临寰拖着病躯亲自主婚,人皆言笑晏晏,恭贺连连。
  一口一个“国师”,一口一个“恭喜”。
  然则却有一人,风尘仆仆从芷阴赶回,口里只唤了一声“军师”,却道不出贺词。
  “......霍先锋?”
  封若书看到门边的人,饮酒的动作一僵,如鲠在喉。
  霍邦见到封若书光鲜的婚服,心头当即被剜了一块肉,鲜血淋淋。小山一样的身子魁梧又单薄,立在院门口。所有宾客都停杯住筷,纷纷回头来瞧他。
  院中坐的,几乎是容国所有举足轻重的大人物。以镇北侯为首的三大亲侯、王室所有的公子、翰林院的国士、立过赫赫战功的将军,以及,坐在最前端的方羿。
  王公、贵族、朝臣......霍邦昼夜兼程地赶路,一身的灰,蓬头垢发,在华服玉冠的人群中格格不入。
  封若书没动,霍邦也没动,场面一时降到冰点,所有人都盯着那破门而入的面生的不速之客,议论纷纷。
  这时,需要有人出来收拾局面,也需要有人给疑惑的众人一个交代。于是方羿站了出来,大方地走到霍邦身旁,对众人道:
  “诸公见笑了,这位是边城守将霍邦,跟本侯和国师都是旧识,边城路远,故而才匆忙了些,望诸公莫要见怪。”
  僵化的局面这才打破,众人恍然大悟。
  “原来是霍邦将军,久仰久仰。”
  “听说此次伐蛮大战,霍将军可是立了大功。”
  “原来是有并肩作战的情分在,怪不得边城这么远,霍将军也要赶回来参赴婚宴了。”
  方羿拉着霍邦紧绷的手臂,他整个人都在颤,像是在极力抑制着什么,再这样下去迟早会出事。于是方羿朝众人浅笑点头,“本侯先带他下去收拾一二,诸位,暂且失陪了。”
  随即拉着人往后院走去。
  王公贵臣们说笑了两句,便又开始吃酒。
  跟封若书碰酒碰到一半的镇北侯也缓过神来,接着之前的话继续说:“国师文人风骨,有霍将军这样一位武功盖世的朋友,委实难——”
  “得”字还出口,就被心不在焉的封若书打断,匆匆丢下一句“失陪”,便怅然若失地没了人影。
  镇北侯举着酒杯的手尚还停在半空,僵了僵,错愕地看向自家夫人,“这......这......”
  那侯夫人见他这窝囊样就来气,但又碍于众目睽睽之下,也不能真让他下不来台。
  于是起身,拿自己的酒杯与他一碰,铺了个台阶,夫妻二人双双饮酒,这才有惊无险地坐下来。
  国师府今日锣鼓喧天,在封若书出征这半年多闲暇下来的仆人们从凌晨就开始忙碌。卫临寰思虑周到,从王宫调了一批宫人,这才勉强忙过来。
  前院忙碌热闹,人声鼎沸,后院却很冷清,无虫无鸟,连日光也黯淡了几分。
  一株百年的梨树之下,树影沉重幽暗,宛如一潭泥沼,随时都要将人吸进去。
  那影子中央,明明灭灭立了两个人。
  一个玉树风雅,一个,满面沧桑。
  “我没想到你会来。”
  封若书没敢看霍邦,只盯着树底那几块石头上的青苔,声音很轻。
  霍邦咬着腮帮子,措辞了好半晌,千言万语仍旧只堵在胸口。渗进鲜血淋漓的伤口,痛得他几近窒息。
  许久许久,他笑了一下,回答封若书之前的疑惑:
  “末将......听说军师要成亲了,本以为是什么谣言,就回来看看,没,没想到是真的。”
  他揪着衣角,很是局促。
  对此,封若书压下他的纠结和孤立无援不谈,只是轻描淡写的一句:
  “天子降诏,不得不从。”
  霍邦深知身为臣子,尤其是重臣的无奈,抬头看了封若书一眼,只觉得那身红衣委实刺眼,又慌忙挪开,问:“军师......会觉得这是一桩好姻缘么?”
  封若书自嘲道:“至少天下人是这么觉得的。”
  顿了顿,又道:“霍先锋,伐蛮大战已经结束,我早已不是军师。你以后要改口,唤‘国师’了。”
  霍邦抿着嘴唇,青黑的胡茬还带着塞外的风沙,沉闷着道:
  “我也不再是先锋。”
  封若书一怔,心头莫名像被谁打了一拳,隐隐钝痛。
  霍邦沉默了半晌,从怀里掏出一物,道:
  “我霍邦,是个粗人,不怎么会谈风赴雅。这次没准备其他的东西,只匆忙准备了一样贺礼,还望军师......能喜欢。”
  他仍唤着“军师”。
  他改不了口。
  这辈子也改不了。
  作者有话要说:
  是不是快开学啦?新学期新气象,祝大家作业少,分数高~


第103章 逼婚(三)
  “我霍邦, 是个粗人, 不怎么会谈风赴雅。这次没准备其他的东西, 只匆忙准备了一样贺礼,还望军师......能喜欢。”
  封若书听霍邦要送贺礼,心口松了松, 因为这意味着这人没有钻进死胡同,看待这段本不该有的感情的态度,终还是理性胜过感性的。
  于是他赶忙道:
  “你不远万里赶来, 送什么我自然都是喜——”
  话没说完,便被眼前的东西刺痛了眼睛。仿佛沙漠行者欢天喜地跑到绿洲,却发现只是海市蜃楼。
  霍邦从衣襟里掏出的,是一件雪白的没有杂质的白狐披肩——亦是当初分别时, 他送他的离别礼。
  裹在丹红婚衣里的脸蓦然惨白, 像冰河披了霜。
  霍邦拿起他的手,将东西放上去,八两的披肩仿佛有千斤重,压得他的手不能动弹。
  他还想再说什么,或者把方才讲到一半的话说完,但喉咙里始终卡着什么东西, 连单个沙哑的音节也发不出来。
  终是无言。
  枝头上的梨花簌簌飘落, 仿佛三山城的细雪,落在封若书的发间、衣角, 惨白的花瓣衬在红色的衣袂之间,又更白了几分。
  霍邦走了。
  走前他深深看了封若书一眼, 道了一声“保重”。
  封若书却仍是一个字也没有说,只是攥着手中的披肩,对着满地的残花,蓦然就落下一滴泪。
  抬手错愕着附上去,指尖所触皆是冰凉——他......也会流泪么?
  梨花,离花。
  梨花堆满枝头,就是分别的时候。
  “如果我是国师,我不会答应这门婚。”
  院外不远,安戈瞧着霍邦逃远的背影,心里说不出的酸涩。
  方羿的眸色深沉,轻叹了一声,“他有他的苦衷。”
  封若书答应下静和那日,连夜便赶去了永定侯府,对他们说了这决定。
  安戈说,国师你不能冲动,如果不喜欢静和就千万不要跟她成亲。委屈她,也委屈你。
  封若书却是固执,只道了一句,我所爱之人这一生都娶不到,其他是谁,又有何分别?
  那之后安戈便没说什么了,他负了封若书,没立场插手他的婚事。
  其实,封若书答应静和,也并非全无私心。除了想探知王后的势力,他也想,对自己狠一些,断了对安戈所有该有不该有的念想。
  只是,他错怪了感情的复杂性,亦忽视了掩藏在心底某一个初初成形的魁梧的影子。
  安戈怅然若失,道:“我本来以为国师挺在乎霍邦的。现在想想,还是想错了。”
  方羿朝门内看了一眼,封若书还孤立在梨树下。
  “若不在乎,何以落泪。”
  陈述句。
  安戈怔了怔,脑子里像接通了什么一般,倏地被他说服,担忧道:“这感情应该很淡,淡到国师自己也没发觉吧。”
  语罢,又忿忿不平:“都怪卫老头跟静和,无缘无故,说什么亲啊!”
  “静和公主的来意暂且还不清楚。”方羿眸中深邃,望了眼昏暗的像罩了一层雾的天空,似是陷入沉思,又道,“不过我倒是同意她的一句话。”
  “什么?”
  方羿凝眸,眼中似有千军万马,急腾腾一阵奔驰。铁蹄一过,便是一个春秋。
  “容国,要变天了。”
  安戈今日得了一个小玩意儿,叫“双色鸟”。
  是能工巧匠研制出来,哄小孩子用的。
  不过这东西造价昂贵,手法繁杂,一般人家承受不起,久而久之,便只有王公贵族家才有了。
  之所以叫双色鸟,是因为它用红黑两种颜色的材质拼接,每一个零件只有小拇指的指头大,一个接一个用边缘的凹槽和突起扣连,按照图纸设计的方法,便拼出一只鸟来。巧妙的是,鸟背上设了一个可以扭转的小机关,旋转半周之后,原本黑色在上的木块便会陡然扭转,变为红在上。宏观看来,便是鸟儿转换了颜色。
  按照巧匠的设计,举一反三还可以做出一系列的物件,譬如狐狸、骏马、雄狮,但双色鸟是最先研制出来的,两百年下来一直在改进,当数里面最精致的。
  “猴哥,这东西真是神奇,以前从没有见过!”
  安戈拿着那只巴掌大的木头鸟,翻来覆去地摆弄,眼睛忽闪忽闪,仿佛瞧见了百年难遇的流星。
  方羿坐在他身旁看着,眼神很是温柔,“喜欢么?”
  安戈从双色鸟里抬头,“当然喜欢了!”
  接着又埋头去摆弄那东西。毕竟是他今天学了一百个字的奖励,可得好好研究一番。
  方羿煞有介事地咳了咳,显然醉翁之意不在酒,并且好似在提醒安戈什么,等着他想起来。
  但是安戈对此毫无反应,一门心思只捣鼓那鸟儿。
  “咳咳!”
  安戈茫然地看了他一眼,又低头去了。
  “咳咳——”
  持续清嗓。
  安戈又抬头。
  某人满怀期许,嘴角的笑意因为紧张有点僵硬。
  安戈却又低头,啪嗒啪嗒摆弄得很是认真。
  某人的眉毛已经开始抽搐,下巴微收,像是被惹恼的贵族白猫。
  “咳!咳!”
  声音越发地重,肺脏都连带着震了震。
  安戈抠啊抠,想弄出一个零件木块,看看它究竟是什么形状,触发的小机关又是什么。
  结果耳旁的咳嗽声越来越厉害,他这才将注意力收回,真正抬头望向那人。
  恍然大悟!
  “哦————”
  他嗖地起身,一手拿着双色鸟,一手捧过方羿的脸。
  啾!
  在唇上印了一个吻。
  方羿这才满意,惬然万分地笑了。
  “嘿嘿,一下子没反应过来。”他有模有样地拱手作揖,学着儒雅的官方礼,“是我不解风情了,还望猴哥见谅。”
  他最近跟方羿学了许多成语,进步飞速,已然能运用好一些了。
  至于行礼么,举手投足之间虽然还是有些僵硬,但方羿却爱死了他这模样。做起来还很生分,却为了他每一样都去学,一点一点纠正,然后露出求表扬的表情,问“猴哥我是不是很厉害”。
  方羿跟他讲过,不喜欢一板一眼的礼仪可以不用学,无拘无束开开心心最好。
  但安戈却不答应。他说:“我现在好歹是正牌的永定侯夫人,得规矩点儿,不然被哪个心眼多的注意到,揭穿我男扮女装,咱们都得完蛋!”
  乖张之人陡然乖巧,又没有完全抹去活泼又爱胡思乱想的性格,让方羿整颗心都要化在他身上。
  一把拉他过来,两人一坐一站,陡然贴到一起。
  “哎!”安戈猝不及防,连忙左右看了看,“你干什么呢!”
  方羿在他的腹部蹭了蹭,抬头道:“害羞什么?你我什么没做过?”
  这个“什么”成功让安戈浮想联翩,双颊轰的一红,“那,那话是这么说没错了,但现在又不是在屋里。”
  方羿的手放在他的腰窝,即便隔着好几层衣料,他还是能成功摸出肌理的曲线。
  “那我们现在进屋?”
  “现在?!”安戈大惊,暗道这猴子真是个禽/兽,“这大中午的你发什么情?还有前两日说的那个什么‘白日宣淫’,说做人呐,千万不能这样,也不知道是谁教我的。”
  方羿自己搬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一时间被堵得说不出话,只得手下用力,扣着他的腰又往自己身上拉了一截。
  “诶诶!打住啊。”安戈当即撑着他的肩,维持所剩无几的距离。
  关键是,他还没搞明白这双色鸟是什么构造呢!怎么可以被这臭猴子乱了阵脚?
  方羿定定看着他,眼神流露出一丝乞求,“为夫送了你这么个好东西,再吻一下也是可以的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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