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庭云楞了一下,而后看着他笑了好半天,道,“哥哥你想哪里去了,我不是要去那饮酒作乐。那花船也是我的,只是恰好有事,去见个人罢了。”
秦筝有些尴尬,方才口不择言胡说八道着实丢脸,道,“喔,原来是有事……”
温庭云有些莫名,“不然呢?你以为我是来嫖的?”
秦筝:“……”
温庭云轻笑一声,凑近他耳边道,“放心,我对女人不感兴趣。走吧。”
秦筝还在想他对自己说这个什么意思,这么突然凑过来悄声说话,为什么会有些心慌,难不成前几日自己犯的糊涂事留下的阴影还没褪去。
他还没想明白,就被温庭云牵着下了马车。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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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烟雨楼虽取名一楼字, 却是矗立在几十条河船上,连绵数理望不到头的船上之楼。
站在河边放眼望去,鳞次栉比的房屋灯影绰绰, 雕花飞凤的花船头尾相连, 竟连纵成了一片巍峨大陆,载着风尘烟火飘摇在澄澈水面之上。
秦筝他们下车的地方, 正是烟雨楼的主楼。
风尘女子于船上于岸边朝着来往路人暗送秋波,香粉扑鼻, 浪笑无边, 一不小心就会和袒胸露乳的女子擦肩而过, 肌肤滑腻白皙,只消这若即若离的触碰,便能把人无声勾引到烟雨楼中, 尽情贪欢。
这比城里还热闹百倍,秦筝下意识拢紧了虎裘,女人太多了,好看的女人太多了,好看又不拘束会主动往身上贴的女人最可怕, 他招架不住。
从前人人见他还恭恭敬敬唤一声秦公子的时候, 各派掌门的千金或是江湖上声名在外的女侠客也曾不吝骄矜地拜访广寒山庄, 那时候他就知道, 女人一旦主动起来, 也实打实是件让人头疼的事情。
男子相访,大多只是想博个好名声, 毕竟能和秦筝比剑,十招之内不被他打得满地找牙,武艺已算上乘,说出去倒成了件光彩事。挺得过秦筝五招者,剑法已算大成,虽败犹荣,从此闯荡江湖也少有敌手。若和秦筝打个平手,那也是基本可以与各派资历教深的掌门人一较高下的水平,开山立派也不是不可,不过左右算下来也只有当年差一招落败的曲尘一人能做到如此。剑术能胜过秦筝的至今还未听说过,不过年轻一辈参加的比剑大会,大派掌门从不下场,因此并不知以剑论英雄当世究竟几人是他对手。
而在青年俊杰之中,他一人锋芒毕露,剑法登峰造极,一时无人能出其右。
男人和男人在拳脚功夫里争个高低论个长短倒也简单,可跟女子……
秦筝想起铁沙堂的大师姐刁碧曼,不用刀剑仅凭拳脚功夫,一个女儿家居然可以挑落十几个广寒山庄的门生,且守在弟子房门口叫嚣要和秦筝比试,输了要他做铁沙堂的上门女婿。秦筝不喜欢和女人打架,要不是怕刁碧曼风风火火的性子真找人逼着他去做什么上门女婿,才硬着头皮和她过了几招。结果自然是刁碧曼输得无话可说,不过秦筝看她一个姑娘武艺如此卓绝,心生赞赏,同她下山吃了一次饭。
直到现在他都在后悔,没事干嘛请个姑娘吃饭。不吃还好,也就输赢之间的事,吃了饭后,刁碧曼对秦筝温和潇洒的脾性更是沦陷得无法自拔,何况秦筝这张脸,本来就是出了名的惹姑娘喜欢,在刁碧曼眼里就成了无可挑剔的夫君人选。
要不是秦筝信口胡诌了一个理由,堵得刁碧曼无话可说,恐怕人家没这么轻易肯放他走,在酒肆直接要个房就霸王硬上弓了。
这件事后来在江湖上传成了一段艳情史,只是尴尬的是,人们从此知道了秦筝信口胡诌的那个理由是什么。
他说自己修炼的心法必须守住处子之身,处子之身什么意思?别说男女情事,就连自渎都会破功。
人家一边赞叹他年纪轻轻就有如此定力确实了得,一边暗地里可怜他,修的什么和尚心法,自渎都能破功,这辈子算是享受不到人间极乐了。甚至别有用心者开始打听秦筝是否有心上人,有的话几时婚娶,卯着劲儿要在他洞房花烛夜第二日上门挑战,反正没了处子之身功力大减,那时候打败他可不是十拿九稳的事儿么。
不过秦筝倒不在意这些,能为他挡掉一部分烂桃花,任由别人胡说八道也罢了。何况他也不全然是在胡诌,广寒山庄确实有一心法要守住童子之身才能发挥最大效用,且男子手腕上会有诸如女子守宫砂那样的红痣,秦筝当初被丢下广寒山庄的瀑布时,怕人找到他的尸体检查的太仔细发现他还是个雏儿,那奸淫辱掠的罪名就会不攻自破,为了让锅背的瓷实一些,他故意拿刀子把手腕那块肉给挖了。
不曾想温庭云知道广寒山庄心法之事,发现了他手腕上伤口,好在他没问,这倒让秦筝松了一口气。
温庭云往前走了几步,发现他并没有跟上来,回头却看见秦筝茫然无措地站在原地发呆,娇艳欲滴秀色可餐的女子来来往往从他眼前略过,他脸上不是欣赏不是渴望,竟然有一点恐惧,这倒把温庭云看笑了。
“哥哥看花了眼了?”
“……”
秦筝回过神跟上他,摸了摸鼻子,被香粉味熏得打不出喷嚏的感觉有些不好受。
“太香了些……走吧。”
温庭云低头一笑,从怀里摸了一块手帕递给他,“涂香抹脂的气味过于俗艳,想来你也不喜欢。我还是觉得天然的花香好闻!尤其泡在水里沐浴后遗留在身上的味道。”
他歪头一笑,“香得很。”
这笑容让秦筝怔了片刻,鼻子一痒。
“阿嚏……”
终于打出喷嚏了,他接过手帕捂着鼻子,捏着悄悄嗅了一下,有一股淡淡的花香,似曾相似的感觉一闪而过,一时又想不起什么时候闻到过这味道。
二人信步朝主楼走去,路过之人频频回头打量起他们,几个红尘女子甚至“咯咯咯”地笑出了声。
“哎哟你看那个黑衣公子,又高又俊呀。瞧见他袖口没,绣着金叶子,定是个富贵小公子,这个我的了!”
“姐姐就别跟我抢了,平时那些肥头大耳的油腻男人你们都是丢给我,今儿给我个好的成不成?”
“抢什么呀,他后头那个,看见没,捂着鼻子的公子,那眉毛那眼睛,哎哟喂我要了!”
青楼女子毫无顾忌大声谈论,落入秦筝耳里,觉得自己反而像是菜市场上任君挑选的大白菜,这颗太瘦,那颗叶子蔫了,姑娘们要捡颗又粗又大的,扛回家剥开就吃。这么一想让人有些脸热,他把帕子捂得更紧了些,恨不能遮住半张脸。
结果和那几个高谈阔论的女人错身而过时,又听见几声议论。
“这黑衣服小哥哥的腰又细又紧实,你瞧他穿劲装的样子,那胸膛,那胳膊,啧啧啧……”
“姐姐阅人无数,伺候过的男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依你之见,这位小哥哥的床上功夫大概能打几分?”
姑娘舔了舔嘴边的哈喇子,一拍手掌道,“十分,极品!!错不了,就凭这腰,什么姿势我都想来一遍,光想想他动起来的样子我都快要受不了了呢哎哟……你别掐我呀!”
秦筝不知道自己都听了些什么,耳根有些热脸也开始烧得慌,可是眼神却不由自主地落在了温庭云的腰上。
从第一次见到温庭云,他就只穿过黑色的劲装,虽然款式不同,可都大同小异地散发着一股生人勿近的肃杀气质。如今竟然比自己生生高了半个头,再算上高高竖起的马尾,看上去高过自己一个头的样子。劲装束身,是习武之人惯爱的装束,方便舞刀弄棒。不过如此一来,温庭云那紧实的腹肌线条和腰身,两条笔直的长腿就更加明晰,至于硬度和手感……
秦筝不免又想起自己那档子尴尬事,当时温庭云贴上来抱着自己,虽然隔着衣物,可依旧能感受得到他硬朗健硕的身材,起伏有秩,甚至回味起来连他隔着衣物穿过来的细微体温都仿佛残留在自己身上。
十分!
极品!
什么姿势都想来一遍,光想想他动起来的样子都快要受不了了……
姑娘窃窃私语的话在他脑子里又过了一遍,秦筝耳根越发地灼热起来,还好夜间灯火迷离,人影攒动,稍微遮盖了他此刻莫名其妙的面红耳赤。
温庭云走在前面,自然不知道身后之人已经在自己的浮想联翩和旁人的闲言碎语里红透了半张脸。
越靠近主楼,揽客的姑娘便越是肆无忌惮地往人身上贴,恨不能使出浑身解数将过往之人往楼里拖。温庭云下意识从斗篷里伸了一只手出来,朝后揪着秦筝虎裘的衣角,生怕他走丢似的。
进了主楼,温庭云站在大厅里顿住脚步,秦筝脑子嗡嗡地一个没注意脑门撞到了他的后肩才停了下来。温庭云亲昵地把他从后面拉到自己身边,余光瞥见他用手帕遮着的半张脸红得有些可爱,料想是姑娘的穿着和言辞都太露骨让他难为情了些,便低声道,“这种地方多来几次就习惯了,都是逢场作戏,不必当真。”
温庭云笑得好看,秦筝点点头,可心里却琢磨起来。
逢场作戏……
看温庭云细数他这些年盘下的这么多生意,想来这种地方也是需要常来的,不管是招待别人或者被人拉过来应酬,那逢场作戏是怎么个做戏法,难道只是坐下彻夜饮酒不干别的?
秦筝自从刁碧曼那事情发生之后,上赶着巴结讨好他的人都会自觉避开风月场,可总有那么一两个不做好功课就来拍马屁的糊涂蛋,以为睡过同一个花魁,就能穿同一条裤子,连哄带骗把他往市井勾栏里拉,再是出了名的温和性子,秦筝也发过那么几次脾气,后来就再也没人敢带他去这种地方了。
女色于他而言,是吃人的猛兽,亦是毁人根基的毒药,秦筝修童子功,又醉心于剑术,比起跟女人这样那样,他宁愿一辈子抱着断鸿睡觉,宿涵曾经就说过,他们这个大师兄,跟少林寺的和尚比起来,除了头顶有头发,其他都一样。
一样清心寡欲,一样无趣至极!
大堂里原本有姑娘瞧见温庭云二人进来,正要迎上去,却被其他人拉开了,倒是一风情万种媚眼秋波无限的女人迎了上来,她穿着不似其他人那般暴露,对襟高领,显得庄重得多,襟袖暗藏金线,两袖绣满活灵活现的杜鹃花和杜鹃鸟,好一副春色无边。
此人正是烟雨楼的老鸨——春娘。
作者有话要说:
非常抱歉这么晚才更,昨天赶飞机凌晨才到家,而且存稿用完了……所以今天的更新码字加修改一直磨到现在!
不过居然有宝贝催更让我流下泪来!首先是谢谢有人等更追更啊我哭辽!!
下一更在12号!!
继续感谢资瓷!
第35章
春娘眼底含笑, 对温庭云拘了一礼,柔声道,“许久不见九爷, 春娘这厢有礼了。天字号雅间已经备好, 还请九爷上座。”
这人会做生意,便是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 她抬首瞧见温庭云身边还有一人,又低眉顺目道, “九爷还带了贵客, 不知是否需要叫瑾儿作陪?”
温庭云摇摇头道, “不用,把房里的姑娘们都清出去。”
“是。”春娘眼咕噜一转,似明白过来什么, 道,“那……需要叫易子作陪么?”
“也不用,让莲儿过来就行。”
秦筝跟在温庭云后面,春娘提溜着裙角,体态婀娜地引着路, 几人穿梭在七拐八绕的楼梯间。秦筝方才听见那几个名字, 觉得温庭云好似都很熟悉, 莫名开口问了出来。
“瑾儿是谁?”
春娘耳朵尖, 一听便答, “回公子话,瑾儿是本月的花魁。”
“……那, 易子又是谁?”
这次温庭云没给春娘插话的机会,回头道,“是魁首。”
秦筝一时没分清花魁和魁首的区别,有些纳闷,“魁首又是什么??”
温庭云贴心的开始解答,“哥哥不知道魁首么?那小倌你总知道吧。”
秦筝摇摇头,他确实不知道。
“小倌就是……供男人取乐的,男人。”
“……”
“所以和花魁相对应的,魁首便是本月最受客人欢迎,出价最高的小倌。”
秦筝联想起他说的那句对女人不感兴趣,突觉不太对劲,难道温庭云这句话并非是说他对风月场所不感兴趣,而是他喜欢的是男人?
虽说他对龙阳之好并没有什么偏见,自己也是个未经情事之人,多的不好置评,可是温庭云这么一问一答,他突然就有点想知这个叫易子的魁首长什么模样。
见秦筝不说话,温庭云低低笑了一声,道,“哥哥在想什么?”
“你和易子很熟么?”
秦筝盯着温庭云后脑勺,见他点了点头,心里有一股莫名的骇然飘过。
很熟是熟到哪种地步?
逢场作戏又作到哪种地步?
难道温庭云真的好这一口,那自己虚长他几岁,是不是该劝劝,年纪轻轻不要行这断子绝孙的癖好,好歹他娘亲临死前郑重其事地把人托付给自己过,秦筝觉得有责任去多管下他的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