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那么大 完结+番外[古代架空]——BY:语笑阑珊

作者:语笑阑珊  录入:09-11

  “想去?”
  “不想去,你也不准去。”
  “那为什么要来这儿?”
  “远远看热闹嘛。”
  祝燕隐拉着他在婆娑的树影里散步,又把手指勾在一起晃。
  这种无所事事的闲散夜晚,可太适合一对小情侣腻在一起了。祝燕隐走着走着就困了,站在路边揉眼睛,厉随问:“要抱还是要背?”
  “背。”
  “回家?”
  “不回。”
  于是厉随背起他继续在城里走。照他的功夫,自然一早就觉察出祝府的护卫正在不远不近地跟着,祝燕隐自己也知道,但两人谁都没有管,就只一边小声说着没什么意义的闲话,一边在城里闲逛,看到别人家门口挂着的灯笼,都要停下来研究一下样式,直到深夜才回家。
  然后翌日,祝燕晖就花了整整一天的时间,用来自我解释“弟弟为什么要在深夜和万仞宫的宫主手牵手一起去河边散步”,难道江湖中正在流行这种诡异的风气吗?比如说“你我二人既相见恨晚,不如现在就手牵手去河边走上一圈,从此结为异性兄弟”之类。他还特意派人出去打听了一下,结果并没有这种规矩。
  在此后一段时间里,又陆续有别的消息传进他耳中,比如说二公子刚刚站在院里,拉着厉宫主的手不放,一定要出门去逛集市,比如说二公子早上胃口不好,所以没让厨房单独送点心,自己端着厉宫主剩下的半碗粥喝了,再比如今早厉宫主是从二公子卧房出来的,还很衣衫不整,头发也乱。桩桩件件,听得祝大少爷胆战心惊,一路从“眉头一皱,觉得事情并不简单”发展成“眉头皱得根本没有办法舒展,这事情明显不简单”,愁得好几天连饭都吃不下。
  唉,江湖。
  唉,不省心的弟弟。
  若被爹娘知道,可该如何是好?
  而祝燕隐还在快乐地和大魔头一起晒太阳,两个人靠在宽大的软塌上,身上搭一条柔软的毯子,互相捏手玩。
  “大哥今天又拐弯抹角地问我了。”
  “问什么?”
  “问你怎么会从我的卧房里出来,还没穿衣服。”
  “我穿了。”
  “没穿好。”
  “你扯的。”
  “嗯。”
  但真的就只是扯一下,并没有做别的,甚至厉随昨晚也并没有留宿在祝燕隐处,只是早上来叫他起床时,被读书人拉进床帐中胡乱非礼了一番。
  不过祝燕隐并没有向大哥解释,而是一脸“对啊对啊我们就是有情况”的心虚式表情。看得祝燕晖脸色越发变白,不行了,我呼吸困难。
  厉随问:“你就准备让他们这么一点一点猜?”
  “也不算猜吧。”祝燕隐转了个身,搂住他的脖子,“我觉得我们已经很明显了呀。”
  厉随低头亲他。
  最倒霉的当然就是祝小穗了,他先后被大少爷和老爷叫过去细细盘问,自己还很糊涂呢,心想这是哪跟哪啊,于是矢口否认,态度坚决得很,结果一回院子就看见厉宫主正抱着自家公子,让他摘高处树梢上的粉色小花玩,两人落了满身满袖的香。
  “……”
  慢慢的,全祝府就都知道了。
  像这种事情,古往今来的书里其实有不少,而且有些故事还挺唯美的。但故事毕竟是故事嘛,一旦真的发生在眼前,大家还是需要一点时间来适应。反应最大的是祝欣欣,因为他先是被祝燕晖骂了一顿,又被祝老爷骂了一顿,简直无妄之灾。于是堂兄气冲冲的出门,打算把堂弟也骂一顿,结果刚一进院子,就看见黑衣大魔头正坐在院中擦拭着那把恐怖的大宝剑,顿时觉得脖子好疼啊,读书人根本受不得这种惊吓。
  祝老爷和祝夫人仔细琢磨了好几天,家里出了这么一个离经叛道的儿子,到底要不要走一下“一怒之下把人赶出家门”的流程呢,可以倒是可以,但很明显,现在赶出去,过个三年五年照样得让他回来,所以不然还是算了吧,鸡犬不宁也挺累的,况且脑疾才刚治好。
  于是厉随就还是继续住在祝燕隐的院子里,只有在万仞宫来人,需要他处理一些门派中的事情时,才会去城中的客栈待两天。
  这天中午,祝燕隐让厨房炖了一点鲜笋排骨汤,亲自送去客栈。
  厉随往他身后看了眼:“是谁?”
  祝燕隐低头喝汤:“我娘院里的仆役,来给她当眼线。”
  厉随立刻盛起一勺子肉,强行塞进他嘴里,试图营造出一种伉俪情深的效果。
  祝燕隐被噎得咳嗽了半天。
  时间过得很快。
  最先接受厉随的是祝夫人,因为她实在心疼儿子,总是住在那又小又黑的客栈里算怎么回事,不如两个一起回来。
  然后就是诸位祝府的少爷们,一来这事确实和自己没什么关系,管不着,二来那位武林至尊看起来真的好凶啊,哪个嫌命长要主动招惹他?而且二哥的嘴又那么毒,于是赶紧百年好合,百年好合。
  紧接着是祝府的小姐们,年轻潇洒的帅哥谁不爱?
  再后来,祝老爷和诸位长辈也就慢慢默认了,其中也有话本的功劳,因为自雪原一役后,民间就兴起了许多传说,在不同版本中,赤天要么吃人,要么吃鬼,要么长三只眼睛两个头,可谓各有各的丑,而厉宫主身为第一男主角,形象倒是十分统一,往往容貌俊美,武功高强,身世凄惨,美强惨,一看就知道是出自祝二公子的手笔,情节之催泪,基本没人能招架得住。
  ……
  盛夏时节,厉随坐在山间巨石上,拿着一根杆子钓鱼。
  祝燕隐在他身后丢小石子捣乱。
  噗通。
  噗通。
  厉随岿然不动。
  祝燕隐只好提醒:“你再假装自己在钓鱼,晚上也是要回家吃饭的,快一点。”
  “……”
  厉随一想起那一大桌子话多亲戚,头就开始隐隐作痛,他突然觉得,没有长辈疼爱也挺好。
  祝燕隐没收鱼竿,强行把他拖回了家。
  差不多跟抢亲一个样。
  好恶霸啊,厉害的江南人。


第89章 番外 柳城日常
  一、踏青和据说很好喝的粥
  江南初夏总是雨水多, 淅淅沥沥,将青灰瓦片与巷子都冲个干净,墙角也生出一蓬一蓬的苔藓来。
  祝燕隐撑起一把绘着翠竹的伞, 一边在细雨里倒着走, 一边颇有经验地说:“那我们明天要早些动身, 否则等各家的车队都出来,街上就挤了, 这里距离清芙河还是有些距离的。”
  清芙河位于城南山中,九曲十八弯地穿过峡谷,在蒙蒙细雨中是最有看头的, 据说山岚白雾缭绕, 美如仙境, 所以吸引了许多文人蜂拥前往。
  厉随扶住他的胳膊, 免得踩了苔藓滑倒:“只有文人?”
  祝燕隐回答,嗯,只有文人。
  至于为什么这么美的景色, 城中百姓却没有兴趣,那当然是因为嫌麻烦啊,江南胜景何其多, 寻常人谁会想在雨季进山,又湿又滑的难走死了, 还不如在家看看屋檐上挂着的雨。
  不嫌麻烦的只有文人, 因为他们全部吃饱了撑的……不是,因为他们书念得多,心思自然细腻,对世间各种美的事物都有天然执着的追求,比如美人和美景, 所以就算路很难走,那也是值得的。
  厉随答应:“好,那我明早来叫你。”
  祝燕隐:“嗯嗯嗯。”
  ……
  第二天早上,祝二公子裹在松软单薄的蚕丝被里,睡得一脸香甜,正做梦呢,突然就被人捏住了鼻子强行叫醒,他连眼睛都懒得睁,直接拉高被子裹住头,试图将美好的梦境重新续上。
  厉随靠在他身边:“不是说要早些出门吗?”
  “这才什么时候,天都还没亮呢。”祝燕隐哑着嗓子抱怨,“我再睡一会儿。”
  厉随手指绕过枕上一缕滑软头发,低头亲他的脸。
  祝燕隐躺得雷打不动。
  没有谁能叫醒一个装睡的人,就算是超冷酷的江湖大魔头也不能。
  当然了,更主要的还是不怎么舍得叫。
  于是厉随就陪着他继续睡了一会儿,直到天亮了,外头开始有仆役活动了,祝燕隐才打着呵欠爬起来,一边穿衣服,一边勇于推卸责任,都是你要睡,我们才会迟到的,现在一定会被堵在城外。
  厉随用手指戳他的腰。
  祝燕隐笑着往床下跑:“别闹了,你也快起来!”
  文人出门都是要成群结伴的,可能是为了思想的碰撞,也可能是因为山路实在不好走,人多还能心理平衡一点,总之大家都是一早就约好的日子,各自带着酒与笔,盼着能在雨中河畔变成醉与诗。
  祝府人多,少爷们都是各走各的,祝燕隐因为赖床,光荣成为垫底的最后一名。祝忠还特意选了一架最小的马车,结果依然被堵在城门口,半天往前挪不了一步。
  祝燕隐单手撑着腮帮子:“唉!”
  厉随闲闲靠在柔软的垫子上,翻着手边一本书,随口问他:“着急?”
  “倒没什么急事。”祝燕隐趴在车窗上往外看,“早知道这么拥挤,就让忠叔换一辆大点的车了,还能无所事事地躺会儿。”
  厉随合上书:“不怕淋雨的话,我带你出去骑马。”
  祝燕隐心花怒放:“好的好的!”
  于是被堵得七荤八素的各位读书人们,正在各自车里打盹呢,突然就听到外头传来一阵小小的惊呼。
  厉随单手抱着祝燕隐,纵身从一列列马车顶上蜻蜓点水般踏过,身姿之轻巧,车里的坐人甚至都感觉不到颠簸,只来得及看到一片雪白衣摆从窗外掠过,带起一股细细回旋的风,再细找时,那一双身影却已经远去了。
  啊,这天下第一的武林至尊。
  还有武林至尊的马。
  踢雪乌骓生于西北,长于西北,地广人稀野跑惯了,从来没有人教过它谦让的礼数。现在一见主人已经去了城外,自然心中躁动,于是昂着脖子长嘶一声,纵身一跃也向前冲去。沿途车队哪里见过这野蛮大马,浑身跟裹着飒飒的风霜雷电一样,所经之处必一片人仰马翻,慌得众人赶忙勒紧自家马缰给它让路。
  厉随打了个呼哨。
  踢雪乌骓从矮坡一跃而下,落地时,坚硬的四蹄牢牢钉在地上,前腿微微弯曲,整匹马呈现出一种即将生出双翼、踏云而行的完美流线姿态,漆黑皮毛被细雨浸得油光发亮,威风极了。
  后头的车队:“哇!”
  所以这个赏景日,在许多文人的诗与画里,都出现了一匹黑色无敌的马。
  山里的雨很小,比牛毛还要更细几分,倒更像是贴在皮肤上的水雾,路也泥泞。
  而像这种泥泞的小路,车马是一定上不去的,只有靠着自己慢慢往上爬。
  厉随收住马缰,问怀里的人:“你先前是怎么上去的?”
  “嗯?”祝燕隐把自己从厚厚的大氅里扒拉出来,露出一双睡眼朦胧的眼睛,半天没反应过来自己在哪。
  厉随:“你睡着了?”
  祝燕隐解释:“因为你把我裹得太紧了。”
  连脑袋也包在里头,什么都看不见,只觉得又暖和又颠簸,除了睡觉也的确无事可做。他打着呵欠说,先前我也是自己走上去的,虽然累一点,但不是很陡峭,我们走吧。
  厉随看着他雪白的衣摆:“你想自己走?”
  祝燕隐回答,我当然不想啦,还困着呢,但这不是没有办法吗。
  于是厉随就抱着他上了山。
  很嚣张的那种上法。别人都还在苦叽叽地攀爬小路,一个比一个气喘吁吁,而祝二公子就完全体会不到这种辛苦了,因为他一步路也不需要走,只需要舒舒服服地搂着大魔头的脖子,就能“嗖”一下上山,抵达清芙河畔时,连鞋底都是干净的。
  其余文人:很了不起吗?
  对啊对啊,就是这么了不起。
  下午。
  祝燕隐在清芙河边赏了一阵雨,写了几首诗,觉得没什么意思,于是拉着厉随往人少的地方晃。南山中有许多小农庄,其中一户人家的门正好敞开着,屋檐下坐了几个大婶正在纳鞋底,见到有一个漂亮俊秀的白衣公子站在门口不住张望,于是笑着招呼:“若是觉得雨大了,就进来避一避吧。”
  “多谢。”祝燕隐回头叫厉随,“你走快点呀!”
  厉宫主从小路过来,手里捧着一大束青绿紫红的花花草草,都是他方才从悬崖处摘来的,因为祝燕隐远远看着喜欢,结果摘来之后又不喜欢了,说哎呀,怎么这么大。
  厉随一听,刚想扔掉。
  祝燕隐紧接着说:“但颜色还挺别致,我们回去可以找个好看的瓶子养起来。”
  厉随冷酷地“嗯”了一声,那就不扔了吧,随手拈起一朵花,插在他发间。
  院子里的婶婶们没想到收留一个斯文的小公子,还要附带一个漆黑的大魔头,心里都比较惊慌,说真的,一般人看到厉宫主,十有八九都会惊慌,因为他不笑的时候实在太吓人了。
  祝燕隐及时从袖中掏出一小块碎银,说是茶水钱。
  勤俭持家会过日子的婶婶们:立刻高兴!
  一高兴,话就变多。其中一个婶婶看祝燕隐正在摆弄怀中花草,就说:“这叫小云花,加进粥里一起煮,吃完三四天嘴里都带着花香。”
  祝燕隐惊讶:“还能做饭啊?”
  “能,我们都喜欢用它煮粥。平地上的早就被摘完了,这一束应当在高险处吧,不然也留不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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