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日常 完结+番外[古代架空]——BY:岛里天下

作者:岛里天下  录入:08-07

  李家在省城里也有钱庄在,只不过李橙不喜欢住在钱庄里头,本是也要住客栈的,后头不知怎的选择了寄住在亲眷家中,温寒先到,杨晔接着送李橙,走了大概得有一两刻钟,杨晔道:“如此远的路程,平日里多走几步都嫌累,你今日竟没坐轿子出来。”
  李橙摇了摇头:“凡事还得低调些。”
  杨晔稀奇了,有朝一日竟然还能从李橙嘴里听到这样的话,等到了李橙居住的地方时,杨晔算是晓得李橙为何说出这般话来了。
  高门阔院,门口还有小厮立着,他仰头,牌匾上刻着的两字让他微眯起了眼睛。
  也不知是不是他多心了,喃喃念了一遍那两个字:“宋宅?”
  李橙见他蹙着眉头,道:“不瞒你说,这就是宋学士的外宅,我原是打算同你一同住客栈的,也好有个照料,可是宋学士是我表叔,得知我要参加乡试,特意写信给我爹让我住进这里。”
  “表叔面色温和,但是骂起人却凶悍的很,读书人你也是知道的,弯弯酸酸的骂人,次次见着我便说一个大男人带什么铜镜,总言里言外骂我不像个男人,我烦他的紧,他却还想把他胖的跟个球一样的女儿嫁给我,真是作孽。”
  杨晔面情有些凝固,他怎么也没想到李橙会和宋学士是亲戚,也就是说他跟宋一煜是表兄弟,宋一煜于是阿喜的表哥,还真是国民表哥了,事情也真是够闹心。
  李橙边说边拉着杨晔往宅子里去:“得亏这次还有别的考官在,我又是这次的考生,为了避嫌,表叔没住家里,就我和表哥住。”
  杨晔心中警铃大起,暗自庆幸没有带阿喜出来送李橙:“那你表哥呢?”
  “他早上很早便出门了,也不知怎的,我考试回来便见着他神色惶惶的,像是再找什么人一样。”
  杨晔又道:“我听闻宋公子风姿玉树,想必早已娶亲了吧。”
  李橙回到屋里便躺倒了软塌上,让杨晔随便坐,他道:“表哥长得是还不错,不过在我面前便逊色了,为此他都不怎么愿意搭理我呢。”
  杨晔睨了李橙一眼,他不是不知道这人的德行,只当是个笑话给听了。
  “他侍妾倒是有几个,不过尚未娶亲,听我爹说以前倒是有门不错的亲事,后来不知怎么做黄了,像是订婚之人过世了还是怎么的,都是好些年前的事情了,我也记得不大清楚。”李橙说完还不忘戏谑:“你以为每个男人都像你这么早成亲啊,运气还那么好。”
  杨晔但笑不语,其中的弯弯绕绕,还真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清的,他是信任李橙的,也真心把他当朋友,可是阿喜的事情关系到他的亲眷,即使他们的关系再好,也难抵亲眷,听其言下之意,李橙和宋府还可能亲上加亲,就算李橙是向着他的,但是这种事情他一定会夹在中间左右为难,所以他必定不能把阿喜的事儿告知。
  “行了,我也要回去了,改日得空再聚。”
  李橙从软塌上起来:“这刚来便要走,急什么。”
  “我只是送送你,可不是过来做客。”
  杨晔正要走,外头便响起了敲门声:“李橙,父亲要在酒楼宴客,让你也收拾一下前去。”
  李橙眉头一皱,他啥也吃不进去,想着还得笑脸相迎的拘着喝酒吃菜更是烦恼:“我身体有些不爽快,表哥可否替我转告表叔一声。”
  “这.......父亲的脾气你也是知道的,如若实在不痛快,你便亲自同他说吧。”
  李橙看着屋里的杨晔,翻了个痛苦的白眼:“我送你出去。”
  旋即门被打开,杨晔和屋外负手而立的男子来了个正面相遇,四目相对不过一瞬,冥冥之中有些奇异的氛围。
  宋一煜对李橙道:“有朋友在怎也不说一声?”
  “他就要走了。”李橙简单的介绍了双方,杨晔打量了宋一煜两眼,同李橙是表兄弟,皮相自然是不会差到哪里去,只可惜见其时不时的喘气,很明显身子骨不是很硬朗。
  得亏阿喜当年没有嫁给他,不然半路估计就得守寡。
  他挂着笑行了个礼。
  杨晔出了宋宅后,让李橙止步,他悠悠道了一句:“你表哥果然不如你。”
  李橙眉毛一挑,摇着扇子笑的有些张狂:“难得你认可我说的话一次。”
  杨晔走了没一会儿,宋一煜到门口来,看见正在笑的李橙不咸不淡的道了一声:“别什么朋友都往家里带,你年纪还小,难以分辨一个人好坏,许多人并非真心想与你深交,而是想攀附权贵。”
  李橙敛起笑,尽量耐着脾气道:“是吗?我记得之前我爹带去京城的糕点表哥和表叔很是喜欢呢,还让我爹在捎带些过去,表哥如此说我的朋友,下回我如何好意思再去麻烦人家。”
  宋一煜被李橙的话噎住,甩了甩袖子,不做声回屋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重要的事情至少说一遍:晚上还有一更!


第53章
  回去的路上杨晔路过花草市场,虽然他没准备买花,但是见着了还是忍不住想进去逛逛,以此来消遣一下碰见宋一煜的心情。
  其实转念一想碰见宋一煜也是一件好事,见过了面,往后想带着阿喜避开也容易些。
  “先生,瞧瞧花吗?新培育出的桂花树,是上好的金桂,小株好携带又容易栽种。”小贩热情的喊住他推销,他也不由得停下步子瞧了两眼,买来等带回去早死了,他无心买,却还是在摊子上流连了一会儿,瞧着有没有鲜花,能跟阿喜买一束回去,可惜着节气里少有,而且这里的人多数都是卖花苗的。
  他正欲走时,眼前忽的一亮,一堆橘子树里他竟然瞧见了一株柠檬树,他蹲下身薅了起来,上头还接着两个大柠檬。
  小贩见其行动却是面色一凝,原是弄了一株这不知名的小树苗混进橘子树里,哪只竟忘了把他接的果子给摘了,这苗子虽然跟橘子树极为相像,味道却是酸的要命。
  怕是买客已经识出,他尴尬的挂着笑:“先生要买橘子树?我这里的苗子结的橘子都又大又甜,这株不好,我给您挑株好的。”
  小贩想把柠檬树拿回来,结果杨晔却没松手:“这株我要了,多少钱。”
  “啊?”小贩惊了一下,反应过来连忙道:“您拿五文钱就是。”
  他有些懵,觉着杨晔分明是看出来了那不是橘子树,可却又要买,不过有钱不赚白不赚,他麻利的用张纸把根部给杨晔包起来,然后恭恭敬敬的递了过去。
  杨晔接过柠檬树忽的又想,他现在其实只想要这两个柠檬,这时候柠檬树少见,稀有的很,好不容易碰上一株,如果带回去死了便不值当了。
  “这么着,我多给你两文钱,你把这树给我带回去种着,十日后我来拿,若是你那还有,到时候也一并给我送来,我都要。”
  小贩还是第一次做这种生意,这可不相当于是预定了花苗嘛,他高兴的应了下来。
  带着两个柠檬,他出了花市,转而又去了买卖生擒的地方,天气热,里头简直是一片灾难,四处弥漫着腥臭味儿,他干紧找了卖鸡的地方,这会儿铺子里的人正在批量杀鸡,见着有客来了赶忙在自己的围裙上擦了擦手上的血渍。
  “您想买点什么?若是要买鸡的话今儿可就不巧了,城里有个老爷做寿买了三十余只鸡,我这儿的都卖完了。”
  杨晔瞧了瞧那些鸡,黑的黄的都有,个儿挺大,不过鸡脚有些大,不像是纯散养的土鸡,应当是批量喂养的,不过他想买的是鸡爪,纯正土鸡的鸡爪太小了,肉还少,不适合专门做鸡爪吃。
  生擒市着实臭,他实在不想继续往里走了,便坚持多问了一句:“我想买些鸡脚,你这铺子里可有?若是没有可有熟识得人介绍?”
  杀鸡的男子笑起来眼睛迷成一条缝:“那可就巧了,这些大户做整鸡祝寿不要鸡脚嫌寒碜,我都能卖给你。”
  杨晔瞧着那么多只鸡,恐怕是有些多了,可话还没出口,男子道:“全买我给您实惠。”
  得,那便买吧。
  花了二十文钱买了三十多个鸡爪,价格还成。鸡还没杀完,杨晔让其打理好了以后送到他们住的客栈去。
  回去的路上他又陆续买了些调料,今晚他便要做柠檬凉拌鸡爪,到时候就跟阿喜在花园里吃。
  刚到客栈门口,阿喜便迎了上来:“去、去了那么些时候,我当出什么事儿了。”
  “这、这是什么?”阿喜接过杨晔手里黄澄澄的柠檬,他鼻子凑上去闻了闻那你,一股清香味,但也知道不是橘子。
  杨晔道:“一种酸果,晚上用来做好吃的给你吃,瞧你中午都没吃上两口。”
  阿喜脸上有了些笑意,他最喜欢的事情便是和杨晔一起做些吃食了,听说要做东西,他当然高兴:“快回房吧,瞧你额头都、都出汗了。”
  晚些时候卖鸡的如约把鸡脚送到了客栈里,杨晔借用客栈的厨房,把鸡脚的脚指甲处理了,扔了几片老姜和几个葱结进锅里,鸡爪下水煮熟。
  熟了的鸡爪捞起过冷水放凉,这样鸡脚的口感更精致些,左右是他和阿喜吃,于是便多费些功夫,两人一起把鸡爪拆开取了其中的骨头,煮熟的鸡爪容易去骨,但到底是个精细活儿,费功夫,两人弄了两刻钟才把鸡爪尽数处理好。
  这时辰小二闲着无事,便来了厨房见杨晔做鸡爪,他倒是挺疑惑的,杨晔出手大方,夫郎又是顶顶的好看,想必家里是不缺银钱的,竟然会去买这些杂碎来吃,一般富贵人家可是瞧不上眼这些东西的。
  夜色下沉后,厨子们便要开始做晚饭了,杨晔麻利的把切好的调料装盆子里拿走,其中有葱花葱末、香菜、辣椒圈儿,还有片好的柠檬,将鸡爪倒进配菜料里,然后再倒入些许白糖,酱油和醋拌好便成了。
  为了更入味儿些,还得腌上些时候,趁着这功夫,杨晔特意留下的一点柠檬做了一壶柠檬水。
  等入夜以后,两人先在大厅里随意喝了点粥,然后便喜滋滋的端着鸡爪跑去了花园。
  凉拌鸡爪不像热菜一样香味能飘出去老远,凑近了才能闻到些清爽的味道,
  杨晔先给阿喜夹了一块:“快试试合不合胃口。”
  阿喜埋头咬住了他喂过来的鸡爪,入口酸辣,很是刺激味蕾,剃了骨头的鸡爪一口咬下去全是肉,没有骨头吃着十分爽脆,味道实在是独特。
  今儿天气有些闷热,夜里凉快下来吃凉菜很是舒爽,他虽不太能吃辣,可这加了酸果的鸡爪中和了些辣味,成了别具风味的酸辣,清新可口,风味十足。
  杨晔见他吃的下去,于是自己也尝了尝,他也好些时候没有吃凉拌鸡爪了,若不是今日碰巧看见柠檬,他也不会起性质做凉拌鸡爪。
  因知道腌制的时间不多,他特意加足了味道,就是没有腌制多长时间也挺入味的,去骨的鸡爪不像没去骨的那么难入味。
  两人吃的很香,酸辣味的菜开胃,吃起来不断分泌唾液,更是吃的停不下来,吃辣了以后还有加了糖的柠檬水喝解辣,在凉亭里别提有多快活。
  路过凉亭的住客见着两人在那儿喝水吃东西,纷纷侧目。
  三十多个鸡爪子不少,两人放开了肚子吃,吃着杨晔觉着实在有些单薄,好菜没有酒下着总觉着缺了点什么,给客人送了热水的小二经过花园,他便让小二送了一壶酒来。
  白釉瓶子不大点,估摸二两酒都没有,他倒了一杯,再举着鸡爪,味道简直上头。
  来送酒的小二闻到酸酸辣辣的味道便忍不住咽口水,可到底不好意思跟客人询问吃食,哪怕杨晔很平和,倒是杨晔主动提出让他尝尝,大方的给了几个鸡爪。
  小二受宠若惊,吃了一个双目放光,直呼好吃:“我吃过的鸡脚鸭脚不胜其数,早有些腻味了,今儿一尝先生做的鸡脚,才得知以前的鸡脚都白吃了,这富贵之人瞧不起的杂碎,居然也能做出这样好的味道来!”
  “难怪先生不嫌麻烦折腾那么久也要做,这也太好吃了,若是放到哪家馆子里,那还不得客人日日爆满!”
  杨晔笑道:“一些家常菜而已,登不得台面,富贵之人怕是瞧也不愿意瞧上两眼。”
  “他们不愿意瞧可就是他们的遗憾了。”
  小二吃的意犹未尽,得吃这么好吃的东西,夜里干活儿都有了劲头,客人大方给他吃了美食,他也不好意思一直杵着煞风景,吃了之后便哼着歌儿往水房去了。
  好吃的东西分享着吃才觉更好吃,听了小二的赞美杨晔心情更加不错,又连着喝了几杯。
  月色皎洁,杨晔见着坐在自己对面的阿喜脸有点红,他忍不住笑道:“你这没喝酒反倒是脸红了。”
  阿喜摸了摸自己的脸,有些烫,是鸡爪吃多了辣红的。
  “来,你也来尝点酒好不好?”
  杨晔给阿喜也倒了杯酒递过去,阿喜看着满满的酒杯,虽然小,可是向来不沾酒的他哪里喝的了这么多,连忙摇了摇头:“我、我喝不了这么多。”
  杨晔端着酒杯喝了一口,杯子里的酒便只剩下一小半了:“这下总喝的了吧。”
  阿喜生疏的接过酒杯,两只手捧着小小的杯子,满脸为难,最后咬牙仰起脖子一饮而尽,酒过喉咙,一张脸瞬间皱了起来。
  “傻瓜,喝那么急干什么!”
  杨晔想笑,他本只想阿喜浅尝,沾点酒的味道便可,小二拿的酒不多,可是是好酒,很容易上头,他现在感觉自己跟个骗小孩子喝酒的大人没什么两样,阿喜实在是太惹人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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