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穿之直男也怕缠郎》作者:晴川泪相思
文案:
刑警队长崔淼一觉醒来,穿越到明朝洪武年间,不仅穿成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白面书生,而且还被迫从军,崔淼表示很无奈。
从一个大头兵打拼到当朝一品,崔淼表示很有成就感。可崔淼觉得更有成就感的应该是沈清,他活活把一个钢铁直男、当朝一品的自己给掰弯了......
论直男是如何被掰弯的:
两人初遇时:
崔淼向燕王自荐,燕王让沈清出题考教。
沈清看向崔淼:“你可会骑马?”
崔淼摇头:“不会。”
沈清:“那就考教马术。”
晕马的崔淼......
崔淼醉酒时的小单纯:
醉的不省人事的崔淼一把将沈清捞进怀里,把他当成了人形抱枕。
沈清淡定的调整了一个舒服的姿势,闭眼睡觉。
清醒后的崔淼,结结巴巴的说:“千、千户,你怎么在我床上?”
沈清面不改色的说:“大郎,清昨夜与你彻夜长谈,相谈甚欢,清以为可常来。”
懵逼的崔淼:“我昨晚不是喝醉了吗......”
沈清醉酒时的小心机:
崔淼将沈清扶到床上,却被沈清死死的攥住手腕。
沈清:“娘,别走,不要离开阿清。”
崔淼心一软:“阿清乖,娘不走,娘会一直陪在你身边。”
半夜,实在熬不住的崔淼脱鞋、上床、睡觉。
沈清睁开眼,嘴角勾起笑意,抱着崔淼沉沉睡去。
醒来的崔淼淡定的下床,淡定的穿衣,淡定的、逃跑了。
沈清优雅从容的坐起身:“还跑的了吗?”
故事情节参照明史,细枝末节有所改编,主角是虚构的人物,并不真实存在于历史。
内容标签: 强强 宫廷侯爵 悬疑推理 朝堂之上
搜索关键字:主角:崔淼,沈清 ┃ 配角:朱棣 ┃ 其它:穿越,战争,发展
一句话简介:钢铁直男被掰弯的故事
立意:有国才有家,有家才有我
第1章
“里长,您可不能这么欺负人,我、我不能答应!”
“李氏,你可想清楚,大朗现在的情况,若是还不请郎中,熬不熬得过今日都难说。”
“可是我儿,我儿可是过了院试的秀才,有功名在,怎么能去当军户?那可是随时都能要人命的差事!”
“若是不去,他都熬不过今日!李氏,以你们家的情况,你觉得还能支撑他乡试?你别犹豫了,大朗都快不行了!”
“可是,大朗他……”
恍惚间,崔淼似乎听到了两个人的对话,陌生的声音、语调,不像是自己熟悉的人,他想睁开眼睛看一看,可脑袋嗡嗡作响,眼皮就像有千斤重,怎么也睁不开,没一会儿,他再次失去意识,什么都听不见了。
阳光从半开的窗子照进来,正好落在崔淼的脑门上,暖洋洋的很舒服。崔淼缓缓睁开眼睛,晃了晃还有些昏沉的脑袋,入眼的一幕却让他错愕,刚刚有些清醒的脑袋又宕机了。
这是一个完全陌生的房间,大约十几个平方,有些老旧,屋顶虽然用的瓦片,但很多地方的瓦都已经破损,用干稻草修补过。土质的墙面,很多地方的墙皮已经脱落,墙上挂着几幅山水字画。房间里除了他身下的土炕,还有一张四方桌,一把长凳,桌子上放着一摞书,书的旁边是笔墨纸砚。
“唔~”崔淼捏了捏还有些疼的眉心,低声呢喃道:“我不是在家睡觉吗?难不成被绑架了?”
崔淼撑着身子想要爬起来,可手脚发软,竟使不出一点力气,心中暗暗猜测:肯定是绑匪给他用了药。
惶然间崔淼看到自己的手,一下子就愣住了。他是武警出身,又在刑警队呆了四五年,因为常年握枪,手上有一层厚厚的老茧,可现在这双手,不仅缩小了一圈,还白嫩嫩的,只有指间有一层薄茧。
“这不可能啊!现在的绑匪还附带整容、拉皮?”崔淼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头,自言自语的说:“做梦呢,肯定是做梦了,醒了就好了。”
崔淼刚刚躺好,就听房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了,一个穿着粗布衣裙的中年妇人,端着碗走了进来。妇人皮肤黝黑,脸上满是皱纹,两鬓的头发甚至已经花白。
妇人见崔淼醒来,欣喜的说道:“大朗,你醒了!”
崔淼看着妇人,只觉得头更疼了。她身上穿的竟然是古代人才会穿的裙装,头上还扎着一块蓝色的布巾,这打扮绝对不是现代人!就算崔淼再迟钝,也已经察觉到不对,更何况他本身非常敏锐。出于刑警的本能,在一无所知的情况下,他选择静观其变。
在崔淼愣神的功夫,妇人将手里的碗放到桌上,来到近前用手背试了试崔淼额头的温度,庆幸的说道:“还好,烧已经退了。大朗,母亲扶你起来把药喝了,再躺上一会儿,你的病也就好了。”
“母亲?”
跟老妈一起生活了三十多年,肯定不会认错,这根本就不是崔女士。崔淼心中浮现一个非常狗血的猜测——他穿越了!
李翠兰看着目光呆滞的崔淼,眼底浮现愧疚的神色,扶他起了身,又端过药碗递给崔淼。
面前这碗黑乎乎,怪味直往鼻子里钻的东西,让崔淼回了神,抬头看了看李翠兰,面有菜色的接过来,一咬牙‘咕咚咕咚’全都喝了下去,极度怪异的味道,让他差点吐了!
“母、母亲,我想再睡会儿。”崔淼别别扭扭的说着。
李翠兰和蔼的说道:“大朗睡吧,母亲去给你做些吃的。”
李翠兰出了门,崔淼撑起身子,来到窗前,查看窗外的情况,院子很大,却显得很空荡,除了一些农具,就只有一棵认不出品种的大树,树叶已经有些发黄。李翠兰出去后,径直去了一间茅草屋,崔淼猜测那应该就是这家人的厨房。
崔淼只觉得脑袋不够用了,这比他遇到的任何一个案件都要棘手,古代啊,除了战争什么都没有的时代,他要怎么生存呢?
可能是喝了药的原因,崔淼没等想明白,就沉沉睡了过去。
、、、、、、
一晃眼已经过去了三天,崔淼坐在桌子前,看着面前的笔墨纸砚直发愁,现代的时候他读了大学,可修的是刑侦,平生最烦的就是文言文,甚至连毛笔字他都写不成个。可他身体原来的主人,生前不仅写了一手好字,还是年仅十三岁就连过三试的学霸,这让换了芯子的学渣崔淼愁的直揪头发。
一只麻雀从窗外飞了进来,落在桌子上和崔淼大眼瞪小眼,等了一会儿,似乎有些无聊,它转动小脑袋在桌上溜达,一脚踩在了砚台里,随后又在崔淼写字的纸上溜达了一圈,似乎在嘲笑崔淼的字,还不如自己的爪印。崔淼恼羞成怒,朝着麻雀凶狠的龇牙咧嘴,麻雀受惊,扑腾着飞了出去。崔淼再度趴在桌上,有气无力的唉声叹气。
经过三天的旁敲侧击,崔淼终于大致了解了自己现在的处境,他穿越的这个年代是明朝初期,距离朱元璋称帝已经过去十年,也就是1377年,他所在的地界属于凤阳府,是朱元璋的老家,距离正在修建的中都也就二十里地,这个村叫二十郢村,就坐落在凤凰山山脚下。
这具身体原本的主人也叫崔淼,祖上一直都是读书人,他的曾祖曾在元朝担任儒学提举司提举,从五品,后来遭人诬陷,被罢官免职,回到老家濠州钟离,也就是现在的凤阳府,谋了个教书先生的差事。崔淼的父亲是元末的秀才,在崔淼五岁时因病去世,因为他们是三代单传,到崔淼这一代就只剩下他一个男丁。家里没有男人,李翠兰既要养活崔淼,还要供他读书,原本还算富裕的家庭,慢慢破落下来。
前几天,崔淼突发急症,因为他接连参加县试、府试、院试,花光了家里本就不多的积蓄,根本就没钱请郎中,李翠兰无奈之下,只得去求助里正崔贵。
崔家人丁兴旺,家境还算富裕,唯有一条一直都是崔贵的心病。他爷爷之前当过军士,明朝初立,急需补充兵力,就将他们家勾补了进去。不得已之下,崔贵父亲只能让二儿子去参军,前些日子,卫所传来消息,说他二弟战死沙场,必须再补一个男丁到卫所。他正为这事发愁,李翠兰便求上了门,于是他便动了心思。他告知李翠兰,只要她肯让崔淼代替崔虎去从军,他就拿钱给崔淼看病,李翠兰一开始不肯答应,接连两天求助无门,眼看着崔淼要不行了,李翠兰无奈之下只能含泪点头。崔贵欣喜异常,拿钱给崔淼请了郎中,还爽快的给了李翠兰一贯钱。紧接着他又马不停蹄的去了府上,拿钱收买了征兵的官役,让官役将造兵册上的名字换成崔淼家,这样他们家就可以从军户中剔除,就算崔淼死了,他们也不用再有男丁被勾补,也算是了结了他的后顾之忧。
李翠兰自从答应了崔贵,这几天总是愁容满面,面对崔淼时,更是愧疚万分,自责自己无能,愧对崔家的列祖列宗。崔淼想要安慰,却不知如何开口,毕竟两人虽然身份上是母子,可心理上崔淼短时间内根本无法接受,只能躲在自己房间假装读书写字。
“唉!”崔淼已经数不清,这是今天第几次叹气了。虽然他学的是刑侦,但对明史还是有几分了解,这都归功于他对枪械的喜欢,因为明朝是火器发展最迅速的朝代。
“穿越到什么朝代不好,非要是明朝,就算穿越到明朝,穿越到正德年间,也比洪武年间强吧,还有哪个朝代的皇帝比朱元璋和朱棣更好战的么!”
崔淼烦躁的将手中的毛笔扔在桌子上,再次叹了口气,苦笑道:“好吧,去参军也挺好,总比拿笔杆子强,不用比学文,就这堪比毛毛虫爬的字,就得露馅儿。”
“咚咚咚”,敲门声响起,门外传来李翠兰的声音,“大朗,该吃午饭了。”
崔淼连忙将桌上的纸张收起来,起身打开房门,只见李翠兰手里端着一个托盘,一盘炒青菜,一碗米饭,一块饼子,非常清淡的饭菜,却是他们家近几个月来最好的饭食。
“母亲,您的呢?”崔淼接过托盘,眉头皱了起来。
李翠兰眼神有些闪躲,说:“母亲已经吃过了,大朗不用担心。你读书辛苦,多吃些,不够锅里还有。”
“母亲!您还骗我?”之前李翠兰也是这么说,可昨天他亲眼看到李翠兰吃他剩下的饭菜,数的清的几粒米兑上开水,再倒上菜汤,这就是她的一顿饭。这沉甸甸的母爱,他这个占了她儿子身体的陌生人,真的承担不起,这也是崔淼躲着李翠兰的原因。
李翠兰双手揪着衣襟,脸上闪过被拆穿的窘迫,“大朗,母亲不饿,你快些吃吧。”
崔淼将手里的托盘放倒桌上,来到李翠兰面前,拉起她满是老茧的手,两只手交叠在一起,一只白嫩光滑,另一只却枯槁如鸡爪,崔淼不禁一阵心酸。
李翠兰一愣,慌忙想要抽回手,崔淼却抓的死紧,窘迫的说道:“大朗,你这是?”
崔淼将李翠兰拉到桌前,让她坐到凳子上,笑了笑说道:“母亲,您等会儿。”
崔淼一溜烟的出了门,从厨房又拿了一个碗,将锅里剩余的米饭盛出来,又倒了一大碗开水,一起端了过来。将两碗米饭平分,又将开水倒进碗里。李翠兰想要阻止,却被崔淼躲了过去。崔淼将其中一碗推到李翠兰面前,又将饼子分成两份,笑着说道:“母亲,我们一人一半,你不吃,我也不吃。”
第2章
洪武十年(1377年)九月初四,崔淼从家里出来直奔凤阳府,虽然只有十里地的路程,但以崔淼现在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身子,刚走了一半,就觉得气喘吁吁。
崔淼懊恼的站在路边擦汗,用袖子‘呼呼’的扇着。远远的就看见尘土飞扬,紧接着就是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闪开!闪开!王爷出巡,闲杂人等速速闪开!”
“王爷?”崔淼一愣神的功夫,马队已经来到近前,他连忙向路边避让,谁知脚后居然有块大石头,身子不由自主的向后倒,为了避免磕到后脑勺,崔淼使劲力气翻转身子,向右面滚了过去,在他身子落地的瞬间,马队擦着他飞奔而去。
崔淼在地上翻滚了两圈,才算泄去倒地的冲力。他揉了揉被石头硌疼身子,龇牙咧嘴的站了起来,却发现目光所及之处,是四条马腿,顺着马腿往上看,一个十七八岁的青年正坐在马上,身上穿着一件玄色团领衫,腰间束着同色腰带,腰带上挂着一块白玉,下坠浅蓝色穗子。青年眉目俊郎,唇红齿白,正面无表情的看着他。
崔淼连忙躬身行礼,道:“大人,恕小民冒犯!”
青年微微拢眉,问:“你有功名?”
崔淼拱手施礼,回答道:“回大人,今年小民刚刚过了院试。”
“年岁几何?”
“回大人,小民虚岁十四。”
崔淼回答的看似平静,心里却捏了一把汗,虽然来到这个时代也有几天了,可对礼仪方面他依旧一窍不通,万一哪里出错,对方再是个不好惹的,说不定脑袋就搬家了。
“十四?”青年眉目间显得有些惊讶。
李翠兰把崔淼养的很好,除去这一身粗布麻衣,他倒是很像富贵人家的孩子,就是个头稍微有点矮,现在还不到一米五。
两人说话间,刚刚飞驰而过的马队折返了回来,人群中一个红色身影越众而出,骑着马踱步而来。马上的人身着大红色披风,里面玄色锦衣绣着团团祥云图案,腰间同色的腰带上坠着翡翠玉珏,脚上是一双厚底黑色长袖。男人大约二十岁左右,五官硬朗,棱角分明,尤其一双眼睛精光闪烁,尤为锐利。
文案:
刑警队长崔淼一觉醒来,穿越到明朝洪武年间,不仅穿成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白面书生,而且还被迫从军,崔淼表示很无奈。
从一个大头兵打拼到当朝一品,崔淼表示很有成就感。可崔淼觉得更有成就感的应该是沈清,他活活把一个钢铁直男、当朝一品的自己给掰弯了......
论直男是如何被掰弯的:
两人初遇时:
崔淼向燕王自荐,燕王让沈清出题考教。
沈清看向崔淼:“你可会骑马?”
崔淼摇头:“不会。”
沈清:“那就考教马术。”
晕马的崔淼......
崔淼醉酒时的小单纯:
醉的不省人事的崔淼一把将沈清捞进怀里,把他当成了人形抱枕。
沈清淡定的调整了一个舒服的姿势,闭眼睡觉。
清醒后的崔淼,结结巴巴的说:“千、千户,你怎么在我床上?”
沈清面不改色的说:“大郎,清昨夜与你彻夜长谈,相谈甚欢,清以为可常来。”
懵逼的崔淼:“我昨晚不是喝醉了吗......”
沈清醉酒时的小心机:
崔淼将沈清扶到床上,却被沈清死死的攥住手腕。
沈清:“娘,别走,不要离开阿清。”
崔淼心一软:“阿清乖,娘不走,娘会一直陪在你身边。”
半夜,实在熬不住的崔淼脱鞋、上床、睡觉。
沈清睁开眼,嘴角勾起笑意,抱着崔淼沉沉睡去。
醒来的崔淼淡定的下床,淡定的穿衣,淡定的、逃跑了。
沈清优雅从容的坐起身:“还跑的了吗?”
故事情节参照明史,细枝末节有所改编,主角是虚构的人物,并不真实存在于历史。
内容标签: 强强 宫廷侯爵 悬疑推理 朝堂之上
搜索关键字:主角:崔淼,沈清 ┃ 配角:朱棣 ┃ 其它:穿越,战争,发展
一句话简介:钢铁直男被掰弯的故事
立意:有国才有家,有家才有我
第1章
“里长,您可不能这么欺负人,我、我不能答应!”
“李氏,你可想清楚,大朗现在的情况,若是还不请郎中,熬不熬得过今日都难说。”
“可是我儿,我儿可是过了院试的秀才,有功名在,怎么能去当军户?那可是随时都能要人命的差事!”
“若是不去,他都熬不过今日!李氏,以你们家的情况,你觉得还能支撑他乡试?你别犹豫了,大朗都快不行了!”
“可是,大朗他……”
恍惚间,崔淼似乎听到了两个人的对话,陌生的声音、语调,不像是自己熟悉的人,他想睁开眼睛看一看,可脑袋嗡嗡作响,眼皮就像有千斤重,怎么也睁不开,没一会儿,他再次失去意识,什么都听不见了。
阳光从半开的窗子照进来,正好落在崔淼的脑门上,暖洋洋的很舒服。崔淼缓缓睁开眼睛,晃了晃还有些昏沉的脑袋,入眼的一幕却让他错愕,刚刚有些清醒的脑袋又宕机了。
这是一个完全陌生的房间,大约十几个平方,有些老旧,屋顶虽然用的瓦片,但很多地方的瓦都已经破损,用干稻草修补过。土质的墙面,很多地方的墙皮已经脱落,墙上挂着几幅山水字画。房间里除了他身下的土炕,还有一张四方桌,一把长凳,桌子上放着一摞书,书的旁边是笔墨纸砚。
“唔~”崔淼捏了捏还有些疼的眉心,低声呢喃道:“我不是在家睡觉吗?难不成被绑架了?”
崔淼撑着身子想要爬起来,可手脚发软,竟使不出一点力气,心中暗暗猜测:肯定是绑匪给他用了药。
惶然间崔淼看到自己的手,一下子就愣住了。他是武警出身,又在刑警队呆了四五年,因为常年握枪,手上有一层厚厚的老茧,可现在这双手,不仅缩小了一圈,还白嫩嫩的,只有指间有一层薄茧。
“这不可能啊!现在的绑匪还附带整容、拉皮?”崔淼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头,自言自语的说:“做梦呢,肯定是做梦了,醒了就好了。”
崔淼刚刚躺好,就听房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了,一个穿着粗布衣裙的中年妇人,端着碗走了进来。妇人皮肤黝黑,脸上满是皱纹,两鬓的头发甚至已经花白。
妇人见崔淼醒来,欣喜的说道:“大朗,你醒了!”
崔淼看着妇人,只觉得头更疼了。她身上穿的竟然是古代人才会穿的裙装,头上还扎着一块蓝色的布巾,这打扮绝对不是现代人!就算崔淼再迟钝,也已经察觉到不对,更何况他本身非常敏锐。出于刑警的本能,在一无所知的情况下,他选择静观其变。
在崔淼愣神的功夫,妇人将手里的碗放到桌上,来到近前用手背试了试崔淼额头的温度,庆幸的说道:“还好,烧已经退了。大朗,母亲扶你起来把药喝了,再躺上一会儿,你的病也就好了。”
“母亲?”
跟老妈一起生活了三十多年,肯定不会认错,这根本就不是崔女士。崔淼心中浮现一个非常狗血的猜测——他穿越了!
李翠兰看着目光呆滞的崔淼,眼底浮现愧疚的神色,扶他起了身,又端过药碗递给崔淼。
面前这碗黑乎乎,怪味直往鼻子里钻的东西,让崔淼回了神,抬头看了看李翠兰,面有菜色的接过来,一咬牙‘咕咚咕咚’全都喝了下去,极度怪异的味道,让他差点吐了!
“母、母亲,我想再睡会儿。”崔淼别别扭扭的说着。
李翠兰和蔼的说道:“大朗睡吧,母亲去给你做些吃的。”
李翠兰出了门,崔淼撑起身子,来到窗前,查看窗外的情况,院子很大,却显得很空荡,除了一些农具,就只有一棵认不出品种的大树,树叶已经有些发黄。李翠兰出去后,径直去了一间茅草屋,崔淼猜测那应该就是这家人的厨房。
崔淼只觉得脑袋不够用了,这比他遇到的任何一个案件都要棘手,古代啊,除了战争什么都没有的时代,他要怎么生存呢?
可能是喝了药的原因,崔淼没等想明白,就沉沉睡了过去。
、、、、、、
一晃眼已经过去了三天,崔淼坐在桌子前,看着面前的笔墨纸砚直发愁,现代的时候他读了大学,可修的是刑侦,平生最烦的就是文言文,甚至连毛笔字他都写不成个。可他身体原来的主人,生前不仅写了一手好字,还是年仅十三岁就连过三试的学霸,这让换了芯子的学渣崔淼愁的直揪头发。
一只麻雀从窗外飞了进来,落在桌子上和崔淼大眼瞪小眼,等了一会儿,似乎有些无聊,它转动小脑袋在桌上溜达,一脚踩在了砚台里,随后又在崔淼写字的纸上溜达了一圈,似乎在嘲笑崔淼的字,还不如自己的爪印。崔淼恼羞成怒,朝着麻雀凶狠的龇牙咧嘴,麻雀受惊,扑腾着飞了出去。崔淼再度趴在桌上,有气无力的唉声叹气。
经过三天的旁敲侧击,崔淼终于大致了解了自己现在的处境,他穿越的这个年代是明朝初期,距离朱元璋称帝已经过去十年,也就是1377年,他所在的地界属于凤阳府,是朱元璋的老家,距离正在修建的中都也就二十里地,这个村叫二十郢村,就坐落在凤凰山山脚下。
这具身体原本的主人也叫崔淼,祖上一直都是读书人,他的曾祖曾在元朝担任儒学提举司提举,从五品,后来遭人诬陷,被罢官免职,回到老家濠州钟离,也就是现在的凤阳府,谋了个教书先生的差事。崔淼的父亲是元末的秀才,在崔淼五岁时因病去世,因为他们是三代单传,到崔淼这一代就只剩下他一个男丁。家里没有男人,李翠兰既要养活崔淼,还要供他读书,原本还算富裕的家庭,慢慢破落下来。
前几天,崔淼突发急症,因为他接连参加县试、府试、院试,花光了家里本就不多的积蓄,根本就没钱请郎中,李翠兰无奈之下,只得去求助里正崔贵。
崔家人丁兴旺,家境还算富裕,唯有一条一直都是崔贵的心病。他爷爷之前当过军士,明朝初立,急需补充兵力,就将他们家勾补了进去。不得已之下,崔贵父亲只能让二儿子去参军,前些日子,卫所传来消息,说他二弟战死沙场,必须再补一个男丁到卫所。他正为这事发愁,李翠兰便求上了门,于是他便动了心思。他告知李翠兰,只要她肯让崔淼代替崔虎去从军,他就拿钱给崔淼看病,李翠兰一开始不肯答应,接连两天求助无门,眼看着崔淼要不行了,李翠兰无奈之下只能含泪点头。崔贵欣喜异常,拿钱给崔淼请了郎中,还爽快的给了李翠兰一贯钱。紧接着他又马不停蹄的去了府上,拿钱收买了征兵的官役,让官役将造兵册上的名字换成崔淼家,这样他们家就可以从军户中剔除,就算崔淼死了,他们也不用再有男丁被勾补,也算是了结了他的后顾之忧。
李翠兰自从答应了崔贵,这几天总是愁容满面,面对崔淼时,更是愧疚万分,自责自己无能,愧对崔家的列祖列宗。崔淼想要安慰,却不知如何开口,毕竟两人虽然身份上是母子,可心理上崔淼短时间内根本无法接受,只能躲在自己房间假装读书写字。
“唉!”崔淼已经数不清,这是今天第几次叹气了。虽然他学的是刑侦,但对明史还是有几分了解,这都归功于他对枪械的喜欢,因为明朝是火器发展最迅速的朝代。
“穿越到什么朝代不好,非要是明朝,就算穿越到明朝,穿越到正德年间,也比洪武年间强吧,还有哪个朝代的皇帝比朱元璋和朱棣更好战的么!”
崔淼烦躁的将手中的毛笔扔在桌子上,再次叹了口气,苦笑道:“好吧,去参军也挺好,总比拿笔杆子强,不用比学文,就这堪比毛毛虫爬的字,就得露馅儿。”
“咚咚咚”,敲门声响起,门外传来李翠兰的声音,“大朗,该吃午饭了。”
崔淼连忙将桌上的纸张收起来,起身打开房门,只见李翠兰手里端着一个托盘,一盘炒青菜,一碗米饭,一块饼子,非常清淡的饭菜,却是他们家近几个月来最好的饭食。
“母亲,您的呢?”崔淼接过托盘,眉头皱了起来。
李翠兰眼神有些闪躲,说:“母亲已经吃过了,大朗不用担心。你读书辛苦,多吃些,不够锅里还有。”
“母亲!您还骗我?”之前李翠兰也是这么说,可昨天他亲眼看到李翠兰吃他剩下的饭菜,数的清的几粒米兑上开水,再倒上菜汤,这就是她的一顿饭。这沉甸甸的母爱,他这个占了她儿子身体的陌生人,真的承担不起,这也是崔淼躲着李翠兰的原因。
李翠兰双手揪着衣襟,脸上闪过被拆穿的窘迫,“大朗,母亲不饿,你快些吃吧。”
崔淼将手里的托盘放倒桌上,来到李翠兰面前,拉起她满是老茧的手,两只手交叠在一起,一只白嫩光滑,另一只却枯槁如鸡爪,崔淼不禁一阵心酸。
李翠兰一愣,慌忙想要抽回手,崔淼却抓的死紧,窘迫的说道:“大朗,你这是?”
崔淼将李翠兰拉到桌前,让她坐到凳子上,笑了笑说道:“母亲,您等会儿。”
崔淼一溜烟的出了门,从厨房又拿了一个碗,将锅里剩余的米饭盛出来,又倒了一大碗开水,一起端了过来。将两碗米饭平分,又将开水倒进碗里。李翠兰想要阻止,却被崔淼躲了过去。崔淼将其中一碗推到李翠兰面前,又将饼子分成两份,笑着说道:“母亲,我们一人一半,你不吃,我也不吃。”
第2章
洪武十年(1377年)九月初四,崔淼从家里出来直奔凤阳府,虽然只有十里地的路程,但以崔淼现在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身子,刚走了一半,就觉得气喘吁吁。
崔淼懊恼的站在路边擦汗,用袖子‘呼呼’的扇着。远远的就看见尘土飞扬,紧接着就是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闪开!闪开!王爷出巡,闲杂人等速速闪开!”
“王爷?”崔淼一愣神的功夫,马队已经来到近前,他连忙向路边避让,谁知脚后居然有块大石头,身子不由自主的向后倒,为了避免磕到后脑勺,崔淼使劲力气翻转身子,向右面滚了过去,在他身子落地的瞬间,马队擦着他飞奔而去。
崔淼在地上翻滚了两圈,才算泄去倒地的冲力。他揉了揉被石头硌疼身子,龇牙咧嘴的站了起来,却发现目光所及之处,是四条马腿,顺着马腿往上看,一个十七八岁的青年正坐在马上,身上穿着一件玄色团领衫,腰间束着同色腰带,腰带上挂着一块白玉,下坠浅蓝色穗子。青年眉目俊郎,唇红齿白,正面无表情的看着他。
崔淼连忙躬身行礼,道:“大人,恕小民冒犯!”
青年微微拢眉,问:“你有功名?”
崔淼拱手施礼,回答道:“回大人,今年小民刚刚过了院试。”
“年岁几何?”
“回大人,小民虚岁十四。”
崔淼回答的看似平静,心里却捏了一把汗,虽然来到这个时代也有几天了,可对礼仪方面他依旧一窍不通,万一哪里出错,对方再是个不好惹的,说不定脑袋就搬家了。
“十四?”青年眉目间显得有些惊讶。
李翠兰把崔淼养的很好,除去这一身粗布麻衣,他倒是很像富贵人家的孩子,就是个头稍微有点矮,现在还不到一米五。
两人说话间,刚刚飞驰而过的马队折返了回来,人群中一个红色身影越众而出,骑着马踱步而来。马上的人身着大红色披风,里面玄色锦衣绣着团团祥云图案,腰间同色的腰带上坠着翡翠玉珏,脚上是一双厚底黑色长袖。男人大约二十岁左右,五官硬朗,棱角分明,尤其一双眼睛精光闪烁,尤为锐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